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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姑爺仔殺搖錢樹

【重案組黃Sir】系列

日期:1977年5月11日
地點:新蒲崗衍慶街富源大廈二樓上海麗都公寓307號房
人物:溫生、黎麗清
案情:溫生是姑爺仔,因搖錢樹黎麗清提分手,將她殺死。
備註:12月1日,陪審團裁定溫生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判監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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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蒲崗衍慶街富源大廈二樓,上海麗都公寓。
女管房黃英(62歲)在櫃面打點,一名男子神色慌張走過來。
黃英認得這名男子是307號房的租客,大約半小時前與一名少女來開房。
那名少女年約十六、七歲,黃英見慣不怪,心中替少女的父母可惜。
這雙男女在登記冊填報的資料,男的叫溫生,27歲,女的叫鍾麗麗,17歲。

溫生來到櫃面,對黃英說要打電話,黃英把放在櫃枱下的電話拿出來。
溫生接過電話,拿起電話筒又放下,對黃英說:「這裏還有沒有另一個電話?」
黃英說:「只有這一個,如果你認為不方便的話,我可以離開一會。」
溫生對黃英說:「那就麻煩你了。」
溫生的行為古怪,黃英離開櫃枱到附近小客廳的梳化坐下後,眼睛仍留意溫生的一舉一動。
黃英見溫生打了幾個電話,先後說了三十多分鐘。
溫生放下電話後,用手示意黃英返回櫃面,他的神情有些古怪。

溫生對黃英說:「管房,我的女友在房內暈了,麻煩你替我報警。」
「報警?」黃英感到奇怪,溫生何以拖了這麼久還不報警?
她反問:「為何你自己不報警?」

「你是這兒的負責人,當然由你報警啦!」溫生點了一根香煙說:「如果你不信的話,可以到房內看看。」
黃英想了想,決定到房內看看發生甚麼事,她與溫生一起到307號房。

房內的床上,躺着剛來開房的少女,那名少女衣着整齊,穿白裇衫、牛仔褲。
「你看,再不報警的話,我恐怕會有事發生。」溫生催促黃英,之後,陪黃英到櫃面打電話報警。

溫生對黃英說:「我有點口渴,替我買一樽啤酒及一包香煙。」
房內的少女出了事,他似乎毫不關心。
黃英怕溫生用「調虎離山計」,趁機逃走,她將錢交給一名女工代溫生購買。

女工買啤酒及香煙回到公寓時,救護員亦到場,將少女送到醫院。
少女送到醫院後證實不治,院方通知警方接手調查。
探員首先到醫院,找到陪同少女送院的溫生,將他帶返公寓調查。
探員在房內找到兩隻玻璃水杯、一個啤酒空樽,煙灰盅內有數根煙蒂。
最令探員感興趣的,是床單濕了一大片,探員用鼻嗅了嗅,覺得味道有點怪。
探員問:「你叫甚麼名字?」
溫生說:「我叫溫中生,又叫溫生。」

探員問:「死者叫甚麼名字?」
溫生說:「她叫黎麗清,英文名叫姬莉絲。」
探員問:「你們是甚麼關係?」
溫生說:「她是我的女朋友。」

探員問:「你們來這裏幹甚麼?」
溫生說:「我們之前在附近一家餐廳喝茶,姬莉絲說有點不舒服,要找個地方休息,於是我們就到這裏來。」

探員問:「你們經常到這種地方休息?」
溫生說:「一個月有好幾次。」
探員問:「你們有發生性行為嗎?」
溫生說:「有。」

探員問:「你剛才不是說她不舒服嗎?」
溫生說:「是。但入房後,她卻纏着我。」
探員問:「你們之後又幹了甚麼?」
溫生說:「我們穿好衣服後,她說要睡一會,我就陪她一起睡。」
「我醒後,想叫她一起離開,但怎樣推她也不醒,於是通知管房報警。」

探員初步盤問溫生後,將他帶返警署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溫生口供,探員認為這案沒有可疑,將案列為一般意外事件處理,直至黃幫辦聽了管房黃英的陳述後,認為事件有可疑。

最可疑的地方,是溫生知道女友暈倒後,打了三十多分鐘電話,然後才叫黃英報警。
詳細驗屍報告尚未完成,事件是否有可疑仍屬未知之數,警方未將溫生列作疑犯,只將他視為證人。

案發後五小時,驗屍報告送到黃幫辦手中,他逐一細看。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因窒息死亡,身上無表面傷痕。
較特別的地方,是死者下體受到嚴重燙傷,相信是在死前不久造成。
死者體內遺有精液,顯示死者曾與人發生性行為,胃內的食物殘留狀況,相信死者進食後不久死亡。

黃幫辦看完那份驗屍報告後,到公寓調查,案發房間仍未解封。
黃幫辦在房內找到一件物件,證實了自己的推測,他打電話回警署,叫探員扣留溫生。
黃幫辦相信溫生與死者之死有關,由於不少疑點仍未解開,未能正式拘捕溫生。
黄幫辦查到溫生有幾次案底,包括身為三合會會員、非法禁錮少女、藏械等,最近因非法禁錮少女被捕,保釋後要定期到警署報到。

