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25年10月29日
顯示包含「精神失常」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精神失常」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思覺失調殺金毛怪物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滅門案》

日期:2002年12月23日
地點:將軍澳翠林邨雅林樓二十七樓一單位
人物:黃雲嬌、吳雅雯
案情:黃雲嬌思覺失調病發,將女兒斬死後跳樓。

***************

一半仙是黃雲嬌最信任的人,他亦是當今世上唯一相信她的人。
一半仙不是神仙,連半個神仙也不是,他是廟街一個「睇相佬」,招牌上斗大的字寫上「一半仙」三個字。

心事重重神不守舍的黃雲嬌,在一半仙的檔口前經過,耳邊突然響起:「這位女士,你大禍臨頭!」。
這句話把黃雲嬌嚇了一跳,抬頭一看,見到一名陌生男子神色凝重地望着她,對她說:「遇到我算你好運,天大事情也可幫你解決,你先坐下,讓我替你消災解難。」

黃雲嬌在一半仙的檔口坐下後,一半仙以話套話,掌握了黃雲嬌的基本資料,不知不覺間,黃雲嬌對一半仙的說話言聽計從,認為他是不可多得的生神仙。
「我家中有金毛怪物,你可以幫我弄走嗎?」黃雲嬌滿懷希望地問一半仙。
一半仙說:「實不相瞞,當日孫悟空被佛祖壓在五指山下,都是多得我師祖幫忙,區區一頭金毛怪物,如何能與齊天大聖相比?只要我一出手,金毛怪物就會從你家中消失。」
黃雲嬌所說的金毛怪物,是她15歲的女兒吳雅雯。
吳雅雯剛讀完中三,成績不佳亦無興趣讀書,對工作提不起勁,加入「雙失」青年行列,間中到一家髮型屋做兼職。

吳雅雯結交的朋友,大部份都染金髮,兩母女經常因交友問題發生爭吵,患上思覺失調的黃雲嬌,將女兒和她的朋友誤認為金毛怪物。
有一次,吳雅雯的「金毛」朋友上門找她,黃雲嬌一打開門見到一群「金毛怪物」,以為「怪物」上門害她,拿出菜刀「自衛」,把那群「金毛怪物」嚇得落荒而逃。

雖然趕走了「怪物」,黃雲嬌仍擔心「怪物」尋仇,害她及她的女兒,每日都生活在恐懼之中。
「師傅,金毛怪物不易對付的,最近還會噴火,你要小心些。」黃雲嬌好意提醒一半仙。
所謂「金毛怪物最近會噴火」,是因為吳雅雯近日在家中吸煙,黃雲嬌看到,以為她在噴火。
「你知道怪物厲害就好了!我雖然法力高強,但也要找師父幫手。」一半仙見黃雲嬌深信不疑,藉口索取金錢。
黃雲嬌說:「師傅,真多謝你,可是我沒有甚麼錢的。」

「我們有緣相遇,又怎會收你錢?」一半仙不等黃雲嬌說完,打斷她的話說:「不過,用來對付金毛怪物的裝備,要你自己去買。」

黃雲嬌一向省吃儉用,儲有數萬元「私己錢」,在一半仙半哄半逼下,最終給了三萬元「買裝備」。
一半仙收錢後只給黃雲嬌一道符,對她說:「你將這道符貼在你女兒所睡的床下面,七七四十九日後就可將金毛怪物收伏。」
2002年12月23日,平安夜前一日。
黃雲嬌(41歲)如常於早上六時起床,為丈夫(47歲)及長子(19歲)弄早餐,兩人吃過早餐後各自上班,屋內只留下黃雲嬌及仍在夢鄉的吳雅雯。
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將軍澳翠林邨雅林樓的管理員聽到一聲巨響,發現一名女子倒在二樓平台,立即報警。
警方及消防員到場,將女子送到將軍澳醫院搶救,延至下午五時十六分不治。
該名女子戴有一條金手鏈,身上無任何身份證明文件。
警員在大廈逐戶調查,由於大部份住客都未放工回家,無法確定她在大廈哪個單位跳下。

警員在樓下電梯大堂張貼告示,呼籲居民提供消息,搜索一小時後收隊,案件表面無可疑。
警方將案列作「有人從高處墮下」處理,交由觀塘刑事偵緝隊第二隊跟進。

傍晚七時零九分,黃雲嬌的丈夫在機電工程署下班,返回雅林樓二十七樓寓所。
他用鎖匙開門時,發現大門被人從內上了防盜鏈,按門鈴及大聲呼喚都沒有人應,致電家中只聽到電話鈴聲,但沒人接聽。
吳先生感到不妙,大力踼門衝入單位,發現客廳地上有一大灘血,打開女兒睡房門,驚見女兒身中多刀,全身染血倒斃床上,吳先生以為女兒自殺,報警。

在等候警員到來期間,吳先生發現妻子黃雲嬌不知所終,打電話給妻子胞姊查問妻子下落,對方表示未見過妹妹。
警員及救護員到場,發現床上女童後腦及背部滿是刀傷,估計身中逾三十刀,已死去一段時間。
警員發現客廳有激烈打鬥及掙扎跡象,在廚房發現一柄清洗過的菜刀,相信是奪命兇器,由於事件有可疑,立即封鎖現場,通知上峰增援。

