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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不在現場證據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蛛絲馬跡》

日期:1963年3月1日
地點:美麗都大廈一家唱片公司
人物:朱冠球 (25歲)、黃美秀 (74歲)
案情:朱冠球謀財殺死女東主黃美秀。
備註:朱冠球以謀殺罪名落案,陪審團其後裁定朱冠球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入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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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並非困難的事,但殺人後,可以置身事外,較殺人難得多了。

朱冠球在一家私家偵探社幹了三年調查員,對警方的查案方法有一定了解。
不過,面前一具血淋淋的屍體,正告訴他自以為天衣無縫的計劃,已經失敗了。

弄到這個田地,因為一個錢字,錢雖然已弄到手,但亦弄出了一條人命。
他千算萬算,也算不到這個視財如命的老太婆,已有一個堅固夾萬存放財物,但仍拿了一把菜刀傍身。
朱冠球此刻才想起,難怪每晚吃完飯後,廚房的菜刀就不翼而飛。
朱冠球的計劃,已十分周密,部分「情節」是從推理小說中偷橋的。
第一步,他要引開屋內其他人,以方便他下手,這個機會,已由他蓄意造成了。

朱冠球離開私家偵探社後,在一家唱片公司工作,負責拍攝唱片封套。
唱片公司東主名黃美秀,74歲,廣東開平人,是克勤克儉、銖錙必計的老太婆,她從不相信別人,連銀行也認為靠不住,她最信任的,就是房內的夾萬。

朱冠球特意將一筒拍攝夜景的底片走了光,要求同事協助重拍。

1963年3月1日晚上七時,各人吃過晚飯,一同駕車出外拍夜景。
黃美秀一如往日,吃過飯後,就回房睡覺 (當然,她會先到廚房取菜刀)。
晚上七時十五分,朱冠珠說街上人多車多,要等到十時,才開始拍攝。

車上各人都是年輕人,自然不會返回唱片公司等候,朱冠球提議到新界兜風。
車行不久,朱冠球表示肚子不舒服要下車,約各人十時在尖沙嘴碼頭會合。
下車後,朱冠球到一間戲院,買了一張七時半戲票,撕去聯根,將票尾袋好,離開戲院後,朱冠球截了一部的士,返回美麗都大廈唱片公司。

此時,朱冠球已「易容改裝」,除戴了一個太陽眼鏡外,還貼了一筆八字鬚。
朱冠球進屋後,偷入黃秀美房內有所行動,朱冠球用鎖匙開門後,先到黃美秀房外,站在一張摺櫈上,由氣窗向內窺探,看見黃美秀好夢正濃,於是戴上一對膠手套,用預先偷配的鎖匙打開房門。

當他將夾萬弄開,取出鈔票時,不慎將夾萬內一個首飾盒碰落地上,朱冠球暗叫不妙⋯⋯
回首一看,嚇得他魂飛魄散,黃美秀正手持菜刀,向他劈來!
他急忙就地一滾,僅僅避過,當他狠狽不堪地站起來時,黃美秀的第二刀又來了⋯⋯
朱冠球心想,閃避不是辦法,施展空手入白刃,奪過菜刀。
失去菜刀後,黃美秀並未停止進攻,她用雙手叉住朱冠球的頸,要把他扼死。
朱冠球被弄得不能脫身,揮刀向黃美秀頸部斬去,中正她左邊大動脈,血如缺堤江水一樣,洶湧而出。
黃美秀倒下時,眼中露出「原來是你」的神色。
朱冠球心中發毛,他恐怕身分被揭露,在黃美秀身上補上四刀,活活把她斬死。

面對血淋淋的屍體,朱冠球也不知如何是好,他脫去染有血跡的衣服,換上另一套,再將血衣及兇刀放入一個旅行袋,離開現場。

朱冠球稍後返回深水埗汝洲街母親家中,將內有血衣及兇刀的旅行袋塞進床下底。

翌日一早,朱冠球與姓何女友,潛返內地。

與此同時,黃美秀被發現遭人劫殺,根據其他人口供,負責調查該案的朱探目,認為朱冠球嫌疑最大,其後在朱冠球母親家中搜到血衣及兇刀。
法醫證實血衣及兇刀上血跡與死者的相同。

朱探目採「欲擒先縱」策略,放出已捕到兇手的口風,誘朱冠球回港後再將他拘捕。

朱冠球說他當晚到旺角一間戲院看了場七點半,九時散場因肚痛回到母親家中,並出示票尾。
朱幫辦此時取出一筆假鬚,說是從死者手中找到,朱冠球亦無法解釋血衣及兇刀,何以會在他母親家中。
最重要的,當晚戲院的機房發生小火,電影播到八時就中斷了。

朱冠球以謀殺罪名落案,陪審團其後裁定朱冠球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入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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