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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石梨貝雙屍飲恨 (上)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72年10月28日
妻亡子喪天倫破
昭雪沉冤了無期

十月下旬,晚秋。
香港這個時候,天氣還不算清涼,而且還有點熱。
一個星期六的早上,陽光普照,上午七時許,周先生一覺醒來,梳洗過後,便匆匆更衣上班,他通常會在外面吃早餐,之後就馬上回到新蒲崗一間製衣廠,他是一名剪裁技工,工作非常賣力。

這時,其妻在房間亦穿好衣服,準備出外,她向來身體欠佳,曾患過肺病,也動過一兩次手術,進出醫院也不知多少次,後來在朋友的建議下,開始晨運行山,她感覺自己身體漸漸開始健壯起來,便一直堅持着,也有一個多月了。

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乳名強仔,剛好16歲,他這天不用上學,起床的時間較父母倆更早,少年人精力充沛,一直在家中弄這弄那,當他知道母親準備外出,便從房間跑出來,嬉皮笑臉地説:「媽咪,我今天心情特別好,不妨跟你一同去晨運吧!」
雖語帶輕佻,但事實上他是一名孝順的兒子,生怕媽媽在路上太過孤單吧。
母親聽後,連聲説好。

她拿起買菜的籐籃,並把手帕和銀包等放入籃內,準備晨運之後到街市買菜回家弄午飯。
強仔亦急不及待穿好鞋子,跟母親一併出門,不料父親步伐更快,正啟門離家的時候⋯
強仔大聲地向父親説了一句:「爹哋再見!」

只是父子之間,一個平常不過的道別。

這天是1972年10月28日。

朝生離  夜死別
雖説是星期六,可是製衣廠近日要趕工交貨,周先生忙得不可開交,連晚飯也只能在廠內進行。
晩上七點半,工作總算完成,已是勞累不堪,他便連忙收拾裁縫工具,急急返家休息。

當周先生回到深水埗寓所時,已經是八點過後,站在門外,感覺並不尋常。
平日這個時候,屋內總是充斥着兒子的嬉笑聲,或妻子的談話聲,又或是收音機的播放聲,現在卻什麼都不是,竟是鴉雀無聲,周先生啟門而入⋯
屋內烏燈黑火,空無一人,他在坐在椅子上呆了一陣子,心想妻兒可能是晚飯之後去了散步,或出外買點東西吧,雖然這種事往時未曾發生過。
他越想越感不妙,甫即走進廚房,檢視廚具,種種跡象顯示,妻兒未有返家午飯及晚飯。
他同時憶及,妻子早上曾經洗滌衣服,於是走進廁所,將洗衣機的蓋子打開看看,衣服仍浸在水中⋯
平日持家有道,又愛整潔的妻子,為何一反常態?
這意味着妻子與兒子,一直沒有回到家裏來。

莫非二人晨運的時候遇上意外?失足墮崖?抑或在路上遇惡徒行刧之類?
再想想,兩個都不是小孩子,即使一個碰上麻煩,另外一個好歹也該有解困的方法呢,周先生幾乎把所有的假設都想透了,焦慮與不安頓時湧上心頭,他二話不説便衝出家門,向左鄰右里叩門詢問。
但沒有人看見母子倆,也不知道他們的行蹤。

