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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義殺賤夫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辣手情殺案》

日期:1970年6月18日
地點:尖沙嘴漆咸道33號友聯大廈三樓F座
人物:招偉強、梁德才
案情:招偉強不滿梁德才揚言將妻子賣落妓寨,將他殺死。
備註:招偉強在庭上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獲法官接納,1970年10月9日,法官宣判,被告年紀尚輕,不宜入獄,判入教導所,為期七個月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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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是飽歷風塵的歡場女子,一個是情竇初開的小伙子,兩人赤裸裸在床上相擁着。
對於自己的第一個女人,小伙子自然是言聽計從,那名歡場女子,也有自己的打算。

「要是我的丈夫也如你一般對我,我死了也甘心。」那名女子說。
「他真的不是人,這樣好的妻子,也日夜打罵,這口氣,我遲早會替你出的。」小伙子挺起胸膛說,他要做護花人。
「你這樣為我,我不知怎樣報答你才好。」她嘴角含笑地說。

在兩人對話後的一個月,即1970年6月18日,一名男子被發現陳屍尖沙嘴漆咸道一個住宅單位內。
兇殺組探員由鄭探目率領到達現場,其中一名探員看了屍體一眼後,說:「龜公德怎麼被人殺死了,而且死得這樣慘!」

龜公德原名梁德才,35歲,原籍山東,早年任職警員,離開警界後,在邵氏及國泰兩大電影公司擔任龍虎武師,他的父親是退休探員,與尖沙嘴區的探員頗為熟絡。

龜公德仗着父執輩的照顧,為非作歹,加入黑社會,以控制妓女賣淫維生,被稱為龜公德。
龜公德的「太太」馮亞蘭,兩人同居已六年,有一名2歲大兒子,交由娘家撫養。

綜合龜公德的背景及現場情況,鄭探目認為仇殺成份居多。最先發現屍體的是上址一名住客阿強,他是一間電影公司的龍虎武師。
阿強說:「今早十一時,馮太(馮亞蘭)叫我和珍妮來找她,與她一起去飲茶,我原想叫梁先生一齊去,但梁太說梁先生仍在睡覺,我們三人就離開這裏去飲茶。」

「到達茶樓後,梁太說要打電話給朋友,叫我先搵位,十二時左右,我們飲完茶回家,途中,梁太說與珍妮去買東西,我沒興趣陪她們,自己獨自回到這裏。」
「當我用鎖匙開門時。發現大門已被撬毀,我全神戒備,推門入內,
屋內除有被人搜掠過痕跡外,並沒有人。」
「不過,梁先生住的那間房,房門虛掩,我入房查看,見到梁先生被人殺了,我就立刻報警。」

梁德才被發現時,僅穿一條內褲,身上有三處嚴重傷口,兩處在胸部,一處在腎囊。
法醫剖驗屍體後,發現三處嚴重傷口由三角銼造成,但都非致命傷,致命一擊是頭蓋骨被鐵鎚擊碎。

法醫對鄭探目說:「死者先被鐵鎚擊碎頭蓋骨,再被三角銼插胸及腎囊,腎囊更被鐵鎚重擊,死亡時間約在今日中午十二時。」
兇手蓄意毀壞死者的腎囊,鄭探目推測案件涉及桃色成份,究竟,是甚麼人這樣痛恨死者的腎囊呢?

案發現場只有大門被撬開,其餘門窗都完好無缺。
鄭探目仔細檢視損毀的大門,發現大門的損毀部份,不足以令大門打開,推斷兇手有大門鎖匙,撬門只是企圖轉移警方視線。

根據其他人的口供,鄭探目認為梁德才的妻子馮亞蘭最有可疑。
梁德才當年將馮亞蘭強姦後,逼她接客,賺錢供他揮霍,對她經常又打又罵,這一切足以構成殺人動機,可是,她有不在現場證據。

「你丈夫被人殺害,你似乎沒有甚麼感覺,這其中是否有甚麼特別原因呢?」鄭探目問。
馮亞蘭冷冷地說:「這種人渣死了最好,可惜不是我親手殺死他!」
馮亞蘭雖然痛恨梁德才,但梁德才的床上功夫有過人之處,令她雖然受到梁德才虐待,也未能下定決心離開。

