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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石梨貝雙屍飲恨 (下)


1972年11月5日中午,被發現的兩具屍體經法醫官初步檢驗,先後舁往殮房。

同日下午,呆在家中的周先生,因對失蹤妻兒朝夕憶惗,消瘦不少,除了身心受盡折磨,連樣子亦彷彿蒼老了十載。
當他接獲警方來電,説在石梨貝水塘附近,發現了一老一幼的屍體時,簡直是晴天霹靂!
他是一個悲觀的人,幾乎肯定已兇多吉少,殘酷的事實要來,是躲不過。

疑團
殮房內,躺着兩具腐屍,面部肌肉均告脫落。
尤其是女死者,由於頭骨破裂,已經沒有輪廓,基本上是很難辨認的。
可是,周先生毫不費力就確認了,他根據兩名遺體的身材、妻子的一幅牙齒,和兒子兩隻崩缺的門牙,認明無訛。
周先生淚灑當場,同時為可憐的妻兒暴屍荒野八日八夜,感到痛心疾首。

由於涉及兇殺,警方請周先生到警署協助調查,同時辨認兇案現場所撿獲的死者遺物。
結果證明都屬於妻兒所有,其中兩對鞋子都沾滿了血跡。

周先生説:「我們不是富有人家,但三口子生活,極為快樂融洽。妻子阿芳是位盡責的妻子,典型的良母;兒子強仔亦孝順聽教,在學校成績中上,更是運動健將,其中在技擊方面尤有心得,今次慘劇,強仔必然是為了竭力保護母親而觸怒兇徒,最後兩個都雙雙被殺⋯」説到激動時,他抱頭嚎哭。
不久安靜下來,一臉茫然的自言自語:「説來奇怪,你們發現屍體的地方,我確實跟幾名警官去搜索過,就是母子失蹤的當晚,可能礙於當時荒野漆黑一片,又未傳出屍臭味,所以沒有找到⋯」
「另一點奇怪的是,阿芳平日晨運的地點,只限於石梨貝水塘附近,絕不多走,而屍體發現的地方,卻跟她慣常的晨運路徑
偏差甚遠,由深水埗家中步行至該處,起碼要一兩個小時,她向來體弱,縱使有兒子陪伴在側,也不可能走這麼遠,莫非是母子二人當日突發奇想,乘車去該處,目的是去看看以前未到過的地方?又或者根本是途中被惡徒挾持上山?」
以上推測其實也不是毫無道理。

不料,母子遇害的噩訊傳出後,翌日就有所謂消息人士報稱,曾目擊兩母子被數人挾持上車,往沙田方向駛去云云。
不過,警方對這個不明來歷的資料,不予置評。

另外,有報導指周先生於10月29日接獲一封打單信,內容是要勒索五千元,若不就範,母子必將命喪。
注意,假若真有打單勒索信這回事,發信者應該不是局外人,因周先生於母子失蹤當晚 (28日) 才報警求助,當時各大報章均未發表母子失蹤的消息。

據聞周先生曾將這封勒索信,直接交由警方處理。
這個報導,警方不置可否,表示事件正展開調查中,不便評論。(圖01)

母子屍首被發現當日的下午四時,警方立即在警署召開了記者招待會,由深水埗偵緝主任馬廣義報告。
他説:「兩具屍體已經腐爛,沒有明顯傷痕,兩名死者都是被扼勒窒息斃命,二人衣服完整,女死者未被未姦汚。目前推斷是刧殺案,相信是石梨貝水塘一帶出沒的惡徒所為,年紀應該相當年輕,估計有二至四人,也可能是偷渡客犯案。現正呼籲案知情人士或當日的目擊者,提供消息。」

當年有大量非法入境者擁入香港,沒有親朋戚有的,會連群結黨匿藏於郊野內捕捉獵物,行刧非禮等事,經常發生。

然而,警方公佈的消息,有兩點令人詫異。
第一,女死者所謂「衣服完整」,這點跟發現屍體的第一目擊者,即水務署技工孔初所見的「全身赤裸」,前後不一。
第二,當周先生檢視兩死者的遺物時,發現妻子和兒子的鞋子都沾滿了血跡,這和警方所説兩名死者是「沒有明顯傷痕,窒息而死」,又稍有不同。

所以周先生覺得,警方需要有澄清的必要。
而法醫官日後所提供的驗屍報告,確實又與警方所説的有明顯差異。
是耳濡目染?還是真實憑證?
案情顯得曲折,也耐人尋味。

一籌莫展
母子雙屍案駭人聽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這段時間,各處郊野地點的晨運客均大量減少,石梨貝水塘一帶,更是死寂一片,平靜得不尋常。
警方的調查沒有停下來,除了動員上山截查可疑人士,並在水塘附近派發傳單,希望喚起公眾對案發當日的所見所聞,若有消息,可以直接聯絡新界偵緝總部,或港九新界任何一所警署報料。

1972年11月8日上午十一時,慘死母子在九龍殯儀館舉殯。(圖02)
靈堂橫額上書「沉冤待雪」。(圖03)
左輓聯是「亂世景如斯,嘆鼠輩橫行,逮痛母兒罹浩刧。」
右輓聯則「浮生真若夢,倘英靈不昧,當捕兇匪雪沉冤。」
周先生悲哀地木立母子遺照前,欲哭無淚,莫不令人感到心酸。
兩名死者的親友及同學前來致祭,有數百名,場面悲愴。
有人表示這案並不是一般劫殺,必有「內情」,希望有關當局盡快緝兇歸案,讓事情水落石出。
母子靈柩稍後運至九龍鑽石山火葬場火化。
灰飛煙滅,含恨未泯。