回到家中,周先生雙手發抖,急忙拿起電話聽筒,一口氣撥電了幾十次,向所有的親戚朋友、兒子相熟的同學等查詢。
答覆都是「沒有見過母子兩人」。

周先生面如死灰,心情既擔心又忐忑。
這時他的希望只有一個,就是家門突然打開,妻子與愛兒回來了;或甚退一步,縱使發生了什麼意外,嚴重不嚴重也好,請來一個來電,若此刻能聽到妻兒的聲音,他願折壽。
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痛苦的等待,一分鐘也嫌多。
晚上九時三十分,周先生毅然跑到深水埗警署,他一臉惶恐,向當值的警官喊着:「阿Sir,我老婆和兒子都失蹤了!」
「自從今天早上七、八時許,兩人到石梨貝水塘附近晨運,之後一直沒有回家⋯」
警官:「嗯,我首先要替你登記個人資料。」
周先生:「本人周忠明,50歲,是製衣廠工人,家住九龍深水埗荔枝角道319號四樓前座,失蹤妻子名叫何寧芳,38歲,身材細小,約五呎一吋高;兒子周健強,16歲,身材瘦削,約五呎六吋高,他就讀於半山區聖保羅中學。他們慣常在石梨貝水塘 (圖04) 附近一帶晨運,不過有時會行得偏遠一點⋯」周先生一口氣沒完沒了的説着。
警官截停了他,皺着眉頭大喊:「慢着!我可不是『摩打手』啊!你説這麼快,我怎能抄寫?!現在我問你答!」
「他們失蹤前是穿什麼衣服或鞋子,另外,有沒有攜帶任何物品出外,可否記得?慢慢説。」
周先生:「記得,記得!妻子穿白襯衫、灰色長西褲,黑膠鞋,手拿買菜用的籐籃;兒子則穿紅白間條運動衫、白短褲、白色運動鞋。」
警官:「那跟身物品呢?如首飾、眼鏡及手錶等?」
周先生:「兒子是近視眼,有佩戴眼鏡,手上也戴有手錶的;而妻子向來樸素,平日沒有任何飾物在身,手錶亦只是平價貨⋯」
「她是家庭主婦,就算出外買菜,最多就是攜帶二十元在銀包內⋯」
警官:「好吧!你先行回家等待,有消息便立即通知你。」
可是周先生沒有離去之意,再三地懇求説:「阿Sir,求求你!可否派出一名警探和當值警官,跟我一起到石梨貝水塘附近,尋找妻兒的下落?這是我最深切的懇求!」
警官面露不悅,亦不甚願意,可是最後還是軟了心腸,依照周先生之意,一行幾人乘着警車駛往目的地。

可惜搜索了幾小時,直至凌晨時份,都沒有結果。

周先生伴着發酸發軟的雙腿回到家中,已是疲勞之極,呆坐椅子上,沒有絲毫睡意,直至晨曦。

星期天,周先生沒有氣餒,趁着不用上班,於清晨六時,召喚了幾位鄰居與朋友,再度前往石梨貝水塘附近,尋找兩名失蹤摯愛。
卻又是白走一趟,沒有發現。

下午二時許,他回到家中吃點東西,稍作休息。
三時過後,又聯同另一班同事及朋友,再次踏足該處搜索。
結局同樣無情,一無所獲。

警方那邊廂,開始對事件着緊起來。
他們請周先生到深水埗警署協助調查,主要是了解夫妻二人的生活關係,再從其家庭狀況等作深入調查,並於翌日10月30日,在各大報章刊登失蹤母子的照片 (圖01),附上相關資料,呼籲各界人士協助及提供線索。

往後數天,大批警員繼續在石梨貝水塘附近,展開大規模偵查,進行地毡式搜索,並出動直升機視察周遭環境。(圖03)

這樣子又過了一個星期。
苦苦等待的周先生,對於妻兒蹤跡杳然,感覺是比死更難受。

惡兆
1972年11月5日早上八時。
駐守石梨貝水塘的水務署一級技工孔初,55歲,他在附近巡更時,一名中年婦人氣急敗壞的跑來,上氣不接下氣的跟孔初説:「喂!你是不是管理水塘的工作人員?不得了!山上的叢林可能有死屍!」
孔初:「你肯定是屍體了嗎?形態怎樣的?是親眼目睹的麼?」
中年婦:「看見倒沒有,但那種中人欲嘔的氣味,錯不了!一定是屍體!你該知道近日有母子在這裏失蹤的事件,我懷疑就是⋯」
孔初:「不必多想,現在由你引路,我們一同上去看過究竟吧。」
中年婦:「我才不去看啊!由你報告警方啦,地點是由引水道的小徑向上攀登,至5500呎路碑附近。」
「總之我已盡了市民責任通知你,請立即派人前往調查一下。」説罷便匆匆離去。

