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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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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村魔界人狼 (一):殺人預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02年12月5日/12月20日
地點:元朗公庵路白沙村278號村屋
人物:唐永強、陳諾雯、嚴佩珊
案情:唐永強誘拐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將她們姦殺,並企圖放火謀殺三名子女。
備註:2004年2月25日
陪審團對三項控罪均以一致或大比數作裁決罪成,法官例判唐永強兩次終身監禁,企圖謀殺罪判囚八年,各罪同期執行。

***************

「你是我生命中的剋星,沒有你我也沒辦法活下去,我知道你中了別人的降頭,才會離開我。為了替你解降,我會殺五個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到時我就可以成仙,把你救出來。」
阿珊的手機不斷傳來丈夫唐永強給她的短訊,她為免再受騷擾,把手機內的電話卡換掉。

自從與新歡阿漢在旺角同居後,阿珊早就把這個年齡較她大三十年的枕邊人忘掉。
數天前被丈夫打了一頓,正好趁機離開,順勢以被虐待為理由,申請離婚回復自由身。

阿珊想破頭也想不起,為何會對唐永強死心塌地,12歲就為他獻出童貞,過去十年更為他生了三名子女,斷送了自己的寶貴青春,愈想對他愈憎惡。

「你打的電話已經停止服務...」
每當這句說話傳入唐永強耳中,都燃起他的無名怒火,愈想就愈恨,心想:「是你逼我用『五鬼復仇』的,只要找兩個女童與我有血緣關係,殺了她們,再殺三名子女,殺了五個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我自殺就可以成仙,到時你要逃也逃不了!」

一向對自己言聽計從的枕邊人,在數個月前突然變了樣子,不但對自己擺出一副厭惡態度,更多次紅杏出牆,近月已很少回家,據聞在外與姦夫雙宿雙棲。

「阿盈,我找不到你姊姊阿珊才找你,你告訴她,我已殺了一個女仔,如果她還不回來,我會再殺一個。」唐永強於2002年12月5日致電給阿珊的二妹阿盈,對她說殺了人。

阿盈聽了唐永強的說話後十分驚慌,打電話給姊姊,對方安慰她說:「他連殺雞也沒有膽,怎會殺人?你不要聽他亂說!他目的要我回家,記着勿把我的行蹤告訴他,免得麻煩!」

姊姊對唐永強的說話漫不經心,阿盈恐真有其事,12月5日下班後,到白沙村探望唐永強和小朋友,順便一探虛實。

「在12月24日我生日之前,你姊姊還不回來,我會再殺一個女仔,之後殺死三個子女,然後自殺,到時五隻鬼會幫我找阿珊報仇。」唐永強知道阿珊無意回來後,對阿盈說。

阿盈安慰唐永強:「姊夫,你不要太傷心,安心拿綜援養大三個子女好了,今次的事,姊姊是有不對,她的心情也很亂,你給她多點時間,她想通了就會回來。」

唐永強聽了阿盈的說話後,沉默不語,阿盈發現全屋窗門已經關上並用木板封實,認為唐永強會付諸行動,與唐永強閒聊一會離去。
阿盈回家後打電話給阿珊說:「姊姊,人命關天,我看不如報警,讓警方去處理。」

剛展開新生活的阿珊,心中已沒有給唐永強的位置,無論他做甚麼都與自己無關,只要不來找自己就天下太平,她認為報警是為自己找麻煩,拒絕妹妹的提議。

兩星期後,阿盈再收到姊夫的電話,對她說:「我已再殺多一個女仔,明日我將三名寶貝(子女)殺死後,我就可以升仙,你叫阿珊放心好了。」

阿盈聽出唐永強今次的語調與過往不同,過往的語氣兇惡及說話急促,現時語氣平靜及說話溫和,她覺得情況有些不妙,晚上約姊姊阿珊見面
轉告唐永強的說話。

阿珊仍認為丈夫所說的話不可思議,對妹妹說:「他所說的一切,目的是要我回家,你不要上當。」

阿盈說:「無論是真是假,弄個明白總好過像現在般擔驚受怕。」
阿珊說:「他說的,你我也不相信,警方會信嗎?他的說話是當不得真的,我們無憑無據,警方會以為我們報假案的。」

雖然姊姊說得有理,但阿盈認為寧可信其有,對姊姊說:「他曾發過短訊給你,你將短訊給警察看,由他們判斷好了。」
阿珊為免與妹妹繼續糾纏下去,說:「這樣也好,不過,那張電話卡留在家中,我現在還要上班,明天才報案吧!」

2002年12月20日下午二時半,唐永強打電話給阿盈說:「我已殺了第二個女仔,收在衣櫃內,我等細路仔玩多陣,就放石油氣炸死他們,你叫阿珊回來收屍啦!」

阿盈大驚,對唐永強說:「小朋友是無辜的,你放過他們啦!」
唐永強回應說:「現在講太遲了,妳早一點講還可以救回他們,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阿珊,是她逼我這樣做的。」

唐永強掛斷電話後,阿盈打電話給阿珊,電話轉到留言信箱,她致電母親,對母親說出一切,叫母親與二姊樊翠珊先到白沙村營救三名小童,她到旺角找阿珊。

阿珊在旺角一間卡拉OK做公關「伴唱」,晚上九時上班至早上五時下班,通常睡到傍晚五時才起牀,對於昨天應承妹妹到到警署報案一事,她早就忘記得一乾二淨了。

阿盈按門鈴時,阿珊仍未睡醒,阿盈將唐永強的說話告訴姊姊,催促她換回舊的電話卡,然後去報案。
阿珊將舊電話卡裝回手機內,一開機就收到唐永強發來的短訊:「今天是我升仙的大日子,你回來收六條屍啦!」
唐永強的短訊把阿珊嚇了一跳,兩姊妹商量後,決定報案。

2002年12月20日,下午三時二十三分,警方999控制中心接到阿盈報案,聲稱她的姊夫唐永強多次對她及姊姊說殺了人,今日傳給姊姊的短訊中,更叫姊姊回家收屍,她恐有事發生,要求警方前往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一間村屋調查。

控制中心警員記下阿盈的資料後,將案列為「求警調查」,通知元朗警區派警員前往白沙村278號村屋查看。

村屋位於白沙村與大棠交界,兩層高,門前有一個五百呎地堂,四周圍上鐵絲網,裝有一扇鐵拱門。
警員到達調查時,發現村屋的鐵門反鎖,窗戶全部關上,窗口被木板釘封,看不到屋內情況,有小孩子的聲音從閣樓傳出,於是拍門說:「我是警員,屋內有沒有成年人?」

屋內傳來小童的哭叫聲及雜物移動聲響後,一把男性聲音大聲叫道:「我已將三個仔女用繩綁在石油氣罐上,你一入來我就引爆!」

「請你保持冷靜,我不會入來的。」警員用說話安撫那名男子,隨即將情況向上級報告,要求增援。
大批警員接報聯同消防員及救護員抵達,通知談判專家到場協助,為防石油氣爆炸殃及無辜,村民被勸喻離開,到安全地方暫避。

時間回到2002年12月4日,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收到「超級電腦」傳來資料,顯示元朗區一名女童陳諾雯失蹤,失蹤模式與四年前在大角嘴失蹤的梁雲華相似,懷疑兩案有關連。