探員到場為吳先生錄取口供,知道單位大門被扣上防盜鏈,是一間密室,如果吳雅雯是被人斬殺的話,兇手是如何離開這個單位呢?
答案在一個掛曆上面。
上面有黃雲嬌手寫遺書,內容是:「我已經殺死女兒,不能不死,我也去了。」
探員查到在兩小前有一名女子在上址跳樓,可能就是畏罪自殺的黃雲嬌,她從二十七樓的窗口跳下,離開「密室」。
吳先生致電回家途中的兒子,叫他先到將軍澳醫院認屍,證實跳樓死者是黃雲嬌。
此時,黃雲嬌的胞姊也趕到案發現場,知道妹妹殺死女兒後自殺死亡,一時激動到廚房取刀割脈自殺,警員將她制服及送院治療。

警方將案列作「兇殺及自殺案」處理,交由觀塘重案組接手調查。
黃雲嬌原在一所學校任職校工,多年前證實患上思覺失調,經常語無倫次及妄想遭人陷害,往醫院治療及服藥後,病情反覆。
半年前,黃雲嬌因病情惡化,辭去工作,留在家中療養,照顧丈夫及兒女。
探員經廣泛調查,根據現場環境,重組案情。
案發當日下午一時許,兩名「金毛」到吳雅雯家中找她,打算與她結伴到髮型屋工作。
黃雲嬌以為「金毛怪物」上門尋仇,將門關上並落了防盜鏈,走入廚房拿出菜刀戒備。
黃雲嬌趕走「金毛」時,吵醒了正在房內的吳雅雯,她走出客廳時,知道朋友被趕走,與母親爭吵。
持着菜刀的黃雲嬌突然病發,誤認女兒是「金毛怪物」,用菜刀襲擊女兒,吳雅雯中刀後逃回睡房,最終被母親斬死。

殺死女兒後,黃雲嬌回復常態,知道闖下無可挽回的大禍後,坐在女兒的床上,對着屍體,不知如何是好。
過了一段時間,黃雲嬌將菜刀拿到廚房洗淨放好,到浴室清洗身上血跡,將自己所穿染有女兒鮮血的一對女裝鞋及白色T裇,棄在門口的垃圾袋內,在掛曆上遺言。

之後,黃雲嬌回到女兒房間,再看女兒最後一眼,離開時關上房門,打開露台的窗,跳下街中,倒臥二樓平台,傷重死亡。

探員在血跡斑斑的床褥下,發現一半仙的「靈符」,幾經轉折後將他找到,揭開這宗倫常慘案的蘭因絮果。

校園泣血

【檔案室】
日期:日期:1982年6月3日
地點:深水埗元洲街邨安安幼稚園

*****************
資料來源:麗的電視 (RTV News)
蘋果日報動新聞

薄命紅顏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辣手情殺案》

日期:1982年5月23日
地點:灣仔洛克道482號本德大廈十五樓一單位
人物:鄺再興、關詠儀
案情:已婚的鄺再興騙取關詠儀感情,在屋內將她殺案懸屍狎侮。
備註:1983年1月20日,一名心理醫生出庭生供,認為被告有些精神不健全,但不屬於顛狂成份,被告喜歡閱讀虐待女子的雜誌。這次犯案,可能因無力還貴利,一時衝動將死者殺害。
陪審團在聽取控辯雙方作供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鄺再興死刑。鄺再興聞判後在犯人檻內暈倒,由懲教署派醫生到法庭施救。

***************

「你已結了婚差不多十年,女也有兩個,當初你還騙我沒有結婚,我也信以為真,到了現在這個地步,我不與你計較,你還來纏我?」關詠儀氣憤地說,聲浪高得連餐室內每一個茶客都聽得到,紛紛投以好奇眼光。
餐廳侍應招仔,不知走去勸那名女子把聲浪降低好,還是詐作充耳不聞,每個人都有好奇心,招仔也不例外,他較其他人方便的地方,就是他可以站得近些,看得更清楚,聽得更清楚。

「詠儀,你說細聲點可以嗎?你看,很多人都朝我們望過來,如果我是不喜歡你的,我又怎會與老婆離婚呢?」那名男子說:「辦妥離婚手續後,我就正式娶你,難道你不相信我嗎?」

「鄺再興,你估世上只得你一個男人嗎?你以為離了婚,我就會嫁你嗎?你簡直妄想,以後你也不要再來騷擾我!」關詠儀站起來,手指直抵鄺再興鼻尖,破口大罵,之後,關詠儀帶着滿腔怒火離去。

鄺再興垂頭喪氣地坐着,也虧他面皮夠厚,雖然有十多雙眼睛盯着他,他仍可以慢慢將咖啡喝完,才付帳離去。
這種「人辦」十分罕有,招仔對鄺再興的印象十分深刻。

1982年5月23日下午五時,灣仔洛克道482號本德大廈,一名住客林伯在返回六樓寓所途中,聽到後樓梯有異響,於是推開防煙門察看。
林伯看到後樓梯有一名女子背牆而立,前面則被一名男子壓着。
林伯認出那名女子是上址住客關詠儀,至於那名男子,憑背影判斷,可能是上址另一名住客鄺再興,不過他不敢肯定。
「唉,世風日下,要親熱也到別處去吧!」林伯自言自語,沒有上前深究,返回自己寓所。

十五分鐘後,在大廈十五樓居住的張太,在六樓打完麻將後,打算乘升降機回家,當她途經一個單位門外時,發現鐵閘上有一些血漬,有一個男裝爛手錶、一副眼鏡及一個女裝手袋。
張太懷疑有住客遇劫,並被賊人打傷,立刻到樓下通知看更報警。
警員接報到場,派出大隊警員在大廈內逐層搜查,就算找不到賊人,也希望能找到傷者,可是搜遍了整幢大廈都沒有發現。

「我們還有哪兒沒有查過?」帶隊的張幫辦問
「都搜遍了,不……還有這個單位沒有查過!」一名警員答。
警員搜遍了整幢大廈,卻沒有進入那個鐵閘上有血漬的單位搜查。
張幫辦按響那個單位的門鈴,想向屋內人查詢(如果有人的話),剛才有否聽到甚麼聲音。