由於仍在保釋期間,溫生對被警方扣留無太大反應,黃幫辦有更多時間搜集證據。
在警署扣留期間,溫生態度一直表現得很輕鬆,女友死了,對他來說不當是甚麼一回事。
為了解死者背景,黃幫辦向死者家人着手調查。
黃幫辦通知女死者黎麗清的家人到殮房認屍,確定死者身份。
黎麗清的家人對她的死,表現得十分憤慨,但又似乎在意料之中。

黎麗清的父親向黃幫辦大吐苦水:「我勸過佢好多次,叫佢唔好同人搞搞震,佢硬係唔聽,佢有咁嘅收場,我唔覺得意外。」
「唉!你估我唔想佢好咩?不過,佢都咁大個,話佢兩句,佢就唔返屋企,你叫我點教呢?」

黃幫辦問:「你知唔知佢有個男友叫溫生?」
「哼!呢個正式係瘟神,如果我個女唔係黐埋佢度,都唔會有今日。」黎父一提起溫生這個人就無名火起三千丈。
黃幫辦問:「佢哋識咗幾耐呢?」
黎父說:「半年左右啦。呢個人係黑底,話如果我唔畀個衰女同佢行,佢就殺我全家。」
黎父又數了溫生種種不是,可惜未能為黃幫辦帶來進一步線索。
為了解黎麗清的情況,黃幫辦到她就讀的學校調查。
一名叫瑪利的女學生對黃幫辦說,溫生是色情架步的「姑爺仔」,經常在學校區出現。

瑪利說:「大約半年前,姬莉絲在學校門口與溫生搭上,她對我說,溫生是富家子,當時我已叫她小心。」
「姬莉絲認識溫生後,經常逃學,她對我說,溫生帶她四圍遊玩,所以逃學。」

「三個月前,姬莉絲對我說與溫生發生關係,溫生說會與父母說,迎娶她入門。」
「最近一個月,姬莉絲若惱地告訴我,溫生的父母反對他們的婚事,要溫生娶一名富家小姐,所以他離家出走。」
「姬莉絲說,溫生要自食其力,但無一技之長,離家後借了不少錢,經濟十分困難。」
「一日,數名大漢去到他們居住的房間,把溫生痛毆一頓,逼他還錢。」
正如熟悉的電影情節,姬莉絲為免溫生受皮肉之苦,願意當娼還債。

瑪利說:「上星期,姬莉絲對我說,她已看清溫生的真面目,決定離開他。」
「姬莉絲這樣說,除知道自己上當外,主要是她結識了一名叫彼得的男子,聽說是一名留學生。」

黃幫辦結合手頭上的資料,大概推斷出案發經過。
回到警署後,黃幫辦對溫生警誡作供。

「姬莉絲是被人殺害的,你知道嗎?」黃幫辦單刀直入問。
溫生錯愕地說:「不……不知道。」

「你為甚麼要殺她!」黃幫辦大聲喝道,把溫生嚇了一跳。
「我沒有殺她。」溫生否認說。
黃幫辦說:「你否認也沒有用,你的詭計已被我拆穿!」
「你誘騙死者失身,把她作你的搖錢樹,上星期,死者知道被你所騙,要離開你。」
「死者這個決定,令你十分煩惱,因為你已收了錢,將她賣落妓寨。你約她到公寓講數,與她發生性行為,希望她因為留戀你的性能力,回心轉意。」

「完事後,死者穿回衣服,躺在床上休息,你坐在床上,與她談分手條件。」
「你們其後發生爭吵,你驚聲浪驚動其他人,拿起一個枕頭壓在她的頭上,令她窒息。」

「當時,你以為她死了,打算消滅證據。你剛與死者性交,她的體內有你的精液,你將房內暖水壺的熱水,淋向死者下體,希望破壞精液結構,驗不出屬你所有。」

「當你用熱水淋死者時,她有輕微反應,你不知如何是好,到櫃枱打電話向朋友求助。」
「你的朋友叫你報警,你就叫管房替你報警,我已找到你那個朋友,他已向我說明一切。」
「報警後,你以為死者會獲救,緊張的情緒鬆馳下來叫公寓的人替你買啤酒及香煙。」
「可惜,因為你打了三十多分鐘電話,時間拖延太久,死者送院後終於不治。」

黃幫辦的說話有如親歷甚境,溫生目定口呆,終於招認。
替溫生錄完口供後,黃幫辦說:「女死者下體被燙傷,床上有一大片水漬,房內的暖水壺連一滴水都沒有,精液被熱水灼熟,發出特殊氣味,是重大破綻。」

「床上一個枕頭,有混亂的無色唇膏痕跡,死者的唾液及牙印,這些肉眼看不到的痕跡,在顯微鏡下就無所遁形。」

1977年11月18日,溫生被控於1977年5月11日謀殺黎麗清。
他在高院受審時,否認控罪。

11月29日,溫生在法庭自辯。
他否認蓄意謀殺,但承認錯手將死者殺死。
他說殺人後有機會逃走,但他沒有這樣做,反而致電報警。

溫生說,事發前他向死者提出分手,死者不肯,大吵大閙並與他糾纏,他情急下用枕頭壓着死者頭部,鑄成大錯。

控方在結案陳辭時,指溫生一派胡言,提出分手的是死者,他因而動了殺機。

12月1日,陪審團裁定溫生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他坐監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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