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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絕後貪生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慘案》

日期:1985年7月29日
地點:藍田邨第22座
人物:趙祥、趙阿貞、趙冠雄
案情:趙祥因妻子催逼離婚,殺死兩名子女阿貞及冠雄,上吊自殺不遂被捕。
備註:1986年2月,該案在高等法院審訊,趙祥否認控罪。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被告謀殺罪死刑,企圖謀殺罪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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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響着的電話鈴聲,將阿好從甜蜜夢鄉吵醒過來。
日曆顯示的日期是1985年7月29日,時鐘顯示的時間是凌晨零時二十七分。
阿好拿起電話說:「喂,找誰呀?」
「阿好,我是舅父,阿貞不知何故,突然嘔吐大作,我擔心她患上霍亂,你來幫我送她入醫院吧。」
阿好的舅父,名叫趙祥,41歲,以前在塑膠廠工作,人有點神經質。
趙祥的太太阿冰,比他年輕12歲,嫁他時只有18歲,如果不是做了未婚媽媽,她不會嫁給趙祥,雙方沒有深厚感情基礎,婚姻對她來說是一種朿縛,兩人婚後經常吵架,阿冰最近提出離婚。
  
離婚?談何容易?
兩人已有一名5歲大女兒阿貞,3歲大兒子冠雄。
離婚後,阿冰不願撫養兩名子女,阿祥亦無能力照顧。
趙祥不肯離婚,阿冰亦沒有堅持,她有一天搬走了,拋下丈夫及兩名子女不顧。
趙祥要照顧兩名子女,影響工作,被公司辭退。
失業後,趙祥靠社會福利署的公共援助金過活。
1985年5月,趙祥在社會福利署協調下,與阿冰分居,阿冰不但達到目的,而且不用撫養一對子女。
對阿冰而言,子女只是性愛下的副產品,談不上有甚麼母子之情。
她千方百計要回復自由身,丈夫子女又算得甚麼?
阿冰得償所願,趙祥卻愁上加愁。
  
最關心趙祥的,是他的外甥女阿好。
阿好曾有一段時間替趙祥照顧兩名子女,讓阿祥安心工作,但他每份工都做不長,情願在家照顧子女,靠公援金過活。
阿好接到趙祥的電話後,從秀茂坪住所,乘的士前往藍田邨第二十二座,趙祥家中。
趙祥家中的大門虛掩,鐵閘沒有拉上,可能是趙祥知道阿好要來,先將門打開。
「舅父,究竟發生甚麼事?」阿好入屋後,被趙祥的模樣嚇了一跳。
  
趙祥呆坐廳中,頸上纏了一條繩,繩的另一端綁在廚房的門楣,看來他曾企圖吊頸,但繩索不堪負荷折斷。
「阿好,發生甚麼事,還用我說嗎?」趙祥的語氣十分平靜,就像一切都與他無關。
  
此時,阿好看見三歲大的趙冠雄,被人用繩纏着頸,吊在廁所門外,身體隨風擺動,看來已凶多吉少。
阿好情急之下,大叫救命 救命聲驚動鄰居報警。
救護員到場,將冠雄解下,送院急救,但已返魂無術。
此時,阿好省起趙祥的女兒阿貞,「舅父,阿貞呢?」
「她不是好端端在床上嗎?」
阿好前往查看,發現阿貞雙目緊閉,面有黑氣,口有嘔吐物。
  
她立即通知在場的救護員,救護員看過阿貞後,認為有中毒跡象,將她與趙祥一齊送院。
  阿貞經治療後已無大礙,趙祥仍然神情呆滯。
  
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為趙祥錄取口供,趙祥說不知發生甚麼事,他當時已經入睡,在夢中被人用繩纏住他的頸,要把他掛在門楣上吊死,他幾經掙扎才將繩弄斷,以後發生甚麼事,他完全不知道。
趙祥的口供令黃定邦感到迷惘,他的說法也不是全無可能的。
重案組探員調查後,發現阿冰最近多次找趙祥,要他盡快簽字離婚,但趙祥不肯,之後,有陌生人登門,恐嚇趙祥與阿冰離婚。
  
那人對趙祥說:「趙祥,不要敬酒不喝喝罰酒,如果要錢的話,三兩萬沒有問題。」
趙祥不肯答應,陌生人警告他,會有辦法令他就範的。
陌生人是否因而向趙祥施毒手呢?如果是的話,案情就複雜了。
可是,兇手為甚麼連兩名小童也不放過呢?案發時,單位的大門及鐵閘都打開,兇手是否犯案後,逃走時沒有將門關上呢?
  
阿冰承認多次催促趙祥離婚,因為男友向她求婚,所以急於辦理離婚手續。
她否認叫人恐嚇趙祥,她又說一對子女是親生骨肉,怎會殺死他們?
根據醫院報告,女童阿貞是喝了混有老鼠藥的汽水中毒,這個發現,令黃定邦認為趙祥的證供有可疑。
如果有人要殺死趙祥一家三口,何以趙祥與兒子是用繩,而女童是被餵毒藥?
現場未發現可疑指模,黃定邦推測趙祥先騙女兒喝下有毒汽水,再吊死兒子,然後再上吊自殺。
繩索不堪負荷折斷,趙祥命不該絕,趙祥失去自殺勇氣,編了這個遭人謀害故事。
  
「小妹妹,是誰給你喝汽水的呢?」黃定邦待阿貞醒轉,向她錄取口供。
「是爸爸。那杯汽水的味道與平時不同,但爸爸叫我喝光,我喝完後,肚痛十分難受。」
「爸爸也有叫弟弟喝汽水,但弟弟喝了一口就吐了出來。」
阿貞的口供,令黃定邦證實是趙祥犯案。
  
經一番調查後,落案控告趙祥謀殺兒子趙冠雄,企圖謀殺女兒阿貞罪名。
1986年2月,該案在高等法院審訊,趙祥否認控罪,陪審團一致裁定兩項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被告謀殺罪死刑,企圖謀殺罪判監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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