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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山寨探案實錄》

山寨精神    默默耕耘
「山寨」是香港經濟發展「沉默的動力」,五十至七十年代的「山寨廠」,開拓了八十年代後的盛世。
自古以來,寫奇案的作品不少,最令人津津樂道的是宋慈的《洗冤錄》,還有《水滸傳》、《包公案》、《拍案驚奇》等不能盡錄。

七十至八十年代由河洛前輩寫的《廿年來香港驚人罪案》,可說是第一本香港罪案史。
河洛前輩於九十年代「收筆」後,王sir幸運地得到博益出版社賞識,狗尾續貂,寫了《重案組黃sir》系列,再續香港罪案史。

過去數十年,寫奇案的作者是有的,翁靜晶律師於2004年開始寫的《危險人物》很受歡迎,但很多奇案作者總是曇花一現,是讀者對奇案沒有興趣?還是作者認為奇案難登大雅之堂呢?
王sir在2006年「收筆」之時,絕沒想到奇案於2013年會藉網台節目《東頭灣道999》(網台HKBC.TV)重燃「奇案之火」,一直延續至今天。

《東頭灣道999》撮合了王sir與一眾奇案迷,與他們交往後,發現他們對奇案的熱情,較王sir有過之而無不及。

2015年,王sir移居西安,臨別秋波,《奇案迷會》現時揸Fit人豹魁,提出錄一集奇案節目為王sir送行,作家元方、聲優Pat Tang仗義襄助,《山寨探案實錄》由此誕生。
取名「山寨」,是希望如當年香港的「山寨廠」一樣,默默地為奇案出一分力。
Mag Mag Cheung稍後成為《山寨探案實錄》成員,《山寨探案實錄》這個「鬆散」組織,就是靠她凝聚維繫。

在西安定下來後,王sir遊說元方加入奇案寫作行列,與王sir一起出版了《重案01》系列,是《山寨探案實錄》另一成果。

《山寨探案實錄》於2018年7月出版電子書《山寨01》系列,又是另一個里程碑。
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正如《山寨探案實錄》的讀者一樣,一個一個、一天一天的累積,王sir相信,每個讀者對奇案都有一顆不變的心。
重案組黃S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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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行動組成員

重案組黃Sir
因工作關係,經常接觸各式各樣罪案,他認為罪案反映社會現況,為此寫了一系列重案實錄,填補歷史空白。

 元方
奇案迷,主修鋼琴演奏,畢業於加拿大多倫多皇家音樂學院(ARCT),英國聖三一音樂學院院士(FTCL),是新一代奇案作家。

豹魁
奇案迷會MCFC》及《山寨探案實錄》創辦人。
案件海報設計天才,同時是進出凶案現場拍攝的武將。

Pat
資深奇案迷,《山寨探案實錄》視像版御用聲演女優,不時走訪案發現場,全程投入,心繫奇案。

Mag Mag Cheung
公關達人,廣交人脈,飲食專家。
由於喜愛靈異故事及奇案,加入《山寨探案實錄》後凝聚維繫各界奇案粉絲,不遺餘力。





《山寨探案實錄》所有海報設計:豹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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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

- 投票已結束 -
百年奇案 由你決定

「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由山寨探案實錄奇案迷會MCFC奇案迷會合辦,分奇案提名及奇案選舉兩部份,最終選出香港百年十大奇案。 

奇案提名:由即日起至2017年1月20日,大家可在山寨探案及奇案迷會臉書,發表自己心目中的奇案,數目不限。   
也可將奇案提名電郵至山寨探案:abc160401@gmail.com 奇案

選舉:奇案提名收集到的候選奇案,會列表供一人一票選舉,由2017年1月25日至2017年1月至31日止。 得票最多的十宗,按得票數目排序,成為香港百年十大奇案,投票者若順序選出十大奇案,即可獲獎,名額十個,若超額則以抽簽決定。

得獎名單於2017年於2月至15日,在山寨探案及奇案迷會臉書公布,得獎者會獲個別通知。 

獎項:「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得獎者,各得「山寨之友」一年會籍(價值300元),由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至31日止。 

「山寨之友」在該年內可獲贈《重案組黃sir》新作合共四冊(每冊88元),作者親筆簽名及免費郵遞。 「山寨之友」在年度內可享各項優惠及參與活動。 

香港百年十大奇案

《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投票結果 (2017年)

由山寨探案實錄及奇案迷會MCFC合辦的《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選出的十大奇案,與2003年的《十大哄動案件選舉》相比,其中四案仍在十大之內,包括:雨夜屠夫肢解女屍案、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屯門色魔、Hello Kitty 肢解案。

三宗於2003年後發生的案件,入選《香港百年十大奇案選舉》,包括:大角嘴周凱亮肢解父母案、探員丁利華失蹤事件、徐步高案。

1. 大角嘴周凱亮肢解父母案
2. 雨夜屠夫肢解女屍案 
3. Hello Kitty 肢解案
4.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5. 伊利莎伯大廈花槽藏屍懸案 
6. 探員丁利華失蹤事件
7. 屯門色魔
8. 八仙飯店
9. 三狼案
10. 徐步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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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哄動案件選舉結果 (2003年)
1. 雨夜屠夫肢解女屍案
2.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3. 屯門色魔
4. Hello Kitty 肢解案
5. 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6. 康怡花園烹夫案
7. 葉繼歡金舖連環械劫案
8. 元朗姦殺女童藏屍案
9. 石硤尾豐銀行縱火案
10. 入境處縱火案

