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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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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氣從來太兒戲 獄火重生-馮甲喧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死囚生死實錄》

日期:1975年
地點:?
人物:馮甲喧
案情:馮甲喧在22歲時,因為爭奪毒品利益錯手殺人,匿藏數個月後終於落網。
備註:1976年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1989年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成為赤柱監獄有史以來首位取得學位死囚。
1989年,香港大學一名外籍教授,寫信給當時的港督彭定康,要求釋放馮甲喧,最終獲准。

***************

馮甲喧(Stephen)在22歲那年,在一次黑社會火併中殺人,1976年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後改判終身監禁。
一名殺人犯,入獄二十三年後,得到無名氏支持讀大學課程,1989年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成為赤柱監獄有史以來首位取得學位死囚。

馮甲喧能夠在獄中如火鳳凰般重生,只為慈母的一句話:「我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希望有生之年看到眾多子女中,能有一個學有所成。」
想不到,馮甲喧不但達成了他母親的願望,更於1994年獲得假釋,離開監獄……

馮甲喧是家中長子,母親與父親是盲婚啞嫁,當時經濟不好,馮甲喧父親發窮惡時就抓他來打。
雖然家有惡父,但馮甲喧仍努力求學,他有點小聰明,五年級時已經懂得作詩,又喜歡看諸如《西遊記》等書。
小學畢業,升中試派馮甲喧入讀一間名校,但他的父親以負擔不起校服及學費為理由,打了他一頓,不讓他繼續升讀中學。
對這樣的父親,馮甲喧徹底死了心,他知道再留在家中沒有前途,決定離家闖一闖,希望能賺到錢來改善母親及弟妹的生活。

進入社會這個大染缸,馮甲喧與黑社會為伍,很快就被他們收為己用,由最初負責運送打鬥用的武器,到由他持武器上陣廝殺,最後更涉及毒品交易。
20歲那年,馮甲喧還被派到日本,開拓當地的毒品市場。22歲時,因為爭奪毒品利益錯手殺人,匿藏數個月後終於落網。

馮甲喧說:「案件快要開審的時候,一名同黨要我承認是案中主謀,表示會照顧我的家人。」
「我當時以為是否主謀在判刑時沒有分別,又想到家人因我受了不少苦,於是就答應了。」

結果,由於馮甲喧認了謀殺罪名,被判了死刑,他的同黨只被裁定嚴重傷人罪名成立,坐了幾年監就出獄。
那名同黨不但沒有遵守照顧馮甲喧家人的承諾,更以照顧在獄中的他,向他的家人勒詐金錢。
判了死刑後,馮甲喧被囚在六呎乘九呎的死囚室,獄方為防死囚自殺,室內最初連床舖也沒有,只能睡在地上,房中的被子、毯子上的繩都被拿掉水桶的柄也沒有,窗戶邊上有地方掛的位置也用網封了。

在死囚室過了兩年,馮甲喧每天在房子裏來回踱步,走幾步轉一轉彎,每天至少會走七、八個小時。
馮甲喧說:「我們每天有二十三個小時在房間,還有一個小時用來洗澡及曬太陽,但是,就算是曬太陽,屋頂也用籠子封住了,就算曬到身體也變成一格格。」
「兩年後,循例赦免了死刑,改判終身監禁,不再留在那間小房子,改到大監牢裏。大牢裏住的都是長刑期的或終身監禁的,大家一起生活,我負責做裁衣工作。」

為打發無聊生活,馮甲喧經常發明一些小工具解悶,有時會抓抓小鳥來補身,利用英文棋 (Scrabble) 來打麻將,玩熟了也很容易掌握。
在獄中轉眼十年,馮甲喧與幾個囚犯在獄中放貴利及收外圍,一場有十萬八萬左右,輸了錢的囚犯,就向家人索錢償還。
有一年復活節假期,監獄裏從早賭到晚,馮甲喧輸了十幾萬,集團裏的朋友都埋怨他,令他突然間驚覺這麼多年來所謂朋友都是虛幻的,真正關心他的只有家人。
當晚,他左思右想後,決定開始讀書。過了兩年,他參加了中學會考,又報了GCE的日語考試。
考試結果是日語考試拿了甲等,當他拿到成績表後,自信心馬上大增,知道自己不是蠢人。

馮甲喧說:「後來,有一個人透過機構通知我,如果我真的有興趣讀書,無論多少學費、書費,他都願意出。」
「有人資助讀書,我報讀了五年函授課程,終於收到畢業證書,我將這個消息告訴母親,那一天,我母親非常高興。」

除讀書外,馮甲喧在獄中組織了樂隊「邊緣組合」,雖然讀了大學,作的歌也受到別人認同,但每次申請減刑都被港督駁回,這是因為以前的記錄實在太差。
入獄第二十三年,香港大學一名外籍教授,寫信給當時的港督彭定康,要求釋放馮甲喧但被拒絕。
他不甘心,再度寫信給港督,信中提及讓馮甲喧讀一個碩士課程,並決定讓馮甲喧做助教。