資料顯示,梁雲華與父母及兩姊一弟,在大角嘴渡船街319號一單位居住,1998年8月21日失蹤,當年9歲。

梁雲華身高一點二米、瘦身材、面尖尖、眼睛大大,皮膚白皙、蓄短髮,天生腳部微彎,失蹤前曾造矯型手術,仍需接受物理治療。

梁雲華失蹤時,穿上印有芝麻街公仔的藍色T恤和藍色短褲,白襪和白色運動鞋,離家後步行到旺角深圳街1至6號新泰大廈八樓,到朋友小玲家中玩耍,早上十時三十分離去。

小玲說,梁雲華離開時,說會到旺角奶路臣街探望另一個朋友,但從此失蹤。
1999年2月24日,警方懸賞十萬元呼籲市民提供梁雲華消息。

為調查陳諾雯失蹤案,重案支援組組員狄天行(綽號「烏鴉」),與梁雲華的母親歐陽有彩見面。
她說,女兒失蹤至今生死未卜,令她十分擔心。

歐陽有彩說:「雲華失蹤前,曾到深圳街探訪一名綽號『高佬』男子,雲華失蹤後,他曾對我說知道雲華在澳門,問我拿了千五元到澳門代為找尋,但現在連他也不知所終。」

狄天行經過兩日追查,終於查出「高佬」蹤影,「高佬」表示與梁雲華的失蹤無關。
「高佬」對狄天行說:「我當時很手緊,看報紙知道梁雲華失蹤後,訛稱知道她的下落,趁機向她的母親索錢。」

經進一步調查後,證實「高佬」在梁雲華失蹤當日,人在澳門。
翻查口岸錄影帶,發現「高佬」在梁雲華失蹤兩日前,隻身前往澳門,在梁雲華失蹤三日後才返港。
重案支援組撇除「高佬」與該宗失蹤案有關。

白沙村魔界人狼 (二):女童失蹤

【重案組黃Sir】系列
2002年12月4日失蹤的女童陳諾雯,11歲,身高約一點四八米、瘦身材、尖臉、蓄及肩長髮,失蹤時身穿紅色外套、粉紅色上衣、藍色牛仔褲及橙色圖案球鞋。
陳諾雯於當天晚上六時許離開元朗壽富街住所,向家人表示外出購買閃卡後一去不返。

狄天行到陳諾雯就讀的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小學上午校調查,獲知最先向校方報告陳諾雯失蹤的,是她的同學兼好朋友萍萍。
萍萍對狄天行說:「雯雯(陳諾雯)十分喜歡Twins,經常到元朗廣場二樓Yes Station『擰』閃卡,又與其他『擰』卡的人交換。」

萍萍說,陳諾雯在失蹤當日與她一起離開學校,分手前還談及星期六的童軍活動安排,一切沒有異樣。
校長姜渭榮讚陳諾雯性格開朗,品行良好,是師長眼中的好學生,他說:「陳諾雯參加女童軍和合唱團,上年贏得合唱比賽獎項。雖然諾雯讀書成績不太好,但她很勤力,放學後去補習,希望將勤補拙。」

狄天行認為陳諾雯無離家出走的動機,懷疑失蹤可能與Twins的閃卡有關,到元朗廣場取走陳諾雯失蹤當天,商場內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又收集商戶及附近一帶大廈的閉電視錄影帶,帶返重案支援組調查。
重案支援組用「人臉辨識」技術,將收集得來的錄影帶與陳諾雯的影像「配對」,發現她於2002年12月4日晚上七時半在元朗廣場出現,曾在元朗廣場236號舖的Yes Station精品文具店購買文具,到收銀處付款後離開。

陳諾雯離開商場後,沿商場外行人天橋步行,她的小身影離開商場閉路電視的拍攝範圍,消失在黑暗之中。
經過十多天廣泛調查,陳諾雯仍音訊全無,警方認為她可能遭人禁錮,甚至遭到毒手,於2002年12月18日晚上七時半,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探員在元朗廣場拍攝短片,重演陳諾雯失蹤情況。

一名身穿陳諾雯當天衣着打扮的女童,在一名女警陪同下,於元朗廣場重演失蹤前情況。這輯短片安排在《警訊》節目播出,希望能喚起市民記憶,向警方提供線索,軍裝警員又在現場派發陳諾雯近照。

在《警訊》拍攝尋找陳諾雯的短片翌日(2002年12月19日),10歲女童嚴佩珊離開元朗鳳琴街佛教榮茵小學後離奇失蹤,當時身穿紅色體育衫。
嚴佩珊的媽媽於晚上九時報案,她對探員說:「等到晚上七時,也未見阿珊,以為她留在學校,向學校查詢時,校方說她已離開學校。我個女放學後,一般都準時回家,甚少出夜街,若然出街也會先對我說。」

嚴佩珊失蹤的資料輸入「超級電腦」後,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立刻收到通知,「超級電腦」認為嚴佩珊的失蹤模式,與兩星期前於元朗失蹤的陳諾雯相似。
連環犯案的罪犯都有其特定的「犯罪DNA」,屢次犯案的色魔都有「個人喜好」,一般都會向年齡相若、外貌相似的人下手,通常會在居所或工作地點五公里範圍內犯案,原因是熟悉環境及一旦被警員截查時,可以「街坊」身份解釋為何在那裏出現。

資料顯示嚴佩珊(10歲)的外貌與12月4日晚上七時在元朗廣場失蹤的陳諾雯(11歲)相似,兩人都是瓜子口面,長髮披肩,在元朗地區居住,失蹤時身穿紅色衫。
「元朗今日又有女童失蹤,該名女童叫嚴佩珊,於1992年9月27日出生,為家中幼女,今日中午由父親陪同上學。女童放學後通常自行回家,但至晚上七時,家人仍不見女兒蹤影,報警求助。」黃國安向隊員作出簡報,同時通知元朗警區,重案支援組將協助調查這兩宗失蹤案件。

嚴佩珊的同學小美對重案支援組組員狄天行說:「今晚下午六時與阿珊(嚴佩珊)一起放學,如常從學校步行到巴士站,再轉乘輕鐵的接駁巴士返回朗屏邨住所,車程約五至十分鐘,我在邨口與她分手,她的媽媽通常會在住所樓下等她一起返家。」
「阿珊經常到甚麼地方?」狄天行問小美。
「她喜歡到『暴龍樂園』打機。」小美說。

暴龍樂園位於元朗新合益廣場一樓,重案支援組搜集附近一帶的錄影帶,追查嚴佩珊的行蹤,但未找到她的蹤影。
重案支援組擴大搜索範圍,終於在一幢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內,發現嚴佩珊在雞地小巴站附近,與一名男子登上一部小巴離去。
閉路電視只影到那名男子的背面,大約五呎四吋高、「寒背」,年齡在35歲至45歲之間,衣著並不光鮮。

「失蹤女童可能與該名男子認識,我們要派人手查詢曾在該處接載乘客之小巴司機。」黃國安對探員說,並成立專案小組統籌陳諾雯與嚴佩珊這兩宗失蹤案件。
大批探員在元朗街頭向小巴司機出示嚴佩珊的照片,但無進展。

狄天行從小巴行駛路線推測,嚴佩珊與那個不知名男子,由雞地小巴站乘專線小巴39號路線,由元朗(鳳翔路,雞地)至公庵,小巴由鳳翔路小巴總站開出,經合益路、合財街、合益廣場、同益街市、教育路、千色廣場、馬田路、公庵路、公庵廟。

