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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異姓兄弟殺人奪產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冷血兇案》

日期:1987年1月14日
地點:銅鑼灣琉璃街3號向南樓十樓一個單位
人物:楊高、張有多、關楊枝、陳敏儀  
案情:楊高與張有多是異性兄弟,藉向關楊枝與陳敏儀買樓,將他們殺死。
備註:楊高及張有多其後被控以謀殺罪名,經多日審訊後,五男二女組成的陪審團,裁定兩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兩名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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鎖匠鬼手七一雙巧手,正拿着開鎖工具,往琉璃街三號,向南樓十樓一個單位的大門開鎖。
單位鐵閘已弄開,只要將大門打開,就大功告成了。
啪的一聲,大門開了,打開門時,屋內有一股怪味傳出來,鬼手七感到有點噁心。
  
請鬼手七開鎖的一個婦人說:「師傅,麻煩你了,再耽擱你一點時間,你在這裏等一會,若我的親戚真的不在家,麻煩你將門關上。」
鬼手七覺得這個婦人有點莫名其妙,若她的親戚在屋內的話,又怎會不來開門,除非他們是聾的,又或者已經死了。
  
「救命呀!」求救聲打斷了鬼手七的思維,他連忙衝進屋內,婦人仍在歇斯底里地叫着。
單位內的大廳中,一男一女仰臥在梳化上,鮮血把兩具屍體染得血紅,看樣子已死去一段時間。
鬼手七把婦人拖出屋外,向鄰居借電話報警。
法醫湯明在1986年1月14日,晚上十時半到場時,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與手下探員已完成現場搜查工作,兩具屍體仍未舁走。
  
湯明檢驗屍體時,發現兩名死者都被利器割斷喉嚨,失血過多及窒息致死,相信已死了六個小時(下午四時半遇害)。
「湯明,情況如何?」黃定邦向湯明查詢情況。
湯明說:「兩名死者身上的刀痕方向相反,男的由左至右,女的由右至左,從死者伏屍位置推測,兩人遇害時是並排坐在客廳的椅上。因此,我推測兇手最少有兩個人,否則不能在同一間將兩人殺害。」
湯明的發現,將調查範圍縮小。
  
在偵緝會議上,證物組組長細奀作出滙報。
「我們發現屋內有被人搜掠過痕迹,相信值錢的東西已被人取去。浴室的洗手盆內,有兩把用水浸着的水果刀,兩對手套、一塊海綿,海綿上染有血跡。」
「海綿上的血跡,經化驗後,證實是B型,與男死者關楊枝的血型脗合。女死者陳敏儀,血液是O型,與沾在其中一對手套上的血液相同。」
「客廳梳化前的一個茶几,我們發現有四杯茶,按主客位置擺放,四個茶杯及碟上均有女死者指模,推測是女死者端茶出來接待客人。」
「其中一個茶杯有男死者指模,另兩個茶杯沒有其指模,來訪的兩個人沒有喝茶。」
「在煙灰缸內,有兩個煙蒂,按擺放位置推測,這兩個煙蒂可能是那兩名訪客留下的。」
  
從奉茶一事推斷,兇手與死者認識,但又不太熟絡,如果是熟人的話,女死者就不用奉茶招待。
從主客所坐位置推測,兩名死者似乎與兇手商量一些事情,不知何故,被兇手殺害。
  
偵緝組組長德仔匯報時表示,請鬼手七開鎖的那名婦人,是兩名死者親戚。
「那個婦人表示,在案發日早上,女死者打電話給她,說下午約了人到家中商談出售舖位合約一事,來不及接八歲大兒子放學,要求她代勞。」
  
「那個婦人接了小童放學,帶到上址時,發現屋內沒人應門,以為死者外出,把小童帶回家中安頓。」
「打了幾次電話後,她開始疑心了,請了鎖匠打開案發單位的門,揭發了這宗凶案。」
黃定邦聽取匯報後,吩咐細奀找尋死者記事簿或便條,看看是否有線索。
細奀在女死者的一本記事簿內,發現在案發當日的日誌上,寫着「張有多」及一個電話號碼。
  
重案組探員根據那個電話號碼,查出電話是深水埗福榮街一間快餐店所有。
黃定邦吩咐德仔派人到那間快餐店監視,從稅務局檔案中,查到那間快餐店,由張有多及楊高兩人合夥經營。
  
德仔在快餐店外觀察一會後,趁快餐店內沒有顧客時,進入店內。
「老闆,麻煩借電話一用。」德仔對站在水吧內的男子說。
德仔借故與那個男子攀談,兩人談得十分投契。
  
「老兄,抽根煙吧!」德仔從懷中取出一包煙,拿出兩根香煙,一支叼在自己口中,另一支則遞給那個男子。
兩人一邊吸煙一邊傾談,很快就把煙吸完,放入煙灰缸內按熄。
「老兄,麻煩你給我弄一個洋葱豬扒飯。」德仔對那個男子說,並付了錢。
那個男子轉身把豬扒飯弄好,德仔接過豬扒飯後,輕鬆地離去。
科學鑑證科檢驗德仔交來的飯盒及煙蒂。
從飯盒套取到的多個指模,經核對後,證實與張有多的脗合。
煙蒂上沾着的唾液,與在案發現場發現的兩個煙蒂中的一個相同。
  