三狼奇案 (東頭灣道99號: 山寨版)

三狼奇案 (東頭灣道99號: 山寨版) 

「奇案」- 無論在網上節目、平台、專頁、書籍等,從來不乏一群忠實的粉絲,是「另類」興趣嗎?姑且不談,但透過平台互動,心繫自己喜歡的東西,總能百花齊放。

頗受好評的奇案節目「東頭灣道99號」第一季於2015年6月結束,其時正值主持人之一,博學多才的王Sir (重案組黃Sir)、為追求新的生活體驗,移民西安,「奇案迷會MCFC」管理人之一的豹魁突發奇想,在王sir臨行之前,找來兩位奇案迷元方與Pat,錄製了這個「東頭灣道99號 (山寨版) 之三狼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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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 瓜家組、滴滴仔、乜sir
嘉賓: 法醫豹Sir 
特別嗚謝:花家姐

寶城大樓事件簿

【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82年8月3日/2009年5月25日
龍城廣廈兩雙屍
人寰慘劇再重演


九龍城,今天已逐漸被重建與規劃,不過它曾是香港頗有歷史價值的地區之一。
保留着的,有位於馬頭涌「宋王臺」的紀念石碑,其事蹟可追溯到七百多年前的中國南宋。
説近一些,又有俗稱「城寨」這塊地方,也算是香港其中的一個傳奇。
「城寨」即「九龍城寨」,原名其實是「九龍寨城」,經已拆卸,遺址是今天的「九龍寨城公園」。
「城寨」歷史亦不遑多讓,由中國的清朝開始,經過多番波折,逐漸成為香港一個無政府狀態的貧民區,除了是黃、賭、毒的犯罪溫床,有「三不管地帶」之稱,即香港政府不敢管、英國政府不想管、中國政府不能管,其管轄問題非常複雜。

再看看九龍城區未被拆卸的建築物,也有特色。
因為鄰近是從前的啟德機場,樓宇高度受到相當嚴謹的限制,通常只在五、六層之間。
當年鬧市之中,居民舉目而望,一架一架的飛機在天上漫遊的奇景,今天已不復存在。

歷史説罷,便講講奇案,地點就是昔日「城寨」咫尺之遙的寶城大樓。

被遺忘的兇案
寶城大樓位於石鼓壟道21-25號,1967年入伙,樓高十三層,以當年九龍城地段來説,算是一座很高及龐大的廣廈了 (圖01-02),單位數目有132個,屹立於沙浦道及太子道東的交叉位,依區域來説,應納入九龍城與鑽石山或黃大仙之間。

1982年,寶城大樓發生了一樁兇殺案,今天也許少數仍居於九龍城區的老街坊,依稀還會記得。
那年8月3日,正值盛夏,炎熱的天氣幾乎把人都溶化了。
下午五時許, 婦人蕭若仙 (50歲) 剛好在九龍城街市賣了菜,她汗流浹背的朝往寶城大樓那邊走去,是要探望兩位乾親,分別是她的誼母及誼父。
蕭女士每隔一星期便來到這裏,給兩名長者弄飯及料理家務,非常照顧。

可是,這天倒有點不尋常,因為蕭女士在9號室敲門良久,都沒人應門。
幸好她持有該單位的鎖匙,於是便啟門入內,詎料一股寒氣撲面而來⋯
只見一個人形物體倒臥廳中地板,被毛氈覆蓋着,僅露雙腳。
蕭女士心感不妙,驚恐之餘,還是硬着頭皮把毛氈揭開,駭然發現眼前人正是誼母-她頭部有明顯傷痕,身旁有少量血跡,但已凝固,推其不動,呼之亦沒反應,看來已經斃命。
張惶失措的蕭女士喊了幾聲「救命」,之後跑出單位,直奔大堂,通知保安員報警求助。

下午六時,大批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單位內物品頗為凌亂,而倒臥廳中地板的老婦,經法醫初步檢驗,證實已死去超過一天,遺體並沒有刀傷,死因是被硬物擊斃 (如鐵鎚之類)。
不過令人驚訝的是,屍體旁邊有一帖血字條,寫着:「阿波,你都有今日啦!」
字體頗為潦草,據説是用血寫成的。
「阿波」是何許人?依蕭女士之解釋,正是其誼父的別稱 (即女死者的丈夫)。
警方知道後大為緊張,立即在兇案單位內作地氈式搜索,看看會否發現「阿波」的屍體,同時亦嘗試尋找兇徒作案時之兇器,可惜什麼也沒有發現。
問題是,「阿波」究竟身在何處?會否被兇徒擄走了?
警方及探員作多方面去推想,暫時沒有定論。
由於室內一片凌亂,更有被搜掠跡象,而女死者手中的玉鐲也不翼而飛,刧殺的可能性非常明顯。
因為單位內只有兩位老人家居住,女戶主既已斃命,男戶主「阿波」亦告失蹤,所以沒法盤算被匪徒劫去的款項數目。

