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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勝斯酒店孿女雙魂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67年7月14日
魂斷浴缸慘何堪
兇手自投意難測

一九六七年五月至十二月期間,是香港動盪不安的日子,每天從報章上看到的,都是暴亂、示威、罷工、縱火、殺警、炸彈傷亡、流血衝突等,市面人心惶惶⋯
此為「六七暴動」。
這種政治氛圍下,社會上發生的另一些事情,不被受到特別關注,也是可以理解的。

那年的七月十四日,銅鑼灣一間酒店發生一宗離奇命案,當然也沒有引起廣泛話題,部份報章的報導更是沒有片言隻字,使案情總籠罩着一股神秘色彩。

浴缸浮沉現驚魂
勝斯酒店 (圖01) 座落於銅鑼灣怡和街25號 (毗鄰是樂聲戲院),是一間中級酒店,樓高僅七層,價格比較實惠,不時有外籍旅客入住。
上午十一時三十分,酒店大堂出現一位身穿花紅咖啡色長衫的中年婦人,説要租住房子一天,她身旁有一對孿生姊妹,穿着校服和孭起書包,兩人長得非常可愛精靈,酒店的侍應生黃仔也不禁逗着玩樂和傾談,黃仔用手輕輕掃了姊妹倆的頭頂一下,問:「小朋友,你們多大年紀了?」
兩姊妹齊聲答道:「我們都六歲啦!」
「這麼早就放學了嗎?」黃仔問。
「可不是!就是她嘛,今早突然走進學校,説要帶我們出外,都不知她搞什麼鬼!」妹妹邊説邊用手指着那個婦人,那種扮着成年人口吻的舉止,確實惹人喜歡。
婦人狠狠的盯了一眼,只見她伸出舌頭,扮了個鬼臉作回應。
「沒什麼,今天家裏發生點事,但現時不便回去,所以租住貴酒店一天,稍後待兩姊妹在房內洗澡完畢,我便會帶她們出外遊玩。」婦人很有禮貌的説。
黃仔對姊妹倆笑着:「你看媽媽待你們多好!」
姊姊隨即插口:「不是媽媽啊!她是我們的舅母。」説罷雙手叉腰,擬作成年人的模樣。
黃仔聽到後有點愕然,但認為並不重要。
婦人在手袋內取出四十四元,交付房租,黃仔登記了入住者資料,便帶着三人到207號的房間,離去前詢問婦人還有何需要,後者表示「什麼也不用」,並給了黃仔小費。

下午約一時十分,婦人從207號房走出,從容的關了門,恰巧在走廊和黃仔碰過正着,她輕聲的跟對方説:「兩姊妹已在房內熟睡,請不要打擾。」説罷就匆匆的離開了酒店。
黃仔起初不以為意,但之後覺得並不對勁,試想兩個小傢伙在沒有成年人的看管下,突然溜了出外或走失了,甚至攀爬窗戶等,後果非同小可。
二時許,黃仔毅然取出鎖匙,冒昧也好,出於關心也好,直接進入207號房內查看。

門一打開,他發覺床上並沒有人,愣了一下,再慢慢步入廁所位置,見木門虛掩,推開一看⋯
只見姊妹倆在浴缸內半浮半沉,僅穿內褲,面向天花,眼睛半開合,看來已沒有生命跡象⋯
不久前還是這麼一對活潑可愛的孩子,現在頓變恐怖濕屍兩具,從未體驗過死屍的黃仔嚇得魂飛魄散,直奔酒店大堂通知劉經理⋯

劉某知道後大為惶恐,惟沒有膽量上樓「觀看」屍體,可做的就是立即致電警方前來處理,並將二樓封閉,周邊住客則安排入住其他樓層的房間。

十五分鐘過後,幾名探員前後抵達現場調查視察,兩名女童證實早已身亡,兩具屍體臉部扭曲而痛苦,手握拳頭,遇害前相信經過一番掙扎,初步估計是遭人浸在浴缸內活活溺斃,暫列作謀殺案。

同層住客並未聽聞有小童哭叫或呼救聲,可見兇手行事極為俐落而迅速,有一點頗肯定的是,她們是分別遇害,其中一人目睹同伴被溺斃的慘況,最後自己也被同樣的方法殺害⋯
説來讓人難受,兇徒殘忍的行徑令人髮指。
兩具屍體稍後被移送殮房。

而不久前離開酒店的中年婦人,嫌疑很大。
黃仔之後在大堂櫃面翻查客人入住的登記資料,那名婦人署名區恒,報住軒尼詩道284號二樓,由於這個地方跟酒店距離頗近,警方立即派員到上址查探。
可是並無此人,虛報而已。

就在警方展開嚴密調查之際,突然接到灣仔警署傳來的消息,一名婦人主動投案,承認謀殺。

妒火中燒vs精神錯亂
該名婦人名叫區韞芳,三十二歲,與丈夫及兒子,還有她的奶奶,一家四口居住駱克道357-379號福基大廈五樓A座,她是灣仔某官立學校的女教師,其丈夫亦是教師。
而命喪浴缸的孿生女童,就是她的外甥女。

兩名死者分別是姊姊蕭鳴鳳及妹妹蕭美鳳 (圖02),均六歲,與父母及三兄姊住九龍佐敦渡船街文華樓某號五樓,都是就讀於軒尼詩道357號的幸福學校幼稚園。
據説,姊妹倆是在案發當天上午十一時十分,被人在灣仔的學校接走,區韞芳當時以舅母的身份向教員表示家中有要事,須帶兩人離校,學校最終允准兩姊妹提早放學 (當年的保安工作沒有今天這般嚴格)。
不料姊妹倆經此一去,便赴進黃泉。