這是一個簡單的推理:飯盒上的指模是「張有多」所有,「張有多」留在煙蒂上的唾液,與現場檢到的煙蒂相符,換言之,「張有多」曾到過現場。
  
黃定邦收到有關報告後,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搜查那間快餐店。
在快餐店內,探員拘捕張有多及楊高兩人,先把兩人扣押在快餐店內,直至搜查工作完畢為止。
  
證物組組長細奀在現場檢走大批證物,包括十二把刀、三對皮鞋、兩對球鞋、三對拖鞋及一些布碎。
證物經分類及化驗後,發現其中一對皮鞋及球鞋,進行「魯米那液」血跡檢驗時有反應,這兩對鞋曾沾有血跡,事後被人清洗,肉眼難以看見,在「魯米那液」的檢驗下,血跡無法遁形。
這兩對鞋,送到科學證鑑科鑑證,確定沾上的血跡與兩名死者相符。
  
重案組總部內,張有多及楊高兩人,同時接受黃定邦盤問。
張有多說:「黃Sir,我與楊高是親生兄弟,我自小被一戶姓張人家收養,所以才改姓張。」
  
黃定邦留意到,張有多的態度從容、神色鎮定,楊高則低着頭,雙手放枱下大腿之上,兩手緊握,雙腳向後緊扣着椅腳,全身繃得緊緊的,表現得十分緊張。
  
「人海茫茫,你們兩兄弟能夠重逢,上天實在待你們不薄。」黃定邦說時,留意着兩人反應。
張有多沒有異樣,楊高則偷偷地望了張有多一眼。
黃定邦稍後吩咐德仔把張有多帶到另一間房去,留下楊高單獨接受他的盤問。
「楊先生,我只是例行調查,你不用太緊張,吸口煙吧!」黃定邦遞了一根香煙給楊高,並為他點火。
吸了一口煙後,楊高開始放鬆下來,緊扣在椅腳的雙腳亦放開了。
 
黃定邦問:「楊先生,你們的快餐店經營多久了?」
楊高說:「有五年多了。」
「那裏是工廠區,生意不錯吧?」黃定邦挪動一下身體說。
  
楊高有點不平地說:「生意好又有甚麼用,大部分收入都付了租金。」
黃定邦同情地說:「商業舖位就是這樣的了,政府沒有管制租金,只要租約一滿,業主要加租多少就多少,令租客叫苦連天。」
楊高吸了一口煙說:「就是這樣了,最近,業主又說要加租了。」
  
黃定邦說:「如果生意不太壞的話,把舖位買下,不用再負擔昂貴租金,豈不更合算。」黃定邦逐漸將問題帶到核心去。
「我哥哥也是這樣說。」楊高把煙蒂放在煙灰缸內按熄掉,黃定邦再為他點上另一根香煙。
黃定邦問:「業主願意將舖位出售嗎?」
「我哥哥說已談妥條件,」楊高說到這裏頓了一頓說:「他說沒有問題。」
「其實,」黃定邦稍停了一會說:「是有問題的,是不是?」
「是!」楊高低着頭應道。
黃定邦說:「你們想逼業主將舖位給你們。我們查到在案發前,業主曾擬一份合約,只要雙方簽字,交律師樓辦理手續,就可完成交易。」
「可是,案發後,那份合約不翼而飛,相信那合約已落在你們的手上吧!」
  
楊高低着頭,汗如雨下,黃定邦決定再一步進逼。
黃定邦拿起楊高剛才放在煙灰缸的那根煙蒂說:「以現在的科技,警方可以從根煙蒂上的唾液,追查到身份。在案發現場,我們找到兩根煙蒂,其上有你及你哥哥的唾液,換言之,你們就是兇手!」
  
在黃定邦的心理攻勢下,楊高承認與張有多殺害關氏夫婦。
楊高說:「那日,哥哥叫我到業主那裏簽合約,我們進屋後,談好一切條件,雙方在合約上簽了字。」
「之後,哥哥把我拉到一旁,將一把刀交給我,說殺了關氏夫婦後,他們的舖位就是我們的了。我本來不願意,但哥哥拉着我走近關氏夫婦,一刀便向那個男人的喉嚨割去,女人想叫,我一急之下,亦揮刀把她殺死。」
  
「殺人後,我們取走合約,其後才知道,那份合約未經律師樓辦手續,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我們於是把合約燒了,哥哥原以為可以殺人奪產,結果卻鑄成大錯。」
  
楊高及張有多其後被控以謀殺罪名,經多日審訊後,五男二女組成的陪審團,裁定兩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兩名被告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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