不過,案情似乎不會這麼單純。
警方人員發現,案發單位的鐵閘及窗口戶並未遭人撬毀之痕跡,行兇者估計不是外來的人;而屍體旁邊的血字條「阿波,你都有今日啦!」這句 (圖10),更有宣洩仇恨的意味,兇手應該跟死者的丈夫熟稔。
然而,關鍵人物「阿波」仍然下落不明,警方並沒有氣餒,繼續留守現場作更詳細的觀察及搜證,希望找到什麼頭緒。

不料,晚上九時過後,案情有戲劇性的發展。
一名探員突然大喊起來,用手指着窗邊的露台説:「你們過來看看,這裏有古怪!」
那個位置一個僭建的鐵籠花架,主要是擺放盆栽或洗濯衣物後曬乾的地方。
幾個同袍立即衝上前察看,只見一包東西,上面鋪滿其他雜物。
這包東西被捆扎得圓圓的,乍眼看來彷如一個「裏蒸糭」,體積不大。
邏輯上,一個成年人被扎成這種模樣,是有一定難度的 (碎屍則另當別論)。
警方把雜物移開後,小心翼翼將包裹解開,果然是一具男屍,而且是完整的。
把屍體鬆綁,露出了容貌,蕭女士急忙上前辨認,證實是其誼父無訛 (即之前女死者的丈夫)。
法醫檢驗後,發現男死者身上傷痕跟女死者吻合,但傷勢較多,同樣沒有刀傷,兩者之死因都是被硬物擊殺致死,不過男死者的斃命時間較女死者早幾小時。
兩名受害者伏屍的地方都沒有血跡,只有少量沾在屍體上,並已凝固。

至此,住在單位的兩名事主 (夫婦關係) 都證實被害了,是一宗雙重命案,為當年度第五十八及五十九宗的兇殺案。(圖03-08)

環願周遭環境,警方推斷兇徒超過一人,而且在單位內逗留了好幾小時,並將地上血跡抹得乾乾淨淨,同時把屋內物品胡亂弄遍一翻,莫非要製造刧殺假象,意圖轉移警方的追查方向?
可是,殺人後留下之血字條,卻有仇殺之嫌。
兇徒的行徑,教人摸不着頭腦。

由於男死者身上僅穿着睡衣內褲及赤腳,警方估計他在案發時是獨自在家,兇徒 (應該是相熟之人) 叩門探訪,入屋之後把其殺害,他是案中第一名遇害者。
而正當兇徒處理屍體及善後工作之時,男死者之妻突然返家撞破,在一不做二不休的情況下,把其滅口;但亦不排除有人刻意等待女死者歸家,把她一併殺害的。
以上只是警方的推測。

另外,有街坊提供資料,説女死者最後露面時間為8月2日上午,她正離開寓所出外買菜。
以此推論,兇案應該在8月2日上午至下午的時段發生,即兩名死者均死去一日以上。
驗明正身,兩名遇害者分別是陳波平,72歲,其妻洪雲芳,71歲。(圖09)
他們住在寶城大樓三樓9室,已有十幾年,是自置物業。
死者夫婦同是汕頭人,於二十多年前由大陸來港,育有兩子一女,仍居大陸汕頭,大部份已經婚嫁,且有子孫和外孫多名;另外女死者有一弟婦居於美東邨美東大廈;而揭發本案的蕭女士是老夫婦的誼女,住在美孚新邨。
換句話説,兩名死者在香港並沒有至親。
蕭女士説:「他們都是虔誠的基督徒,更是潮語浸信會的執事,兩人心地極好,人緣甚佳,應沒有開罪什麼人⋯」
「不過,夫婦最近在做『生意』的時候,被人騙去數萬元,之後便宣告退休,賦聞在家,兩老相依為命。」
警方沿着死者夫婦的生活習慣、人脈關係方面作嚴密偵查,希望找到點線索。
據了解,父婦自大陸來港後是做毛織產品批發,至數年前改業做台灣水產生意,並設有公司。
有人指兩名死者是「水客」,經常往來港台之間,訂接海產,懷疑因私吞一筆金錢而遭對頭人找上門殺害。

那究竟是被「騙去金錢」,抑或是「私吞金錢」呢?
若是後者,因私吞金錢而被殺,案情便顯得非常棘手,因為不僅涉及台灣這地方,也不排除跟那邊的犯罪集團有關。

遺憾的是,本案結局僅止於此,往後再沒有相關報道或跟進,一如上世紀七、八年代的眾多兇殺案一樣,既沒下文,也懸而未決。

兇事記錄
不妨再説説寶城大樓,這個地方死於非命的事故,其實也有幾宗。

2005年11月17日,獨居於十一樓某單位的45歲姓鄧男子,他是一名病態賭徒,靠借貸度日,終導致「妻離女散」,更欠下三個月房租,走投無路之下在家中燒炭自殺斃命,身旁留下三封遺書,分別給家人、警方及女房東。
姓徐女房東是當天上門追討租金的時候,揭發此事。(圖13)

