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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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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正與頭家

【重案組黃Sir】系列
(視像版)

日期:1983年11月22日
地點:荃灣新村街42號聯發麻雀館
人物:丁連發
案情:老千在麻雀館內出千被丁連發揭穿,尋仇將他殺死。
備註:1984年2月18日,警方在土瓜灣調查一宗失蹤人口案時,拘捕一名17歲姓黃青年。

***************

淡月疏星,北風澟澟,寒冷的氣溫,把街上市民都趕回家中去。
在日間已是人跡罕至的荃灣新村街,入夜後更加蕭條,間中有一、兩個行人出現。

在北風怒號聲中,兩部客貨車不徐不疾地行駛,沿新村街向大屋街方向駛去。
兩車都擠滿十名彪形大漢,他們都戴上白色頭罩,露出殺氣騰驣的雙眼,令人不寒而慄。
兩部客貨車悄然滑進新村街與大屋街交界,在一家麻雀館門外停下。
客貨車的門打開,二十個大漢從車上躍下,不約而同地褪去刀上的紙製刀套,露出一柄柄青光閃閃的利刀,他們要血洗麻雀館。

1983年11月23日,晚上十時五十分,這時正是麻雀館的黃金時間。
「砰」一聲,麻雀館正門被人撞開,在朦朧的煙霧中,出現了刀光。
刀光所到之處,是伴着鮮血的慘叫聲,「雀友」嚇得不知所措,躱在麻雀枱下保命。

殺手有既定襲擊目標,向麻雀館的「頭家」(巡場)揮刀,尤其針對其中一名「頭家」丁連發。
丁連發赤手空拳,左閃右避,已被殺手逼到牆角,後無退路,刀光消失後,丁連發已成了一堆血泥。

警笛聲由遠而近,警員的皮靴聲響起時,殺手早已登上客貨車全身而退。
麻雀館外留下一條條血路,警員恐防歹徒仍在,紛紛拔出手槍戒備,確定現場安全後,才進入麻雀館內調查。
麻雀館內充滿血腥味,七名傷者倒在血汩之中。

多部救護車到場,將傷者送到戴麟趾夫人健康院急救。
身中多刀的丁連發,送抵醫院時已返魂無術,其餘六名傷者,經初步搶救後,轉送瑪嘉烈醫院。
重案組接手調查,先了解丁連發的背景。
案中死者丁連發,36歲,在港只有一個兄長,親人都在內地。

丁連發獨居筲箕灣道一個尾房。
同屋對探員說,丁連發在麻雀館工作,早出晚歸,但他十分自律,深夜回家時,都保持安靜,避免騷擾其他住客。
同屋與他見面的時間不多,覺得他沉默寡言,是樂於助人的好好先生。

丁連發一生都與麻雀結下不解緣,年僅6歲已懂打麻將,10歲時已是高手。
20歲時,他結識了一個「老正」(老千),在「老正」指導下,他對麻將出千術瞭如指掌。

有一段時間,丁連發與「老正」一起在麻雀館出千,直至「老正」移民外國,丁連發才結束出千生涯。
洗手不幹後,丁連發幾乎甚麼工都做過,但最終又與麻將打交道。
今次不是做「老正」,而是做「老正」的對頭,麻雀館內的「頭家」(巡場)。
丁連發在麻雀館任「頭家」已經三年,他為人耿直,抱打不平。

麻雀館雖然是合法生意,供人合法耍樂,但多少有些偏門成份,經常有黑道中人出沒。
有些黑社會向麻雀館勒收保護費,有些叫手下的「老正」到麻雀館「搵食」。

「老正」在麻雀館內詐作互不相識,湊夠人便開枱,兩名「老正」在麻雀枱上,互相「扯繩」(打暗號)。
他們手法高明,而且沒有「出千」,輸家無法追究。

除「扯繩」外,還有獨行的「老正」,他們牌章高明,在打骰、疊牌時作弊,勝算甚高。
「老正」通常在不同麻雀館搵食,以免被人認出,有經驗的「老正」不會做「長勝將軍」,有輸有贏才不會引起別人懷疑。
他們每次只逗留一段短時間,贏一千幾百就離開。
「老正」手法雖高,但麻雀館內的「頭家」也非等閒,不少「頭家」都像丁連發一樣,是做過「老正」的,對於出千手法,瞭如指掌。

「老正」若得些甜頭就收手,客人又沒有投訴,「頭家」一般都隻眼開隻眼閉,如果「老正」做得太過份,「頭家」會暗示他們離開。
「老正」若不聽「勸告」,「頭家」會用最後手段,當場拆穿「老正」身份,令他無法再混下去。
丁連發在事發前曾揭穿一名「老正」身份,那名「老正」當時聲言會報復。

探員對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說:「那名『老正』叫崩牙九,是黑社會成員。」
崩牙九被帶到重案組總部時,向黃定邦說:「黃Sir,案發時,我在澳門,有不在場證據。」

雖然如此,但殺人不一定自己動手,只要證明是主謀,就可控以謀殺罪名。
不過,現階段缺乏證據,崩牙九獲准保釋候訊。
黃定邦派出幹探二十四小時監視崩牙九。

今次的行兇者超過二十人,黃定邦下令探員廣泛調查,特別留意崩牙九所屬的黑社會集團,在當晚有否調動人手,同時追查兩部客貨車下落。
調查結果顯示,警方在案發當晚曾接到舉報,說在荃灣大河道球場,有人準備「開片」。

警方掩至時,有二十多人分乘兩部客貨車逃走,在青山公路近青龍頭被截獲。
警方在車上未搜到任何武器及可疑物品。
那批人說,他們約了另一黑幫在大河道球場講數,但那批人未到,警方已經出現,他們才逃走。
由於未能搜到犯罪證據,警方只能告他們超載。