自雙屍案發現後,起初是由深水埗及石硤尾的警署辦案,及後因屍體所在地為沙田地區,一度由沙田警署接手。
最後警方當局鑒於案情重大,在11月9日設立專責小組查辦,由港島總探長鄧耘主持。

首先,警方內部頒佈「暗花」二萬元,徵求任何人士提供破案線索,之後再將懸賞調高至四萬元。
不久,警方當局又正式公開懸紅二萬元,跟「暗花」同時生效。
所謂「暗花」,是由警方人員私人掏腰包撥出;「懸紅」則是警方的公款。
換句話説,若報訊者可提供線索令兇徒成功落網,即可領取六萬元的懸賞,這個數目在當年來講,可説非常吸引。
但遺憾地,重賞之下,卻沒有勇夫。

另一方面,外籍警司韓德 (Ernest Hunt) 向各社團、街坊會及市民發出中英對照的專函 (圖05-06),並附上遇害母子的照片,希望各界人士在這案件中協助,提供線索。
專函內有貼了郵票之回郵信封,只要將所知事情寫在專函空白位置上,投寄即可,省卻不必要之麻煩。
這個做法引起不少反響,幾日間竟收到近百封回信,可惜大部分內容,只是對慘死母子寄以同情之語,或對殘暴兇徒痛斥之恨等,對破案關鍵沒有實質幫助。

此外,警方亦同時印發跟專函內容相近的傳單,在石梨貝水塘一帶派發,今次卻意外地得到調查的新方向。
話説有幾位晨運常客,曾目擊案發當天早上,有四名陌生男子,年約20來歲,出現在水塘引水道的小徑上,此處亦是通往母子伏屍的地方,約一小時過後,四名男子急急走回頭路,沿着大埔道方向離去。
自案發後,這四人已不復出現。
雖然沒有證明該案跟這四名青年有關,但肯定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圖07)

警方甫即動員「反黑組」,在石梨貝區一帶,揪出曾經犯事的問題青少年,或有案底的流氓逐個盤查,規範之大,彷彿將整個石梨貝區都反轉了,可惜都是無功而還。
不過還好,在這段時期,區內的罪案明顯減少,飛羣童黨也銷聲匿跡。

1972年12月21日,案發後差不多兩個月,警方動員二千人,包括二十名幹探,在有可疑的新界鄉村進行大包圍,先後巡查六百多條小村落,受盤問村民超過數千,持續了幾星期。
一位負責偵查的高級警官表示,已將疑兇的數量範圍逐漸收緊至僅有數人。(圖10)

1973年1月19日,警方稱已掌握破案線索,並繪出四名兇徒面目 (圖11-12),年齡由18至24歲,如下:
(一) 中國籍男子,年約40歲,身材瘦削,身高約五呎六吋至七吋,蓄長髮,面長,身上可能懷有螺絲批。
(二) 中國籍男子,年約18至22歲,身高四呎九吋,面圓,膚色黝黑,身材瘦削。
(三) 中國籍男子,年約24至28歲,身高五呎六吋,蓄長髮,左邊分界,眼小鼻大,嘴巴闊,膚色黝黑,操惠州口音之本地話。
(四) 中國籍男子, 35至42歲之間,身高五呎六吋,中等身材,面長眼小,操純正本地話,説話時兩嘴唇開合幅度不大。

遺憾的是,幾個月又過去了,一個疑兇都沒有抓到。

鑒於曠日持久未能拘獲兇手,當局把專責小組編制擴充,除了原有的警司、高級探目及多名幹探外,結合新界方面的警探、穿山甲部隊及港島方面的偵緝部部人員,組成七個小組的偵探集團,再深入新界僻村調查,希望獲得一鱗半爪,但失望卻是一個接一個。

命已逝   恨猶在
1973年5月23日,本案在荃灣裁判處由董梓光法官開庭研究死因,陪審團由兩男一女組成 (圖13-14),高級法醫官李福基供述時稱:「兩死者無顯著的刺傷痕跡,女死者全身赤裸,曾被強姦,頭部被人用硬物沉重一擊,現場撿獲的一個破碎玻璃瓶,可能就是兇器之一,女死者的頸項被繩索所纏,死因是窒息。」
「男死者生前有反抗跡象,雙手被反綁於樹幹上,遺體肋骨兩邊折斷,有可能曾被吊在樹上任人瘋狂亂打,頭部亦有傷痕,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現場所發現的一根折為兩截之木棍,相信就是兇器。行兇者多於一人。」

聞言至此,庭上的周先生傾刻老淚縱橫,心底裏,他恨不得逐個將兇徒碎屍萬段!

試想想,被兇徒反綁在樹上那可憐的兒子,是如何「觀看」母親遭人強姦。
寧可殺,不可辱。
不幸地,在冷血兇徒「可殺可辱」的手腕下,母子倆最終死得非常悽慘。
這光景,莫不教人咬牙切齒,悲憤至極,如斯可惡行徑,簡直天地皆不容。

最終,陪審團一致裁定,母子二人被不知名人等謀殺。

沉冤始未雪,悲戚了無期。
命雖逝,恨猶在。
懸案,從來讓人沉重。

隨着時光流逝,可憐可悲的周先生,伴着妻亡子喪之痛於世上,又煎熬了多少個年頭?
我們不知道。

也許,他早就不在人世。
家人團聚天上尋,會狠狠盯着陰間深處,
看着從前那加害之人,如何受盡地獄之火。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1972年11月9日, 華僑日報
圖02
圖03
圖04
圖05
圖06
圖07
圖08
圖09
圖10
圖11
圖12
圖13
圖14


圖片15:深水埗荔枝角道319號,遇害母子生前所住的地方,今天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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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案件,可參閱另一版本:
【重案組黃Sir】系列
石梨貝水塘 母子雙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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