翌日,狄天行到嚴佩珊就讀的學校調查,得知嚴佩珊讀下午校五年班,學業成績普通,操行優良,甚得老師疼愛,被選為風紀,曾獲校內朗誦優異獎。校長、老師、同學、家人都一致認為,嚴佩珊不會無故失蹤。

「嚴佩珊喜歡到『暴龍樂園』打機,而她又與那名男子認識,他們可能曾同時在『暴龍樂園』出現過。」狄天行對重案組主管黃國安說出自己的推測:「陳諾雯喜歡擰閃卡,若那人以閃卡引誘她,那人應該曾在擰閃卡的地方出現過,如果在這兩個地方找到同一個男人,那人可能與兩名女童的失蹤有關。」

重案支援組組員翌晨十時到將元朗廣場及元朗新合益廣場,把過去數月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帶返重案支組總部進行「人臉辨識」,在「暴龍樂園」的錄影帶中,發現嚴佩珊曾與一名「寒背」男子交談。
「這名『寒背』男子曾與嚴佩珊一起乘小巴,我們將他的樣貌加入『人臉辨識』及輸入『超級電腦』尋找他的身份。」黃國安說。

「人臉辨識」系統在元朗廣場的錄影帶中,發現該名男子平均隔日在元朗廣場二三六號舖的Yes Station精品文具店出現,在他身旁都有一男兩女兒童跟他,男童年約5歲、女童分別為3歲及歲半,最近一次在12月4日晚上六時四十五分,之後再沒有出現。
「雖然『寒背』男子從未與陳諾雯一起出現過,但他在12月4日晚上(即陳諾雯失蹤的時間)後,改變隔日到商場的習慣,十分可疑。」黃國安說。

下午二時許,「超級電腦」傳來該名「寒背」男子資料。
「寒背」男子名唐永強,1979年由越南乘船偷渡前往美國時,在香港水域被截獲,被送到難民營,三年後獲準在香港居留。
1985年:1月,因勒索罪成留案底。
1985年:6月,因「不付款而離去」(食霸王餐)被捕。
1985年:7月,因遊蕩(在女廁附近徘徊而無合理原因)被定罪。
1993年:7月,唐永強因拒捕留案底。
1996年:7月,唐永強因違反居留條件留案底。
唐永強的資料於1996年中斷,最後報住地址為元朗朗屏邨雀屏樓。

重案支援組到朗屏邨調查,發現唐永強已於1997年遷走,朗屏邨不少街坊都認識他,說他在朗屏邨居住時,經常收留離家出走的青少年,與收留的未成年少女有不尋常關係。
「越南仔(唐永強)在街頭當小販,閒時在區內球場流連,對一些無所事事的青少年自稱是油尖區黑社會大佬,花名『下山豹』,在廟街擺檔賣白粉,現在『改邪歸正』,又勸青少年不要誤入歧途。」街坊阿強說:「他經常請青少年吃東西,得到他們的好感及信任,又帶青少年回家,他的家成了不想回家青少年的落腳點,經常有一批年齡由8至12歲青少年男女在此聚集。」

「那個越南仔經常誘騙未成年少女。」阿強說:「九叔(阿珊的父親)的女兒阿珊被他引誘同居,當時只有10多歲,九叔曾經報警,但阿珊死口不認,結果不了了之,兩人其後更公然同居。」
「被唐永強誘騙的阿珊,她的父母曾經報案,他們可能知道唐永強的下落,查出他們的位址。」黃國安開始分派工作:「阿珊在1998年才滿18歲換領身份證,人事登記處應該有她的新地址。」

「除唐永強及阿珊這兩條線索外,兩名失蹤女童也可能有線索指向唐永強,『烏鴉』負責追這條線。」黃國安說:「其他同事在這兒找尋知道唐永強下落的人。
下午三時,狄天行追查嚴佩珊的電郵記錄,發現有數封電郵在白沙村一部電腦發出,根據網絡供商(ISP)提供資料,申請服務的是樊柳珊。

白沙村魔界人狼 (三):脅持人質

【重案組黃Sir】系列
狄天行將發現向黃國安匯報,重案支援組幾乎在同一時間亦根據樊柳珊的身份證、駕駛執照、商業登記證,查出三個相同位址,地址是白沙村278號村屋。
黃國安通令重案支援組組員全數趕到白沙村,在各人前往白沙村途中,「超級電腦」傳來資料:一名叫唐永強男子,在白沙村278號村屋脅持人質。

白沙村278號村屋被接報到場的警員重重包圍,消防員及救護員亦在場戒備,警方徵用一間村屋作為指揮中心。
「這間村屋沒有建築圖則可供我們參考,我們難以部署救人計劃。」負責營救人質的警員對在場指揮的陳警司說。

這幢村屋的屋主是白沙村村長李樹芳,他說:「租屋的人叫唐永強,花名『唐老鴨』,是越南華僑,於1998年由村民介紹,以二千五百元租住,數年來一直相安無事。不過,今年開始拖租,三數個月才交一次租,近幾個月已沒有交租,我多次上門催租都收不到錢。」

在這個時候,狄天行根據嚴佩珊的上網資料,查到一個網際協議(Internet Protocol,IP),抵達白沙村,看見大批警員如臨大敵地包圍一間村屋,向在外圍封鎖的警員表明身份後,與陳警司見面。
「陳警司,我正追查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失蹤案,找到一名可疑人的地址,正是你們包圍的村屋,難道你們已找到那兩名女童?」狄天行問陳警司。

「我們接到報告說有一名父親與三名子女在屋內,揚言同歸於盡……」陳警司說:「他說殺了兩名女童,難道就是她們(陳諾雯及嚴佩珊)?」
陳警司愈想愈有這個可能性,如果唐永強真的殺了兩名女童,他與子女同歸於盡的可能性就極高了。

這時,唐永強在屋內大叫:「阿珊來了沒有?我可沒有耐性,再不來就等收屍啦!」
「唐先生,我們還在找她,你要不要飲品或食物?」陳警司盡量安撫。
「我這兒甚麼都有,你帶阿珊來就可以。」唐永強說完就不再出聲,屋內仍傳出兒童的哭喊聲。

為瞭解村屋內的間格及情況,陳警司要求重案支援組帶同裝備前來增援,包括一部「現場掃描車」,這部車只有五厘米長、三厘米濶、兩厘米高,大小如一部「火柴盒」玩具車。
「現場掃描車」的前後上下左右都有錄像鏡頭,能掃描方圓二十米的地方,以無線方式傳到電腦,重組出立體畫面。
十多分鐘後,村屋地下的格間及家具擺設,在電腦屏幕展示,並列印出來。

下午四時三十分,執行游說任務的警方談判專家第三隊四名成員到場,高級督察呂兆財透過窗罅游說,黃廣興擔任策略員評估唐永強情緒,另兩名成員葉雲龍及區展秋向阿珊的妹妹了解詳情,四名談判專家均穿上防火衣以防萬一。

雙方談了個多小時,唐永強由始至終都堅持要見他的妻子阿珊:「你們不要多費唇舌了,只要見到阿珊,一切都好辦!你們不要以為我靠嚇,我隨時都可以引爆石油氣,大家同歸於盡!」
「唐先生,警方正聯絡你要見的人,你要保持冷靜,切勿傷害無辜。」呂兆財對唐永強說。
「如果我老婆唔出現,我就同三個仔女攬住一齊死!」唐永強一再重覆這番話。