2008年11月20日,晚上九時三十四分,十三樓x室發生火警,上址有一名46歲姓陳男子陳x昭獨住,據説有精神問題,鄰居稱他為「垃圾屋主人」。
當消防員接報到場破門入內,發覺單位內雜物堆積如山,彷如「垃圾屋」,火警被撲熄後,在廁所內發現事主,已亳無反應,送院證實不治。(圖13)
起火原因是假天花電線短路引起。

不過更慘烈的事故,於2009年5月25日上演,是一宗倫常慘劇。
晚上十一時二十分許,一聲巨響,把寶城大樓底層的住戶都嚇倒了,紛紛往窗外一看,見一男子倒臥地上,鮮血一湧而出,非常駭人。
推斷這個「空中飛人」是這座大樓的住戶,由上層飛躍墮下,伏屍在三樓平台之上,由於沒有通道直達該處,需要動用消防車雲梯,把屍體移至街上,並用帳篷遮蓋。(圖14-15)

透過大樓保安員及住客的協助下,認出死者正是這裏的住客,警方在屍體身上搜出一束鎖匙,便動員登樓前往死者所住的十樓某單位作調查。

可是叩門良久,沒人應門,警方就取出由死者身上搜出的鎖匙開啟,發覺大門被人從內反鎖,根本不能打開,於是通知有關人員破門入屋。

不料門一打開,盡入眼簾的竟是滿屋血跡,包括地板、椅子及窗簾上。
一個女屍伏在地上,背靠梳化,頭部完全爆裂,腦漿溢出,身上及雙手有數不盡的刀傷,可見行兇者殺人的時候已接近瘋狂。
由於女死者狀態極為恐怖,連見慣大場面的探員亦不忍卒睹。
此外,屍體旁邊遺下三件物品,都染滿血,相信就是兇器,包括斷柄的鐵鎚、菜刀及利銼。
據九龍城區刑事總督察孫華興稱,屋內並無撿獲遺書,案發單位睡房窗門打開,窗前有一張接凳及一對拖鞋,不排除有人行兇後,畏罪跳樓自盡
警方把案件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而兩名死者將會安排在日內驗屍,確定死因。
驗明正身,兩名死者分別為70歲的唐友定,及其妻崔少琼,72歲。(圖16)
這對老夫婦結婚五十年,居於寶城大樓也有四十年光景了,究竟有什麼事情,讓他們同年同日,以血和死作終結?
唐友定為上海人,身材異常矮少,卻娶了較他年長兩歲,身形高大的崔少琼為妻,他們育有兩子女,均能成材,成家立室後便移民外國了。
唐友定婚後染上不良嗜好,除了酗酒及好賭,更「包二奶」,他一度遷出寶城大樓在外居住。
對這個無可救藥的丈夫,妻子崔少琼惟有忍痛離開香港移民加拿大,跟在那邊定居的子女一同生活,並取得了國籍。

不久,唐友定被人騙去所有金錢,非常潦倒,無奈地回到寶城大樓獨居,並在附近的「寨城公園」當管理員,生活勉強可以維持,這樣又過了數年時光。

遠在他國的妻子,從朋友口中得知丈夫之處境,暗自難過,心腸便軟下來,打算回港跟老伴共享晚年。
誰料這個決定,卻為一場血腥的結局,埋下伏線。

破鏡重圓本是好事,不過唐友定並未因此珍惜這份夫妻情誼,性格反而變得更為偏激,嗜杯中物更為厲害,平日與人交往總是推推撞撞及對駡,「死醉貓」之名不脛而走,坊鄰懷疑他患有精神病及躁狂症,彼此關係十分惡劣。 
反之,他的妻子崔少琼卻贏得街坊一致好評,説她是一位和藹可親的長者,做事爽朗不會計較,不時還幫手照顧鄰居的嬰兒。

崔少琼最後露面的時間是案發日晚上八時許,鄰居見她如常在寓所內進出,並無異樣。
警方推斷她在八至九時的時間內遇害,相信是在床上休息的時候被丈夫擊殺,至於案發起因及當時情況,沒法得知。
鄰居亦沒有聽聞任何爭吵或打鬥聲,只在十一時二十分左右,聽到案發單位內有人驚叫一聲,之後街外便傳出巨響,那就是伴屍兩小時的唐友定攀𥦬躍下,撒手人寰的一刻。
夫妻再相逢,竟在奈何橋,哀哉。(圖17)

這案不禁令人勾起上文1982年發生的夫婦雙屍案。
「阿波」被埋屍的花槽平台,二十幾年後,唐友定殺妻後跳樓自盡又墮於該處,老街坊都說有點邪門。
同一廣廈兩雙屍,一宗懸案,一宗倫常,四名死者同是年紀相若的老夫婦,令人唏噓。

有關寶城大樓的兇事記錄,擱筆於此,未知可有遺漏。
香港地少人多,環境擠迫,建築物都是密密麻麻,同一樓宇發生多宗事故,意外又好,人禍也好,實在不稀奇,人間慘劇處處有。

