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絕命案中案》
日期:1991年11月25日
地點:屯門三聖邨一單位
人物:龍英耀、龍植毅
案情:龍植毅是龍英耀的兒子,向父親索款被拒將父親殺死。
備註:1992年10月14日,龍植毅被裁定誤殺龍英耀罪名成立,判監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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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在地上的老翁,破損的頭部已不再有血流出來,死去已有一段時間,身體亦已僵硬。
兩名救護員仍將老翁放上抬椅,搬出屋外,放上救護車。
阿龍今年80歲,患病多年,行動不便,與妻子及兩名兒子住在屯門三聖邨一單位,平日由他的妻子照顧。
1991年11月25日,阿龍的妻子與兒子在外吃過午飯,返家時發現阿龍直挺挺俯伏在地上,頭部全是血,兩人嚇得高呼救命,鄰居知道情況後,代他們報警。
阿龍送抵醫院,由醫生證實不治,轉送殮房,阿龍在送院途中不治(其實已經死亡),要由法醫驗屍確定死因。
法醫從阿龍身上的屍斑判斷,他死去至少十四小時。
法醫質問救護員:「死了十四小時還送到醫院,簡直開玩笑!」
救護員對法醫說:「死了十四小時?不可能吧!」
「死者妻子對我們說,她離家一小時,回來發現丈夫倒在地上,我們對她說老翁已死,她跪在地上求我們,『阿龍沒事的,求求你們救救他吧。』,為安撫她的情緒,我們才將屍體送院。」
法醫說:「死了一小時?這是沒有可能的,難道其中另有別情?」
長期患病的老人家「自然死亡」,法醫一般不會詳細驗屍,今次由於死亡時間差距太大,法醫感到可疑,仔細檢驗屍體。
驗屍完畢,法醫致電重案組,說:「我認為老翁是被人殺死的。」
「死者頸部有一道由繩索造成的瘀痕,相信死者遭人勒死,跌在地上,撞破了頭。」
重案組探員作了一個直接推測:「死者妻子說丈夫死了不久,難道……」
「阿龍…嗚嗚…」死者妻子哭得傷心欲絕,探員無法為她錄口供。
一名探員說:「阿婆,你丈夫是被人殺死的,你要和我們合作,才可捉到兇手。」
阿龍的妻子聽了探員的說話,如遭電殛,哭聲也停了,只是眼中的淚水流得更多。
探員安慰老婦說:「阿婆,人死不能復生,不要太傷心了,有甚麼困難,可以對我說。」
「傷心…我真的很傷心。」阿龍的妻子喃喃自語地說。
老婦情緒開始平服,探員鬆了一回氣,可是老婦跟着說話,嚇了探員一跳。
老婦用手抹去眼淚,悽然一笑說:「我認了。阿龍是我殺的。」
探員沒有懷疑老婦的說話,長期照顧老伴,到某一天突然忍受不住,將老怑殺死的案件並不罕見。
探員向老婦提出警誡,老婦冷靜地說:「不用說這麼多了。你喜歡怎樣寫就怎樣寫,反正我甚麼都會認,寫好後,我打個手指模就是。」
探員說:「阿婆,口供不能亂寫,你將事情說一遍,我會盡量幫你的。」
老婦看了看這名年輕探員,嘆了一口氣說:「阿龍已一把年紀,早點去,遲點去,都沒有甚麼分別。」
「我照顧了他這麼多年,也覺得累了,他活着也是痛苦,我讓他早點上路,他也不會怪我的。」
「是我殺了阿龍,你們判我死刑吧,反正我在黃泉路上也不寂寞。」
老婦說到這裏,又流出眼淚來。
探員的目光由口供紙移到老婦的臉上,在她的皺紋中,似乎隱藏了一些秘密。
探員問:「你是如何殺死他的?」
老婦整個人震了一震,想了一會才說:「這還不易嗎?把他推在地上就可以。」
老婦說完,雙手掩面痛哭,抽泣一會後,突然暈倒地上。
探員立即將老婦送院,由於老婦承認殺人,被當作疑犯看待。
翌日,一名女子到警署,要見負責這案的探員,那名女子是老婦的孫女,叫阿瓊,她問:「我阿婆犯了甚麼事,你們要扣留她?」
探員對阿瓊解釋:「她承認殺死丈夫,我們才扣留她調查。」
阿瓊說:「沒有可能,阿婆對爺爺這麼好,怎會做出這些事?」
探員也不知如何解釋:「她自己承認殺人,還錄了警誡口供。」
阿瓊仍然堅持自己的觀點,說:「不會的,一定是弄錯了,你們再查清楚吧。」
「阿婆已經一把年紀,在這時不但失去了爺爺,還背負殺人罪名。」
「阿SIR,你想想辦法吧,阿婆是無辜的,她平日連蟻也不踩死一隻,怎會殺人?」
「阿婆是不會殺死爺爺的。」
探員說:「可是,阿婆已經承認殺人。」
阿瓊說:「阿SIR,報紙說爺爺在25日凌晨遇害,是不是?」
探員說:「是,大約是25日凌晨一時左右。」
阿瓊興奮地說:「這就是了,殺人的不是阿婆。」
探員說:「為甚麼你會如此肯定?」
阿瓊說:「24日下午至25日早上,阿婆都與我在一起,她根本不在現場。」
探員再傳召死者妻子,對她說:「阿婆,案發時你在孫女阿瓊家中,為甚麼你要承認殺人?」
老婦呆了一呆,說:「我不知你說甚麼,人是我殺的,你判我死刑吧。」
探員知道這樣下去,是沒有結果的,為令老婦說出實情,探員讓阿瓊進入偵訊室。
探員對阿瓊說:「小姐,她仍堅持自己是兇手,如果她不肯合作,我們也沒有辦法。」
阿瓊哭着對老婦說:「阿婆,你為何要這樣做?爺爺被人殺死,我知道你十分傷心,但也不能胡亂認殺人啊!」
老婦哭着對孫女阿瓊說:「阿瓊,我知你為我好,但也不能為令我脫罪而說謊。」
「我已經一把年紀,死了也無所謂,你們後生的,要好好活下去。」
探員被兩人的說話弄得糊塗,他們兩人之中,哪個在說謊呢?
