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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八指淫狼姦殺少女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冷血兇案》

日期:1975年9月9日
地點:旺角新興大廈七樓與八樓之間的樓梯轉角處
人物:羅容福 (25歲)、黃潔雲
案情:羅容福姦殺包租人女兒黃潔雲後自殺死亡
備註:1975年9月16日
羅容福在油麻地德昌里十八號在二三樓後樓梯
一個窗框上吊頸身亡

***************


法醫湯明接報抵達旺角新興大廈時,現場已由重案組接手處理,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與手下探員,正忙碌地工作。
在大廈七樓與八樓之間的樓梯轉角處,有一具女屍,下身赤裸、大字形躺在地上。

女屍年約十八、九歲,髮長過肩,頸部被一條女裝白色內褲勒住,該條內褲深陷在肌肉內,令死者舌頭吐出,七孔流血。
一條綠色女裝長褲,棄在屍體旁邊,從死者下體流出的精液判斷,湯明相信是一宗姦殺案。

黃定邦問:「湯明,死者大約在甚麼時候遇害的?」
湯明說:「根據屍班推斷,死者約在三小時前遇害,屍體未被移動過,相信這兒是案發第一現場。」
經拍照後,屍體舁送殮房,由湯明作進一步剖驗。
探員在現場一帶搜索,撿到一把雨傘,在棄於屍體旁邊的長褲的褲袋內,找到一串鎖匙及少量輔幣。
在一個膠袋內,發現一部紅色原子粒收音機,在膠袋旁邊有一對紅色高跟鞋,這些物件,相信屬死者所有。
死者身上及現場附近,未發現足以證實死者身份的物件。

黃定邦將死者的臉部照片及相關資料,送交失蹤人口調查科,希望盡早查出死者身份。

當日下午二時,案件有突破性發展。
一名男子到旺角警報案,說他的女兒失蹤,要求警方協助尋找。
坐堂幫辦問:「你叫甚麼名字?」
男子說:「我叫黃錦源。」
「你女兒叫甚麼名字?」
「她叫黃潔雲。」
「她是何時失蹤的?」
「她在今早八時許離家上班,可是現在還未返到公司。」
「你女兒沒有上班,並不代表她失蹤,或者她突然有事,沒有上班也說不定,你這麼快就報案,不是杞人憂天嗎?」
「不會的。阿雲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她一定會打電話回公司請假的,公司說沒接過她的電話,她亦沒有打電話回家。」
「你的女兒有甚特徵?」
「我已帶了她的照片來,請你看一看。」黃錦源把一張照片遞給坐堂幫。

坐堂幫把照片看了一會,對他的助手陳沙展說:「這人看來有點面善,有有沒有印象?」
陳沙展看過照片後,神情古怪地望着黃錦源,之後在坐堂幫耳邊低聲說:「這個女孩與新興大廈那宗案件的死者有些相似。」
坐堂幫對陳沙展說:「黃Sir還在現場,我去通知他,你為黃先生錄取一份詳細口供,我很快就回來。」

黄定邦將現場拍攝的照片,與黃潔雲的照片作出比較,相信死者就是失蹤了不足六小時的黃潔雲。

黃定邦與坐堂幫一起回到旺角警署,對黃錦源說:「黃先生,我們在新興大廈發現一具女屍,麻煩你到殮房辨認一下。」

黃錦源看見愛女躺在冰冷的停屍間,不禁悲從中來。
辦妥認屍手續後,黃定邦向黃錦源查問黃潔雲的情況。
「阿雲是個好女孩,小學畢業後,就出來工作幫補家計。」
「最初幾年,她做過熨金、釘裝女工,三年前,轉到福全街一間手套廠的車縫部工作,工作時間是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阿雲通常在早上八時四十五分離家,步行上班。」
「阿雲最近患了感冒,但由於工廠趕工,她仍帶病上班,我怕會下雨,叫她帶了一把雨傘以防萬一。」
「今日中午,我放心不下,打電話到工廠,想勸她下午請假回家休息,但管工說她沒有上班,我感到事不尋常,到警署報案,豈料她已遭毒手,死得這麼慘。」
黃錦源說到傷心處,淚流滿面。
黃定邦問:「你女兒有男朋友嗎?」
黃錦源說:「沒有,她一下班就回家,最大嗜好是聽收音機。」
「你們住在新填地街,你女兒工作地點在大角嘴,上下班途中都不會經過新興大廈,是不是?」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黃錦源不明白黃定邦為何有此一問。
黃定邦說:「我要到你家中看一下,方便嗎?」

黃錦源是自置居所的,與妻女一共三人居住,單位內有三個房間。
「黃先生,這間房是誰的?」黃定邦指住近廚房的一個房間說,那間房的房門,被一個鎖頭從外面鎖住。
黃錦源說:「我將這間房分租給一個叫羅容福的住客,他是推銷洗衣粉的。」
黃定邦在屋內巡查一番後,吩咐探員撿走死者遺物,返回重案組總部調查。