重案支援組隊員陸續到場,心理學博士瑪姬總警司為唐永強進行心理評估,從唐永強的行動及說話,相信他已殺了兩名女童。
「如果他殺了人,為何還要如此強揚,這不是自投羅網嗎?」陳警司問瑪姬。
「他的情緒現在已經完全失控,他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無論用甚麼方法,都要見到妻子。」瑪姬說:「如果這個願望得到滿足,他就會實施玉石俱焚手段,與家人同歸於盡。」

談判專家呂兆財亦認為唐永強因妻子紅杏出牆而憤怒,在這種心理狀態下,是甚麼事也可以出來的。
「我老婆來了沒有?我已經沒有耐性了!」唐永強的聲音從屋內傳出來。
這時,探員已將阿珊及她的媽媽帶到現場,在現場的指揮中心內等候,陳警司接納瑪姬的意見,暫時不讓阿珊與唐永強見面。

「我的三個孫在他手上,我要見他!」阿珊的媽媽向陳警司提出要求,瑪姬博士認為,阿珊的媽媽對唐永強來說較「中性」,可藉兩人的接觸及談話內容,推測唐永強下一步行動。
阿珊的媽媽由警員吳丕簡陪同,在屋外隔着鐵絲網與唐永強對話,唐永強對警員說:「我老婆勾佬,你叫她到來,我有話與她講。」

阿珊的媽媽哀求女婿放過三名無辜的外孫,唐永強突然打開門走到屋外,將一些衣物遞給她,說:「你走啦,不要再來。」
阿珊的媽媽無功而退後,阿珊的妹妹阿盈接力游說:「姊夫,萬事有商量,你開門讓我們進來吧!」

重案支援組評估過屋內布局後,認為唐永強在閣樓挾持人質,地下與閣樓之間只有一條樓梯互通,樓梯口被唐永強放置木板擋住,易守難攻。
由於不知唐永強還有甚麼「武器」,正面強攻可能造成傷亡,建議採「震懾」攻擊,即在同一時間於多個方向進攻,分散唐永強注意力,再從樓梯主力攻擊。

「現場有石油氣,我們要消防員協助,迅速滅火,以免引起爆炸。」黃國安說:「屋內窗戶都釘上木板,形成一個大密室,易燃氣體泄漏會在屋內積聚,很易引起爆炸。」
談判專家呂兆財盡最後努力,他聽到屋內傳出小童嬉戲聲,向唐永強打「親情牌」:「我知道你為了頭家盡心盡力,街坊又說你對子女十分好,是個好父親,希望他們有個安定的家,你不要嚇怕小朋友,讓他們先出來,我們再談。」

在屋內的唐永強沒太大反應,過了一會,突然大叫:「唔講啦!點火!」
這時,屋內突然靜了下來,談判專家認為對方已關上談判之門,用手勢示意宣布談判破裂,現時唯一可以做的,是如何制服唐永強及營救人質。

在現場指揮營救行動的警司馬國華擔心屋內小孩安全,授意阿盈與唐永強繼續對話,分散他的注意力,警方則部署入屋救人行動。
六時四十二分,距上次對話過了超過半小時,屋內突傳出類似鐵器敲擊石油氣罐的聲音,同時傳出小童哭叫聲。

重案支援組的氣體探測器探到有石油氣泄漏,即時向陳警司匯報,陳警司恐唐永強引爆石油氣造成大災難,下令「鐵甲威龍」保護消防員進入屋內。
消防員潘少龍和兩名同僚撬開村屋的鐵門時,已嗅到石油氣味,唐永強在閣樓居高臨下佔盡地利,看見警察及消防員企圖入屋,二話不說按下手中打火機的按掣。

打火機火舌甫噴出即燃點石油氣,爆出一個圓形火球,隨着一聲巨響,閣樓陷入一片火海,多個窗門的玻璃被震碎。
潘少龍避開被氣壓爆開的村屋鐵門,衝入屋內,閣樓閃出火光,全屋煙霧瀰漫,警員以電筒照明,消防員拆開梯間的木板,發現閣樓是一個沒有間格開放式房間,入口被兩個並排的衣櫃堵着。

消防員開喉射向閣樓,及時將火撲滅,消除石油氣爆炸危機,「鐵甲威龍」沿樓梯衝上閣樓,潘少龍從衣櫃頂向內看,三名小童坐在一個白色衣櫃旁邊哭泣,他們的臉頰有明顯燒傷。
唐永強發現潘少龍後,拿起正在噴火的石油氣罐,將火噴向他,他及同僚隨即用水喉把火撲滅,並將堵着入口的衣櫃移開。

三名「鐵甲威龍」把四肢均被燒傷的唐永強制服,潘少龍逐一把三名小朋友抱給同僚,其中一女童腰間綁着紅繩,繩的另一端纏着一個漏氣的石油氣罐,隨後而來的消防員將三名受傷小童逐一救離險境。
唐永強被制服後抬出屋外,當時正下雨,談判專家呂兆財看見唐永強面與手腳燒傷,不停顫抖,用傘為他擋雨。

三名小童送院後接受治療,唐綺琳(3歲)送院後情況穩定,唐綺慧(歲半)傷勢嚴重,長子唐天賦(5歲)傷得最重,情況危殆。

警員制服唐永強及救出人質後,消防員潘少龍按慣例在現場搜尋,在通上閣樓的木梯旁有一張大鐵床,床邊有一個衣櫃,櫃頂部有一個大型毛公仔。
潘少龍打開衣櫃檢查,一個以白布包裹的物體從衣櫃滾出來,掉在他的腳邊,他揭開白布發現一名身穿校服女童被白布、床單裏着,女童當時垂下頭,臉部被長髮遮掩,已失去知覺。

潘少龍向上級報告,其後依上級指示,把女童抱起放在鐵床的床墊上,女童已出現屍僵。
法醫龍博士檢查後,證實女童已沒有呼吸及脈搏,身上滿布屍斑,估計死去有一段時間,屍體經初步檢驗後,憑外貌及指紋證實為於前一天失蹤的十歲女童嚴佩珊,相信她在失蹤當天晚上已死亡,死前曾受性侵犯,致死原因有待詳細化驗。

白沙村魔界人狼 (四):地底藏屍

【重案組黃Sir】系列
「唐永強對妻子及姨仔說已經殺了兩個人,現在發現一具屍體,另一具屍體可能亦在附近,我們要派人手進行地氈式搜索。」陳警司召來大批探員及機動部隊,封鎖現場一帶,部署搜索。

狄天行最擅長搜尋瀕死人士及屍體,他的「工具」是與他形影不離的一頭烏鴉,放在背包的一個特製雀籠內,他亦因而有「烏鴉」這個綽號。

烏鴉天生對「死亡」味道敏感,這頭烏鴉經狄天行訓練後,成為絕佳搜尋「工具」。
在狄天行示意下,烏鴉在村屋附近飛了一個圈後,站在在屋旁一處鋪有混凝土的地方,發出「鴉、鴉、鴉」三聲,這是找到目標的訊號。