「是誰?」屋內傳出一把帶着驚惶的男子聲音。
「我們是電話公司來修理電話的,你開門吧!」張幫辦懷疑可能有賊在屋內挾持人質,冒認電話公司職員,希望能騙得屋內的人開門。
「這兒的電話沒有壞,你們走吧!」回答的還是那名男子的聲音。

張幫辦愈想愈可疑,立刻通知上峰增援,召來消防員,準備必要時破門入內。
指揮官曾督察連同重案組探員到場,探員伏在地下,從門縫向內看,發現有一條人影在室內徘徊移動,而且也嗅到一陣濃烈火水味。

「指揮官,室內有人,看情形還淋了一地的火水,相信事情不簡單。」探員向曾督察報告所看到的一切。
曾督察吩咐探員及消防員戒備,根據現場環境,此案分類由打劫傷人懷疑有人藏匿案,轉為挾持人質企圖縱火案處理。

「屋內的人聽着,我是曾督察,我現在限你在三十秒內開門走出來,否則我們會採用武力進入。」曾督察循例向屋內人發出最後通牒,限時要對方投降。
「我已經灑了火水,如果你們入來,我就與你們一鑊熟。」屋內那名男子也不甘示弱。

「那好像是鄺再興的聲音!」在旁看熱鬧的林伯對探員說。
「你是說那人是上址的住客?」曾督察問林伯。
「是啊,如果我沒有聽錯的話,一定就是他!」林伯肯定地說。
「如此說來,他是企圖自殺,而不是挾持人質。」曾督察心中想:「但為何在門外有行劫跡象,而他又為何要自殺呢?」

「鄺再興,你冷靜點,有事可慢慢商量。」曾督察隔着門說道。
「你怎知我是鄺再興,你還知道些甚麼?」鄺再興感到錯愕。
證實了對方的身份,事情就較好辦了,曾督察一面用說話穩住鄺再興,另方面立刻去找他的親人到來。

通常有人企圖自殺,警方都會迅速找企圖自殺者的親人到來勸告。
探員從住客口中得知,鄺再興的母親和妻女是在沙頭角邊區居住,
鄺再興因為沙頭角交通不便,才遷到上址居住,因而認識了關詠儀。

最近,鄺再興失業,但仍不肯遷回沙頭角居住,原因是他與妻子已勢成水火。
探員用電話通知沙頭角警署,派人找到鄺再興的母親,由警車迅速載到現場。

「興仔,你不要做傻事,失業不要緊,工作可以慢慢找,有甚麼事,開了門才說吧!」鄺再興的母親說得聲淚俱下。
在母親苦苦哀求聲中,鄺再興打開大鐵閘,數名警員立刻衝入屋內,其中兩人一左一右把鄺再興挾出屋外。

當各人剛要鬆一口氣時,衝屋內的警員突然高叫:「指揮官,快進來!」
曾督察迅速入屋,朝警員站立的地方看去,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氣。
屋內一間房的門楣之下,吊着一名全身赤裸女子。
該名女子手腳均被人用繩綁着,頭部套有一條紅色女裝內褲,口部塞住一個白色胸圍,胸圍吊帶纏着頸部,雙手有刀傷。

曾督察立刻叫救護員將該名女子解下,送院急救,該名女子送院後已證實不治。
死者證實是20歲的關詠儀,案件列為兇殺案處理。
鄺再興立刻被列為殺人疑犯,被探員押返警署,由曾督察進行盤問。
「我現在為你進行警誡作供,我問的問題,你有權不答,如果你答的話,你所說的話,將來可能會成為呈堂證供之用,明白嗎?」曾督察循例講解對方的權力,鄺再興表示明白。
「究竟發生了甚麼事?」張督察問。
「在下午四時半,我聽到詠儀(關詠儀)的呼救聲,打開門察看,門外一名不知名男子,扯着詠儀的頭髮,把她拖入屋內。」鄺再興有條不紊地說。

「那名男子入屋後,用硬物把我擊暈,當我清醒時,聽到門外傳來母親的聲音,我就開門,怎料會被你們拖出屋外,更說我殺了人!」鄺再興一臉憤憤不平。
雖然明知鄺再興謊話連篇,但曾督察仍原文照錄,並由鄺再興在口供紙上簽名作實。
鄺再興在錄完口供後,還押在監房,等候進一步調查。

翌日,警方收到餐廳侍應招仔的電話,說出當日鄺再興與關詠儀在餐廳爭吵的情況,曾督察相信,鄺再興因關詠儀要與他分手而動殺機。
此外,曾督察亦傳召數名證人,掌握更具體資料,他再為鄺再興錄取第二次口供。
今次與上次不同的地方,是曾督察針對鄺再興上次所作的口供作出質詢。

「這份是你上次所作的口供,上面有你的簽名。」曾督察將那份口供紙放在桌面。
「你說在四時半被人強闖入屋,把你打暈,是嗎?」
「是!」
「可是,有人在五時看見你與死者在後樓梯出現,你有何解釋?」
「沒有這回事,我三時許回家後,就沒有外出。」

「你說遭人用硬物打暈,究竟那人打你甚麼地方呢?」
鄺再興猶豫了一會說:「他打我的頭,令我暈倒。」
「你的頭部並沒有任何受重擊傷痕,可見你在說謊。」
「事實就是這樣,你不信我也沒有法子。」
「你說有人將死者扯入屋內,但我們在現場調查時,發現窗與門都是從內反鎖的,顯見屋內除了你及死者外,並沒有第三者。」
「我當時暈了,那人可能走了,留下我作代罪羔羊。」
「當我們到場時,為何你不肯開門?」
「我以為你們是壞人,要入屋滅口。」
「我們在屋內找到一個火水罐,罐上只有你的指模,這又作何解釋呢?」
「我以為那人回來滅口,所以灑火水嚇他。」
鄺再興將一切推得一乾二淨,曾幫辦也拿他沒法。