阿瓊說:「阿SIR,我還有人證,24日晚,阿婆在我家中吃完晚飯,原本打算回家,但當時正下大雨,我留她度宿一宵,翌日才回家,這件事,屋內其他人都可證明。」
探員問:「阿婆,你還有甚麼話要說?」
老婦用細不可聞的聲音說:「我回家後才殺他的,你們治我死罪吧。」
老婦有不在場證據,但仍堅稱是殺人兇手,探員認為另有內情,對老婦說:「既然你承認殺人,我們要繼續將你扣留。」
老婦沒有異議,探員吩咐同袍將老婦押走。
探員問阿瓊:「你阿婆承認殺人,一定有原因,你猜她為何要這樣做?」
阿瓊說:「我猜不到,但阿婆不會殺爺爺的。」
探員轉過話題問:「案發單位,一共有多少人住?」
阿瓊說:「除阿婆及爺爺外,還有他們的兒子阿毅。」
探員說:「阿毅?由案發到現在,他還沒有出現過。」
阿瓊說:「阿毅正衰人,他是道友,經常不回家,一回家就是拿錢,一個月中,難得有一兩天在家。」
探員心中有數,追查阿毅下落。
從犯罪檔案中,得知阿毅有兩次藏毒案底,是近一次是1991年6月,被判入戒毒所戒毒,案發前五日,即1991年1月21日,才被釋放。
探員在一家遊戲機中心內找到阿毅,當時他正在打機,探員在他身上找到少量毒品及千多元現金。
阿毅在警誡下,承認與父親爭執,錯手將父親殺死。
探員將阿毅扣留調查,老婦獲得釋放。
翌日,探員打算正式將阿毅落案時,他突然推翻口供:「阿爸是阿媽做的,我見她年紀大,不忍心她坐監,才替她頂罪,其實她才是兇手。」
「那日早上,我從外回家,看見她匆匆由屋內出來,神情慌張,她阻止我入屋,與我在附近一家酒樓吃飯,對我說,有差人找我,叫我避開一會。」
「我被你們拘捕後,才知她一心要我頂罪。」
探員問:「案發時你在哪裏?」
阿毅說:「在工廠大廈後樓梯啪針。」
阿毅推翻口供,探員要搜集更多證據才可將他檢控。
探員查到,案發當日,阿毅用八百元買了一部傳呼機。
根據傳呼機的通訊記錄,探員知道阿毅用這部傳呼機與毒販聯絡。
探員再度提訊阿毅,問:「你剛出獄,怎有錢買傳呼機?」
阿毅說:「是朋友送的。」
探員問:「不是你自己買的?」
阿毅說:「絕對不是。」
探員向阿毅出示一張單據,說:「這是你買傳呼機的單據,上面有你的指模,你有何解釋?」
在探員嚴詞警誡下,阿毅承認殺死父親。
24日晚上,阿毅回家向父親索錢買傳呼機被拒,兩人發生爭執,阿毅用繩將父親勒死,他取去一千元,用八百元買了一部傳呼機,他為毒販運毒,賺了千多元。
他怕警方調查,不敢再回家,在遊戲機中心流連。
探員為老婦錄取口供,知道案情始末。
25日早上,阿龍的妻子掂掛丈夫,回家時發現老伴已死,兒子阿毅承認殺死父親,哀求母親救他,兩人商議後,決定先到酒樓吃午飯,之後,老婦回家,扮作發現屍體。
阿毅與母親分手時說:「只要屍體曾送到醫院,法醫就不會解剖,不會被揭發的。」
老婦回家,打電話召救護車,哀求救護員將丈夫送院,由於出現死亡時間差異,揭發死者遭他殺,老婦為求自己兒子脫罪,承認殺人。
1991年11月30日,龍植毅(阿毅,19歲)在屯門法院提堂,被控兩罪:
(一)在本年11月25日在屯門三聖邨一單位內,謀殺81歲男子龍英耀。
(二)同日同地行劫龍英耀一千元。
1992年10月14日,這案在高等法院審結。
龍植毅被裁定誤殺龍英耀罪名成立,判監八年。
大法官判案時直斥被告無悔意,大法官說:「自辯時竟誣告母親殺人,實在冷血及沒有人性,為買一部傳呼機方便販毒而殺害自己父親,是不可饒恕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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