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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咫尺殺手奪兩命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76629
冷血狂徒不勝防
兩童慘遭擲地喪

香港昔日所發生的兇案比現在的多,而且來得更為殘暴兇悍,原因何在?
時代背景與人文教育相信都是關鍵。

香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社會經濟尚未起飛,星斗市民大多活在貧困之中,壓力也不少。居住環境既擠迫又嘈雜,鄰里間易生磨擦,若觸及了什麼神經,有人會在衝動下作出反智的事,説實一點,就是一頭栽進去的不理後果,這包括殺人行為。
行兇動機可能只是為了洩氣,但也許什麼都不是,聽來恐怖,卻真實存在。

1963年,官塘徙置區 (即今天的翠屏邨),發生了一樁轟動的大血案,據説是由桃色糾紛引起,痴漢戀上有夫之婦,求愛不遂,竟然把女的斬死,並將她的兩名孩子拋落街,痴漢最終亦跳樓自盡,釀成三死一傷。(此案收錄於本網誌《觀塘徙置區浴血記》)

十三年後的1976年,同一個徙置區只一街之隔,又發生一宗駭人聽聞的殺人事件。
恰巧的是,受害者也是兩名幼童,同樣遭活生生的拋墮斃命,區內再添兩冤魂。
慘案的源頭,可謂雞毛蒜皮的鄰里爭執,但嚴重一些説,是有冷血狂徒匿藏咫尺施殺手,釀成人間慘劇。

1973年,香港房屋委員會成立,自始全港徙置區及廉租屋邨一律稱為「邨」,官塘徙置區之後改名為觀塘邨 (或觀塘新區),環境規劃較從前改善了,但各户的居住情況依然擠迫密集,鄰里間經常閙出不愉快的事情。

住在第四座七樓644室的男户主彭八,56歲,他是鮮魚小販,在秀茂坪31座擺攤子,他與46歲的妻子容瑞蓮育有六名兒女,計有四男兩女,長子已是成人,在外居住,很少回家。

1976年6月29日這天,彭八因身體抱恙在家休息,而次子也正在外邊工作未歸。
換句話説,這個時候家裏只有彭八夫婦倆,排行第三兒子志明,7歲、他6歲的妹妺少蘭、還有5歲的弟弟國輝 (乳名阿B) 與及在家中排行最小的B女。
既然父親生病了,當妻子的便要負上替丈夫打理魚檔生意之責,她連忙弄好午飯,便匆匆出門。
不過她突然想起年紀最小的B女,待在家中難免令人擔憂,便隨即折返,把她一手抱在懷中,帶往秀茂坪的魚檔,方便照料。

兩童幼命傾刻喪
午飯過後才不到十五分鐘,阿B就纏着父親有所要求:「爸爸,給我錢!我要出外買零食…」
「不行!飯後才不久就喊着要吃零食,太不像話了,不行!」父親把他輕輕地斥責幾句後,便上床休息。
「哼!不給就算了吧…」受責的阿B板着臉,走到房間一角坐下,噘着嘴巴。
其實相對於嚴厲的媽媽,父親對家中小孩之管教,一向是採取溫和態度,平時孩子們的要求,大都有求必應。

過了不久,哥哥志明上前慫恿弟弟説:「阿B,要是呆在家中無聊,倒不如出去玩玩?」
語音未落,便走到床邊推着父親,在他耳邊大喊着:「爸爸,爸爸…」
「我要帶阿B出去逛逛,都只在走廊裏玩,不會跑到街上,可以嗎?」
此時, 妹妺少蘭也起哄了:「我也要出去玩啊!」幾個小鬼的喧嘩聲,把剛剛進入夢鄉的父親弄醒,他一臉無奈的説:「好了,好了…不要胡鬧!你們在走廊逛逛無妨,但絕不能偷偷溜到街上去,也不可到處『犯罪』,否則你母親返家時問罪下來,我不保你們的!」
父親所説的「犯罪」,其實是叮囑各人不要到處生事,算是有點幽默感。
既然得到父親首肯,幾個小傢伙便興高采烈的一同走出家門,十分開心。

下午三時左右,彭八睡得正熟,有人突然用力推着他的手臂説:「爸爸…今次不得了!」
彭八再被喚醒,迷糊中動怒起來:「你們又搞什麼鬼?就是不能讓我好好睡一頓的嗎?」他在床上轉身起來,可是眼前的情景卻不尋常,只見少蘭筆直的站着,雙眼淚垂。
「爸爸…不得了!雄哥他…」説罷即嚎啕大哭。
少蘭所説的雄哥,是住在隔壁643號室的鄧國雄,混號「傻哥」。
彭八被她的話搞得一頭霧水,不過知道一定有事情發生了,把雙手按住她的膊頭,示意先要冷靜:「阿蘭,不要哭!慢慢講清楚,發生了什麼事?」
少蘭哽咽着吞吞吐吐的説:「哥哥和阿B…他們…」
「他們怎樣?快説下去!」彭八非常緊張,簡直冷汗直滲。
「他們都被雄哥拋了落樓,我看他們死定了…」少蘭説畢,哭得更為厲害。
彭八聽後,當場魂飛魄散:「什麼?從這裏七樓拋到街上?」
少蘭不懂回答,只是點頭示意,彭八於是一口氣奔到街上查看,果然發現一大群街坊鄰居,在集結圍睹,他以身軀推進人群之中。
不幸眼前所見,確實是的自己骨肉-志明及阿B。
幾小時前,兩個活潑好動又愛撒嬌,還喊着要吃零食的孩子,現在卻變成兩個血人,彭八頓時心膽俱裂,悲痛欲絕。