環顧四周,舉目荒野,孔初既無奈,又有點躊躇,該下山通知警方,抑或直接上山查看好呢?
最後他選擇了後者,於是便沿着山徑走。

才走了不久,恰巧碰上三名便衣警探,他們正在石梨貝水塘一帶,調查母子失蹤事件,三人都是隸屬九龍偵緝總部。
孔初道出因由,於是一行四人便沿着引水道往上走,他們足足步行了四十分鐘的路程。

石梨貝水塘引水道全長一萬六千多呎,當他們行至5500呎時(圖05),就是大埔道五咪半,亦名煙墩山 (即現在的畢架山),對下是沙田濾水廠,各人便分頭搜索,兩名警探在引水道的右邊搜索;孔初與另一名警探則登上路旁左邊,那是高出路面約三尺的叢林斜坡,甫即嗅到濃烈惡臭,之後深入叢林查看,果然發現了兩具屍體,分別是一老一幼。

一具年紀較輕的男屍依伴在一棵樹中,雙手雙腳均被反綁,衣着尚算完整,頸部被人用尼龍繩勒緊,繩索的另一端縛在樹幹上,看來是被人行刑式的活活吊死。
另一具年紀較長的女屍全身赤裸,雙腳仍穿着鞋子,襯衫、長褲、內衣、內褲,胸圍等散落一地,疑遭姦汚,頭部有明顯傷痕,頸部被一根約三尺長的木棍卡着,陷入頸骨,幾乎身首異處,相信是兇徒將死者按在地上,復用樹枝盡力壓着其頸部,令對方窒息而死。
行兇手法的殘忍程度令人髮指,先姦後殺的可能性也頗大,但有需進一步剖驗。

因恐防破壞證物,大家都不敢造次,孔初與一名警探首先下山撥電通知上級,另外兩名警探則留守現場看管。

未幾,大隊警員、幹探和法醫官李福基先後到場查勘。
現場所見,未有掙扎或打鬥現象,估計兩死者遇害的地點,無疑就是當地,因屍體或其衣服上都沒留下被野草擦破的痕跡。
兩屍的距離僅一米之遙,未有刺傷或斬傷的跡象,惟屍身已經腐爛不堪,有蛆蟲來回爬出走動,非常駭人,從腐屍所發出的臭味作判斷,兩名死者的遇害時間應在一星期前。
這點跟母子失蹤的時間吻合。

兇案現場,撿獲一封聖保羅中學的染血信封 (該校正是周先生兒子就讀的學校)、一副破碎的眼鏡、手帕、一個空的買菜藤籃、一個掏空了的錢包,另外有一束鎖匙和一個髮夾。
以上物品,相信是屬兩名死者所有。
此外,尚有一根折為兩截的木棍及破碎玻璃瓶等,推斷就是兇器。

初步估計,行兇者不祇一人,可能有二至四人。
警方暫時列作「劫殺」和「姦殺」案處理,為1972年度第99與第100宗的兇殺案,破了歴年記錄。

由於現場未能找到兩名死者的身分證明文件,身世尚待確定。
可是根據周先生早前給予警方提供的資料紀錄,並核對兇案現場所發現兩名死者之衣服物品等,母子二人是否已遇不測,似乎沒有懸念。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失蹤八日,之後證實被殺的兩母子。
母親何寧芳,38歲;兒子周健強,16歲。
圖02
圖03
圖04:石梨貝水塘。
圖05:大埔道五咪半 (即大埔公路五咪半沙田嶺段)。
圖06
圖07
圖08
圖09
圖10:母子屍體被抬出的一刻。
圖11
圖12:案發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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