屋主表示,鋪了混凝土的地方,原本是兩呎乘兩呎、深十呎的化糞池,不知何時被人用混凝土填封,混凝土上還鋪有木板,木板上有一部舊冷氣機。

狄天行拍攝現場後,移開冷氣機及木板,用「現場掃描車」掃描化糞池,發現池內有一具蜷曲的人體,已呈「巨人狀」(嚴重腐敗及發脹),死去多時,無生命迹象。

陳警司收到狄天行的報告後,下令立刻發掘,混凝土十分結實,用手動工具無法掘開。
這時天色已黑,為免破壞現場及證物,唯有將發掘工作延遲,待明天運來重型挖掘工具才進行挖掘。

為防有人破壞現場,女警李淑蘭由12月21日凌晨一時開始,在石屋駐守並進行監視。
至凌晨四時半,一名老婦走近李淑蘭,對她說:「屋旁化糞池要留意。」
老婦說完這句話後,轉眼不見了。(老婦的樣貌與村口土地廟內的土地婆婆相似)

女警不知道化糞池內已發現屍體,聽了老婦的說話,在屋外行了一圈,發現化糞池被人用英泥封死,不遠處有一柄沾有混凝土的鐵鏟,她將情況寫在警察記事本上,於早上八時下班時向上級匯報。

2002年12月21日早上十時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機動部隊,邊境快速反應部隊、重點搜索隊,鑑證科與消防員等合共百多人,陸續抵達現場。

警察搜查隊(重點及搜索組)主管葉智強警司,看見化糞池被填上混凝土,有明顯埋屍迹象,沒有動用地底雷達便要求消防員鑿開沙土。

消防員用重型電動工具鑿開混凝土,混凝土層厚達三呎,將混凝土移除後,化糞池底約有四呎水深,浮着一具已高度腐敗的小童屍體,屍體已呈「巨人狀」,逼着化糞池的四壁。
由於洞口太窄,消防員無法進入將屍體撈起,打撈工作暫停。

在場各人提出各種打撈方法,但都不免會損壞屍身,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提出注水入化糞池內,將屍體浮起方便打撈。
消防員注水入化糞池內,屍體果然緩緩浮起,至接近池口時,消防員想撈起屍體時,發現屍體如被水浸透了的蛋糕一樣,一碰就散,登時無計可施。

狄天行這時取來一大疋細麻布,像包糖果般將屍體包好,再由消防員用一個膠兜盛載屍體,放在化糞池旁的地面。

法醫龍博士在場檢驗屍體,相信女童死去約兩星期,由於屍體極度腫脹,面目難辨。
龍博士根據失蹤資料所述,憑足踝上的一個胎痣,屍體手上的手錶(根據手錶編號查出是陳諾雯父親送給她的禮物),初步推測屍體是於12月4日失蹤的陳諾雯,相信她在失蹤二十四小時內遇害。

下午二時,陳諾雯的母親由家人陪同到場認屍,雖未能確定屍體是失蹤多天的愛女,但證物(手錶)及胎記都表明屍體是陳諾雯,兩星期來仍抱一絲希望突然幻滅,傷心得呼天搶地。
陳諾雯的屍體舁送重案支援組特設的殮房,由法醫龍博士詳細驗屍。

2002年12月22日,重案支援組的重點搜索隊進駐,全面搜查案發現場,搜集證據重組案情。
組員用「現場掃描車」掃描地下及閣樓,將數據輸入「超級電腦」分析及存檔。
現場掃描後,重點搜索組組員進入現場,按自己的職責搜尋相關證物。

電腦組檢查唐永強的電腦,發現電腦內有嚴佩珊的上網記錄,將電腦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證物組組員在閣樓找到一個唐老鴨毛公仔,發現唐老鴨的肚部有被人拆開再縫上痕跡,帶返重案支援組調查。

在發現嚴佩珊藏屍的白色衣櫃內,找到一件紅色外套及一件粉紅色上衣,懷疑屬失蹤女童陳諾雯所有,但未發現其他衣物及她的個人隨身物品。

在閣樓另一個衣櫃內,證物組組員發現四個銀色金屬手銬,手銬都有磨損痕跡,在邊沿沾有黑色漆油。
組員在衣櫃內發現十六本閃卡簿,每本都裝滿閃卡,大部份屬年輕女子組合Twins。

微量鑒證員在閣樓鐵床的床褥上,發現血跡、精班、尿液,在白色衣櫃內亦發現血跡及精班,一一取樣後帶返實驗室檢驗血型及DNA。

檢驗鐵床時,微量鑒證員發現床框四角有金屬磨損痕跡,用棉花棒取樣分析。
在鐵床下,一個枕頭上有一些唾液及幾根頭髮,證物組組員將枕頭帶走調查。
重點搜索隊在現場未發現嚴佩珊的波鞋和書包等物件,懷疑遭人拋棄或藏在其他地方。

重案支援組到達殮房,法醫龍博士與助手彭少賢一起驗屍。
搏擊專家彭少賢(綽號「六點半」)是詠春高手,擅長根據損傷推測遇襲經過及情況,是法醫龍博士的驗屍顧問。

屍體表面檢驗一般原則是先上後下,先胸腹後腰背,先左後右,對整個屍體可劃分為頭、頸、胸腹、腰背、四肢,會陰等部位,按順序檢驗。

陳諾雯外觀正常無殘缺,表面無可見開放式傷口,全身赤裸,屍體呈巨人狀腐爛不堪,手腕戴有手錶,相信死去超過十日。

法醫龍博士發現屍體左手臂內側、左腿內側,腹部有瘀紅,陰道及肛門有性交痕跡。
龍博士解剖檢查胸腹臟器和顱腦後,再仔細分層解剖頸部組織和器官,發現血中甲狀腺球蛋白(Tg)含量極高,相信是因頸部受壓而引起機械性窒息。
屍體被發現時浸於水中,龍博士觀察呼吸和消化系統後,未發現生前溺死徵象,相信女童被抛下水中前已經死亡。

彭少賢從屍身上的傷勢推測,死者遇害時全身仰臥在一個平面上(鐵床的床墊),遭人以身體胸對胸壓住。
那人用右腿分開死者的左腳,右手踭壓住死者的左臂,用右手掩着死者的口,以防她發出聲響,再將她強姦。

將女童強姦後,那人將女童的身體翻轉,上半身伏在床上,下半身垂下床邊,從後肛交。
在肛交過程中,那人用手臂從後箍死者的頸,導致喉骨斷成兩截。

在屍體的指甲,龍博士發現有皮膚碎屑,經鑑證後,與唐永強的皮膚相符。
龍博士提取屍體的血液、尿液、胃內容物、肝臟、腦組織等作毒物分析,未發現致死物質、無藥物、無酒精。
女童的血清與唐永強的精液無排斥,顯示兩人已有血緣關係,由於屍體已嚴重腐爛,未能確定死因。

嚴佩珊的屍體在送到殮房時仍呈屍僵狀態,外觀正常無殘缺,表面無可見開放式傷口,彭少賢用「分筋挫骨手」將屍體的關節一一鬆開。

屍體血液呈暗紫紅色流動狀,兩眼球、臉結膜穹窿部有針尖大出血點,相信是被柔軟物品閉塞口鼻窒息致死(捂死)。
從屍僵及肝溫度推測,死亡時間在十二至二十四小時之間。

女童面部皮膚有表皮脫落,身上及四肢無防衞抵抗傷痕,屍體外表和內部沒有明顯損傷。
為查明致死原因,龍博士檢取胸、腹、顱腔及頸部等所有器官,包括腎上腺、甲狀腺、垂體等,作全面檢查並取材做病理組織學檢查,必要時會做生化檢查。