曾幫辦正在思索鄺再興的口供有何漏洞時,看見鄺再興用左手按着右邊膊頭,曾督察靈機一觸,對鄺再興說:「鄺先生,請除下你的上衣,我們要進行科學鑑證。」

鄺再興將上衣脫下後,曾督察看見鄺再興右邊肩膊上有一排牙印。
「鄺先生,我要為你作人身科學鑑證,請隨我到法醫實驗室。」
經鑑證後,鄺再興肩膊上的牙印,與死者的牙印配合,在死者的牙齒上,亦發現沾有鄺再興的血液。

「鄺再興,你肩膊上的牙印,是死者所咬的吧?你說當日被人打暈,死者如何能咬傷你呢?你還是從實招來吧!」
曾督察對鄺再興嚴詞盤詰,再提出多項具體證據,鄺再興最後招供。

「當日我在升降機內遇到詠儀,由於當時升降機內有其他人,我沒有任何行動,直至升降機到達六樓,我尾隨詠儀步出升降機,當時走廊並沒有其他人,我於是從後向詠儀箍頸,把她拖進後樓梯。」

「在後樓梯一個垃圾籮內,有一把棄置的菜刀,我用它來威脅詠儀,心想只要奪去詠儀的貞操,就不愁她不就範。」
「我將詠儀壓在牆邊,打算有所行動時,有人推開防煙門看見我們,
我知道在後樓梯做那回事並不妥當,用刀威逼詠儀返回我的寓所。」
「當我用鎖匙開門時,詠儀拚命反抗,又咬又踢,把我的手錶和眼鏡也打爛了,更在我的肩膊咬了一口,我一怒之下,把她打暈。」
「我將詠儀抱入屋後,恐怕她醒後反抗及逃走,將她身上的衣服脫光,用繩將她的手捆綁。」
「由於痛恨詠儀先前反抗,我要把她盡情羞辱,以消心頭之恨,我把她吊在門楣上,恣意羞辱。詠儀醒過來後,想大聲呼叫,我將胸圍塞住她的口,又將胸圍的吊帶纏着她的頸,豈料竟活生生把她勒死了,由於她的死狀可怖,我用她的內褲罩着她的頭。」

「正當我不如何是好時,你們就拍門了,當時我想縱火燒屍,並想自焚自殺,但下不了手。」
「我思前想後,心想編個故事把你們騙過,可惜……」

警方根據鄺再興及證人口供,將他落案控以謀殺罪名,1982年5月25日,鄺再興在銅鑼灣法庭提堂。

1983年1月20日,一名心理醫生出庭生供,認為被告有些精神不健全,但不屬於顛狂成份。被告喜歡閱讀虐待女子的雜誌,這次犯案,可能因無力還貴利,一時衝動將死者殺害。

陪審團在聽取控辯雙方作供後,一致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處鄺再興死刑。
鄺再興聞判後在犯檻內暈倒,由懲教署派醫生到法庭施救。

狐狸與羔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0年9月28日
地點:彩雲邨伴月樓2305室
人物:楊鑽好、李家聯、李家勤
案情:精神有問題的楊鑽好懷疑丈夫李棟材變心,殺死兒子李家聯及傷害兒子李家勤。
備註:1980年12月1日,楊鑽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佈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楊鑽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

「我個仔死咁慘,你哋唔去捉兇手,成日喺度煩我,一定係同個兇手串埋,想害死我幾仔乸,我要見美國總統卡達,為我幾仔乸伸冤!」
阿好(楊鑽好)在高等法院受審時,突然說出上述一番話,令法官及庭內人士感到愕然。
  
庭警上前制止時,阿好拚命掙扎,又哭又笑,更高聲謾罵:「卡達總統一定會幫我的,到時一定會教訓你們這班狗官!」
法官見她鬧得不成樣子,下令庭警把她押出法庭外面,以免擾亂公堂。
庭警把阿好帶走後,法庭內的人面面相覷,竊竊私語。
  
法官用木槌在桌面輕敲一下,示意各人肅靜後說:「本席懷疑被告精神有問題,決定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兩星期,由精神病專家檢驗被告是否適宜受審,退庭。」
在旁聽席聽審的阿材(李棟材),看見妻子阿好在庭上的失常表現,不禁用雙手掩面,但淚水仍從指縫流出來。
一個五口之家,妻子因精神失常,殺死一名親生兒子,另一名兒子亦受傷,難怪阿材如此傷心。
「看開點吧!」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輕按阿材的肩膊說。
「黃sir」阿材抬頭看了黃定邦一眼,原還有話要說的,可是卻說不出來。
  
黃定邦說:「如果有困難的話,就來找我吧。」
「黃sir,多謝你!」阿材感激地說。
「我送你回家吧,反正我駕車來。」黃定邦的建議,令阿材感到溫暖。
阿材在車上對黃定邦說:「黃sir,我到現在還想不透,我老婆為何會變成這樣,我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1980年9月28日,晚上10時10分,阿材拖着疲乏身軀,返回彩雲邨伴月樓二三零五室寓所。
工作就如鐘擺一樣,一日一日重複着,肩負一家生活,微薄薪金已不足糊口,只有加班,才可增加收入。
「阿材,你一早出去,這麼晚才回來,有工作要一日做十多小時的!」
阿好質問阿材:「你一定在外面收埋個女人,要拋棄我四仔乸。」
無論阿材如何費盡唇舌,阿好仍一口咬定他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人。
今日,阿材原本答應回家吃晚飯,可是,公司突然要加班,令他被逼食言。
  