幾個月後,馮甲喧突然獲得釋放。

斷掌諫夫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慘案》

日期:1975年7月14日
地點:筲箕灣聖十字徑村31號A木屋
人物:蘇潔蓮、曹俊賢、曹永慧
案情:蘇潔蓮因丈夫爛賭,斬斷兩名子女的手掌及自己的手掌,備註:10月21日,案件在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審結,官判被告入獄一年。
據悉,蘇潔蓮獲子女及家人原諒,出獄後,一家人團聚重過新生活。

***************

香港筲箕灣聖十字徑村,現時己建成興東邨、耀東邨及多個居屋。在1975年,聖十字徑村是香港最大寮屋區之一,住療屋的,大都是窮苦人家。
貧窮不是一種罪過,但如果沉迷賭博,以致債台高築,又另當別論。
  
諷刺的是,愈窮的人,愈喜歡賭錢,因本錢有限,輸得最多的,也是他們。
以為「人無橫財不富」的人,往往就是富不起來的一群。
 
「賭就輸實,唔賭就窮實。」這是阿銓的口頭禪。
既知「賭就輸實」,又何必去賭呢?
況且,「唔賭就窮實」,並非事實。
 
阿銓28歲,讀書不成,中一之後,就到社會工作,現在是一名油漆工人。
阿蓮(蘇潔蓮)是阿銓的妻子,24歲,家庭主婦,與姓曹丈夫結婚五年,誕下一子一女。長子阿賢(曹俊賢),4歲,細女阿慧(曹永慧),3歲。
  
阿銓獨力維持一四口生活,十分吃力,在無法增加收入的情況下,他開始寄託幸運之神,希望藉賭博來改善生活。
如果這樣也行得通,世間上還有窮人嗎?
阿銓知道十賭九騙,但他認為自己不會受騙。
  
家用愈來愈少,阿蓮巧婦難為無米炊。
阿銓最騙她因工作減少,影響收入,但包不住火,阿蓮終於知道家用愈來愈少的原因。
  
阿蓮說:「阿銓,你愈來愈不長進了,辛辛苦苦賺來的錢,無無謂謂就輸去了,這又何苦呢?」
阿銓回答:「唉,家中開古愈來愈,反正收入無法古持,不如拿去博一博,如果給我博到,就可斬斷窮根了。」
阿銓一心想改善家人生活,出發點沒錯,但做法卻錯了。
 阿蓮勸丈夫遠離賭博,出發點沒有錯,但方法卻錯了。
兩人經常爭吵,演變成冷戰。
冷戰並不表示兩人都冷靜下來想一想,而是催生一場令人終身遺憾,但又無法挽回的悲劇。
1975年7月14日,上午九時,當通宵班的張立閤上眼不久,被巨大的收音機聲浪從夢鄉驚醒。
「收音機開得這樣大聲,聾的都聽到啦!喂,將聲浪收細點好不好?煩死人啦!」
  
張立用他所能發出的最大聲音說,可是與收音機聲浪相比,就如蟬鳴遇上雷聲。
「我以為再過一會,曹師奶(阿蓮)會將收音機聲浪收細,但過了十多分鐘還沒有動靜,我過去看看發生甚麼事?」
張立對重案組探員講述發事件經過。
  
曹師奶住筲箕灣聖十字徑村31號A木屋,張立就住在隔鄰。
張立說:「我看見本屋大門的鎖頭沒有鎖上,大門緊閉,知道屋內有一定有人,屋內如果有人的話,應該受不了這麼大的收音機聲浪,我推測一定有事發生。」
  
木屋的大門,通都沒有門鎖的,從內是用門柵將門關上,從外則用鎖頭將門鎖好。
張立邊拍門邊說:「曹師奶!曹師奶!」
屋內全無反應,張立察覺有些液體從門縫流出來,他所穿的拖鞋,沾上了那些鮮紅色液體。
張立說:「那些血不斷由屋內流出來,我想屋內一定有事發生,於是報警。」
  
警方接到報告,經過一番尋找,才到達現場。
張立說:「阿sir,就是這間屋了,你看,血水還不斷從屋內流出來。」
那些紅色液體已吸引大批蒼蠅聚集。
警員推測,那些液體就算不人血,也一定是由動物身上流出來。
警員向九九九控制中心報告:「屋內流出來的液體相信是鮮血,木屋大門緊閉,事有可疑,要求破門入內調查。」
上級研判情況後,准許警員破門。
  
警員破門入內,屋內沒有任何照明,透過外面透入的光線,警員看到屋內情況。
警員將收音機關掉後向控制中心報告:「屋內有三名傷者,一名婦人及兩名小童,他們都正流血,請派白車(救護車)到來。」
控制中心問:「已通知白車,三人中有多少個受傷?傷在哪裏?因何受傷?」
警員答:「現時還未清楚,稍後再報告。」
警員按亮電燈,屋內情況看得更清楚。
張立驚叫:「是曹師奶及她的兩名兒子,誰人這樣殘忍,謀害她們三母子呢?」
警員向控制中心報告:「一名證人認出三人身份,是這屋的女戶主及她的子女。」
  