龍博士檢查會陰部,用細梳子梳理陰毛時發現三條與女童不相同的陰毛,其後證實屬唐永強所有。
外陰部的斑跡經提取作精液和混合斑檢驗,證實與唐永強相符。
龍博士用棉棒擦拭陰道壁,提取分泌物血型和DNA檢驗,再用陰道鏡檢查陰道內部。

屍體的下陰撕裂,處女膜在七至八點之間完全性破裂,裂口自游離緣向基底部延伸,周圍黏膜從小陰唇、大陰唇等組織充血並有凝血。
處女膜穿破時間在十二至二十四小時之間,與死亡時間相若。
女童的處女膜差不多完全失掉,只餘下少許處女膜纖維在陰道口,顯示女童為初次性交。

因受暴力猛烈衝擊,造成陰道口和會陰聯合部破裂,累及肛門括約肌,嚴重會陰撕裂大出血和其他損傷,可導致被害人死亡。
肛門因被強行進入形成血窿,在肛門內外發現大量嬰兒油,懷疑有人以嬰兒油作潤滑劑與女童肛交。
在直腸檢到兩條陰毛,屬唐永強所有,屍體雙手腕及雙腳近腳眼處的皮膚有環狀紅腫,相信曾被圓形物件箍住。

重案支援組在現場搜到的四個手銬上,發現有女童的皮膚細胞,相信女童曾被人用手銬將手腳鎖在鐵床,手銬的另一端沾有鐵床的油漆及金屬成份。
女童的內褲染有大量血跡,將整條內褲染紅,女童陰道及肛門都有血跡及傷痕,傷勢與遭男性陽具插入符合。

彭少賢推測,兇手先用枕頭將女童焗暈。(在現場鐵床下檢獲的枕頭,其上沾有的唾液及頭髮均屬女童所有),再用手銬將女童呈大字形鎖在床上,將女童強姦及肛交。

龍博士提取胃和胃內容、注射部位組織和心血,臟器和其他組織、體液做毒物分析和病理切片檢查後,無發現致死物質、無藥物、無酒精。

在屍體的指甲,龍博士發現有皮膚碎屑,經鑑證後,與唐永強的皮膚相符。
陰道內遺下的精液樣本,送到化驗室檢驗DNA,發現與唐永強的DNA相符。
在香港的華籍人口中,與唐永強無血緣關係,但與他的DNA相符的機會是八百七十一億份一。

白沙村魔界人狼 (五):孌童成癮

【重案組黃Sir】系列
唐永強的三名子女,在醫院的兒童病房留醫,傷勢較重的長子唐天賦(5歲),經搶救後脫離危險時期,但要接受植皮手術。

瑪姬博士為他錄取口供,同時觀察他是否有創傷後遺症:「有火、爆炸、好大聲、好痛!」
唐天賦對事發時的恐怖經歷仍有餘悸。

瑪姬向唐天賦出示陳諾雯及嚴佩珊的照片,唐天賦說,在元朗廣場擰閃卡回家途中,遇上陳諾雯。
他說:「姐姐(陳諾雯)看見爸爸手持的閃卡簿,問爸爸借來看,後來和我們一起乘的士回家。」
回家後,唐永強帶陳諾雯上閣樓,三名子女則在地下玩耍,唐天賦說,翌日已不見陳諾雯蹤影。

唐天賦對嚴佩珊的印象較深,他說:「姐姐(嚴佩珊)經常來我家和我們玩,那天爸爸與她回家後上了閣樓,我和妹妹肚餓,上閣樓找爸爸時,看見姐姐睡在床上。」

唐綺琳(3歲)對瑪姬博士說:「爸爸很壞,用弟弟的油(嬰兒油)淋姐姐。」(她看到唐永強將嬰兒油淋在陳諾雯身上肛交。)

唐永強的三名子女均在爆炸中受傷:
長子唐天賦(5歲),全身百份二十四是二級燒傷,包括臉、右手、背及雙腳,在深切治療部診治五天,共留院三十二天。
二女唐綺琳(3歲)全身百份五是一至二級燒傷,包括臉、頸、右腳及左腳踝,留院三十二天。
三女唐綺尉(歲半)全身一成是一至二級燒傷,包括臉、頸、右腹、右大腿、左手及雙腳,留院三十二天。

唐永強送院後接受多次植皮手術,醫生為減輕他的痛苦,用藥物令他「昏迷」,警方未能為他錄取口供,派探員在病床旁二十四小時守候,待他「清醒」後錄取口供。

唐永強的行為違反常理,心理專家瑪姬博士到醫院評估唐永強的心理狀況,為他繪製「人格掃描」。
具經驗的心理專家,可憑犯案手法推測疑人的樣貌及行為特徵,亦可反過來憑相貌及行為特徵推斷犯案心理及手法,瑪姬是這方面的專家。

唐永強報稱38歲,瑪姬發現他的樣貌較年紀大,兩者相距達五年,在一般情況下,生活困苦的人樣貌一般較年紀大,唐永強在香港生活多年,不應該有這種情況出現。

瑪姬發現唐永強有些微「寒背」,他身高五呎四吋,體形瘦削,若非疾病導致,不應有「寒背」,瑪姬推測唐永強的「寒背」與生活習慣有關,表明唐永強平日多垂下頭向下望。

有這種習慣的人,包括清道夫、幼稚園教師、保母等,他們的工作對象的高度都在他們的腰部以下,工作時都要垂下頭來,久而久之就會「寒背」。

唐永強除短時間做搬運工作外,大部份時間都不務正業,雖然近五年都照顧子女,但卻不足以令他出現「寒背」,一般因「往下望」而導致「寒背」需十年以上時間。

唐永強殺害的兩名女童,分別是10歲及11歲,兩名女童相信曾受到性侵犯,唐永強的前妻在14歲時與他發生性關係。
現時的妻子阿珊與他發生性關係時年僅十歲,從年齡推測,唐永強可能有孌童癖。

若孌童癖這個推測成立,「寒背」之謎就可解開。
唐永強找尋的對象都比他矮,與年幼時的阿珊交往時,經常要「俯首」照顧,由那時至今超過十年,足以導致唐永強「寒背」。

唐永強過往多次犯事及留有案底,他對自己的所作所為不負責任且毫無悔意,但沒有精神不健全,沒有嚴重自毀與殺害全家的心態。

有孌童癖的人,思想及心態都似兒童,他們用兒童的方式思考,幻想自己是他們的一份子,如果這種幻想不存在「性」,他們是喜愛小朋友的天使,但加入「性」元素後,就成為令人髮指的魔鬼。

小朋友一舉一動,在普通人眼中是天真無邪,在孌童者眼中卻成為一種「性挑逗」。
他們只對未發育的兒童有性衝動,頭一次犯案得逞後會「成癮」,會不斷犯案直至被捕為止。

2002年12月22日,全身四分一表皮被燒傷的唐永強,在威爾斯醫院羈留病房深切治療部留醫,要定時打麻醉針止痛。
警方恐他自殘和傷人,用手銬分別將其兩手扣在床邊護欄。
警員鍾志堅接到指示,早上與同袍到威爾斯醫院看守正在留院的唐永強。