黃定邦推測,這班人就是殺害丁連發的兇手,但由於對方布局巧妙,警方未能將他們入罪。
黃定邦推測,那些人犯案後,將頭套、利刀等物件,交由其他人帶走,再到大河道球場等候警方到來,證實他們有不在場證據。

他們事前的確約了另一黑幫「講數」,整個計劃十分完美。
過了幾天,崩牙九沒有依保釋條件到警署報到,經查證,崩牙九被人尋仇殺害,應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

朱唇劫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3年8月28日
地點:跑馬地鳳輝臺一個住宅單位
人物:羅志材、盧淑怡
案情:羅志材是跟蹤狂,經常在盧淑怡寓所附近窺探,最終入屋強吻盧淑怡時被咬傷唇,將她殺死。
備註:1984年2月中旬,該案正式開審,被告羅志材否認謀殺罪名,但承認誤殺,法官考慮被告承認誤殺,宣判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五年。

***************

偵緝學上有一章是這樣說的,留意案發現場附近的旁觀者,犯案人可能正混在人群中,觀察警方查案。
很多犯案者在犯案後,都會重返案發現場,抱着欣賞自己傑作的心情,希望在人群中聽到一兩句驚嘆的讚美聲音,另方面,他們又希望能從到場調查的探員口中,知道警方的查案進展。

羅志材剛殺了人,但他不急於離開現場,反而在案發現場一帶街頭徘徊,目光頻頻投向跑馬地鳳輝臺一個住宅單位。
在那個單位的地板上,現年26歲的盧淑怡正在與死神搏鬥。

羅志材那雙強而有力的手,緊緊握着她的咽喉時,已令她因缺乏氧氣而窒息,加上跌在地上時,頭顱碰着牆角,令她傷上加傷,生命氣息正一點一滴地離開她。

一名巡警途經鳳輝臺時,與羅志材擦身而過,作賊心虛的羅志材有點緊張,但巡警對他沒有興趣。
巡警行不了多少步,一把女子聲音劃破寂靜夜空,巡警連忙轉過身來,向發出尖叫聲的方向走去,再度與羅志材擦身而過。
發出尖叫聲的女子姓羅,是鳳輝臺的住客,剛才與男友返家時,聽到有男女爭吵聲音,起初不以為意,直至聽到一聲女子慘叫聲後,才察覺事態嚴重。

兩人走近窗口往下看,見到一條黑影,由下面一樓露臺竄出,在微弱燈光下,依稀看到是一名男子,身穿顏色耀眼上衣,中等身材。
兩人見事有可疑,到一樓的單位查看,那個單位大門虛掩,兩人進入屋內,發現一名女子倒在地上,知道發生事故,由男的留守現場,女的外出找警察。

羅女衝出鳳輝臺時,與聞聲趕至的巡警相遇,眼尖的她看見巡警身後不遠處的羅志材,衣着身材都與自己所見的相符,懷疑他就是兇手,羅女激動地對巡警說:「就是他!」
巡警轉過身來,也沒有喝令羅志材停步,不發一言衝前,將羅志材拘捕。
巡警透過通訊器將情況告知上峯,獲得指示後,將羅志材押回案發現場,等候重案組探員到來調查。
救護車奉召到場,盧淑怡仍陷於昏迷狀態,頸部有被扼過痕跡,並留有指印,頭部亦有損傷,但現場並沒有遺下血漬。

盧淑怡送院後,經兩小時搶救,終因傷重不治,死前未能透露兇手身份,另一令重案組探員感到可惜的是,醫生在搶救盧淑怡時,將兇手留在她頸上的指印完全破壞。
警方將案列作兇殺案處理,羅志材以疑犯身份,由重案組探員盤問。

在案發單內,探員並未發現羅志材的指模,但在現場附近走廊,發現數個羅志材的指模,證實他曾在現場出現過,除此以外,現場未找到其他「有用」線索。

死者遺體舁送殮房。法醫解剖後,證實死者死於頸部被扼窒息,頭骨撞到硬物破裂引致腦出血致死,此外,死者的下唇有兩個牙印,相信是被人咬傷。

羅志材接受探員盤問時,承認案發前曾與死者見面,並送她回家,
但強調沒有進入單位內。
羅志材對重案組探員說:「我與一名舞小姐在跑馬地成和道一間公寓開房,我們發生性行為後,那名舞小姐說有些餓,叫我落街買些西吃。」

羅志材說:「我購了食物後,在街上碰到盧淑怡,當時她正步行返家。」
羅志材一向對盧淑怡有好感,上前打招呼,對方亦十分高興,暗示要羅志材送她回家。
羅志材說:「我以為艷福從天而降,滿心歡喜送她回家,把那名舞小姐也拋諸腦後。」
「可是,把她送到家門口時,她卻不讓我入內,我雖然很失望,但也不便強人所難,唯有離開。可是卻不知何故,會被巡警拘捕。」
「你們有吻別嗎?」探員突然問了這個問題。
羅志材斬釘截鐵地說:「沒有!我連碰也沒有碰過她,怎會吻她!」

探員問羅志材與他開房的舞小姐姓甚名誰,在哪家舞廳工作,羅志材表示一概都不知道。
羅志材說:「我與那名舞小姐是在附近一酒吧內認識的,她邀請我結一段霧水情緣,我們就到附近一家公寓開房。」

探員到那間公寓查證,管房說羅志材當晚曾與一名女子到來開房。
管房對探員說:「我記得是男的先走,約半小時後,女的才離開,
那名女子是舞小姐,經常在酒吧兜搭單身男士。」

探員其後找到那名舞小姐,她證實羅志材所說的話但當晚她並沒有叫羅志材落街買食物,因為公寓有食物供應,不用多此一舉。
那名舞小姐說:「有一件事很奇怪,我們造愛後,那人穿回衣服但沒有離開,反而經常向窗外張望,其後像突然看到甚麼似的,一言不發就走了。」

