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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白沙村魔界人狼 (四):地底藏屍

【重案組黃Sir】系列
「唐永強對妻子及姨仔說已經殺了兩個人,現在發現一具屍體,另一具屍體可能亦在附近,我們要派人手進行地氈式搜索。」陳警司召來大批探員及機動部隊,封鎖現場一帶,部署搜索。

狄天行最擅長搜尋瀕死人士及屍體,他的「工具」是與他形影不離的一頭烏鴉,放在背包的一個特製雀籠內,他亦因而有「烏鴉」這個綽號。

烏鴉天生對「死亡」味道敏感,這頭烏鴉經狄天行訓練後,成為絕佳搜尋「工具」。
在狄天行示意下,烏鴉在村屋附近飛了一個圈後,站在在屋旁一處鋪有混凝土的地方,發出「鴉、鴉、鴉」三聲,這是找到目標的訊號。

屋主表示,鋪了混凝土的地方,原本是兩呎乘兩呎、深十呎的化糞池,不知何時被人用混凝土填封,混凝土上還鋪有木板,木板上有一部舊冷氣機。

狄天行拍攝現場後,移開冷氣機及木板,用「現場掃描車」掃描化糞池,發現池內有一具蜷曲的人體,已呈「巨人狀」(嚴重腐敗及發脹),死去多時,無生命迹象。

陳警司收到狄天行的報告後,下令立刻發掘,混凝土十分結實,用手動工具無法掘開。
這時天色已黑,為免破壞現場及證物,唯有將發掘工作延遲,待明天運來重型挖掘工具才進行挖掘。

為防有人破壞現場,女警李淑蘭由12月21日凌晨一時開始,在石屋駐守並進行監視。
至凌晨四時半,一名老婦走近李淑蘭,對她說:「屋旁化糞池要留意。」
老婦說完這句話後,轉眼不見了。(老婦的樣貌與村口土地廟內的土地婆婆相似)

女警不知道化糞池內已發現屍體,聽了老婦的說話,在屋外行了一圈,發現化糞池被人用英泥封死,不遠處有一柄沾有混凝土的鐵鏟,她將情況寫在警察記事本上,於早上八時下班時向上級匯報。

2002年12月21日早上十時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機動部隊,邊境快速反應部隊、重點搜索隊,鑑證科與消防員等合共百多人,陸續抵達現場。

警察搜查隊(重點及搜索組)主管葉智強警司,看見化糞池被填上混凝土,有明顯埋屍迹象,沒有動用地底雷達便要求消防員鑿開沙土。

消防員用重型電動工具鑿開混凝土,混凝土層厚達三呎,將混凝土移除後,化糞池底約有四呎水深,浮着一具已高度腐敗的小童屍體,屍體已呈「巨人狀」,逼着化糞池的四壁。
由於洞口太窄,消防員無法進入將屍體撈起,打撈工作暫停。

在場各人提出各種打撈方法,但都不免會損壞屍身,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提出注水入化糞池內,將屍體浮起方便打撈。
消防員注水入化糞池內,屍體果然緩緩浮起,至接近池口時,消防員想撈起屍體時,發現屍體如被水浸透了的蛋糕一樣,一碰就散,登時無計可施。

狄天行這時取來一大疋細麻布,像包糖果般將屍體包好,再由消防員用一個膠兜盛載屍體,放在化糞池旁的地面。

法醫龍博士在場檢驗屍體,相信女童死去約兩星期,由於屍體極度腫脹,面目難辨。
龍博士根據失蹤資料所述,憑足踝上的一個胎痣,屍體手上的手錶(根據手錶編號查出是陳諾雯父親送給她的禮物),初步推測屍體是於12月4日失蹤的陳諾雯,相信她在失蹤二十四小時內遇害。

下午二時,陳諾雯的母親由家人陪同到場認屍,雖未能確定屍體是失蹤多天的愛女,但證物(手錶)及胎記都表明屍體是陳諾雯,兩星期來仍抱一絲希望突然幻滅,傷心得呼天搶地。
陳諾雯的屍體舁送重案支援組特設的殮房,由法醫龍博士詳細驗屍。

2002年12月22日,重案支援組的重點搜索隊進駐,全面搜查案發現場,搜集證據重組案情。
組員用「現場掃描車」掃描地下及閣樓,將數據輸入「超級電腦」分析及存檔。
現場掃描後,重點搜索組組員進入現場,按自己的職責搜尋相關證物。

電腦組檢查唐永強的電腦,發現電腦內有嚴佩珊的上網記錄,將電腦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證物組組員在閣樓找到一個唐老鴨毛公仔,發現唐老鴨的肚部有被人拆開再縫上痕跡,帶返重案支援組調查。

在發現嚴佩珊藏屍的白色衣櫃內,找到一件紅色外套及一件粉紅色上衣,懷疑屬失蹤女童陳諾雯所有,但未發現其他衣物及她的個人隨身物品。

在閣樓另一個衣櫃內,證物組組員發現四個銀色金屬手銬,手銬都有磨損痕跡,在邊沿沾有黑色漆油。
組員在衣櫃內發現十六本閃卡簿,每本都裝滿閃卡,大部份屬年輕女子組合Twins。

微量鑒證員在閣樓鐵床的床褥上,發現血跡、精班、尿液,在白色衣櫃內亦發現血跡及精班,一一取樣後帶返實驗室檢驗血型及DNA。

檢驗鐵床時,微量鑒證員發現床框四角有金屬磨損痕跡,用棉花棒取樣分析。
在鐵床下,一個枕頭上有一些唾液及幾根頭髮,證物組組員將枕頭帶走調查。
重點搜索隊在現場未發現嚴佩珊的波鞋和書包等物件,懷疑遭人拋棄或藏在其他地方。