話説,區韞芳的奶奶是位很有威嚴的長者,也是家中大小事務的決策人,她非常疼愛內孫,生活上更是照顧得無微不至。
可是,直至鳴鳳及美鳳 (兩名死者) 出世後,情況就改變了。

這對孿女原本與父母家人居於九龍渡船街,但外婆 (即區婦的奶奶) 實在太過寵愛兩名外孫女,堅持要將她們遷到港島區駱克道自己的家中居住,還安排了在附近的學校就讀,父母對外婆此舉受寵若驚,但又不敢違抗老人家的意思。
然而,這些事情看在區韞芳的眼裏十分難受,只是她一直埋於心底深處,從沒有向人表露不悅。
但隱藏的妒火,始終有爆發的一天,而結局又是何其殘酷。

當天下十二時三十分 (即慘案被揭發前的一個半小時),外婆曾接到一個陰陽怪氣的女人來電説:「你的兩個外孫女已經死了啦!」隨即掛線。
老人家起初不太肯定這人是否就是媳婦,但來電令她十分不安。

未幾噩耗傳來,兩名外孫女已經命喪酒店, 老人家頓時跪地嚎哭,大喊大叫地説:「身為長者,我對自己任何親生兒女以至內孫外孫都一樣疼愛,何來偏私?!卻不幸因此鬧出慘劇⋯」同時痛斥媳婦喪盡天良,竟能幹出這種滅絕人性的勾當。

而身在警署的區韞芳,表現冷靜,淡淡的向警方供稱:「奶奶實在過份了,如此溺愛外孫 (兩名死者) 卻將內孫 (自己兒子) 置之不理,其實我早就心生妒忌!這對孿女不是好東西,肯定是魔鬼轉世,肯定用着什麼魔法迷惑了奶奶,不!兩個魔童都不能久活,我要為民除害,殺!」

一九六七年七月十五日,區韞芳被解上銅鑼灣裁判處嘉西亞法庭提訊 (圖05),被控兩項謀殺罪名。主控官申請將案押後七天,始訂期循嚴重刑事案作初級偵訊,暫不聽取被告答辯。
七月二十二日,再度提訴,控方向法院申請還押一周,將被告送交精神病專家檢驗後,再決定審訊程序。(圖06)
七月二十九日,續在銅鑼灣裁判處羅顯勝法庭提訊,控方申請還押兩周,以便送被告入青山精神病院作詳細觀察。
八月十二日,控方申請押後兩天,等候精神病專家對被告檢驗知報告,始決定審訊程序。
八月十四日,再押後兩周,被告繼續在青山精神病院,接受精神病專家進一步觀察。
最終八月二十八日,案件在銅鑼灣裁判處羅顯勝法庭提訊,法官閱讀兩份青山精神病院精神病專家指報告後,認為被告神經不正常,且不適宜答辯,並宣佈裁定本案作無限期押後。
被告將送回青山精神病院作無限期治療,直至被告精神狀態已全部康復,才始另訂審訊程序。(圖07)
本案就這樣畫上句號。

由於案件沒有正規審理,有關方面的驗屍報告、警方掌握的詳盡資料,以致受害人的家庭狀況及疑兇身世,全部欠奉。
只有兩份青山精神病院的報告。
如上所述,當年新聞紙上也只是略為報導,資料不詳,若要尋根究底,恐難成願。

究竟區韞芳是最毒婦人心,務必置兩女童於死地不可,之後又裝傻扮懵擺脫刑責?抑或真的患上精神分裂,思緒錯亂中犯下彌天大錯?
謎一般,難有判斷。

此案猶令人回想起上世紀八十年代一齣經典恐怖電影「閃靈」(The Shining,也譯作「鬼店」),講述孿生稚女在酒店內被殺後陰魂作祟,極度心寒。(圖08)

然而寫作案件,就要翻查歷史,原來勝斯酒店的「事故」也有不少:
一九五零年七月三十日,十九歲少女劉燕女,跟男友情海翻波,孤單隻影下租住601房,不久寫下遺書後便一躍而下,當場肝腦塗地,一屍兩命。(圖09)
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二十九歲澳門來港女子周美玲在504號房跳樓身亡,沒有留下遺書,身世不明。(圖10)
一九六零年十一月二十一日,男子虞家棟 (三十歲) 偕同友人在210房渡宿,虞某之後被發現身中十多刀,喉嚨被割斷慘死,疑因債務招殺機。(圖11)

繼續翻查更多的資料,發現尚有其他「事故」,讀來令人心悸,也就應該在此擱置。
莫非勝斯酒店也可視作為當年銅鑼灣區的「鬼店」?

經營只有十餘年,勝斯酒店在慘案後不久便拆卸了,之後建成樂聲大廈及潮流商店 (圖12),人流極盛。
從前舊事,俱往矣。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勝斯酒店 (約攝於1960年),毗鄰的ROXY,即當年的樂聲戲院。
圖02
圖03
圖04
圖05
圖06
圖07
圖08:
恐怖電影「閃靈」(也譯作「鬼店」,The Shining,1980),講述孿生稚女在酒店內被殺後陰魂作祟,極為心寒。
圖09:勝斯酒店「事件簿」(一)
圖10:勝斯酒店「事件簿」(二)
圖11:勝斯酒店「事件簿」(三)
圖12:
當年的勝斯酒店在發生慘案不久便拆卸了,之後建成今天的樂聲大廈及潮流商店,人流極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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