探員重返公寓,到羅志材所租的房間查看,由窗往外望,可以看到附近一個小巴站的動靜,探員推測,羅志材當晚看見死者下了小巴
才下去跟蹤死者。

羅志材雖然有大嫌疑,但現時的證據仍不足以檢控他,這案有羅小姐及她的男友作目擊證人,但兩人只看到逃走男子的背影,那人是否兇手亦不能確定,更無法證明那人是羅志材。

現場走廊有羅志材的指模,但只表示他曾在現場出現過,無法證實他是兇手。
死者的衣物上,雖然有羅志材的衣物纖維,但羅志材說他曾送死者回家,兩人的衣物有接觸亦十分合理。

不過,從死者朋友口中,探員得知盧淑怡對羅志材沒有好感,但羅志材卻一味死纏,令死者不勝其煩。
死者曾對朋友說,羅志材是跟蹤狂,經常在她的寓所附近窺探,她每次都要急步回家,但羅志材卻變本加厲,經常打電話給她,令她十分厭惡。

探員認為,盧淑怡對羅志材沒有好感,決不會邀請羅志材送她回家。
探員推測說:「羅志材知道公寓的房間可看到小巴站,於是與舞小姐開房,方便監視。看到死者下了小巴後,立即尾隨。」
「死者用鎖匙開門時,羅志材從後偷襲,將她推入屋內,想強吻死者,幻想可令對方軟化,對他投懷送抱,死者對此大為反感,將他推開。」

羅志材仍未死心,再吻死者,將死者的下唇咬傷,令死者更加憤怒,高呼救命,羅志材恐怕事敗,用手扼死者的頸,阻止她呼救,結果殺了她。
重案組探員商議後,決定用計令羅志材招供,羅志材被帶到重案組辦公室時,枱面上有一疊照片。

探員說:「羅先生,這是我們從死者身上拍攝到的照片,從照片中,死者的頸部有十個手指模,是兇手將死者扼斃時,用力過度留下的。」
「我們核對過那十個手指模,發現與閣下的一樣,現在我們並非是要你講,而你現在所說的一切,將來可能會成為呈堂證供。」

在探員警誡下,羅志材終於招供。死者頸上的指模,因醫生搶救時已被毀壞,探員向羅志材展示的,只是「摸擬樣辦」。
此外,案中較重要的證據,留在死者唇上的牙印,亦因醫生搶救死者時被毀壞,無法作為證據。

1983年8月30日,羅志材被控於1983年8月28日,謀殺女子盧淑怡,這次屬過堂性質,表面證供成立,排期解高院審訊。
1984年2月中旬,該案正式開審,被告羅志材否認謀殺罪名,但承認誤殺。

羅志材說,他扼斃死者,並無殺人動機,只不過是一時情急,用力過度才鑄成大錯。
主控官在庭上指出,被告當晚尾隨死者返家,見色起心,向死者擁抱索吻,女方不甘受辱,拼命反抗,被告老羞成怒,將死者扼斃。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生於有教養家庭,曾留學外國,1976年畢業返港,希望法官能予他自新機會。
法官考慮被告承認誤殺,宣判被告誤殺罪名成立,判處入獄五年。

荒謬丈夫害死賢妻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3年11月30日
地點:鰂魚涌華蘭路14號益新工業大廈梯間
人物:陳榮傑、洪婷婷
案情:洪婷婷的丈夫,收了陳榮傑的錢,同意將妻子洪婷婷「讓」給陳榮傑,洪婷婷拒絕,被陳榮傑殺死。
備註:1984年4月17日,全案作供完畢,陪審團退庭商議,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入獄八年。

***************

最先接報到場的警員,看見一名男子蹲在地上,懷中抱着一名全身染滿鮮血女子,一臉茫然,救護員將該名女子送到醫院時,已無法挽回她的性命,隨即舁送殮房,由法醫剖驗死因。

黃定邦率領重案組探員到場,在案發現場附近,撿獲一把尖刀,刀上染有血漬,相信是案中兇器,法醫比對屍體上的六個傷口形狀及深度,相信是由現場撿到的尖刀造成,死者多個重要器官受損,因大量內出血及器官衰歇死亡。

案發現場為鰂魚涌華蘭路14號益新工業大廈梯間,大廈管理員探員說,死者洪婷婷伏屍的後樓梯,經常用大鐵鏈鎖住,一般人都不會在此出入,該條樓梯少人使用,樓梯及附近通道,布滿灰塵。

地上除一些由救援人員留下的凌亂腳印外,有兩組腳印十分平整,
由二樓開始,一直行至死者伏屍之處,可見死者並非遭人挾持到此。
死者丈夫施金牀稍後到重案組總部提供線索。施金牀說,1983年11月30日晚上,他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對方說已將他的太太殺死,如要收屍,可到兇案現場。

他最初以為是無聊人玩笑,打電話到妻子工作的工廠查問,對方稱死者早已下班離開。
為解開疑團,他趕到案發現場,發現妻子已倒在血泊之中,於是報警求救,可惜未能救回妻子一命。
死者丈夫說:「打電話給我的人,好像是熟人,但一時之間又想不起是誰?」

黃定邦推測,神秘人可能會再致電死者的丈夫,在事主家中安裝了電話錄音及追蹤裝置,希望能查到神秘人身份。
探員到死者工作地點調查,工廠負責人表示,案發當晚七時許,一名男子打電話到工廠找死者,死者聽了電話後,匆匆離去。

當時距下班只有十五分鐘,這時離開將失去勤工獎。死者一名工友問她發生了甚麼事,連十五分鐘也等不了?
那名工友憶述當時情況說:「她說早前家中的電視機壞了,交由電器店修理,電器店剛才打電話來,說電視機已修好,但送到她家中時,卻沒有人開門,叫她趕回去。」

死者是典型賢妻良母,一家生計都靠她工作維持,對勤工獎十分着緊,整個十一月份,她都沒有遲到早退,斷不會在最後一天,因早退十五分鐘,失去可觀的勤工獎。

探員認為:「除非有十分重要的事,否則死者不會非走不可,若說早走是為了回家開門接收電視機,這種說法並不合理。」
經調查後,探員發現死者沒有將家中的電視機拿去維修,她為甚麼要說謊呢?
死者是為了急於見神秘人才說謊,神秘人是否就是兇手呢?神祕人與死者又有甚麼關係呢?神秘人為甚麼要殺她呢?