阿材打電話回家,低聲下氣地說:「阿好,公司要加班,今晚不口來吃飯,你們先吃吧。」
聽筒另一端沒有答話,只有濃重呼吸聲,過了一會後,才傳來阿好的聲音:「既然你要到狐狸精那裏吃飯,又何必假仁假義,難道沒有你,我們四仔乸就吃不下嗎?」
  
阿好說完,重重地放下電話筒。
阿材知道女人呷起醋來,是不可理喻的,打算回家後才向阿好解釋。
開門入屋後,室內漆黑一片,阿材將燈按亮後,看見阿好呆坐在廳中梳化,如老僧入定般,一動也不動。
「阿好,還不去睡?」阿材隨口的說道,阿好不知是沒有聽到,還是懶得回答,如木頭般沒有反應。
阿材推測阿好仍惱他不回家吃飯的事,見她仍在生氣,也犯不着與她硬碰。
伸了一個懶腰,打算洗一個澡後,上床睡覺,因為明天一早又要上班了。
阿材進房取衣服換時,看見四歲大兒子家華,蹲在房間一個角落,不停地顫抖。
  
「家華,這麼晚了還不去睡,在地上幹甚麼?」往日,家華一見阿材回來,總要他抱的,可是今日卻一反常態。
阿材將家華抱起時,感到他全身發抖,身體忽冷忽熱,以為家華病了。
  
「家華,你覺得哪裏不舒服?」阿材問。
「哥哥……哥哥…」家華不斷地重複着。
「家勤、家聯怎麼了?」阿材問,此時,家華嘩的一聲哭了起來。
阿材共有三名兒子,長子李家聯,七歲、二子李家勤,六歲、幼子李家華,四歲。
好孩子,不要哭。」阿材對家華說。
「這麼晚了,還弄哭孩子!」阿好站在房門口對阿材說。
家華見阿好出現,立刻不敢哭了,雙手緊緊地抱着阿材的頸,身體如發冷般抖動。
阿材說:「阿好,幹嘛這樣大聲,把家華都嚇壞了,是了,家勤、家聯兩兄弟,今天乖不乖?」
阿好沒好氣地說:「他們很好,不信的話,你進房去看看,就知我沒有講大話。」
  
家勤與家聯是共用另一間房的,阿材見阿好說得奇怪,家華的表現又異常,於是前往察看。
阿好發出一聲冷笑,自行回到廳中。
  
房內悄悄的一點聲音也沒有,阿材按亮電燈,看見兩兄弟並排躺在床上,身上蓋有一張米色薄被,在被的中央,有一大片血紅色。
阿材感到有些地方不對,不對的地方,是房內實在太靜了,靜得有點恐怖。
阿材走近床前,把家華放在地上,俯身去看兩個孩子,當他的手觸及那張薄被時,感到有些異樣,因為那張被是濕的。
  
阿材將那張薄被揭起時,幾乎當場昏了過去!
家聯、家勤兩兄弟全身赤裸,身上刀痕纍纍,最恐佈的,是家聯的腹部被剖開,腸臟亦流了出來,家勤的身上雖亦傷痕處處,但沒有傷及內臟。
  
阿材連忙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把家聯、家勤兩兄弟送院。
家聯送院後證實不治,家勤經搶救後,終於度過危險時期。
  
法醫湯明剖驗屍體時,發現家聯已死去超過十小時,即在中午十二時左右遇害,如及早送院的話,還可以挽回性命。
家勤受傷時間較家聯遲,約在下午二時左右,兩人相信被同一件利器(可能是菜刀)所傷。
重案組接報到場調查,阿好仍呆呆坐在廳中梳化上,對一切不聞不問。
證物組組長細奀在現場搜集證據時,發現兇手的「善後工作」做得十分徹底,屋內可以說是一塵不染。
  
黃定邦問細奀:「找到兇器沒有?」
細奀說:「沒有。不過廚房卻看不見有菜刀,可能菜刀就是兇器,事後被兇手帶走或拋棄。」
從阿材口中,黃定邦知道在傍晚時份,他曾與阿好通電話,但阿好卻沒有對他說家中發生了事。
假如兇手入屋殺人,阿好沒有理由不知道的,加上她的表現異常,黃定邦認為,兇手可能就是阿好。
  
阿好被帶返重案組總部,由重案組女幹探美姬負責為她錄取口供。
美姬是臨床心理學家,專責處理與精神病有關的罪案,經過交談後,美姬認為阿好患有「思維障礙」。
思維障礙的種類十分複雜,最常見的有「妄想」及「思維散漫」兩種。
「妄想」是一個精神病學名詞,指病人篤信自己是對的,無論別人列舉如何充分的理由去反駁,他都堅持己見。
  
阿好說:「他們要害我,連我生育的天職,亦被他們剝奪。當我產下家華後,醫生及阿材騙我結紮了輸卵管,說是為我好,其實,他們是合謀害我。」
  
阿好這一種是「被逼害妄想」,她懷疑醫生為她結紮輸卵管,目的是要害她,或者把她作為試驗品。
阿好認真地說:「自從做了結紮手術後,鄰居就開始鄙視我,有時她們三三兩兩,說得起勁,可是,當看見我走近時,卻又停止說話,我知道她們是在說我,說我以後無仔生。」