下午三時許,唐永強回復知覺時渾身劇痛,大聲呻吟,鍾志堅通知醫生,為唐永強打止痛針。
消除痛楚後,唐永強閉目養神,醫生離去時與護士閒談,問:「他就是那個『孌童色魔』?」
「孌童色魔」這四個字傳入唐永強耳中,令他大受刺激,大聲叫喊:「我不是孌童色魔!我殺人是為報仇!」

鍾志堅被唐永強的舉動嚇了一跳,對他作出警誡:「我現在向你提出警誡,由現在起你所說的話,我們都會記錄下來,將來可能成為呈堂證供。」
鍾志堅及同袍立刻將情況通知上級,他們只負責看守,錄取口供由負責該案的探員執行。

唐永強不理探員警誡繼續說:「我在泰國學過降頭,我殺五個和我有血緣的人,之後我會自殺,到時就怨氣沖天,我可以成仙去找老婆報仇!」
「阿珊若肯回到我身邊,那兩名女童可以不死的,我之前已多次向阿珊發出殺人預告,但她沒有理會,殺死第一個女童前,我打電話給她,但她沒有接聽,那名女童就被她累死了。」

唐永強說:「殺了第一名女童後,我很後悔,我不想再殺人,但阿珊不理我,我只好再殺一人。」
「今次,阿珊終於接我的電話,但她竟然對我說:『你不如殺埋其他仔女,焗死埋其他仔女!』,我老婆咁毒,我要比她更加毒!」

錄取口供約二十分鐘,一名男護士進來為唐永強換紗布。
鍾志堅離開病房,記錄與唐永強的對話,重返病房後要求該名男護士做證人,向唐永強重讀一次口供紀錄,唐永強表示同意內容。

警方得知唐永強已經清醒,並且主動承認殺人,派駐守元朗警區的高級警員葉國良及警長余小帆,到醫院替唐永強進行正式會面記錄。
醫生為唐永強檢查後,認為他適宜錄口供,探員為唐永強錄取口供時,男護士楊東彪在場見證。

葉國良向唐永強表明身份說:「唐永強先生,我是元朗警區高級警員葉國良,他是我的同事余小帆警長,另一位是威爾斯親王醫院的男護士楊東彪。」
「我現在為你進行警誡作供,你有權保持緘默,或要求有律師在場,若你本身沒有律師,我們可為你免費安排一位,由現在開始,你所說的一切話,我都會記下,不排除將來成為呈堂證供,你是否明白自己權利?」
唐永強點頭表示明白。
探員再問:「你是否需要律師在場?」
「我不需要律師,你們問好了。」唐永強說。

「警方懷疑你與兩名女童之死有關,她們是陳諾雯及嚴佩珊,你是否認識他們?」探員向唐永強出示兩名女童的照片問。
唐永強說:「嚴佩珊我是認識的,陳諾雯相信就是第一名小女孩吧。」
「你為何要殺死他們?」探員問。

「殺害她們是為了成仙而不是要姦污她們,我是一個正常人,沒有精神病,我不是孌童色魔。」唐永強對「孌童色魔」十分忌諱,他情願承認殺人也要「洗脫」這個污名。

唐永強說,12月4日與兒子到元朗廣場擰閃卡,遇上陳諾雯,知道她喜歡Twins的閃卡,對她說家中珍藏很多Twins的特別閃卡,可以讓她開開眼界,之後,各人登上一部的士回到唐永強在白沙村家中。

「那個小女孩跟我回家,我拿了幾本Twins閃卡簿給她看,她在廳中與我的兒子一起看,我則到閣樓休息及打電話給阿珊。」
閣樓是唐永強與妻子的住房,有一張大床,閣樓與地下互通的樓梯用一塊木板阻隔,目的是阻止在地下起居生活的三名子女進入閣樓。

唐永強說:「我打了很多次電話,阿珊都沒有接聽,給她給短訊也沒有回音,令我非常氣憤。」
晚上八時,當唐永強怒火中燒的時候,陳諾雯走上閣樓找他,向他道別。

這時,阿珊接聽電話,唐永強對她說:「你立刻回來,否則我會殺人!」
阿珊以毫不在乎語氣說:「你殺雞也沒有膽,怎敢殺人?」
阿珊收線後把電話關上,唐永強再打時,電話已接到留言信箱。

「叔叔,時間不早了,我要回家。」陳諾雯對唐永強說:「我不認得路,請你帶我乘車回家吧!」

唐永強說:「她長得和阿珊一模一樣,穿的外套也是紅色的,我以為阿珊回來找我,開心地衝前將她抱起來,對她說,這兒就是你的家,你還要到哪裏去!」
「她用手抓我的面,又用腳踢我的肚,我把她拋到床上……之後開始迷糊,到回復清醒時,那名女孩已經死了。」

白沙村魔界人狼 (六):五鬼復仇

【重案組黃Sir】系列
唐永強對警員說,這是上天要他實現「五鬼復仇」才把女童送來,為與女童有血緣關係,他脫下女童的褲,在鐵床上姦屍。
他說:「她太細個,我先殺後姦是不想她太痛苦。」

姦屍後,唐永強將女童的衣物全部脫掉,用床單把女童屍體包好,放在衣櫃內,之後到地下與子女在床上呼呼入睡。

翌日,唐永強到建築材料店買了兩包水泥,在住所附近山邊取了些泥沙回家,將陳諾雯的屍體由衣櫃取出,掉入屋旁仍有水的化糞池,再用水泥混和泥沙將化糞池封填。

幾日後,唐永強發現化糞池的水泥向上拱起(屍體發脹把仍未乾透的水泥推開),他在化糞池上鋪了一塊木板,將一部舊冷氣機放在木板上,將水泥「壓實」。

當天晚上,唐永強將女童的衣服棄置在垃圾站(波鞋、淺藍色牛仔褲和長袖衫),紅色外套及粉紅色上衣則「捨不得掉」,放在白色衣櫃內。

當日錄取這份長達兩個半小時的口供後,唐永強因燒傷無法簽名,葉國良邀請男護士楊東彪做證人,之後將口供向唐永強讀一遍,讀完後問他是否明白及同意口供內容。
唐永強當時情況穩定及清醒,點頭說:「明白、知道。」

2002年12月30日,瑪姬博士為唐永強錄口供,唐永強說與嚴佩珊於2002年11月中,在朗屏邨公園認識,她喜歡與唐永強三名子女玩耍,向唐永強取了手機號碼,兩人曾多次到元朗新合益廣場一樓的暴龍樂園玩耍。

唐永強說:「那天早上,阿珊(嚴佩珊)打電話給我,約我晚上七時到暴龍樂園與她會合。」
「晚上六時許,她打電話給我,說要到我家用電腦,約我在小巴站(雞地)等。」

兩人乘小巴到白沙村,唐永強回家後安排女童在地下使用電腦,自己到閣樓打電話給妻子,打了差不到兩個小時,電話仍無人接聽。

唐永強打電話給妻子,對她說:「有一個女童在我手,如果你還不回來,我會殺了她,儲齊五隻鬼找你報仇 !」
對方說:「你殺人與我無關,就算你將三個子女毒死,我也不在乎。」