「三人已昏迷,尚有氣息,三人受傷的原因,是手掌被人用利器斬離。」
控制中心問:「斬離的意思,是手掌與身體完全脫離,沒有皮肉相連嗎?」
警員答:「是,是完全分離,我們試圖為他們止血,但傷口太大,我們無能為力。」
  
「白車已通知了,你再報多些資料上來。」
「女子被斬的是右手掌。」
「是意外還是人為?」
「相信是被人斬下的,情況有點不常,請派人增援。」
「已通知指揮官及重案組到場,立即封鎖現場,尋找目擊證人。」控制中心向警員下達指令。
救護員到場,用止血繃帶替三名傷者止血,匆匆將三人送到鄧肇堅醫院急救。
指揮官陳警司與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率領探到場時,被現場情景嚇了一跳,現場可以用血流成河來形容。
  
黃定邦入屋後,發現地上有三隻斷掌,「陳警司,地下有三隻斷掌。」
「甚麼?為何不與傷者一齊送到醫院?」陳警司問在場警員。
警員答:「三隻斷掌是證物,所以沒有拿走。」
陳警司怒罵:「不把斷掌送到醫院,如何進行接駁手術?」
  
陳警司向探員取來證物袋,將斷掌分別放入三個證物袋內,交給一名探員:「快,用冰將斷掌冰好,拿到醫院。」
探員接過斷掌,飛奔下山,他沒有忘記陳警司的說話,可是,在木屋區內,哪裏有冰呢?
  
當他途經一個街喉時,「靈機一觸」,沒有冰,水也一樣吧!
他將水注入證物袋內,斷掌在水中漂浮。
探員登上警車,前往醫院途中,三隻斷掌已開始吸水發脹了。
探員跑到急症室,喘着氣說:「醫生!醫生!這是那三個母子的斷掌。」
醫生看了看那二隻斷掌,幾經克制才沒有把那名探員痛打一頓。
醫生鐵青着臉,將斷掌從血水中撈出來,用毛巾將掌包好,放在膠盆內,用冰袋將斷掌冰好。
  
醫生對護士說:「準備救護車,我要將斷掌送到瑪麗院。」
三名傷者較早前送到鄧肇堅醫院,急症室醫生為他們止血及初步治療後,轉送瑪麗醫院。
瑪麗醫院的醫生問:「三隻斷掌呢?」
「還在現場。」救護員答。
  
醫生說:「怎會這樣的?三名傷者斷掌切口平整,可以做接駁手術,快把斷掌送到瑪麗醫院。」
當醫生說這話時,斷掌正由一名焦急的醫生,由鄧肇堅醫院送往瑪麗醫院途中。
那名醫生安慰自己:「手掌被水浸得脹,希望不會影響接駁手術。」
  
斷掌送到後,港大醫學院醫療中心專家、外科及骨科醫生,組成「斷掌再殖聯合小組」,由一名醫學院高級講師主持,為三名傷者進行斷掌再殖手術。
可惜,由於斷掌被手浸壞,手術以失敗告終。
  
每個人都情緒低落,可是又無能為力,不過,三名傷者的性命總算是保住了。
知道這個消息,陳警司氣得掉頭就走了,他先到瑪麗醫院了解情況,現場由黃定邦聽取探員的調查報告。
  
「現場大門從內反鎖,窗戶緊閉,門窗都沒有損毀,是一間密室。」
「換言之,屋內三名傷者中,其中一人是行兇者,相信是女傷者所為。」
「現場客廳地上有一個砧板,一把菜刀,菜刀上有女傷者指模,相信行兇者用菜刀及砧板,先將兩名小童左掌斬斷,再自斷右掌。」
  
「根據證人證供判斷,行兇者恐怕慘叫聲被人聽到,將收音機聲浪校到最大,以作掩飾。」
「一名證人說,他在上午九時正被吵醒,相信案發時間在上午九時。」
「附近街坊說,男女戶主最近因家事爭吵。」
「我們在屋內找到一個空的米酒瓶,推測行兇者事前將兩名小童灌醉,自己亦在酒後行兇。」
  
探員的推測沒有錯,阿蓮接受陳警司盤問時承認酒後行兇。
「阿銓一連兩晚賭至半夜三更才回來,一回來就問我要錢,向我打打罵罵,我一時糊塗,才做出此事,現在十分後悔。」
  
1975年8月14日,此案在銅鑼灣裁判署提訊,阿蓮被控兩項罪名:
1. 嚴重傷害4歲男童阿賢身體。
2. 嚴重傷害3歲女童阿慧身體。
10月20日,案件在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審結,法官判被告入獄一年。
法官判案時指出,這是一宗嚴重罪案,雖然感化官報告說被告犯案時神志不清,兼且有「避孕丸後遺症」,以致心情燥,但這不能減輕被告的罪行。
  