重案支援組到達殮房,法醫龍博士與助手彭少賢一起驗屍。
搏擊專家彭少賢(綽號「六點半」)是詠春高手,擅長根據損傷推測遇襲經過及情況,是法醫龍博士的驗屍顧問。

屍體表面檢驗一般原則是先上後下,先胸腹後腰背,先左後右,對整個屍體可劃分為頭、頸、胸腹、腰背、四肢,會陰等部位,按順序檢驗。

陳諾雯外觀正常無殘缺,表面無可見開放式傷口,全身赤裸,屍體呈巨人狀腐爛不堪,手腕戴有手錶,相信死去超過十日。

法醫龍博士發現屍體左手臂內側、左腿內側,腹部有瘀紅,陰道及肛門有性交痕跡。
龍博士解剖檢查胸腹臟器和顱腦後,再仔細分層解剖頸部組織和器官,發現血中甲狀腺球蛋白(Tg)含量極高,相信是因頸部受壓而引起機械性窒息。
屍體被發現時浸於水中,龍博士觀察呼吸和消化系統後,未發現生前溺死徵象,相信女童被抛下水中前已經死亡。

彭少賢從屍身上的傷勢推測,死者遇害時全身仰臥在一個平面上(鐵床的床墊),遭人以身體胸對胸壓住。
那人用右腿分開死者的左腳,右手踭壓住死者的左臂,用右手掩着死者的口,以防她發出聲響,再將她強姦。

將女童強姦後,那人將女童的身體翻轉,上半身伏在床上,下半身垂下床邊,從後肛交。
在肛交過程中,那人用手臂從後箍死者的頸,導致喉骨斷成兩截。

在屍體的指甲,龍博士發現有皮膚碎屑,經鑑證後,與唐永強的皮膚相符。
龍博士提取屍體的血液、尿液、胃內容物、肝臟、腦組織等作毒物分析,未發現致死物質、無藥物、無酒精。
女童的血清與唐永強的精液無排斥,顯示兩人已有血緣關係,由於屍體已嚴重腐爛,未能確定死因。

嚴佩珊的屍體在送到殮房時仍呈屍僵狀態,外觀正常無殘缺,表面無可見開放式傷口,彭少賢用「分筋挫骨手」將屍體的關節一一鬆開。

屍體血液呈暗紫紅色流動狀,兩眼球、臉結膜穹窿部有針尖大出血點,相信是被柔軟物品閉塞口鼻窒息致死(捂死)。
從屍僵及肝溫度推測,死亡時間在十二至二十四小時之間。

女童面部皮膚有表皮脫落,身上及四肢無防衞抵抗傷痕,屍體外表和內部沒有明顯損傷。
為查明致死原因,龍博士檢取胸、腹、顱腔及頸部等所有器官,包括腎上腺、甲狀腺、垂體等,作全面檢查並取材做病理組織學檢查,必要時會做生化檢查。

龍博士檢查會陰部,用細梳子梳理陰毛時發現三條與女童不相同的陰毛,其後證實屬唐永強所有。
外陰部的斑跡經提取作精液和混合斑檢驗,證實與唐永強相符。
龍博士用棉棒擦拭陰道壁,提取分泌物血型和DNA檢驗,再用陰道鏡檢查陰道內部。

屍體的下陰撕裂,處女膜在七至八點之間完全性破裂,裂口自游離緣向基底部延伸,周圍黏膜從小陰唇、大陰唇等組織充血並有凝血。
處女膜穿破時間在十二至二十四小時之間,與死亡時間相若。
女童的處女膜差不多完全失掉,只餘下少許處女膜纖維在陰道口,顯示女童為初次性交。

因受暴力猛烈衝擊,造成陰道口和會陰聯合部破裂,累及肛門括約肌,嚴重會陰撕裂大出血和其他損傷,可導致被害人死亡。
肛門因被強行進入形成血窿,在肛門內外發現大量嬰兒油,懷疑有人以嬰兒油作潤滑劑與女童肛交。
在直腸檢到兩條陰毛,屬唐永強所有,屍體雙手腕及雙腳近腳眼處的皮膚有環狀紅腫,相信曾被圓形物件箍住。

重案支援組在現場搜到的四個手銬上,發現有女童的皮膚細胞,相信女童曾被人用手銬將手腳鎖在鐵床,手銬的另一端沾有鐵床的油漆及金屬成份。
女童的內褲染有大量血跡,將整條內褲染紅,女童陰道及肛門都有血跡及傷痕,傷勢與遭男性陽具插入符合。

彭少賢推測,兇手先用枕頭將女童焗暈。(在現場鐵床下檢獲的枕頭,其上沾有的唾液及頭髮均屬女童所有),再用手銬將女童呈大字形鎖在床上,將女童強姦及肛交。

龍博士提取胃和胃內容、注射部位組織和心血,臟器和其他組織、體液做毒物分析和病理切片檢查後,無發現致死物質、無藥物、無酒精。

在屍體的指甲,龍博士發現有皮膚碎屑,經鑑證後,與唐永強的皮膚相符。
陰道內遺下的精液樣本,送到化驗室檢驗DNA,發現與唐永強的DNA相符。
在香港的華籍人口中,與唐永強無血緣關係,但與他的DNA相符的機會是八百七十一億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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