神秘人是一名男子,死者是女性,死者接了電話後急不及待離開,
可見兩人之間有重大關連,這宗兇案是否有桃色成份呢?
黃定邦研究案情後,根據兇手殺人後叫死者丈夫到場收屍,認為案件與桃色糾紛有關,吩咐探員朝這方向調查,終於發現一名可疑男子。

可疑人物叫陳榮傑,33歲,是一名毒品拆家,原在北角一家麵包店工作,因在店內吸毒被解僱。
死者丈夫施金牀與陳榮傑是結拜兄弟,知道他的情況,收留在他的家中居住。
施金牀與太太洪婷婷及三子一女,租住一個房間,已十分擠逼,收留陳榮傑後,兩男一女同居一房,惹來不少閒言閒語。

洪婷婷是傳統婦女,十多年前與施金牀在福建鄉下成親,婚後即申請來港。
直至大兒子3歲,第二仔剛出世時,才獲准來港與丈夫團聚,長子現年10歲,來港超過七年,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施金牀工作能力不高,經常失業,為幫補家計,洪婷婷來港後,在鰂魚涌華蘭路一家電子廠工作,每月賺取千多元,成為家庭主要收入。

一家人雖然窮,但家庭和睦,直至陳榮傑這名不速之客到來,事情才變得複雜起來。
案發前數個月,洪婷婷向丈夫投訴陳榮傑性騷擾她,施金牀向陳榮傑問罪,對方說是嫂子要逼他走,才誣告他。

夾在妻子與好友之間,施金牀藉詞要陳榮傑分擔租金,逼他離開。
可是,陳榮傑即時拿出一大疊百元鈔票,給了施金牀一千元作為租金。
施金牀見錢開眼,自此,陳榮傑更加猖狂,甚至在施金牀面前,調戲他的妻子,洪婷婷向丈夫投訴,竟被說頭腦守舊,別人跟她開玩笑就當作是性騷擾,又說:「他是我的好朋友,絕不會做出對不起我的事。」

陳榮傑心術不正,早已垂涎洪婷婷美色,加上施金牀見錢眼開,甚至強逼妻子順從對方,埋下慘劇伏線。
漸漸,陳榮傑更加放肆,完全不給施金牀面子,常調戲洪婷婷,同屋看在眼內,都認為施金牀自甘戴綠帽,令洪婷婷更加難受。

一日,施金牀喝了點酒,向陳榮傑追討租金,不得要領,一時怒火中燒,翻起舊帳,要陳榮傑檢點一些。
陳榮傑知道施金牀貪錢如命,向他提出「讓妻」要求,說:「如果你肯讓妻,我會給你一萬元,你們一家日後的生活,由我負責,你好好享福就是。」

為顯示實力,陳榮傑拿出一大疊鈔票揮舞,給了施金牀一萬元。有人厚顏無恥,將錢袋好後,對陳榮傑說:「我們一妻兩用,可以嗎?」
洪婷婷知道這件荒謬的一妻兩用後,忍不住心頭怒氣,把兩人直斥一頓,對自己的丈夫徹底失望,打算離婚。

陳榮傑被罵得狗血淋頭,恐嚇洪婷婷兩夫婦說:「錢已經收了,說過的話要算數,否則我會斬死你們,再將你們的子女掉落街,然後再自殺。我說得出,做得到,你們想清楚!」
了解案件的蘭因絮果後,黃定邦認為洪婷婷之死,與她的丈夫及陳榮傑有莫大關係。
黄定邦說:「洪婷婷斷了丈夫財路,又不肯與陳榮傑相好,兩人都有殺人動機,但以陳榮傑嫌疑較大。」

案發後,陳榮傑亦已失蹤。探員四出搜查他的下落,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陳榮傑打電話向同屋住客查問情況,通話被錄音及鎖定打電話位置。
電話由北角皇都戲院附近一個電話亭打出,探員到現場一帶監視,終於拘捕陳榮傑。

1984年4月中旬,該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主控官指出,案發前數天,被告與死者丈夫因金錢問題爭吵,被告其後被驅逐。
案發當日,被告致電死者,表示已經想清楚,只要死者立即與他見面,當面說清楚一切,他就不會騷擾她,若然不來,他會先殺她的子女,再殺她們兩夫婦。

死者赴約時,被告將她帶到人跡罕至的後樓梯,亮出尖刀指嚇她,要她獻身,死者力拒企圖逃走,被告獸性大發,用尖刀向死者身上狂刺六刀,將死者刺死。殺人後,被告致電死者丈夫,叫他前來收屍。

1984年4月17日,全案作供完畢,陪審團退庭商議,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入獄八年。

庸醫害命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慘案》

日期:1983年3月30日
地點:牛池灣德望崗的空地
人物:周柏雄、周家麗
案情:周柏雄懷疑妻子不忠染上性病,企圖將一對子女殺死再自殺,結果兒子僥倖生還,周柏雄與周家麗死亡。
備註:死因法庭研訊周柏雄與周家麗兩人死因,法官考慮各人證供後,裁定男死者死於自殺,女死者周家麗死於被殺。

***************

觀塘順天邨一個貨車停車場,附近有一個茶水檔。一大班司機一邊喝下午茶,一邊高談濶論。
「嘩!昨晩真的令我回味無窮,今晚帶你們去,包保你們都說好。」
「雞蟲」說得眉飛色舞,險些把面前的咖啡打瀉。人的名字可能會改錯,但花名卻是很貼切的。
  