所謂靈異、迷信、邪門之説,只要為人正大光明,於心無愧,其實什麼也不必怕。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九龍城的寶城大樓,石鼓壟道21-25號,曾發生兩宗雙屍。 (山寨行動組拍攝,2020-04-14)
圖02:寶城大樓 (山寨行動組拍攝,2020-04-14)
圖03:1982-08-04,工商日報。
圖04:1982-08-04,大公報。
圖05:1982-08-04,工商晚報。
圖06:1982-08-04,華僑日報。
圖07:1982-08-04,華僑日報。
圖08:1982-08-04,華僑日報。
圖09:兩名遇害者分別是陳波平,72歲,其妻洪雲芳,71歲。
圖10:1982-08-04,華僑日報。
圖11:1982-08-05,大公報。
圖12:1982-08-05,華僑日報。
圖13:(左) 2005-11-18,文匯報。45歲姓鄧男子,疑不堪受欠債及婚姻破裂的打擊,在上址燒炭自殺身亡由上門收租姓徐的女業主揭發此事;(右) 2008-11-21,文匯報。
圖14:2009-05-26,蘋果日報。九龍城寶城大樓慘劇,跳樓男子伏屍平台(箭嘴示)。
圖15:2009-05-26,蘋果日報。涉殺妻後跳樓男子的屍體自平台移至街上,被帳篷遮蓋。
圖16:2009-05-28,蘋果日報。女死者崔少琼(小圖)遭鐵鎚重擊致死,兇案現場可見大灘已乾涸的血迹(箭嘴示)。
圖17:九龍城寶城大樓慘劇案發示意圖。男事主與妻爭執,以菜刀、鐵鎚等襲擊她,令她重創死亡;殺妻伴屍兩小時後,疑畏罪從住所睡房窗口跳樓自殺。

白沙村魔界人狼 (一):殺人預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法醫龍博士《法醫鑑證實錄》

日期:2002年12月5日/12月20日
地點:元朗公庵路白沙村278號村屋
人物:唐永強、陳諾雯、嚴佩珊
案情:唐永強誘拐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將她們姦殺,並企圖放火謀殺三名子女。
備註:2004年2月25日
陪審團對三項控罪均以一致或大比數作裁決罪成,法官例判唐永強兩次終身監禁,企圖謀殺罪判囚八年,各罪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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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生命中的剋星,沒有你我也沒辦法活下去,我知道你中了別人的降頭,才會離開我。為了替你解降,我會殺五個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到時我就可以成仙,把你救出來。」
阿珊的手機不斷傳來丈夫唐永強給她的短訊,她為免再受騷擾,把手機內的電話卡換掉。

自從與新歡阿漢在旺角同居後,阿珊早就把這個年齡較她大三十年的枕邊人忘掉。
數天前被丈夫打了一頓,正好趁機離開,順勢以被虐待為理由,申請離婚回復自由身。

阿珊想破頭也想不起,為何會對唐永強死心塌地,12歲就為他獻出童貞,過去十年更為他生了三名子女,斷送了自己的寶貴青春,愈想對他愈憎惡。

「你打的電話已經停止服務...」
每當這句說話傳入唐永強耳中,都燃起他的無名怒火,愈想就愈恨,心想:「是你逼我用『五鬼復仇』的,只要找兩個女童與我有血緣關係,殺了她們,再殺三名子女,殺了五個與我有血緣關係的人,我自殺就可以成仙,到時你要逃也逃不了!」

一向對自己言聽計從的枕邊人,在數個月前突然變了樣子,不但對自己擺出一副厭惡態度,更多次紅杏出牆,近月已很少回家,據聞在外與姦夫雙宿雙棲。

「阿盈,我找不到你姊姊阿珊才找你,你告訴她,我已殺了一個女仔,如果她還不回來,我會再殺一個。」唐永強於2002年12月5日致電給阿珊的二妹阿盈,對她說殺了人。

阿盈聽了唐永強的說話後十分驚慌,打電話給姊姊,對方安慰她說:「他連殺雞也沒有膽,怎會殺人?你不要聽他亂說!他目的要我回家,記着勿把我的行蹤告訴他,免得麻煩!」

姊姊對唐永強的說話漫不經心,阿盈恐真有其事,12月5日下班後,到白沙村探望唐永強和小朋友,順便一探虛實。

「在12月24日我生日之前,你姊姊還不回來,我會再殺一個女仔,之後殺死三個子女,然後自殺,到時五隻鬼會幫我找阿珊報仇。」唐永強知道阿珊無意回來後,對阿盈說。

阿盈安慰唐永強:「姊夫,你不要太傷心,安心拿綜援養大三個子女好了,今次的事,姊姊是有不對,她的心情也很亂,你給她多點時間,她想通了就會回來。」

唐永強聽了阿盈的說話後,沉默不語,阿盈發現全屋窗門已經關上並用木板封實,認為唐永強會付諸行動,與唐永強閒聊一會離去。
阿盈回家後打電話給阿珊說:「姊姊,人命關天,我看不如報警,讓警方去處理。」