阿好認為別人在背後談她,是出於「關係妄想」,以為別人一舉一動,一言一笑都是衝着她而來。
阿好用手整理一下頭髮說:「我不能再生仔後,阿材對我的態度也變了,以前他放工就回來與我一起吃晚飯,但現在,他以加班為藉口,一個月難得有幾天在家中吃飯。」
阿好握緊拳頭,在桌上重重擊了一下:「他以為我不知,他在外邊被狐狸精迷住,又怎能瞞得過我!」
  「
嫉妒妄想」令阿好懷疑阿材變了心。
她經常留意阿材一舉一動,阿材與人通電話,她認為是與「狐狸精」交談。
阿材寫信,她認為是寫情信,阿材不回家吃飯,是到了「阿二」那兒喝湯。
「阿材既然有心不要我們四仔乸,你叫我們四仔乸如何可以活下去?」阿好說到這裏,淚水從眼眶湧出,一滴一滴掉在桌面,情緒低落。
美姬遞了一張紙巾給阿好,讓她抹去淚水。
  
阿好頓了一頓,說:「我想了很久,終於決定與三個兒子一起,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是要與三個兒子一起死。」
阿好說:「我知道這是罪大惡極,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但我又不能不這樣做,可是,殺人原來也不易的。」
美姬此時對阿好進行催眠,助她回憶案發經過。(以下是阿好以第一身敍述)
  
阿材今早出去,他說工作繁忙,經常要加班,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那會有這麼多班加的。
我沒有說甚麼,送阿材出門時,他可能良心發現,對我說,今天不再加班,回來陪我吃飯,這種謊話,我聽得多了,我又怎會再上當呢?
況且,他回不回來吃晚飯,根本就不再重要,因為,我已決定與三個兒子同歸於盡。
我的計劃,是吃過午飯後,開始行動,因為,要做鬼的話,也應該做一隻飽鬼。
飯後,我先把大門鎖好,然後到廚房取了一把菜刀。
先叫家聯入房,解決了他,殺人原來並不困難。
之後再叫家勤入房,這次就麻煩得多了,我費了很大努力,也不能把家勤劏開,算了,算了,今日就到此為止。
我把家聯及家勤抱上床,脫去他們身上衣服,為怕他們着涼,我為他們蓋上一張薄被。
此時,我才發覺家華站在房門口,房門沒關上,大概他已看到我對付家勤的情形。
我招手叫家華進來,可是他卻轉身逃,不知躲到那裏去。
我最討厭亂糟糟,整個下午,我忙於清洗血跡,把那些血衣及菜刀,用垃圾袋裝好,丟到垃圾站。
回家後,阿材打電話回來,不用他說,我也知道他一定說不回來吃晚飯,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說謊。
  
他回來時,連看也沒有看我一眼,他的心被狐狸精吃了,又怎會有我的存在?
不過,我沒有和他計較,因為,我已是將死的人,又何必和他計較呢?
家聯、家勤已先走一步,家華不知跑到那裏去,大概也死了,而我呢,我殺了人,法官一定判我死刑,我又何必花氣力自殺呢?
美姬小姐,死後是蝴蝶的,只有死人才可以笑,活着有甚麼意思?
狐狸要來的時候,阿好又怎能做羔羊呢?仔仔的紅紅,會把狐狸浸死,阿材也浮不起來!
阿好的言語雜亂無章,是由於「思維散漫」,說話看似有條理,有時又令人摸不着頭腦,說她胡言亂語,但那些說話又似乎有意思。
美姬認為,阿好精神有問題,建議把阿好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1980年9月30日,阿好被落案控告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解上新蒲崗裁判署提訊。
12月1日,該案轉解高院,阿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布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阿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宣布將阿好送入精神病院,直至可以進行審訊時才進行判決。

瘋父悽兒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1年11月11日
地點:油麻地渡船街220號順利大廈二十九樓B三室
人物:占美、莊臣
案情:有精神病的占美將兩歲大兒子莊臣,由二十九樓擲落街死亡,占美其後闖入一個單位,挾持人質,最後投降。
備註:1982年8月10日,該案在高院審結,陪審團裁定被告占美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及非法禁錮罪名成立。
由於精神病專家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正值病發,法官判被告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

電視中斷了常規節目,加插特別新聞報告。
「油麻地渡船街發生兩歲小童被擲下街喪生案,涉嫌男子現時在另一個單位內,挾持戶主夫婦及兩名小孩,與警方對峙……」
  
自己一家無緣無故做了新聞人物,令老陳(陳永祥)感到啼笑皆非。
警員在走廊隔門勸降,可是占美卻不為所動,把手上的菜刀握得更緊。
  
「陳先生,你說我應該怎樣做?」占美問老陳。
這個問題把老陳嚇了一跳,因為他捉摸不到對方的心意,但他還是說出自己的觀點。
  
「占美,如此下去也不是辦法,開門向警方自首吧!」
「自首?」
「反正僵持下去也沒有結果,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當,拿得起,放得下才是。」
「拿得起,放得下……」占美細心咀嚼老陳的話,幕幕往事在他的腦海中浮現。
占美是一名中英混血兒,自小在香港長大,廣東話十分流利,原在政府機構任職,其後由於涉嫌貪污,遭停薪留職調查,至今已有好幾個月。
此事令到占美十分苦惱,不過,更令占美苦惱的,是他的妻子蘇珊娜要離開他。
  
「占美,你簡直完全不把我在眼內,你在外邊搞三四,我還可以容忍,但你竟然把女人帶回家中,簡直豈有此理!」
一天,蘇珊娜從外返家,聽見房內有男女嬉笑聲,於是入房察看,豈料看見兩條肉蟲在床上打滾,男的是自己丈夫占美,女的是一個妖治女子。
  