馮亞蘭說:「一個月前,梁德才說久下一筆賭債,總共一萬五千元,對方限他一個月內清還,否則對他不利。」
「梁德才逼我想辦法,無論去接客也好,把兒子賣了也好,都一定要籌錢回來給他還債,如果到期仍籌不到錢,就把我賣到妓寨抵數。」
鄭探目單刀直入說:「就因為這樣,所以你殺了他!」
「如果我夠膽落手,我一早就殺了他,可惜我沒有這種勇氣。」馮亞蘭對自己未能親手殺死丈夫感到遺憾。

鄭探目盤問完畢,現時無確切證據證明馮亞蘭殺人,加上她有不在現場證據,只得讓她離去。
鄭探目仍然認為馮亞蘭有很大嫌疑,吩咐探員跟蹤她。

馮亞蘭離開警署後,到附近一家餐廳坐下,打了一個電話。
未幾,一名年輕男子,踏着輕快步伐到來,看見馮亞蘭,在她的身邊坐下。
「阿強,你辦事的確乾手淨腳,警方雖然懷疑我,但經我解釋後,
他們已完全相信我。」馮亞蘭撫着招偉強(阿強)的手說。
「蘭姐,待事情過去後,我立即娶你。」招偉強情深款款地對馮亞蘭說。

兩人的說話,都被跟蹤的探員用錄音機暗中錄下,探員將情況通知鄭探目。
當兩人聯袂離餐廳時,鄭探目已帶隊到來,探員立即表露身份,將兩人拘捕,帶返警署。
招偉強年僅17歲,是梁德才的子侄。
鄭探目盤問招偉強:「梁德才與你有甚麼過節,你為甚麼殺他?」
招偉強矢口否認:「我怎會殺他?你們拉不到人,才找我做替死鬼。」

「我們在你身上找到案發單位的鎖匙,你有何解釋?」鄭探目將搜到的一套鎖匙放在枱面上。
招偉強說:「鎖匙是才哥給我的,我有時會到他家中睡,為了方便,他配鎖匙給我。」

鄭探目拿起其中一條鎖匙說:「他不會將他妻子的首飾箱鎖匙也配給你吧?」
「這件事與蘭姐無關的!」招偉強見鄭探目將案件扯到馮亞蘭身上,慌了手腳。
「既然與她無關,她的鎖匙為何會在你手上?」鄭探目咄咄逼人地問。
「你要我招其麼都可以,只要不冤枉蘭姐就成。」招偉強將殺人經過源源本本說了出來。

招偉強說:「我一直都不齒梁德才所為,對蘭姐的遭遇,更十分同情。」
「案發當日,蘭姐打電話給我,向我借一萬元,並說如果借不到的話,梁德才就會把她賣落妓寨,過着非人生活。」
「一萬元不是一個小數目,我當然拿不出來,但我知道蘭姐一定籌不到這筆錢,於是我就去找梁德才理論。」

「我到茶樓找蘭姐,騙她說梁德才要我代他收拾房間,我到了上址,不得其門而入,蘭姐將她的鎖匙給我。」

「我用鎖匙開門,入房後見到梁德才仍在睡覺,我一腳將他踢醒,罵他不應逼人太甚,更不能把蘭姐賣落妓寨。」
「豈料,梁德才不知羞恥,他說蘭姐是他的,他喜歡怎樣做都可以,別人無權干涉。」
「我與他發生爭吵,梁德才拿起一把三角銼刺向我,我隨手拾起一個鐵鎚,用力打向他的頭,他中鎚後倒在床上。」

「我拾起三角銼向他刺去,又用鐵鎚擊爛他的腎囊,因為他那個東西,不知害了多少女子。」
「殺人後,我布成刼殺假局,臨走時將大門撬爛,以免你們知道我是用鎖匙開門。」

鄭探目明知馮亞蘭與案有關,背後指使招偉強犯案,但由於招偉強矢口否認,並為馮亞蘭開脫,聲稱一人做事一人當。
其後,偉強帶探員到紅磡海邊,打撈行兇時用的三銼及鐵鎚。
招偉強稍後被落案控以謀殺梁德才罪名。
辯方律師在庭上說,死者梁德才是三合會會員,一向行為不佳,依靠同居舞女維生,該名舞女曾因不堪虐待,三次自殺獲救。
案發前,死者逼同居舞女籌一萬五千元,否則將她賣落妓寨。

被告得悉此事後,與梁德才理論,錯手將他殺死。
招偉強在庭上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獲法官接納。
1970年10月9日,法官宣判,被告年紀尚輕,不宜入獄,判入教導所,為期七個月至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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