有司機問:「雞蟲,乾不乾淨的?」
所謂「乾不乾淨」,是指妓女是否患有性病。
「雞蟲」說:「怕中招就戴袋(避孕套)啦!就算中了也不用怕,去紅屋仔(性病診所)打兩針就無事。」
一班人嘻嘻哈哈地說過不停,周柏雄靜靜地看報紙及喝茶,沒有搭口。
  
周柏雄,43歲,太太阿蘭是一名賢妻良母,持家有道,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大仔阿榮,11歲,細女家麗,8歲。
一家四口靠周柏雄當貨車司機維持生計,雖然粗茶淡飯,但一家樂也融融。
對於尋花問柳,周柏雄婚前己沒有興趣,婚後更不會做出對妻子不忠之事。
傍晚,「雞蟲」興緻勃勃帶隊出發。
  
周柏雄獨自返回順天邨家中,大廈的走廊,洋溢飯菜香味,周柏雄精神一振。
「爸爸!爸爸!」
一雙小兒女熱烈地拖着爸爸的手,把他帶到客廳一張梳化讓他坐下,一個拿報紙,一個拿拖鞋,周柏雄不禁甜在心頭。
餐桌上已放好飯菜,有他最喜歡吃的豬肉笋。
  
這個溫馨家庭,令人艷羡不已,可是在半個月後,情況有了一百八十度轉變。
阿蘭清楚記得,那天是3月30日,那日是學校復活節假期,周柏雄沒有開工,有些心事重重。
吃過午飯後,周柏雄說帶一對子女外出遊玩。
  
「早些回來吃晚飯,我煮些好菜給你們吃。」阿蘭的說話,令兩名小童十分雀躍,但周柏雄卻沒有甚麼表示。
目送丈夫及子女消失在視線之外,阿蘭關上大門時,未能驅走心中的疑惑。
「唉,近日發生了甚麼事?阿雄總是悶悶不樂,對我的態度也十分冷淡。」
阿蘭曾多次追問丈夫,但卻得不到正面答覆,此外,周柏雄的飲食習慣亦改變了,以前他最愛吃的豬肉笋,現在是敬而遠之。
「可能是工作上出現問題吧。」阿蘭為丈夫夫了一個理由。
  
晚上,壁上的時鐘,長短針交疊成直角,時間已是晚上九時。順天邨的家中,只有阿蘭及一桌攤凍了的飯菜。
「他們三人為甚麼還沒有回來?」這個問題,阿蘭由晚上七時開始問,問了不知多少次,可是都沒有答案。
  
當走廊有腳步響起,她都急不及待將門打開,每次都想着丈夫及子女就站在門外。
可是,每次都令她失望,她索性打開大門,只關上鐵閘,雙眼緊緊望向門外。
經過的人由多到少,但丈夫及子女都沒有蹤影。
  
時鐘上的長短針互相交疊,已是凌晨十二時。
由晚上十時開始,阿蘭不斷打電話給親友,希望知道丈夫及兩名子女下落。
「他們沒來過,究竟發生了甚麼事?」答案千篇一律。
不少親友趕到阿蘭家中,陪伴及安慰她。
  
「如果明天早上他們還未回來,我們就報警。」各人做了這個決定,餐桌上的飯菜都已收拾,一杯杯濃濃的咖啡,為等候的人提提神。
這是一個無眠的漫長之夜。
時鐘上的長短針再次成為直角,凌晨三時。
「有人拍門!」阿蘭的說話,令屋內的人精神一振。
  
可是,拍門聲只有阿蘭聽到,會不會是她的幻聽呢?
靠近門口的一名親戚立刻將門打開,拍門的是失蹤了十多小時的阿榮。
「阿榮,爸爸及妹妹怎麼了?」阿蘭飛奔到門外,一把攬住阿榮說。
  
阿榮說:「媽媽,我的頭很痛。」
「呀!發生了甚麼事,怎麼你的頭被打穿了,還流了這麼多血!」
阿蘭用手撫着兒子的頭時,摸出一手鮮血。
有些鮮血已凝固在頭髮上,顯見阿榮受傷了一段時間。
「媽,爸爸及妹妹……」阿榮說到這已支持不住暈倒在母親懷抱。
  
各人雖然都想知道發生甚麼事,但唯一知情的阿榮又暈了。一名男親戚將阿榮抱落街,與阿蘭一齊截的士,將阿榮送到聯合醫院。
阿榮送到急症室,立即接受治療,阿蘭向急症室警員講述情況。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受傷的,我丈夫及女兒現在仍下落不明。」
警員認為事有可疑,向上級報告。
  
阿榮經治療後已經甦醒,醫生恐怕他腦部受震蘯,要他留院二十四小時觀察。
在醫院病房內,阿蘭陪着阿榮,由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為他錄取口供。
阿榮猶有餘悸地說:「我也不知爸爸及妹妹哪裏去了?我還以為他們已經回家。」
黃定邦說:「先別說他們,你是怎樣受傷的?」
  
阿榮閤上眼,想了好一會,像是在整理這件事。
黃定邦耐心等候,沒有打亂阿榮的思緒。
大約過了十分鐘,阿榮終於說話。
「我們離家後。爸爸帶我們到彩雲邨商場,買零食給我們吃。」
「行了不久,妹妹嚷着要買一個大毛公仔,賴着不走,我們也拿她沒法。」
「後來,爸爸說我們還要去街,帶着公仔不方便,明天才買給她,妹妹這時才肯離開,因為爸爸從不會騙我們。」
「大約三時許,爸爸提議到彩雲邨對面的德望崗捉麻雀。」
「我第一個叫好,妹妹也沒有反對,爸爸與我們到達德望崗的空地。」
「那裏有不少麻雀,我與妹妹雖然一隻麻雀都捉不到,但也玩得很開心。」
  