「我們完了!就此一刀兩斷!」
蘇珊娜的心傷透了,奪門而走,再也沒有回來。
那已是兩個月前的事。
最初,占美還不覺得怎麼樣,但漸漸,他覺得要照顧兩歲大的兒子莊臣,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此外,蘇珊娜掌管了他的積蓄,如今一旦離開,聯名戶口中少了她的簽名,根本就無法提錢。
  
占美真後悔當日為何要開這樣一個戶口,要兩個人簽名才能提存!
另方面,廉署又經常召他前往問話,令他感到極大壓力。
占美開始知道蘇珊娜對自己的重要性,四出打探她的下落。
蘇珊娜離家後,在外租一個單位居住,與占美一名下屬湯信過從甚密。
  
「湯信!難怪廉署會調查我,一定是他向廉署舉報的!」
占美愈想愈覺得湯信可疑,加上自己的枕邊人又與對方關係密切,令他更確信自己的推測。
  
「定是他們要聯手對付我,好一對姦夫淫婦!」
占美愈想愈氣,但以自己現時的處境,卻又無可奈何,一點辦法也沒有。
此時,莊臣可能是肚子餓了,纏住占美嚷着要吃東西,占美已心煩意亂,一把將兒子推倒地上,痛得莊臣大哭起來。
莊臣的哭聲,令到占美胡思亂想起來。
「說不定這個孩子不是我的!」有了這個想法後,占美目露兇光。
  
「我對付不了你們,但要對付這個娃娃,卻輕而易舉!」
怒火把占美的理智蒙蔽,他一手捉住莊臣,用力把他拋出窗外,莊臣從二十九樓飛墮,觸地後成了一堆肉醬。
警方聞訊到場,由於莊臣只有兩歲,應該沒有自殺的可能性,將案列為「有人從高處墮下死亡」案件處理。
  
為探求死者從何處墮下,警方由大廈頂層開始,向下作「高空巡邏」,逐戶調查。
當警員按響占美家中的門鈴時,占美打開大門,隔着鐵閘看見有警員站在外面,嚇了一跳,連忙把大門關上。
警員覺得事有可疑,不斷催促占美開門,又通知上峰增援。
「我們是警察,屋內的人立刻開門,否則我們將採取破門行動!」
  
占美這時才知道闖下大禍,但此時要逃走,已有困難,大門被警員堵着。
唯一可以逃走的地方,就是窗口。
占美心中盤算,由二十九樓攀到地下,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如攀到下一層的單位內躲藏,或許可避過警方的搜捕。
  
占美向警方自首時說:「警員來調查時,我以為是蘇珊娜向警方誣告我,情急之下逃走。」
占美的謊言,很快就被拆穿了,因為在事發時,蘇珊娜及湯信都不在現場。
  
警方稍後把占美落案,控以謀殺莊臣及非法禁錮老陳一家的罪名。
占美在羈留期間行為異常,警方翻查他的病歷,知道他患有精神病。
1982年8月10日,該案在高院審結,陪審團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及非法禁錮罪名成立。
由於精神病專家指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案發時正值病發,法官判被告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股災令她瘋狂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3年2月17日
地點:慈雲山邨第12座樂誠樓225室
人物:譚秀顏、戚達亨
案情:譚秀顏殺死3歲大兒子戚達亨,自殺獲救。
備註:該案在新蒲崗裁判署進行初級偵訊時,譚秀顏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
隨後,法官接納精神病專家建議,認為譚秀顏的神志未恢復,不宜受審,判她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

唔做中,唔做保,唔做媒人三代好。
撮合他們兩人的媒婆,收到媒人利是時,不禁眉開眼笑,她的三代不好,還是未知之數,可是,她的口袋卻立刻豐滿起來。
  
媒婆說:「戚先生,譚小姐,祝你倆百年好合,永結同心。」
戚桃生是一名三行工人,沒有機會認識異性,行年三十,尚未娶妻。
  
譚小姐名叫秀顏,較阿戚(戚桃生)年輕4歲,在一間製衣廠任分科車位女工,由於奉行搵錢至上,一直沒有結交異性。
不過,最主要原因,還是她患有精神病。
  
媒婆當然不會將秀顏的情況,坦白對阿戚說,畢竟,願意娶精神病人為妻的人不多。
在「相睇」當日,媒婆吩咐秀顏的家人,先給秀顏服藥,令她安靜下來。
阿戚不知其中奧妙,以為秀顏怕羞,所以才經常低下頭來,一言不發。
在媒婆如簧之舌下,這門親事就定了下來。
雙方對這門親事都非常滿意,各自為婚禮作好準備。
對秀顏的家人而言,能把秀顏嫁出,無異是拋了手上的燙手山芋,只可憐阿戚接着這個山芋時,還滿心歡喜。
  
「錢呀!快些把錢還給我!」秀顏之所以患有精神病,完全是因為錢而起。
在貧窮中長大的孩子,一般都認為沒有錢就萬萬不能,所以,阿銀不放過任何賺錢機會。
  
她日間在製衣廠工作,晚上替人做鐘點女工,除了睡覺的六小時外,其餘時間都在努力賺錢。
對秀顏而言,一年三百六十五日中,最令她感到討厭的,是農曆新年。
在這段日子中,製衣廠停工,少了一筆收入,秀顏做的工作是按件計酬的,手停口停。
收入雖然不多,但秀顏省吃儉用,銀行存款日漸豐厚,已有接近十萬元。
秀顏的朋友阿娟說:「秀顏,靠雙手去搵錢,捱死一世都沒有出頭,我的男朋友想開一間製衣廠,要搵人合股,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預你一份。」