剛展開新生活的阿珊,心中已沒有給唐永強的位置,無論他做甚麼都與自己無關,只要不來找自己就天下太平,她認為報警是為自己找麻煩,拒絕妹妹的提議。

兩星期後,阿盈再收到姊夫的電話,對她說:「我已再殺多一個女仔,明日我將三名寶貝(子女)殺死後,我就可以升仙,你叫阿珊放心好了。」

阿盈聽出唐永強今次的語調與過往不同,過往的語氣兇惡及說話急促,現時語氣平靜及說話溫和,她覺得情況有些不妙,晚上約姊姊阿珊見面
轉告唐永強的說話。

阿珊仍認為丈夫所說的話不可思議,對妹妹說:「他所說的一切,目的是要我回家,你不要上當。」

阿盈說:「無論是真是假,弄個明白總好過像現在般擔驚受怕。」
阿珊說:「他說的,你我也不相信,警方會信嗎?他的說話是當不得真的,我們無憑無據,警方會以為我們報假案的。」

雖然姊姊說得有理,但阿盈認為寧可信其有,對姊姊說:「他曾發過短訊給你,你將短訊給警察看,由他們判斷好了。」
阿珊為免與妹妹繼續糾纏下去,說:「這樣也好,不過,那張電話卡留在家中,我現在還要上班,明天才報案吧!」

2002年12月20日下午二時半,唐永強打電話給阿盈說:「我已殺了第二個女仔,收在衣櫃內,我等細路仔玩多陣,就放石油氣炸死他們,你叫阿珊回來收屍啦!」

阿盈大驚,對唐永強說:「小朋友是無辜的,你放過他們啦!」
唐永強回應說:「現在講太遲了,妳早一點講還可以救回他們,你不要怪我,要怪就怪阿珊,是她逼我這樣做的。」

唐永強掛斷電話後,阿盈打電話給阿珊,電話轉到留言信箱,她致電母親,對母親說出一切,叫母親與二姊樊翠珊先到白沙村營救三名小童,她到旺角找阿珊。

阿珊在旺角一間卡拉OK做公關「伴唱」,晚上九時上班至早上五時下班,通常睡到傍晚五時才起牀,對於昨天應承妹妹到到警署報案一事,她早就忘記得一乾二淨了。

阿盈按門鈴時,阿珊仍未睡醒,阿盈將唐永強的說話告訴姊姊,催促她換回舊的電話卡,然後去報案。
阿珊將舊電話卡裝回手機內,一開機就收到唐永強發來的短訊:「今天是我升仙的大日子,你回來收六條屍啦!」
唐永強的短訊把阿珊嚇了一跳,兩姊妹商量後,決定報案。

2002年12月20日,下午三時二十三分,警方999控制中心接到阿盈報案,聲稱她的姊夫唐永強多次對她及姊姊說殺了人,今日傳給姊姊的短訊中,更叫姊姊回家收屍,她恐有事發生,要求警方前往元朗公庵路白沙村一間村屋調查。

控制中心警員記下阿盈的資料後,將案列為「求警調查」,通知元朗警區派警員前往白沙村278號村屋查看。

村屋位於白沙村與大棠交界,兩層高,門前有一個五百呎地堂,四周圍上鐵絲網,裝有一扇鐵拱門。
警員到達調查時,發現村屋的鐵門反鎖,窗戶全部關上,窗口被木板釘封,看不到屋內情況,有小孩子的聲音從閣樓傳出,於是拍門說:「我是警員,屋內有沒有成年人?」

屋內傳來小童的哭叫聲及雜物移動聲響後,一把男性聲音大聲叫道:「我已將三個仔女用繩綁在石油氣罐上,你一入來我就引爆!」

「請你保持冷靜,我不會入來的。」警員用說話安撫那名男子,隨即將情況向上級報告,要求增援。
大批警員接報聯同消防員及救護員抵達,通知談判專家到場協助,為防石油氣爆炸殃及無辜,村民被勸喻離開,到安全地方暫避。

時間回到2002年12月4日,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收到「超級電腦」傳來資料,顯示元朗區一名女童陳諾雯失蹤,失蹤模式與四年前在大角嘴失蹤的梁雲華相似,懷疑兩案有關連。

資料顯示,梁雲華與父母及兩姊一弟,在大角嘴渡船街319號一單位居住,1998年8月21日失蹤,當年9歲。

梁雲華身高一點二米、瘦身材、面尖尖、眼睛大大,皮膚白皙、蓄短髮,天生腳部微彎,失蹤前曾造矯型手術,仍需接受物理治療。

梁雲華失蹤時,穿上印有芝麻街公仔的藍色T恤和藍色短褲,白襪和白色運動鞋,離家後步行到旺角深圳街1至6號新泰大廈八樓,到朋友小玲家中玩耍,早上十時三十分離去。

小玲說,梁雲華離開時,說會到旺角奶路臣街探望另一個朋友,但從此失蹤。
1999年2月24日,警方懸賞十萬元呼籲市民提供梁雲華消息。

為調查陳諾雯失蹤案,重案支援組組員狄天行(綽號「烏鴉」),與梁雲華的母親歐陽有彩見面。
她說,女兒失蹤至今生死未卜,令她十分擔心。

歐陽有彩說:「雲華失蹤前,曾到深圳街探訪一名綽號『高佬』男子,雲華失蹤後,他曾對我說知道雲華在澳門,問我拿了千五元到澳門代為找尋,但現在連他也不知所終。」

狄天行經過兩日追查,終於查出「高佬」蹤影,「高佬」表示與梁雲華的失蹤無關。
「高佬」對狄天行說:「我當時很手緊,看報紙知道梁雲華失蹤後,訛稱知道她的下落,趁機向她的母親索錢。」

