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19年12月18日

吊鐘洲 麻包沉屍冤未雪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83年3月20日
地點: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吊鐘洲以西芒灣
人物:梁可銘、梁美莉
案情: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3月20日被發現沉屍吊鐘洲以西芒灣海底,涉嫌兇手梁可銘潛逃無蹤。
備註:懸案。2011年1月15日,警方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

1983年3月20日,上午十時半,一艘快艇在西貢吊鐘洲海面飛馳,船上載着五名「海龍溍水會」會員,他們打算在吊鐘洲潛泳,欣賞海底世界。
五人穿上潛水衣,配備魚矛、潛水刀,互相檢查裝備後,逐一由快艇跳入水中,慢慢向下潛。

十分鐘後,他們已潛到距吊鐘洲四百公尺,十公尺深海底。
海底的垃圾不多,能見度清晰,距他們數十公尺遠的海床,有一個麻包袋,這個不屬於海洋的物體,引起他們注意。
領隊用手勢向同伴示意,游向那個麻包袋,他們游近時,原本啃着那個麻包袋的小魚,立即四散。
五人好奇地圍着那個麻包袋,其中一人用魚矛推那個麻包袋,感覺麻包袋內的東西是軟綿綿的。
那人用手勢向同伴示意,要打開那個麻包袋,看看裏面究竟袋着甚麼東西。
各人同意這樣做,領隊游近那個麻包袋,袋口用電線綁着,他試圖將電線解開,但不成功。
他拿出潛水刀,將麻包袋割開,一隻人手,後破口伸了出來,把各人嚇了一跳。

麻包袋藏屍!

五人驚魂甫定,知道事不尋常,做好標記後,返回快艇,打算駛回岸邊報警。
他們在途中遇上一艘水警輪,立即向警員報告,引領水警輪到發現麻包袋藏屍地點。

屍體沉在水底,水警也無計可施,通知消防署派蛙人到場協助。
當日下午二時,三名消防署蛙人,在潛水會會員帶領下,找到麻包藏屍地點。
那個麻包袋重量不輕,蛙人在四時四十五分,才將那個麻包袋撈上水警輪。
那個麻包袋,除袋口被電線綑綁外,麻包袋兩端亦被電線綁着,麻包袋之外,由一個繩網袋罩住。水警輪將麻包袋運回水警基地,舁送殮房,由法醫檢驗。

法醫用剪刀將麻包袋剪開,一具全裸女屍呈現眼前。
從外貌判斷,死者年齡二十至二十五歲,根據屍身腐爛程度,死者死去超過一個月。
麻包袋內,有兩塊兩呎長、八吋濶、三吋高的水泥塊,水泥塊中間有方形孔,相信兇手用作沉屍之用。
死者雖然全裸,但未遭性侵犯,頭部有被硬物襲擊傷痕,死因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
死者頸部有一條因做外科手術留下的疤痕,上下顎臼齒曾經修補。

最重要的發現,死者戴隱形眼鏡,有助警方追查。
探員根據隱形眼鏡廠商標記及編號,查到配戴者資料,與失蹤人口記錄核對,發現死者與一名在月前失蹤的二十三歲少女符合。
警方安排失蹤少女家人認屍,證實是月前失蹤的梁美莉。
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那日是農曆年廿九,她的家人在她失蹤翌日報警。

梁美莉生前與母親及兄長在西環居住,在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比嘉國際有限公司任職,公司業務是製造及銷售辟臭劑用的香精,公司東主為日本人,寫字樓除梁美莉外,只有三名男女職員。
梁美莉在該公司任職不足一年,由於工作能力強,得到東主賞識,由文員擢升為助理經理,東主離開香港時,公司行政工作由梁美莉負責。

梁美莉母親對探員說,女兒懷疑有人虧空公款:「美莉說,她為公司做年結,核對帳目時發現有問題,她說已知道是誰虧空公款,打算搜集足夠證據後,與那人『攤牌』。」

不過,梁美莉沒有說出虧空公款的人是誰,案件涉及商業帳目,探員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
商罪科核查公司帳目及往來文件後,發現在多單往來帳目上,都被人做了標記,相信那些標記是由梁美莉記下的,警方發現當時公司損失約一百萬元。
涉及這些問題帳目的,是公司一名前高級職員梁可銘,數月前被發現出售公司機密而被開除。

梁可銘被開除後,梁美莉為公司做年結時,發現梁可銘虧空公款。
梁美莉被殺前一星期,梁美莉曾託人四出找尋梁可銘,說有重要事與他商量,但一直未能找到他。
農曆年廿九,梁美莉到荃灣一公司參觀包裝機,早上十一時許離開。

梁美莉原約了一名女同學,下午三時喝茶談心,但沒有出現。
那天是星期五,公司在下午放農曆年假,探員相信,梁美莉參觀完包裝廠後,返回公司放下包裝機的資料時與兇手相遇。
兇手有公司鎖匙,知道公司放假,趁機潛入公司,打算毀滅帳目。
梁美莉與兇手相遇,被兇手殺害。
兇手殺人後,在街上找來麻包袋、電線,在路邊取了兩件修路用的水泥柱躉。
兇手脫光死者衣服,將屍體放入麻包袋,再放入水泥柱躉,用電線捆好麻包袋,在麻包袋外加上繩網。

兇手用甚麼方法將屍體運到吊鐘洲拋棄,探員假設了很多可能性,最大可能是兇手將屍體用車載至西貢,搬上快艇,打算將屍體運到公海拋棄。
兇手可能在吊鐘洲附近遇上水警輪,為怕被截停搜查,將載有屍體的麻包袋掉入海中。

探員經廣泛調查後,鎖定目標人物,疑人是比嘉國際有限公司前經理梁可銘(三十歲),他喜歡潛水運動,是潛水會會員,擁有一艘停泊於西貢白沙灣的八座位快艇。

探員打算邀請梁可銘接受調查時,發現他已離開香港。
根據人民入境事務處記錄,梁可銘在農曆年三與父母離開香港到內地,他的父母於年初十回港後,他仍留在內地。
探員追查兇手在內地的住宿地點,知道他在內地逗留了三十五日。
梁美莉的屍體在棄屍四十日後被發現,兇手知道事情敗露,不敢回港,先到廣州,再往上海,然後到北京,兇手在北京失去蹤影。

警方調查後相信他與梁美莉之死有關,1996年曾發出通緝令,並公布疑兇相片。
香港刑事案無銷案限期,警隊每年會按照程序覆檢案件,決定是否需要繼續調查下去。

西區警區重案組收到新資料後,對梁美莉命案重新展開調查。
2011年1月15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梁可銘在2011年時五十八歲,當年案發後由北京前往日本,再逃往美國親友處匿藏。
梁可銘至今仍下落不明。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