「那要多少錢?」秀顏十分有興趣地問。
阿娟說:「也不多,每股十萬元。」
秀顏伸伸舌頭,說:「嘩!我哪有這麼多錢!」
結果,秀顏沒有作出投資。
  
一年後,阿娟發了達的消息,傳進秀顏耳中時,令她不禁大嘆坐失良機。
「阿娟真是有辦法的,一年前還在這裏車衣,自己出去搞製衣廠,短短時間,規模就比這兒大。」
製衣廠內工人的說話,令秀顏感到沮喪。
  
「假如我當日入股的話,現在也不發了達嗎?」秀顏在自怨自艾。
阿娟似乎到秀顏心中的說話,幾日後,約秀顏到她的製衣廠走一趟。
對秀顏來說,雖然「時間寶貴」,但如果有機會發達,她是不會斤斤計較的。
「阿娟,你真本事。」秀顏由衷地說。
我是好運而已。」阿娟說完,轉入正題:「今日叫你來,是想請你到這裏做管工,分擔我的工作。」
  
阿娟列出的條件十分吸引,秀顏辦妥辭工手續後,到阿娟的製衣廠當管工。
數個月後,阿娟喜孜孜地對秀顏說,由於訂單增加,她打算再多開一間製衣廠。
  
「現在還欠一百萬左右就可成事,不過,要股東添股或找新股,甚至問銀行借,都不會太困難。」阿娟說時充滿信心。
秀顏說:「阿娟,我想入股,可以嗎?」
阿娟說:「秀顏,如果你想入股,我當然歡迎,不過,做生意是要冒風險的,你想清楚才決定吧!」
結果,秀顏拿了十萬元出來,成為製衣廠的股東之一。
製衣廠的生意不錯,秀顏不但賺回投資的十萬元,帳面財富亦有十多萬元。
  
當時,適逢股市興旺,製衣廠的股東一致通過向股市進軍,進行股票買賣。
這個決定,改變了秀顏的下半生。
1973年3月9日,恒生指數創下1774.69點歷史性紀錄,製衣廠在此時大量吸納股票。
  
「有消息說,股市短期內會過二千點!」當時,很多人都這樣想。
一星期後,一些大財團趁高價大量拋售股票,並將資金調走,股市開始暴跌。
此時,股票市場又發現假股票,加上能源危機及大財團造市。
  
到1973年12月24日,恒生指數降至四百點,比最高峰時下跌七成半。
這場股票風暴,令秀顏不但一無所有,更欠下大筆債項。
製衣廠被銀行接管,秀顏在債主臨門之際,被逼得精神失常。
  
「你哋畀返錢我!」秀顏瘋瘋顛顛,結果被送入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在青山精神病院內,類似秀顏遭遇的人觸目皆是。
秀顏離開醫院後,須按時服藥,才可遏制精神病復發。
  
阿戚正式與秀顏結婚後,秀顏的家人才對阿戚說出阿銀患有精神病的秘密。
由於米已成炊,加上秀顏正常時與一般人無異,阿戚也不再追究。
  
婚後,阿銀添了三子一女,大仔達仁,7歲、二女美芬,6歲、三仔達亨,3歲、四仔達樂,八個月大。
為方便照應,阿戚住在母親戚老太居所附近,戚老太經常來探視孫兒。
對於戚老太經常到訪,秀顏曾表示不滿,認為戚老太分薄了兒子對她的愛。
尤其是第三子達亨,戚老太經常帶他回家居住,令秀顏懷疑戚老太要搶走達亨,就像那些人搶走她的錢一樣。
  
農歷年初五,阿戚(39歲)循例到親友處拜年,由於秀顏拒絕陪同,阿戚只帶了大仔及二女外出,最小兩名兒子留在家中,由秀顏照顧。
下午五時,阿戚與孩子返抵家門時,發現大門被人從內反鎖,拍門又沒有回應,感到十分奇怪。
「秀顏在幹甚麼?」阿戚心中有一種不祥預感。
為了解屋內發生甚麼事,阿戚將大仔達仁抱起,從單位的氣窗望進屋內。
  
「嘩!」達仁看了一會後,驚叫一聲,要不是阿戚抱得緊,他已掉在地上。
「達仁,發生甚麼事?」阿戚焦急地問。
「媽媽……弟弟……在床上,血!」達仁驚慌得無法將情況完整說出來。
「怎麼辦?」阿戚知道屋內一定發生了事,一時之間沒有了主意。
「把門撞開,進屋內看看吧!」一名鄰居的說話,提醒了阿戚。
  
門撞開後,阿戚發現秀顏及兒子達亨,滿身鮮血,躺在床上。
秀顏的情況尚好,但達亨卻被斬得血肉模糊,有如肉醬,地上有一把染滿鮮血的菜刀。
秀顏被送到醫院時,證實曾服滴露自殺,經洗胃後,已沒有大礙。
達亨的情況就悲慘得多了,他身中五十多刀,當場斃命。
警方在單位內撿到的菜刀上,發現秀顏的指模,加上單位從內反鎖,窗戶亦從內關上,是一間「密室」,推斷秀顏殺害兒子後自殺。
至於八個月大的達樂,則安詳地躺在他的小床上,仍在夢中。
秀顏(36歲)稍後被警方控以謀殺罪名,指她在1983年2月17日,在慈雲山邨第十二座一單位內,謀殺她的兒子達亨。
該案在新蒲崗裁判署進行初級偵訊時,秀顏否認謀殺但承認誤殺。
隨後,法官接納精神病專家建議,認為秀顏的神志未恢復,不宜受審,判她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附錄
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當所受的壓力超過某一極限,無法忍受時,精神或心理上就會出現問題。
美國醫學家霍爾姆斯,就喜、怒、哀、樂、愛、惡、欲,列出一份評分表。
霍爾姆斯試為,如果在一年內,分數累積超二百分,就可能會有得病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