經進一步調查後,證實「高佬」在梁雲華失蹤當日,人在澳門。
翻查口岸錄影帶,發現「高佬」在梁雲華失蹤兩日前,隻身前往澳門,在梁雲華失蹤三日後才返港。
重案支援組撇除「高佬」與該宗失蹤案有關。

白沙村魔界人狼 (二):女童失蹤

【重案組黃Sir】系列
2002年12月4日失蹤的女童陳諾雯,11歲,身高約一點四八米、瘦身材、尖臉、蓄及肩長髮,失蹤時身穿紅色外套、粉紅色上衣、藍色牛仔褲及橙色圖案球鞋。
陳諾雯於當天晚上六時許離開元朗壽富街住所,向家人表示外出購買閃卡後一去不返。

狄天行到陳諾雯就讀的元朗公立中學校友會小學上午校調查,獲知最先向校方報告陳諾雯失蹤的,是她的同學兼好朋友萍萍。
萍萍對狄天行說:「雯雯(陳諾雯)十分喜歡Twins,經常到元朗廣場二樓Yes Station『擰』閃卡,又與其他『擰』卡的人交換。」

萍萍說,陳諾雯在失蹤當日與她一起離開學校,分手前還談及星期六的童軍活動安排,一切沒有異樣。
校長姜渭榮讚陳諾雯性格開朗,品行良好,是師長眼中的好學生,他說:「陳諾雯參加女童軍和合唱團,上年贏得合唱比賽獎項。雖然諾雯讀書成績不太好,但她很勤力,放學後去補習,希望將勤補拙。」

狄天行認為陳諾雯無離家出走的動機,懷疑失蹤可能與Twins的閃卡有關,到元朗廣場取走陳諾雯失蹤當天,商場內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又收集商戶及附近一帶大廈的閉電視錄影帶,帶返重案支援組調查。
重案支援組用「人臉辨識」技術,將收集得來的錄影帶與陳諾雯的影像「配對」,發現她於2002年12月4日晚上七時半在元朗廣場出現,曾在元朗廣場236號舖的Yes Station精品文具店購買文具,到收銀處付款後離開。

陳諾雯離開商場後,沿商場外行人天橋步行,她的小身影離開商場閉路電視的拍攝範圍,消失在黑暗之中。
經過十多天廣泛調查,陳諾雯仍音訊全無,警方認為她可能遭人禁錮,甚至遭到毒手,於2002年12月18日晚上七時半,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探員在元朗廣場拍攝短片,重演陳諾雯失蹤情況。

一名身穿陳諾雯當天衣着打扮的女童,在一名女警陪同下,於元朗廣場重演失蹤前情況。這輯短片安排在《警訊》節目播出,希望能喚起市民記憶,向警方提供線索,軍裝警員又在現場派發陳諾雯近照。

在《警訊》拍攝尋找陳諾雯的短片翌日(2002年12月19日),10歲女童嚴佩珊離開元朗鳳琴街佛教榮茵小學後離奇失蹤,當時身穿紅色體育衫。
嚴佩珊的媽媽於晚上九時報案,她對探員說:「等到晚上七時,也未見阿珊,以為她留在學校,向學校查詢時,校方說她已離開學校。我個女放學後,一般都準時回家,甚少出夜街,若然出街也會先對我說。」

嚴佩珊失蹤的資料輸入「超級電腦」後,重案支援組主管黃國安立刻收到通知,「超級電腦」認為嚴佩珊的失蹤模式,與兩星期前於元朗失蹤的陳諾雯相似。
連環犯案的罪犯都有其特定的「犯罪DNA」,屢次犯案的色魔都有「個人喜好」,一般都會向年齡相若、外貌相似的人下手,通常會在居所或工作地點五公里範圍內犯案,原因是熟悉環境及一旦被警員截查時,可以「街坊」身份解釋為何在那裏出現。

資料顯示嚴佩珊(10歲)的外貌與12月4日晚上七時在元朗廣場失蹤的陳諾雯(11歲)相似,兩人都是瓜子口面,長髮披肩,在元朗地區居住,失蹤時身穿紅色衫。
「元朗今日又有女童失蹤,該名女童叫嚴佩珊,於1992年9月27日出生,為家中幼女,今日中午由父親陪同上學。女童放學後通常自行回家,但至晚上七時,家人仍不見女兒蹤影,報警求助。」黃國安向隊員作出簡報,同時通知元朗警區,重案支援組將協助調查這兩宗失蹤案件。

嚴佩珊的同學小美對重案支援組組員狄天行說:「今晚下午六時與阿珊(嚴佩珊)一起放學,如常從學校步行到巴士站,再轉乘輕鐵的接駁巴士返回朗屏邨住所,車程約五至十分鐘,我在邨口與她分手,她的媽媽通常會在住所樓下等她一起返家。」
「阿珊經常到甚麼地方?」狄天行問小美。
「她喜歡到『暴龍樂園』打機。」小美說。