晚上十時,女童想回家,由地下到閣樓找唐永強帶她乘搭小巴,唐永強突狂性大發,攔腰把女童抱起,拋在鐵床上用枕頭將她焗死。

「你為何要焗死阿珊?」瑪姬博士問。
「因為我要報仇,所以要焗死她。」唐永強答。
瑪姬博士問 :「焗死『亞珊』,與你報仇有甚麼關係呢?」
唐永強答:「我16歲時曾到過泰國,跟一名巫師學過巫術,殺五個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我再自殺,被我殺死的人會變成五隻冤鬼,受我驅使,向我老婆報仇。」

「你與老婆有甚麼深仇大恨?」瑪姬博士問。
唐永強答:「過去幾個月,阿珊有兩三次與其他男人上床,我已原諒她好幾次,她仍離我而去,還叫我毒死三個子女,乾手淨腳。」

唐永強其後說出殺害嚴佩珊的經過,他說:「我用枕頭壓在她的頭時,她最初以為我和她玩,笑嘻嘻沒有反抗,後來想推開我已力不從心。我拿開枕頭,愈看她愈似阿珊,我將她的衣服脫光,將陽具插入她的陰部時,她突然醒轉掙扎,我再用枕頭焗她,她最後不再反抗,我射精後她己經死了。」

唐永強再以肛交方式姦屍,之後為女童穿回褲子,用白布及棉被捲住,再綁上紅繩藏於房內白色衣櫃內,女童的波鞋和書包則放在外面的小木屋內。

殺了兩名女童後,唐永強開始部署「滅門方案」,12月19日晚上,將兩罐石油氣放在閣樓,打算在12月24日他生日當天,引爆石油氣。

2002年12月31日,新界北重案組探員陳少忠與地政測量師到白沙村視察,查看發現屍體地點,包括女童嚴佩珊藏屍的衣櫃,放置於一間六十多平方呎空置木屋內的紙皮箱,在紙皮箱內發現阿珊的波鞋和書包。

唐永強被捕後,一直拒絕交待自己身世,重案支援組透過國際刑警,要求台灣、越南、泰國、美國相關單位,提供資料將唐永強的身世重組,發現他的孌童癖可能在少年時期已形成,為增加被美國家庭收留的機會,他由越南偷渡來港時,將年齡報小五年。

唐永強於1959年11月3日在台灣出生,原本姓名是Duong Vinh Cuong,父親在越南開設工廠,母親是家庭主婦,他是家中獨子,有三名姊姊。
1963年,唐永強四歲時跟家人移居越南,在當地接受教育,識書寫中文。

他與家人的關係甚差,十五歲那年因被揭發偷窺姊姊洗澡而被父親趕走。
1975年,美軍撤出越南,唐永強的家人由越南偷渡往美國,他被留在越南,其後輾轉由越南流落到泰國,得到一名巫師收作徒弟,當年十六歲。

1979年,唐永強離開泰國返回越南,乘船偷渡往美國,船隻在途經香港水域時擱淺,被香港警方截獲,送往屯門開放式難民營居住。
未成年兒童較易獲得難民身份,當年20歲的唐永強將年齡報細了5歲,身份證所列的出生日期是1964年12月24日。

唐永強雖然聲稱父母及三名姊姊都在美國,但除了他們的姓名外,無法提供更多資料,因而在香港滯留,等候核實資格。

1982年,在難民營住了三年,先後五次觸犯打鬥、傷人等刑事罪,但從未被判即時入獄,也沒留案底。(當年的難民政策,是為免將犯輕微罪行的難民判入獄或留案底,影響他們被外國收容的機會。)

唐永強以為擁有「特權」,經常違規、擅自外出,常在朋友位於觀塘的寓所留宿,難民營方面「隻眼開隻眼閉」。
唐永強最終未獲其他國家收容,以難民身份獲准在香港居留,離開屯門難民營後,一直在電子廠當雜工,入息低微。

離開難民營後,唐永強失去「保護傘」,1985至1996年間共有五次犯罪紀錄,涉及恐嚇勒索、食霸王餐、遊蕩、拒捕、違反居留條例,曾入獄一年多。
唐永強於1986年出獄後,誘騙十四歲姓雷女童同居。

1989年,與姓雷女童結婚,誕下一子,一家三口遷入元朗朗屏邨,他任職看更及運輸工人。
1990年,唐永強認識在同邨居住的樊柳珊,阿珊當時只得12歲,因無心向學,由朋友帶到唐永強家中,用電腦上網打機,漸漸對唐永強產生好感,不久就發生性行為,經常在唐永強家中流連甚至留宿。
阿珊的父母曾報案,警員在唐永強家中找到阿珊,但她拒絕指證唐永強,事件不了了之。

1992年,樊柳珊14歲,不理父母反對,搬進唐家,與唐永強首任妻子及他的兒子同住。
唐永強與阿珊兩人不避嫌以「老公」、「老婆」相稱,公然做出親蜜舉動,唐永強的太太以阿珊尚未成年,力勸丈夫懸崖勒馬,唐永強聽不入耳,他的妻子忍無可忍,1992年與他離婚,帶兒子離開。

阿珊「逼走」唐永強妻子後沾沾自喜,搬到唐永強家中與他同居。
阿珊的家人曾報警求助,但因阿珊稱自願到上址居住,否認與唐永強有越軌行為,警方亦無法處理。

阿珊的家人曾企圖強行將她帶走,她掙脫家人的手,走到欄河揚言跳樓,家人無奈之下,只得放棄。
阿珊樂得與唐永強雙宿雙棲,未幾懷有身孕。

唐永強恐阿珊懷孕一事被揭露,遷出朗屏邨到較偏僻的南排村同居,對村民稱是父女。
長子唐天賦於1997年出世後,兩人的「夫妻」關係曝光。
唐永強恐被村民告發,搬到白沙村租住一幢兩層高村屋,連同附近一間小木屋,月租二千五百元。

養子方知父母恩,阿珊誕下兒子後,開始與父母修好,在兒子滿月當日,抱兒子回家向父母認錯。
父母見到外孫健康活潑,將過去種種不快都拋諸腦後。
阿珊以方便工作為由,要求父母代為照顧兒子,獲得父母答應。

唐永強這時在一家搬運公司做散工,認識了經營車行的麥太,成功游說她開設搬運公司,由麥太出資購買貨車,僱用一名貨車司機,唐永強做跟車搬運工人,賺取人工外還有紅利。

搬運公司的生意不俗,唐永強每月有過萬元收入,生活得到改善之餘,唐永強開始懶散,不時在村口的士多打麻雀,無論輸贏都無心工作,搬運公司生意一落千丈。

麥太忍無可忍,決定結束搬運公司,唐永強成功游說麥太以分期付款方式將貨車賣給他,繼續經營搬運公司。

搬運公司雖然有錢賺,但亦不足為唐永強償還賭債,這時阿珊已經18歲,剛懷第二胎,唐永強急不及待要她考車牌,他說:「你考到牌後,我們夫妻檔可以賺更多錢。」

阿珊考到車牌,誕下第二胎後,將女兒交由父母撫養,與丈夫開始經營夫妻檔,每月有近二萬元收入,逐步清還唐永強的賭債。

賭債還清後,不但唐永強故態復萌,阿珊亦染上賭癮,兩夫婦終日沉迷竹戰,搬運公司生意一落千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