根據目擊者所述,兄弟倆是由樓上同一個地方墮下的,首先是哥哥志明,他着地前撞正熟食檔的蓬頂,再反彈跌在地上,看來四肢已經折斷,頭部重創,鮮血滿地。
而弟弟阿B的情況更是不忍卒睹,因頭部着地時,碰到石墩爆開,腦漿四濺,當場慘死。

志明雙手被人用繩索緊綁,已奄奄一息;阿B則被塑膠套套着雙手,將受害者雙手捆綁,再由高處推落街上,明顯就是謀殺行為。

接近四時,警方與救護隊接報趕到現場處理,有關人員從彭八手中接過重傷的哥哥志明,旋即送往觀塘聯合醫院急救,不幸地,志明延至晚上九點四十五分不治;阿B被抬上黑箱車,直接送往殮房。
令人悲痛的是,媽媽容氏聞噩訊後,立即從秀茂坪魚檔趕回家中,可惜,已沒法見到兩名孩子的最後一面。

警方之後到塲調查,根據目擊者提供的資料,估計兇徒在第四座七樓643室門外將兩童拋下,走廊發現一條尼龍繩,環顧四周,沒有血跡,但撿獲一雙膠拖鞋,證實是死者志明平時所穿的。
就在此時,突然出現一個形跡可疑的人物,在七樓走廊上徘徊踱步,神情呆滯,警方立即趨前截查,他就是「傻哥」鄧國雄。
奇怪地,他竟一口承認拋擲兩名小童落街,雖然他表示自己沒有精神病,但警方存疑,將他帶返警局扣查,同時建議送院檢驗。

動殺機匪夷所思
鄧國雄,30歲,住觀塘邨第四座七樓643室,即兩名死者的鄰壁,家有父母,俱70多歲。
由於他對事物反應遲緩,説話時詞不達意,故街坊總覺得他有點弱智。
他曾在汽水廠當搬運工人,後因工作能力不逮被解僱,喪失工作後,整天在屋邨內與孩子們玩耍。
有街坊表示:「他年過三十,卻活像個大孩子,坊鄰都稱他為『傻哥』,其實他跟隔壁彭八一家,相處向來不錯,兩家不時互相照應,互送食物。惟他失業以來,情緒反覆無常,高興時會逗得人很開心,憤怒時則恍如惡魔附身,有時又會變得非常孤僻頹喪,三步不出家門。」
另一街坊就話:「他對於外來噪音,不能有一絲容忍。為此,經常跟彭家的孩子們起爭執,指罵毆打之事經常發生,彭八為人隨和,一向採取息事寧人的態度,可是其妻容氏卻沒有這份器量,兩家從此失和。」

翌年3月9日,這宗罕見的謀殺案,在香港最高法院審理,由按察司費柏大法官主審,七名男子組成的陪審團協同聆訊。
被告鄧國雄,30歲,無業,被控兩項謀殺罪名:
(一) 於1976年6月29日,在觀塘邨第四座七樓,謀殺5歲小童彭國輝
(二) 同時同地,謀殺7歳小童彭志明。
被告否認控罪。

青山醫院一名醫生出庭作証供稱,被告是一個精神健全的人,但可能受到精神干擾。
慘案唯一的目擊證人,是年僅6歲的小妹妹彭少蘭。
她説:「案發當日下午,我跟哥哥與弟弟 (案中兩名死者),在七樓走廊玩耍,正當興高采烈之時,雄哥 (被告) 突然從屋內走出,把哥哥志明一手揪住、抱起,二話不説便把他拋墮於街上;之後,以同樣的方式把弟弟阿B也拋出,我當時極度驚恐,躲在樓梯一角哭泣,雄哥盯了我一眼,便返回自己單位內。幾分鐘過後,我才懂得跑回家中告訴父親。」
至於兩名死者的雙手,是如何被人用繩索與膠袋束縛着,她説不清楚。

被告鄧國雄,登證人台為自身控罪答辯,他推翻了之前的口供,説全是警方的虛構,而女童則受母親指使,砌詞陷害他。
他説:「案發當日下午二時左右,我在家中覺得天氣悶熱,真的受不了,於是前往『雞寮』游泳池觀看小孩子游泳,可能陽光熾烈,才十分鐘即感到頭痛暈眩,打算回家休息,途中在街上暈倒,失去知覺…」
「當我甦醒時,已有數名警察在身旁,説要拘捕我,是跟兩項謀殺罪有關,但我對兩名小童被擲斃之事,完全是毫不知情。」

瘋人説夢語的詭辯,又怎可能取信於陪審團。

1977年3月10日,全案審結。
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鄧國雄兩項謀殺罪名成立,法官宣判被告繯首死刑,被告不服,上訴要求推翻原判。
1977年7月18日被駁回,維持死刑。

1978年6月28日,港督麥理浩爵士在考慮行政局的意見後,獲得赦免死刑,改為終身監禁。

「傻哥」鄧國雄,神經欠正常嗎?
心理醫生證實他是精神健全者,又可信嗎?
信手拈來,把兩條小生命輕輕鬆鬆地結束,殘忍至此,又豈是正常人的行徑?
法庭裁定他是殺人者,不過犯案動機卻令人費解。

而兩名小童死前的恐懼,高處墮下的痛苦,叫人難以釋懷。
慘劇已成定局,惟痛定思痛,對周遭人倫關係的矛盾與不善,宜多反思,體諒及包容兼之,萬事望可化解。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1976年6月30日,大公報
圖02:1976年6月30日,工商日報
圖03
圖04
圖05:1976年7月1日,大公報
圖06:1977年3月10日,工商日報
圖07:1977年3月10日,華僑日報
圖08:1977年3月11日,華僑日報
圖09:1977年7月19日,工商日報
圖10:1978年6月28日,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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