鑑證科在勒斃死者的女裝內褲上,套取到八個清晰指模,包括右手五隻手指指模,左手拇指、食指及尾指指模,
經核對指模後,證實屬羅容福所有。

「羅容福!」黃定邦收到報告後,整個人跳了起來:「他就是與死者同屋居住的租客。」
黃定邦立刻派探員到死者家中監視,同時申請搜查令。

從法庭取得搜查令後,黃定邦破門進入羅容福房間,但房內沒有人。
探員搜查一番後,在一本相簿中,發現死者與羅容福有數張戶外合照,看來,死者與羅容福的關係不錯。
黃定邦問:「黃先生,你女兒與羅容福相熟嗎?」
「不太熟。不過,大家同住一屋,傾談也是有的。」
「羅容福的左手,有甚麼特徵?」
「他的左手只有三隻手指,他說在五金廠做學徒時,被機器軋掉的。」
「羅容福在香港還有其他親人嗎?」
「有。他的父母在大埔元洲仔村居住。」
「黃先生,若羅容福打電話回來,問及你女兒的事,你當作甚麼都不知道就可以,最好能問到他身在何處?」
為防萬一,黃定邦派了兩名探員留守,羅容福若返回上址,立刻將他拘捕。

黃定邦與數名探員,馬不停蹄,趕到元洲仔村,可惜還是來遲一步,羅容福在一小時前已經離開。

羅容福在案發後回到故居探望親人,黃定邦推測有三個可能性:
第一個可能性是他要逃離香港。
第二個可能性是他會在港匿藏。
第三個可能性是他要結束生命。

探員在屋內搜到羅容福的回港證,換言之,羅容福逃離香港的可能性不大。
黃定邦對探員說:「看來,羅容福仍在香港,我們要加緊追查。」

案發後三日,羅容福仍下落不明,警方發出通緝令,要求市民協助追尋。

通緝令內容如下:
羅容福,25歲,身高五呎四吋,身材健碩,頭髮畧鬈曲,左手中指及無名指第一截被軋掉。
最後報住地址是新填地街398號,失蹤時穿印有藍、綠圓點白色夏威夷恤衫,深色長褲、棗紅色皮鞋。
羅容福說話帶客家口音,有口吃毛病,任何人知其下落,請與警方聯絡。

通緝令發出當晚,黃家接到羅容福的電話。
羅容福對接電話的黃太說,黃潔雲是被旺角區內一個逼良為娼集團所殺。
羅容福說:「那天早上,我看見逼良為娼集團的大哥文與三、四個手下,把阿雲(黃潔雲)帶到新興大廈,我覺得可疑,尾隨跟蹤他們,在大廈內失去他們的蹤影。」
「我懷疑阿雲被帶到樓梯,於是由頂樓沿樓梯而下,到七、八樓梯間,發現阿雲已被殺害。」
「我想扯開勒在阿雲頸上的內褲時
聽到有腳步聲,我怕被人誤會,於是逃走,豈料竟被說成是殺人兇手。」
黃太對羅容福說:「既然你是無辜的,你到警署說明一切吧。」
「好!我立即去。」羅容福說完就收線了。

黃太將羅容福的說話告知黃定邦,黃定邦通知各警署及巡邏人員留意。
不過,羅容福並沒有出現,這宗命案進入膠着狀態。

「湯明,羅容福打電話給死者的母親,說他是無辜的,你有何看法?」黃定邦問法醫湯明,他們兩人經常都會研究案情。
湯明說:「黃Sir,如果捉到羅容福,核對他的精液與遺在死者體內的是否相同,就可證明一切。」

案發後一星期,即1975年9月16日,警方終於找到羅容福下落。
不過,找到的,是他的屍體!

黃定邦接報到達油麻地德昌里18號,在二、三樓後樓梯,羅容福在一個窗框上吊頸身亡,窗框下是一張大梳化,地上有一把染血小刀。
湯明驗屍時發現,羅容福咽喉及脈門都有由利器造成的傷口,看來是一宗雙料自殺。
黃定邦在現場撿到一張寫在一塊紙片上的遺書,但沒有羅容福的署名。
遺書內容說他與死者彼此相愛,但遭死者父母反對,兩人決定自殺殉情。
這封遺書,引起黃定邦懷疑,若是殉情的話,黃潔雲不會在新興大廈的樓梯被姦殺,羅容福亦不會在案發一星期後才自殺。
遺書經鑑定後,證實字跡與羅容福不相符。

湯明剖驗屍體時,發現羅容福致命傷是咽喉被割斷,而非因上吊斃命。
不過,精液鑑證顯示,遺在死者體內的精液,屬羅容福所有。
用來勒殺死者的內褲,褲上的八個指模分布位置,在褲的兩側,是用力拉扯造成,符合勒殺動作,若如羅容福所說是想解開內褲,指模應在內褲近中央位置。
在現場撿獲的染血小刀,刀上有羅容福的指模。

湯明推測,羅容福原想上吊自殺,已將繩纏在頸上,由於窗框承托力不足,加上下面是一張大梳化,高度不足,無法上吊。
羅容福用刀割脈門及咽喉,死後身體下墜,纏在頸上的繩索收緊,造成上吊自殺假象。

至於那封遺書,內容與案情完全不同,又沒有羅容福的署名。
可能是他從別處拾來,作為寫遺書的參考,才引起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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