「突然,我看見三個男子圍着爸爸,雙方似乎發生爭執,我拖着妹妹向爸爸那邊走去。」
「爸爸看見我們,十分焦急,叫我們快些逃跑,但我們不能丟下爸爸的,我與妹妹不顧一切往前跑,這時,那三個男子向我們擲石頭。」
  
「我用身體護着妹妹,也不知中了多少塊石頭,有塊石頭打中我的頭,我拖着妹妹掉頭就走,我跑到彩雲邨時,才發現與妹妹失散了。」
「我當時很疲倦,看見路邊有部貨車,我怕那些惡人追來,爬上車斗躲藏,後來就睡着了。」
  
「我醒來時,天色已經全黑,我感到頭暈,心想要盡回家,免得媽媽掛念。」
「我以為爸爸及妹妹已經回家,我回到家時,已支持不住暈倒,醒來時已在醫院。」
聽了阿榮的陳述,黃定邦認為事有可疑,為核實阿榮的證供,黃定邦派人搜查德望崗。
  
1983年3月31日,早上六時,大隊警員到達德望崗搜查,很快找到周柏雄及周家麗的屍體。
兩名死者頭部有多處傷痕及瘀痕,法醫檢驗後,相信兩人曾被鈍物重擊。女童頭部被多次重擊,傷得較重,男死者頭部只有一處傷痕,並非致命傷。
  
根據阿榮的口供,黃定邦暫將案列為雙重兇殺案,阿榮是案中重要證人,由警方二十四小時保護。
黃定邦綜合調查所得,發現有不少疑點。
周柏雄身上沒有貴重物品,如果是抗賊遇害,可能性不大,若那三人是劫匪,他們無必要殺害周柏雄父女。
如果殺周柏雄是為了滅口,他們何以用石頭驅趕阿榮兩兄妹?
阿榮說,他曾拖着妹妹逃走,但在命案現場,周柏雄父女陳屍地點相距不足一米,現場沒有移屍跡象,這是甚麼原因呢?
  
三名男子如果是尋仇的話,為何沒有攻擊性武器呢?
假如尋仇的話,周柏雄究竟得罪了甚麼人呢?
正當黃定邦排除一些可能性時,枱頭電話響起。
「黃sir,驗屍有特別發現,麻煩你來殮房。」
  
黃定邦趕到殮房時,法醫湯明已完成驗屍工作,正在填寫報告。
「黃sir,男死者胃內有大量烈性殺蟲藥,致死原因是中毒。」
「湯法醫,你認為死者是自願喝下殺蟲水,還是被強逼或被人灌飲的?」
「黃sir,死者面部肌肉並不緊張,可以說是神態安詳,若是被逼喝下殺蟲水,他應該出現痛苦表情。」
「死者的呼吸道沒有殺蟲水,若是被灌飲的話,應有部份殺蟲水會進入呼吸道,死者沒有嘔吐,如被喝殺蟲水,必定反胃。」
「死者身上衣物,沒有沾上殺蟲水,若被灌飲的話,會吐出殺蟲水,沾在衣物上。」
  
「綜合上述各點,我認為死者是自己喝下殺蟲水的。」法醫湯明以法醫學觀點,作出結論。
「若男死者是自殺,女童會否也是自殺的呢?」黃定邦問湯明。
「相信不是。女童胃內無殺蟲水成份,致命傷是頭部被硬物多次重擊,顱頂骨破裂向內凹陷,令腦部嚴重受損致死。」
這些發現,解開了黃定邦心中的謎團。
  
「如果男死者自殺的話,盛載殺水蟲的器皿應還在現場。」
探員在距兩名死者陳屍地點不遠處的草叢,發現一個空的液體殺蟲水瓶。殺蟲水瓶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證實殺蟲水成份與男死者胃內相同。
在殺蟲水瓶外,亦套取到男死者指模。
探員查到,在案發前幾天,男死者在彩雲邨商場,買了一瓶殺蟲水。
黃定邦認為,案中唯一生還者阿榮,向警方作出不實證供,誤導警方偵查方向,這名劫後餘生小童,為何要這樣做呢?
  
阿榮說,他說謊是為了保存爸爸的好形象,事情是這樣發生的。(以下用第一身敍述)
  
當日,我們三人離家時,我見到爸爸手中拿了一件物體,我曾問那是甚麼,但爸爸沒有回答我。
我們在彩雲邨一家快餐店吃東西時,爸爸對我們說不想我們受苦,所以才這樣做,叫我們不要怪他。
  
我不知道爸爸在說甚麼,吃完東西後,我們離開彩雲商場,沿清水灣道到達德望崗。
我問爸爸,這兒沒有甚麼好玩的,我們走吧。
  
爸爸說,這兒的確沒有甚麼好玩,但勝在夠靜,你們不是喜歡聽故事嗎?我現在給你們講個故事
我與妹妹與爸爸一起,圍坐地上,等他說故事。
  
那個故事我也聽不懂,爸爸說,有一個人本有個幸福家庭,一子一女是他的命根,可惜他的妻子卻做了對不起他的事。
爸爸說,那人怕他的子女日後會被人虐待,於是與那對子女一齊同歸於盡,令到那個女人終身內疚。
  
這個故事不好聽,我與妹妹都嚷着回家,就在這時,我突然感到頭頂被重擊了幾下,我有些暈,抬頭看見爸爸手上拿着一塊血石頭。
妹妹拉着爸爸的腿問:爸爸,哥哥沒有做錯事,為甚麼打他?
爸爸說:你們要原諒爸爸,如果不是你們媽媽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我也不會這樣做。
  