兩名小童的弱小心靈,將會因此事留下陰影,兩小童亦因此終身殘廢,因此將被告判監,以儆效尤。
案中兩名遭斷掌的幼童,將在社會福利署署長監督下,由他們的祖母負起撫育之責。
在母親判刑當天早上,兒子到庭聽取判刑,被告兩名斷掌子女其後到戴麟趾康復中心,接受一項裝上假手的手術。
據悉,阿蓮獲子女及家人原諒,出獄後,一家人團聚重過新生活。

八指淫狼姦殺少女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冷血兇案》

日期:1975年9月9日
地點:旺角新興大廈七樓與八樓之間的樓梯轉角處
人物:羅容福 (25歲)、黃潔雲
案情:羅容福姦殺包租人女兒黃潔雲後自殺死亡
備註:1975年9月16日
羅容福在油麻地德昌里十八號在二三樓後樓梯
一個窗框上吊頸身亡

***************


法醫湯明接報抵達旺角新興大廈時,現場已由重案組接手處理,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與手下探員,正忙碌地工作。
在大廈七樓與八樓之間的樓梯轉角處,有一具女屍,下身赤裸、大字形躺在地上。

女屍年約十八、九歲,髮長過肩,頸部被一條女裝白色內褲勒住,該條內褲深陷在肌肉內,令死者舌頭吐出,七孔流血。
一條綠色女裝長褲,棄在屍體旁邊,從死者下體流出的精液判斷,湯明相信是一宗姦殺案。

黃定邦問:「湯明,死者大約在甚麼時候遇害的?」
湯明說:「根據屍班推斷,死者約在三小時前遇害,屍體未被移動過,相信這兒是案發第一現場。」
經拍照後,屍體舁送殮房,由湯明作進一步剖驗。
探員在現場一帶搜索,撿到一把雨傘,在棄於屍體旁邊的長褲的褲袋內,找到一串鎖匙及少量輔幣。
在一個膠袋內,發現一部紅色原子粒收音機,在膠袋旁邊有一對紅色高跟鞋,這些物件,相信屬死者所有。
死者身上及現場附近,未發現足以證實死者身份的物件。

黃定邦將死者的臉部照片及相關資料,送交失蹤人口調查科,希望盡早查出死者身份。

當日下午二時,案件有突破性發展。
一名男子到旺角警報案,說他的女兒失蹤,要求警方協助尋找。
坐堂幫辦問:「你叫甚麼名字?」
男子說:「我叫黃錦源。」
「你女兒叫甚麼名字?」
「她叫黃潔雲。」
「她是何時失蹤的?」
「她在今早八時許離家上班,可是現在還未返到公司。」
「你女兒沒有上班,並不代表她失蹤,或者她突然有事,沒有上班也說不定,你這麼快就報案,不是杞人憂天嗎?」
「不會的。阿雲如果有事不能上班,她一定會打電話回公司請假的,公司說沒接過她的電話,她亦沒有打電話回家。」
「你的女兒有甚特徵?」
「我已帶了她的照片來,請你看一看。」黃錦源把一張照片遞給坐堂幫。

坐堂幫把照片看了一會,對他的助手陳沙展說:「這人看來有點面善,有有沒有印象?」
陳沙展看過照片後,神情古怪地望着黃錦源,之後在坐堂幫耳邊低聲說:「這個女孩與新興大廈那宗案件的死者有些相似。」
坐堂幫對陳沙展說:「黃Sir還在現場,我去通知他,你為黃先生錄取一份詳細口供,我很快就回來。」

黄定邦將現場拍攝的照片,與黃潔雲的照片作出比較,相信死者就是失蹤了不足六小時的黃潔雲。

黃定邦與坐堂幫一起回到旺角警署,對黃錦源說:「黃先生,我們在新興大廈發現一具女屍,麻煩你到殮房辨認一下。」

黃錦源看見愛女躺在冰冷的停屍間,不禁悲從中來。
辦妥認屍手續後,黃定邦向黃錦源查問黃潔雲的情況。
「阿雲是個好女孩,小學畢業後,就出來工作幫補家計。」
「最初幾年,她做過熨金、釘裝女工,三年前,轉到福全街一間手套廠的車縫部工作,工作時間是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阿雲通常在早上八時四十五分離家,步行上班。」
「阿雲最近患了感冒,但由於工廠趕工,她仍帶病上班,我怕會下雨,叫她帶了一把雨傘以防萬一。」
「今日中午,我放心不下,打電話到工廠,想勸她下午請假回家休息,但管工說她沒有上班,我感到事不尋常,到警署報案,豈料她已遭毒手,死得這麼慘。」
黃錦源說到傷心處,淚流滿面。
黃定邦問:「你女兒有男朋友嗎?」
黃錦源說:「沒有,她一下班就回家,最大嗜好是聽收音機。」
「你們住在新填地街,你女兒工作地點在大角嘴,上下班途中都不會經過新興大廈,是不是?」
「這個我就不太清楚了。」黃錦源不明白黃定邦為何有此一問。
黃定邦說:「我要到你家中看一下,方便嗎?」