暴龍樂園位於元朗新合益廣場一樓,重案支援組搜集附近一帶的錄影帶,追查嚴佩珊的行蹤,但未找到她的蹤影。
重案支援組擴大搜索範圍,終於在一幢大廈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內,發現嚴佩珊在雞地小巴站附近,與一名男子登上一部小巴離去。
閉路電視只影到那名男子的背面,大約五呎四吋高、「寒背」,年齡在35歲至45歲之間,衣著並不光鮮。

「失蹤女童可能與該名男子認識,我們要派人手查詢曾在該處接載乘客之小巴司機。」黃國安對探員說,並成立專案小組統籌陳諾雯與嚴佩珊這兩宗失蹤案件。
大批探員在元朗街頭向小巴司機出示嚴佩珊的照片,但無進展。

狄天行從小巴行駛路線推測,嚴佩珊與那個不知名男子,由雞地小巴站乘專線小巴39號路線,由元朗(鳳翔路,雞地)至公庵,小巴由鳳翔路小巴總站開出,經合益路、合財街、合益廣場、同益街市、教育路、千色廣場、馬田路、公庵路、公庵廟。

翌日,狄天行到嚴佩珊就讀的學校調查,得知嚴佩珊讀下午校五年班,學業成績普通,操行優良,甚得老師疼愛,被選為風紀,曾獲校內朗誦優異獎。校長、老師、同學、家人都一致認為,嚴佩珊不會無故失蹤。

「嚴佩珊喜歡到『暴龍樂園』打機,而她又與那名男子認識,他們可能曾同時在『暴龍樂園』出現過。」狄天行對重案組主管黃國安說出自己的推測:「陳諾雯喜歡擰閃卡,若那人以閃卡引誘她,那人應該曾在擰閃卡的地方出現過,如果在這兩個地方找到同一個男人,那人可能與兩名女童的失蹤有關。」

重案支援組組員翌晨十時到將元朗廣場及元朗新合益廣場,把過去數月的閉路電視錄影帶,帶返重案支組總部進行「人臉辨識」,在「暴龍樂園」的錄影帶中,發現嚴佩珊曾與一名「寒背」男子交談。
「這名『寒背』男子曾與嚴佩珊一起乘小巴,我們將他的樣貌加入『人臉辨識』及輸入『超級電腦』尋找他的身份。」黃國安說。

「人臉辨識」系統在元朗廣場的錄影帶中,發現該名男子平均隔日在元朗廣場二三六號舖的Yes Station精品文具店出現,在他身旁都有一男兩女兒童跟他,男童年約5歲、女童分別為3歲及歲半,最近一次在12月4日晚上六時四十五分,之後再沒有出現。
「雖然『寒背』男子從未與陳諾雯一起出現過,但他在12月4日晚上(即陳諾雯失蹤的時間)後,改變隔日到商場的習慣,十分可疑。」黃國安說。

下午二時許,「超級電腦」傳來該名「寒背」男子資料。
「寒背」男子名唐永強,1979年由越南乘船偷渡前往美國時,在香港水域被截獲,被送到難民營,三年後獲準在香港居留。
1985年:1月,因勒索罪成留案底。
1985年:6月,因「不付款而離去」(食霸王餐)被捕。
1985年:7月,因遊蕩(在女廁附近徘徊而無合理原因)被定罪。
1993年:7月,唐永強因拒捕留案底。
1996年:7月,唐永強因違反居留條件留案底。
唐永強的資料於1996年中斷,最後報住地址為元朗朗屏邨雀屏樓。

重案支援組到朗屏邨調查,發現唐永強已於1997年遷走,朗屏邨不少街坊都認識他,說他在朗屏邨居住時,經常收留離家出走的青少年,與收留的未成年少女有不尋常關係。
「越南仔(唐永強)在街頭當小販,閒時在區內球場流連,對一些無所事事的青少年自稱是油尖區黑社會大佬,花名『下山豹』,在廟街擺檔賣白粉,現在『改邪歸正』,又勸青少年不要誤入歧途。」街坊阿強說:「他經常請青少年吃東西,得到他們的好感及信任,又帶青少年回家,他的家成了不想回家青少年的落腳點,經常有一批年齡由8至12歲青少年男女在此聚集。」

「那個越南仔經常誘騙未成年少女。」阿強說:「九叔(阿珊的父親)的女兒阿珊被他引誘同居,當時只有10多歲,九叔曾經報警,但阿珊死口不認,結果不了了之,兩人其後更公然同居。」
「被唐永強誘騙的阿珊,她的父母曾經報案,他們可能知道唐永強的下落,查出他們的位址。」黃國安開始分派工作:「阿珊在1998年才滿18歲換領身份證,人事登記處應該有她的新地址。」

「除唐永強及阿珊這兩條線索外,兩名失蹤女童也可能有線索指向唐永強,『烏鴉』負責追這條線。」黃國安說:「其他同事在這兒找尋知道唐永強下落的人。
下午三時,狄天行追查嚴佩珊的電郵記錄,發現有數封電郵在白沙村一部電腦發出,根據網絡供商(ISP)提供資料,申請服務的是樊柳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