我趁爸爸停了手,向外狂奔,走到札山道,路邊有一部貨車。
我走得倦了,爬上車斗,很快就睡着了。
當我醒來時,天已經黑齊了,我原想回到德望崗看看爸爸及妹妹,但那裏很黑,我行了幾步,頭又很痛,決定回家找媽媽,然後一齊去找,回到家門時,已經支持不住暈倒了。
在醫院醒來時,知道爸爸及妹妹沒有回家,又有探員問我因何受傷,我為了保護爸爸,所以編了個故事。
聽完阿榮的口供,周柏雄多次說妻子做了對不起她的事。
黃定邦認為事件與周柏雄的妻子阿蘭有關。
阿蘭說:「我們一家都過得很好,在十多日前,阿雄的行為與之前大不相同,我曾問他,但他沒有回答,而且像是很討厭我。」
「我追問他時,他說我做了甚麼事應心知肚明,我說不知道,叫他坦白說出來,他又不肯。」
  
黃定邦從阿蘭口中所得的資料只有這麼多,他轉而從周柏雄的遺物入手。
在周柏雄的銀包內,黃定邦找到從報章剪下來的小廣告,上面有一個人名、電話號碼及地址。
  
黃定邦查出,那是一中醫診所,專醫性病。
黃定邦問:「醫師,周柏雄有否來看過病呢?」
中醫師翻查記錄,說:「他十多日前來看過病,他說患了性病,叫我為他治療。」
「我替他檢查後,證實他患了性病,於是為他治療,並對他說,以後找妓女,記得戴避孕套,以策安全,還有,要戒口,不要吃笋。」
中醫說,周柏雄聽了他的說話後,面色很難看。
離開中醫院後,黃定邦派一名女探員向阿蘭查問,得到一些隱私的資料。
阿蘭沒有患性病,周柏雄在最近十多日都沒有與阿蘭行房,亦沒有吃他一向喜歡吃的豬肉笋。
  
黃定邦心想,周柏雄患了性病,亦已求醫,他不用尋死,更不用連兩名子女也要殺掉。
為解開謎團,黃定邦向周柏雄的朋友查詢。
黃定邦來到順天邨的茶水檔,「雞蟲」等人正為周柏雄的死搖頭嘆息。
  
「雞(妓女)都未叫過就死了,閻羅王應該不會收他。」
「雞蟲」的說話,引起黃定邦注意,他向「雞蟲」了解情況後,趕到殮房。
黃定邦問:「湯法醫,周柏雄有否患上性病?」
「性病?」
「是!是性病。」
「死者沒有性病,只是生殖器附近皮膚發炎。」
「皮膚發炎的病癥,與性病是否近似?」
「他的情況,表面看來可以說是一模一樣。」
「是了,周柏雄一定懷疑自己有性病,他的妻子是唯一性對手,所以懷疑性病由妻子傳給他,認定妻子不忠。」
「他只要去看醫生,不就一清二楚嗎?」
「他有去看醫生,醫生說他患有性病。」
「哪有這麼糊塗的醫生?」
「他去找專醫性病的醫生,醫生先入為主,鑄成大錯。」
  
黃定邦查出,那名中醫是臭名遠播的黃綠醫生,沒病說有病,小病說成大病,向病人榨財,他說周柏雄患性病,目的是多收診金。
黃綠醫生為斂財,竟然釀成這宗倫常慘案。
  
調查工作告一段落,警方將案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
死因法庭研訊周柏雄與周家麗兩人死因,法官考慮各人證供後,裁定男死者死於自殺,女死者周家麗死於被殺。

股災令她瘋狂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3年2月17日
地點:慈雲山邨第12座樂誠樓225室
人物:譚秀顏、戚達亨
案情:譚秀顏殺死3歲大兒子戚達亨,自殺獲救。
備註:該案在新蒲崗裁判署進行初級偵訊時,譚秀顏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
隨後,法官接納精神病專家建議,認為譚秀顏的神志未恢復,不宜受審,判她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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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做中,唔做保,唔做媒人三代好。
撮合他們兩人的媒婆,收到媒人利是時,不禁眉開眼笑,她的三代不好,還是未知之數,可是,她的口袋卻立刻豐滿起來。
  
媒婆說:「戚先生,譚小姐,祝你倆百年好合,永結同心。」
戚桃生是一名三行工人,沒有機會認識異性,行年三十,尚未娶妻。
  
譚小姐名叫秀顏,較阿戚(戚桃生)年輕4歲,在一間製衣廠任分科車位女工,由於奉行搵錢至上,一直沒有結交異性。
不過,最主要原因,還是她患有精神病。
  
媒婆當然不會將秀顏的情況,坦白對阿戚說,畢竟,願意娶精神病人為妻的人不多。
在「相睇」當日,媒婆吩咐秀顏的家人,先給秀顏服藥,令她安靜下來。
阿戚不知其中奧妙,以為秀顏怕羞,所以才經常低下頭來,一言不發。
在媒婆如簧之舌下,這門親事就定了下來。
雙方對這門親事都非常滿意,各自為婚禮作好準備。
對秀顏的家人而言,能把秀顏嫁出,無異是拋了手上的燙手山芋,只可憐阿戚接着這個山芋時,還滿心歡喜。
  
「錢呀!快些把錢還給我!」秀顏之所以患有精神病,完全是因為錢而起。
在貧窮中長大的孩子,一般都認為沒有錢就萬萬不能,所以,阿銀不放過任何賺錢機會。
  
她日間在製衣廠工作,晚上替人做鐘點女工,除了睡覺的六小時外,其餘時間都在努力賺錢。
對秀顏而言,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最令她感到討厭的,是農曆新年。
在這段日子中,製衣廠停工,少了一筆收入,秀顏做的工作是按件計酬的,手停口停。
收入雖然不多,但秀顏省吃儉用,銀行存款日漸豐厚,已有接近十萬元。
秀顏的朋友阿娟說:「秀顏,靠雙手去搵錢,捱死一世都沒有出頭,我的男朋友想開一間製衣廠,要搵人合股,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預你一份。」