黃錦源是自置居所的,與妻女一共三人居住,單位內有三個房間。
「黃先生,這間房是誰的?」黃定邦指住近廚房的一個房間說,那間房的房門,被一個鎖頭從外面鎖住。
黃錦源說:「我將這間房分租給一個叫羅容福的住客,他是推銷洗衣粉的。」
黃定邦在屋內巡查一番後,吩咐探員撿走死者遺物,返回重案組總部調查。

鑑證科在勒斃死者的女裝內褲上,套取到八個清晰指模,包括右手五隻手指指模,左手拇指、食指及尾指指模,
經核對指模後,證實屬羅容福所有。

「羅容福!」黃定邦收到報告後,整個人跳了起來:「他就是與死者同屋居住的租客。」
黃定邦立刻派探員到死者家中監視,同時申請搜查令。

從法庭取得搜查令後,黃定邦破門進入羅容福房間,但房內沒有人。
探員搜查一番後,在一本相簿中,發現死者與羅容福有數張戶外合照,看來,死者與羅容福的關係不錯。
黃定邦問:「黃先生,你女兒與羅容福相熟嗎?」
「不太熟。不過,大家同住一屋,傾談也是有的。」
「羅容福的左手,有甚麼特徵?」
「他的左手只有三隻手指,他說在五金廠做學徒時,被機器軋掉的。」
「羅容福在香港還有其他親人嗎?」
「有。他的父母在大埔元洲仔村居住。」
「黃先生,若羅容福打電話回來,問及你女兒的事,你當作甚麼都不知道就可以,最好能問到他身在何處?」
為防萬一,黃定邦派了兩名探員留守,羅容福若返回上址,立刻將他拘捕。

黃定邦與數名探員,馬不停蹄,趕到元洲仔村,可惜還是來遲一步,羅容福在一小時前已經離開。

羅容福在案發後回到故居探望親人,黃定邦推測有三個可能性:
第一個可能性是他要逃離香港。
第二個可能性是他會在港匿藏。
第三個可能性是他要結束生命。

探員在屋內搜到羅容福的回港證,換言之,羅容福逃離香港的可能性不大。
黃定邦對探員說:「看來,羅容福仍在香港,我們要加緊追查。」

案發後三日,羅容福仍下落不明,警方發出通緝令,要求市民協助追尋。

通緝令內容如下:
羅容福,25歲,身高五呎四吋,身材健碩,頭髮畧鬈曲,左手中指及無名指第一截被軋掉。
最後報住地址是新填地街398號,失蹤時穿印有藍、綠圓點白色夏威夷恤衫,深色長褲、棗紅色皮鞋。
羅容福說話帶客家口音,有口吃毛病,任何人知其下落,請與警方聯絡。

通緝令發出當晚,黃家接到羅容福的電話。
羅容福對接電話的黃太說,黃潔雲是被旺角區內一個逼良為娼集團所殺。
羅容福說:「那天早上,我看見逼良為娼集團的大哥文與三、四個手下,把阿雲(黃潔雲)帶到新興大廈,我覺得可疑,尾隨跟蹤他們,在大廈內失去他們的蹤影。」
「我懷疑阿雲被帶到樓梯,於是由頂樓沿樓梯而下,到七、八樓梯間,發現阿雲已被殺害。」
「我想扯開勒在阿雲頸上的內褲時
聽到有腳步聲,我怕被人誤會,於是逃走,豈料竟被說成是殺人兇手。」
黃太對羅容福說:「既然你是無辜的,你到警署說明一切吧。」
「好!我立即去。」羅容福說完就收線了。

黃太將羅容福的說話告知黃定邦,黃定邦通知各警署及巡邏人員留意。
不過,羅容福並沒有出現,這宗命案進入膠着狀態。

「湯明,羅容福打電話給死者的母親,說他是無辜的,你有何看法?」黃定邦問法醫湯明,他們兩人經常都會研究案情。
湯明說:「黃Sir,如果捉到羅容福,核對他的精液與遺在死者體內的是否相同,就可證明一切。」

案發後一星期,即1975年9月16日,警方終於找到羅容福下落。
不過,找到的,是他的屍體!

黃定邦接報到達油麻地德昌里18號,在二、三樓後樓梯,羅容福在一個窗框上吊頸身亡,窗框下是一張大梳化,地上有一把染血小刀。
湯明驗屍時發現,羅容福咽喉及脈門都有由利器造成的傷口,看來是一宗雙料自殺。
黃定邦在現場撿到一張寫在一塊紙片上的遺書,但沒有羅容福的署名。
遺書內容說他與死者彼此相愛,但遭死者父母反對,兩人決定自殺殉情。
這封遺書,引起黃定邦懷疑,若是殉情的話,黃潔雲不會在新興大廈的樓梯被姦殺,羅容福亦不會在案發一星期後才自殺。
遺書經鑑定後,證實字跡與羅容福不相符。

湯明剖驗屍體時,發現羅容福致命傷是咽喉被割斷,而非因上吊斃命。
不過,精液鑑證顯示,遺在死者體內的精液,屬羅容福所有。
用來勒殺死者的內褲,褲上的八個指模分布位置,在褲的兩側,是用力拉扯造成,符合勒殺動作,若如羅容福所說是想解開內褲,指模應在內褲近中央位置。
在現場撿獲的染血小刀,刀上有羅容福的指模。

