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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警隊精英毒氣殺兩女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滅門案》

日期:1998年9月1日
地點:大埔新娘潭路降下坳燒烤場,一部白色私家車內。
人物:黃德麟(30歲)、黃緯諾(3歲)、黃緯芝(2歲) 
案情:黃德麟因欠債及妻子提出離婚,將死氣喉駁入汽車內自殺,同時殺死車內的兩名稚女。
備註:黃德麟曾在警隊精英部門要員保護組(G4)任職,提前退休後生意失敗及妻子提出婚,1998年7月3日在華富邨華興樓,企圖跳樓獲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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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圖跳樓、華興樓、華富邨,二十五樓天台。」
1998年7月3日,警方999控制中心向各單位發出通報,要求協助救人。

消防員到場,從地下向上望,看見一名男子正在天台邊沿危坐,在地下張開救生氣墊戒備,負責搶救的消防小隊,走上天台部署。

「先生,貴姓?有甚麼事我們可以幫到你的?」消防隊目在距離那名男子三米的地方停下對他說。
那名男子說:「我要見我老婆。」
消防隊目問:「她叫甚麼名字?如何找到她?」

「她叫陳敏儀。」那名男子說,並向消防隊目提供一個電話號碼。
消防隊目打通電話,對方說不會理這件事,收了線後,還關上電話。
「先生,我們找不到她。」消防隊目撒了一個謊,他恐怕如實說出來,那名男子受到刺激,會有過激行動。
那名男子說:「我也知道她不會來的,你說,如果我由這兒跳下去,她會不會來?」
「不要這麼快下決定,或者她正趕來也說不定。」接報到場的警方談判專家代消防隊目回答:「我們趁這段時間談談吧,你與太太之間出了問題,是不是?」

「她要與我離婚。」那名男子說。
談判專家問:「你們有小朋友嗎?」
那名男子說:「我們有三個女兒。」
「最近,經濟是否出了問題?」談判專家試探地問。

男子說:「我做生意欠了百多萬,不死不行。」
「做生意賺蝕很平常,有哪個做生意的人不欠人錢的呢?」談判專家用「逐個擊破」策略,先打消對方因經濟困擾而自尋短見的念頭。
「你說的也有道理,可是我老婆不是這樣想,她要和我離婚,還要帶走三名女兒。」那名男子情緒開始激動。
雙方僵持了接近六小時,一場突如其來的大雨解了圍。
一名消防員持傘為那名男子擋雨,將他帶到安全地方,結朿這場鬧劇。
鬧劇結朿後,談判專家估不到,隨之而來的,是令人痛心疾首的慘劇。

那名男子送院,登記姓名是黃德麟,檢查後,探員為他錄取口供,發現他曾在警隊精英部門要員保護組(G4)任職。
黃德麟身份特殊,案件交由「重案支援組」跟進。

「黃德麟的太太叫陳敏儀,她的父母在華富邨開米舖。
兩人在16歲那年已認識,拍拖七年,1992年結婚,婚後半年,長女出世。」「重案支援組」組員黃國安總督察向重案組黃sir匯報。

黃國安說:「黃德麟思想較傳統,他要有兒子繼後香燈,但太太之後再生了兩名女兒,令他非常不開心。」
黃德麟在要員保護組(G4)任職,原是晉升警方高層的捷徑,但他怕1997年香港回歸後,曾在敏感部門任職的人會被共產黨逼害,1995年申請提前退休,取得一筆退休金創業。

黃德麟與友人合資開裝修公司,僱有二十多名員工,承接大型裝修及維修工程,其中包括瑪麗醫院的維修工程。
裝修公司賺了不少錢,當時正值香港地產瘋狂炒賣,黃德麟與拍檔將公司資金炒樓,遇上九七年底金融風暴,損失慘重,資金周轉不靈,公司在1998年6月清盤,欠下百多萬元債項。

生意失敗加上欠債,黃德麟脾氣暴燥,曾十三次毆打妻子,他的妻子離家出走了二十二次。
黃德麟的妻子提出離婚,兩人現已分居,原因除受到家暴外,黃德麟還有婚外情。
分居後,黃德麟租住大埔洞梓路䃟角村,海陽居一號B1樓一個七百呎單位。
「重案支援組」經廣泛調查後,相信黃德麟企圖自殺,純因感情及經濟問題,與他昔日的職務無關。
「車內有人被困,大埔,沙頭角,鹿頸,新娘潭路,降下坳燒烤場,一個公眾停車場,一部白色私家車內。」大埔消防局於1998年9月1日,早上十時半接到求助通報。

消防員到達現場,發現一部車牌FU6XX9白色私家車,私家車引擎仍然開動,死氣喉駁上一條膠喉,連接到司機位窗口,膠喉入口處與車窗間的空隙都貼上牛皮膠紙,車上所有門及窗都關上。

司機位坐了一名男子,手抱一名年幼女童,司機位旁的乘客位,坐着一名女童,三人已不省人事,相信已死去一段時間。

證實發生三屍命案後,在場警員通報上峰要求增援,「現場有三名死者,包括一名中國籍男子,年約30歲,兩名中國籍女童,年約2至3歲。」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探員接報到場,當時天正下雨,探員忙於保護現場證物。
私家車內有一個黑色公事包、半支細號威士忌,一本護照、一本回鄉證、兩張出世紙,回鄉證及護照持有人是黃德麟(30歲),兩張出世紙持有人是黃緯諾(3歲),黃緯芝(兩歲),三人為父女關係。
法醫檢驗屍體後說:「三名死者無表面傷痕,初步相信吸入汽車的一氧化碳廢氣中毒窒息死亡,屍身已出現屍斑及紅斑點,相信已死去一日。」

探員根據私家車車牌查到車主是一名姓劉男子,通知他到場協助調查。
劉先生對探員說:「我住在黄德麟樓下,數月前我以四萬多元賣了這部車給他,他還未付清所有款項,所以車牌未轉名。」

「前晚(8月30日)曾聽到他們(黃德麟夫婦),在屋內大吵一頓,他的太太其後帶兩名女兒回娘家。」
「昨日早上七時,黃德麟用車將兩名女兒接回家。晚上,黃德麟對我說與兩名女兒一起去找妻子,之後就駕車離開。」
為證實三死者身份,探員通知黃德麟的妻子到場,她認屍後,平靜地對探員說,五歲的長女一直由娘家照顧,避過一劫。

探員到黃德麟寓所搜查,發現一封遺書,內容是因為生意失敗及妻子提出離婚,感到生無可戀自殺。

1998年9月2日,早上八時,黃德麟的妻子由姊姊及姊夫陪同,到達沙田富山公眾殮房認屍,她在殮房內與家人談笑風生,逗留個半小時,辦妥手續後離開。

經過調查,案件列作「兇殺及自殺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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