「那要多少錢?」秀顏十分有興趣地問。
阿娟說:「也不多,每股十萬元。」
秀顏伸伸舌頭,說:「嘩!我哪有這麼多錢!」
結果,秀顏沒有作出投資。
  
一年後,阿娟發了達的消息,傳進秀顏耳中時,令她不禁大嘆坐失良機。
「阿娟真是有辦法的,一年前還在這裏車衣,自己出去搞製衣廠,短短時間,規模就比這兒大。」
製衣廠內工人的說話,令秀顏感到沮喪。
  
「假如我當日入股的話,現在也不發了達嗎?」秀顏在自怨自艾。
阿娟似乎到秀顏心中的說話,幾日後,約秀顏到她的製衣廠走一趟。
對秀顏來說,雖然「時間寶貴」,但如果有機會發達,她是不會斤斤計較的。
「阿娟,你真本事。」秀顏由衷地說。
我是好運而已。」阿娟說完,轉入正題:「今日叫你來,是想請你到這裏做管工,分擔我的工作。」
  
阿娟列出的條件十分吸引,秀顏辦妥辭工手續後,到阿娟的製衣廠當管工。
數個月後,阿娟喜孜孜地對秀顏說,由於訂單增加,她打算再多開一間製衣廠。
  
「現在還欠一百萬左右就可成事,不過,要股東添股或找新股,甚至問銀行借,都不會太困難。」阿娟說時充滿信心。
秀顏說:「阿娟,我想入股,可以嗎?」
阿娟說:「秀顏,如果你想入股,我當然歡迎,不過,做生意是要冒風險的,你想清楚才決定吧!」
結果,秀顏拿了十萬元出來,成為製衣廠的股東之一。
製衣廠的生意不錯,秀顏不但賺回投資的十萬元,帳面財富亦有十多萬元。
  
當時,適逢股市興旺,製衣廠的股東一致通過向股市進軍,進行股票買賣。
這個決定,改變了秀顏的下半生。
1973年3月9日,恒生指數創下1774.69點歷史性紀錄,製衣廠在此時大量吸納股票。
  
「有消息說,股市短期內會過二千點!」當時,很多人都這樣想。
一星期後,一些大財團趁高價大量拋售股票,並將資金調走,股市開始暴跌。
此時,股票市場又發現假股票,加上能源危機及大財團造市。
  
到1973年12月24日,恒生指數降至四百點,比最高峰時下跌七成半。
這場股票風暴,令秀顏不但一無所有,更欠下大筆債項。
製衣廠被銀行接管,秀顏在債主臨門之際,被逼得精神失常。
  
「你哋畀返錢我!」秀顏瘋瘋顛顛,結果被送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在青山精神病院內,類似秀顏遭遇的人觸目皆是。
秀顏離開醫院後,須按時服藥,才可遏制精神病復發。
  
阿戚正式與秀顏結婚後,秀顏的家人才對阿戚說出阿銀患有精神病的秘密。
由於米已成炊,加上秀顏正常時與一般人無異,阿戚也不再追究。
  
婚後,阿銀添了三子一女,大仔達仁,7歲、二女美芬,6歲、三仔達亨,3歲、四仔達樂,八個月大。
為方便照應,阿戚住在母親戚老太居所附近,戚老太經常來探視孫兒。
對於戚老太經常到訪,秀顏曾表示不滿,認為戚老太分薄了兒子對她的愛。
尤其是第三子達亨,戚老太經常帶他回家居住,令秀顏懷疑戚老太要搶走達亨,就像那些人搶走她的錢一樣。
  
農歷年初五,阿戚(39歲)循例到親友處拜年,由於秀顏拒絕陪同,阿戚只帶了大仔及二女外出,最小兩名兒子留在家中,由秀顏照顧。
下午五時,阿戚與孩子返抵家門時,發現大門被人從內反鎖,拍門又沒有回應,感到十分奇怪。
「秀顏在幹甚麼?」阿戚心中有一種不祥預感。
為了解屋內發生甚麼事,阿戚將大仔達仁抱起,從單位的氣窗望進屋內。
  
「嘩!」達仁看了一會後,驚叫一聲,要不是阿戚抱得緊,他已掉在地上。
「達仁,發生甚麼事?」阿戚焦急地問。
「媽媽……弟弟……在床上,血!」達仁驚慌得無法將情況完整說出來。
「怎麼辦?」阿戚知道屋內一定發生了事,一時之間沒有了主意。
「把門撞開,進屋內看看吧!」一名鄰居的說話,提醒了阿戚。
  
門撞開後,阿戚發現秀顏及兒子達亨,滿身鮮血,躺在床上。
秀顏的情況尚好,但達亨卻被斬得血肉模糊,有如肉醬,地上有一把染滿鮮血的菜刀。
秀顏被送到醫院時,證實曾服滴露自殺,經洗胃後,已沒有大礙。
達亨的情況就悲慘得多了,他身中五十多刀,當場斃命。
警方在單位內撿到的菜刀上,發現秀顏的指模,加上單位從內反鎖,窗戶亦從內關上,是一間「密室」,推斷秀顏殺害兒子後自殺。
至於八個月大的達樂,則安詳地躺在他的小床上,仍在夢中。
秀顏(36歲)稍後被警方控以謀殺罪名,指她在1983年2月17日,在慈雲山邨第十二座一單位內,謀殺她的兒子達亨。
該案在新蒲崗裁判署進行初級偵訊時,秀顏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
隨後,法官接納精神病專家建議,認為秀顏的神志未恢復,不宜受審,判她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附錄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當所受的壓力超過某一極限,無法忍受時,精神或心理上就會出現問題。
美國醫學家霍爾姆斯,就喜、怒、哀、樂、愛、惡、欲,列出一份評分表。
霍爾姆斯試為,如果在一年內,分數累積超二百分,就可能會有得病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