湯明推測,羅容福原想上吊自殺,已將繩纏在頸上,由於窗框承托力不足,加上下面是一張大梳化,高度不足,無法上吊。
羅容福用刀割脈門及咽喉,死後身體下墜,纏在頸上的繩索收緊,造成上吊自殺假象。

至於那封遺書,內容與案情完全不同,又沒有羅容福的署名。
可能是他從別處拾來,作為寫遺書的參考,才引起誤會。

美孚新邨 日式虐殺案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75年9月2日
地點:美孚新邨第二期百老匯街34座六樓B座
人物:桂子
案情:日籍家庭主婦桂子(33)在家中被殘酷殺害。
備註:懸案。案發後,日本駐港領事向警方提供不少協助,但兇徒至今仍逍遙法外。

***************

1975年9月2日,在青山樂安排海水化淡廠工作的日籍工程師稻留,下班後如常返回美孚新邨第二期,百老匯街34座六樓B座寓所。
  
稻留(33歲),兩年前由日本來港工作,太太桂子(27歲)與稻留結婚五年,1974年,桂子由日本來港會夫,誕下一名女兒,現時十個月大。
  
八時十五分,稻留抵達家門,往日,桂子都會打開大門,隔着鐵閘等丈夫回來。
今天,桂子不但沒有開門迎接,屋內更傳出幼女哭聲,令稻留十分不滿。
稻留以為桂子外出,將幼女留在屋內,他認為這樣做太不負責任,這種事以前未發生過。
稻留開門入屋,屋內漆黑一片,看來桂子在日落前離家,所以沒有開燈。
幼女的哭聲從房中傳出,稻留將公文袋放在客廳,入房照顧女兒。
稻留按亮房間電燈時,眼前景象差點將他嚇暈。
  
他首先看到的是地上一灘灘血,沿血向前望,桂子大字形仰臥床上,雙手雙腳大字形攤開。
桂子身上穿一件蛋黃色恤衫,下身甚麼也沒穿,乳房及下體被弄得血肉模糊。
  
稻留大驚之下,致電報警。
探員到場,發現桂子頸部綁着一條綠色絲巾,相信死者被人勒死,內褲被整齊放在屍身旁邊。
  
現場近門口的地上,有一串門匙,可開啟單位的鐵閘、大門、房門。
門口一張地氈上,有兩個硬幣。
大廳地上有兩個原放在睡房內的枕頭,數本從書架上掉下來的書本。
現場未發現兇器,死者內衣及下身衣物不見蹤影。
一份每天早上九時送來的日文報紙不知所蹤,相信被兇手用作包着兇器等物品帶走。
經稻留點算後,證實失去三件共值三千多元的手錶及戒子。
  
現場無搜掠痕跡,探員相信,兇手取去這些財物,只為布下劫殺假局。
這宗兇案過於殘忍,探員要求法醫就地詳細檢驗屍體,並回答探員查詢。
  
法醫說:「死者身上的傷痕,相信由一柄外科醫生用的手術刀造成。」
「死者左乳有二十一處傷口,右乳有十八處,都是由尖刀直插式造成,最深的傷口達四吋。」
  
「死者兩個乳蒂,都被利刀作十字形切割。」
「除雙乳外,其他傷痕集中在『外性器』,範圍由恥丘開始,止於肛門。」
「死者恥丘上的陰毛,全部被刮光,整個『外性器』部位,有超過三十處傷痕,大部份是切割刀痕。」
「根據觀察檢驗,死者下體沒遺下精液,死者身上刀傷,相信在死後造成。」
「死者頸部有一道明顯瘀痕,死因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死亡時間,約在今日下午三時。」
  
驗屍結果,令探員相信兇手是一個虐待狂。
現場門窗完好,探員相信兇手與死者認識。
  
桂子來港只有一年多,不懂聽和說廣東話,英語亦不流利,日常與人交談,都以日語為主。
稻留選擇在美孚新邨居住,除方便上班外,主要是邨內有不少日本人居住。
  
桂子遭人用「日式性虐待」手法殘殺,探員推測兇手可能是日本人,在美孚新邨居住,而且與桂子相熟。
「美孚新邨的日僑有一百五十戶,共五百六十七人,我們要逐一調查,找出兇手。」負責這案的警官對探員說。
經過一番調查,探員掌握到一條重要線索。
「34號C座一名女傭表示,當日下午二時許,兇案現場傳出男女爭吵聲,由於兩人說日文,所以不知道兩人在說甚麼。」探員向警官作出報告。
警官向該名女傭查問時,她說不能確定兩人說的是日文,只知兩人不是用廣東話或英語交談。
  
另一名探員,打探到一名可疑人物的消息。
探員說:「可疑人物叫板田(由於事後未能證實與案有關,板田並非那人真名。)他來自東京,在本港一家百貨公司任職。」
  
「板田與妻子在美孚新邨居住,與稻田夫婦相熟,經常互訪。」
「板田是變態色情狂,嗜好性虐待,他的家中,有不少性虐待雜誌及錄影帶。」
「板田與他的妻子天生一對,一個願打,一個願捱,板田間中會找妓女,要求特別服務。」
「十日前,板田妻子回東京探親,板田單獨在港,他可能到稻留家中拜訪時,企圖強暴桂子被拒而施毒手。」
警官認為探員的推測有理,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搜查板田寓所,並將他扣留。
探員在板田寓所內搜到大量性虐待雜誌及錄影帶,部份錄影帶是由板田夫婦做「主角」的。
不過,探員未能在板田家中搜到與案有關物品。
  
板田被帶返警署,由一名精通日文的高級警官盤問。
無論警官如何威逼利誘,板田都說自己與案無關,最後更向日本駐港領事求助。
  
由於無實質證據,加上日本領事壓力,警方只好釋放板田,但要他交出旅遊證件,按時到警署報到。
10月3日,板田獲發還旅遊證件,亦不用到警署報到。
  
警方擴大偵查範圍,將桂子的失物繪圖分發給港澳的當舖,要求留意。
這宗「日式虐殺案」,當時被香港傳媒大肆報導,日本報章亦連日刊載,可說轟動一時。
究竟兇手是誰?為何如此殘忍對待桂子?
案發後,日本駐港領事向警方提供不少協助,但兇徒至今仍逍遙法外。
妻子慘遭虐殺,稻田與女兒返回日本,離開香港這個傷心地。
  
曾一度被視為疑犯的板田,因此案「身敗名裂」,不久與妻子離婚,轉到內地發展,在內地開了公司,娶了一名中國籍女子。

溫莎大廈虐殺案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75年6月6日
地點:尖沙嘴漆咸道29至31號溫莎大廈閣樓
人物:譚婉嫻
案情:新婚的譚婉嫻被發現於溫莎大廈閣樓,被人殘酷殺害。
備註: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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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警方巡邏車,響着警號,駛至尖沙嘴漆咸道29至31號溫莎大廈門外停下,一名警長率領三名警員下車,直趨大廈入口。
大廈入口有一名男子站着,看見警察到來,立即迎上去說:「屍體就在大廈閣樓。」
  
那名男子叫阿成,是裝修工人,近日在大廈閣樓為一間公司裝修,己在上址工作了兩天,閣樓內堆滿裝修用品及工具。
1975年6月6日,上午十時,阿成到上址工作時,在單位右邊角落,發現一具全裸女屍,立即飛奔下樓,通知看更報警。
  
阿成帶領警員,到達發現屍體現場。
女屍年約20歲,赤裸仰臥在一塊夾板上。
死者口腔被一塊藍色布塞着,雙腳亦被藍色布條捆綁,
右手用毛巾反綁在身後,左手掩着右邊小腹上的傷口。
屍體雙乳有多處傷痕,明顯由利器割成,小腹刀痕纍纍,血已變成紫紅色,相信死去已有一段時間。
最嘔心的,是死者下體,被一條木棍插着。
  
警官確定發生兇殺案後,向上峰要求增援,兇殺組探員接報趕到現場。
在女屍身旁,探員發現一個撕破了的白色胸圍,一條黑色三角褲齊整地放在屍體旁邊。
在屍體不遠處,有一條撕得破碎的女裝藍色西褲,用來捆綁死者的布條,相信是從這條褲撕下來。
  
現場一堆裝修用沙石上,有一個啡色手袋,裏面有一張真善美製衣廠工卡、一個玉墜、一隻介指,兩個共有二萬元的銀行存摺,一毫子現金。
屍體旁邊有一把雨傘、一個屬死者所有的飯壺。
  
法醫檢驗屍體,發現死者頸部有瘀痕,死者雙乳及小腹的傷痕,相信是死後加上,插在下體的木棍,在插入時,死者仍然生存。
在發現屍體的木板上,除血跡外,還遺有死者的尿液,死者右手緊握成拳,相信死者遇害前,受到極大驚嚇以致小便失禁。
  
致死原因是左邊胸部被利器插穿,傷及肺部致死,死亡時間在6月5日,晚上九時至十一時。
屍體舁送殮房,法醫王陽坤詳細剖驗屍體。
死者陰部及腹股間未發現男性精液,陰道口傷口很大,相信由木棍造成。
  
女死者財物未失,亦未被姦污,探員認為這宗是仇殺案。
探員在命案現場調查時,一名叫黃權策的男子到尖沙嘴警署報案。
  
黃權策說:「我老婆昨晚沒有回家,我怕她出了意外,所以來報案。」
「我老婆叫譚婉嫻,我們在三個月前結婚,她在(新蒲崗大有街二十六號)真善美製衣廠做女工。」
「昨晚七時,(大有街三十五號美聯製衣廠火警)大有街停電,附近大廈內的人要疏散。」
「我今早問過阿嫻的工友,他們說阿嫻有與他們一齊走,並在街上等候恢復供電後返回工廠。」
  
「工廠清點人數時,未見阿嫻,他們以為阿嫻已經返家,不以為意。」
「阿嫻經常加班,我在家中等得倦了,就睡着了,今早起來仍未見她回來,覺得奇怪。」
「我打電話到製衣廠,他們說,阿嫻在大廈回復供電後沒有返回工廠,我懷疑她出了事,所以來報案。」
  
坐堂幫辦循例記下黃權策資料,對他說:「我們查一下,有消息就會通知你。」
黃權策報完案後,由警署返回尖沙嘴赫德道十九號家中時,兩名探員已在門口等他。
  
黃權策想不到探員來得比他還快,感到奇怪。
這兩名探員並非因為他報案而來,而是根據譚婉嫻的工卡,打電話到工廠,取得她的電話及地址,由於電話沒有接聽,探員才登門查探。
  
溫莎大廈與赫德道19號相距不足百米,探員拍門沒有人應,留下字條叫譚婉嫻的親人與警方聯絡。
探員剛想離開,黃權策就從外回來,知道黃權策是譚婉嫻的丈夫後,探員帶他到殮房認屍。
  
黃權策認出死者是他的新婚妻子,不禁放聲大哭。
辦妥認屍手續後,黃權策被邀返警署協助調查。
「我與阿嫻在今年四月一日結婚,至今只有兩個多月,想不到她竟被人殺害,還死得這麽慘。」黃權策說到這裏,已泣不成聲,經探員安慰後,才繼續作供。
  
「我今年37歲,比阿嫻大12年,我在灣仔莊士莊道開了一家髮型屋,專為女賓服務,我與阿嫻是在髮型屋認識的。」
「去年九月,阿嫻到髮型屋電髮,她說是我的親戚介紹來的。之後,我們開始約會,拍了半年拖就結婚。」
「阿嫻曾對我說,有不少人追求她,但那些人都沒有事業基礎,令她沒有安全感。」
「阿嫻說,她家中經濟不好,她唸完小學後就到製衣廠工作,家中還有三個弟弟要她照顧,希望找到有事基礎的男人,安定地生活。」
  
「我與阿嫻拍拖時,她坦白對我說,她曾有兩個親密男友,但已與他們分了手。」
「在拍拖期間,有人打電話到髮型屋恐嚇我,警告我勿橫刀奪愛。」
  
「為免節外生枝,我與阿嫻匆匆結婚,婚後仍不時接到那人的恐嚇電話。」
「我問阿嫻那人是誰時,她表現得很不高興,沒有向我透露那人的身份。」
  
探員為黃權策錄完口供後,認為打電話恐嚇的人嫌疑最大。
探員到譚婉嫻的外家查問,她的父親譚瑞不勝唏噓地說:「唉!阿嫻嫁給這個黃的,無非是為了這個家,想不到竟然死得這樣慘。」
「阿嫻有很多男朋友,其中一個行得十分親密,我們還以為阿嫻會嫁給他,後來那人移了民,阿嫻又換了一個新男友。」
  
「阿嫻的男朋友形形式式,包括廠內工友,寫信到婦女雜誌交筆友,經朋友介紹認識的都有。」
「阿嫻決定與阿黃(黃權策)結婚時,家中電話響過不停,都是阿嫻的男朋友打來的,求她改變主意。」
「其中一個姓唐的,摸上門來,又哭又鬧,要求阿嫻嫁給他,阿嫻拉了那人外出了一番話後,那人就沒有再出現。」
譚婉嫻母親說,女兒不是「濫交」,而是希望找到可以寄託的人,改善家庭環境。
探員推測,會否有人求愛不遂,因愛成恨,向譚婉嫻施毒手呢?
譚婉嫻的電話簿內,有三四個姓唐的男子,探員一一約見,終於找到曾纏着譚婉嫻的人。
「我的確曾追求阿嫻,但她嫁人後,我亦死了心。」那名姓唐男子叫唐林。
「我有了親密女友後,早已把阿嫻忘記了。現在想起來,才發現當那時很儍,不是說死了的人壞話,阿嫻的缺點實在太多了。」
「她用情不專,又貪慕虛榮,以為我是打金工場東主,才與我來往,知道我是打金工人後,就不再理我。」
  
雖然唐林說已忘記譚婉嫻,們從他的說話,探員察覺他不但對譚婉嫻餘情未了,還帶恨意。
探員問:「6月5日晚上,你到哪裏去了?」
唐林說:「那日我隨打金工場老闆去澳門傾生意,翌日才回港。」
探員調查後,證實唐林有不在場證據。
  
事隔一年,案情仍無進展,警方懸紅一萬元徵求消息,但無任何收穫。
1975年9月2日,美孚新邨發生主婦遭「日式虐殺」,(案情請看《山寨探案實錄》美孚新邨 日式虐殺案),
探員認為兩案有很多相同地方,包括:
死者頸部被勒。
死者的內褲都整齊地放在屍身旁邊。
死者死後都被人用刀毀屍。
死者都沒有被姦跡象。
兩案都並非劫殺。
  
數年後,警方再度審視這兩件案,從兇徒行事手法推斷,兇手可能是女性,相信另有人協助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