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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有殺無賠 安安幼稚園泣血

【重案組黃Sir 】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殺人案》

日期:1982年6月3日
地點:深水埗元洲邨第4座十二樓一單位/安安幼稚園
人物:李志衡、梁麗娟、李少芹、馮健國、戴啟南、關佩茵、盧詠詩
案情:李志衡精神病發,殺死母親梁麗娟及妹妹李少芹,衝入安安幼雇園內,殺死馮健國、戴啟南、關佩茵、盧詠詩,四名小童。
備註:1983年4月20日,按察司賈施雅判李志衡入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

1982年6月3日,在安安幼稚園內的師生,絕沒想到一場大殺,會發生在他們的身上。
安安幼稚園這宗淑及六死四十四傷的血案導因,最近基本上已獲得一致確定。有關方面相信,引發這宗慘案的原因,是有人虛報發生火警。
我雖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
當日虛報火警的人,如果知道他間接導演了這宗慘劇,他有什麼感想?
  
1982年6月3日,中午十二時四十二分,荔枝角消防局接到火警通知,指青山道一幢大廈發生火警,於是趕赴現場救援。
刺耳的警笛聲由遠而近,由近而遠,此起彼落。當消防員抵達現場時,才發覺是有人惡意虛報火警,於是收隊。
警方追查電話來源(證線)時,發現電話是由一個公眾電話打出,那個公眾電話位於尖沙嘴區,進一步證實有人惡意虛報。
這類惡意虛報電話,並不罕見,警方不會花人力去調查。
嗚!嗚!嗚!嗚!
刺耳的警笛聲由遠而近,由近而遠,此起彼落,傳進深水埗元洲邨第四座十二樓一單位。
「媽,他們又來捉我了,我很驚呀!」28歲的李志衡,聽到警笛聲後,連手上的碗筷也拿不穩,在地上,而他自己則雙手抱着頭部,在廚房一角,身體不住地發抖。
  
李志衡的母親梁麗娟,低聲對同桌吃飯的18歲女兒李少芹說:「衡仔的病又發作了,快到房中拿藥出來。」
對於這個患有精神病的哥哥,李少芹是又憐又怕,因為李志衡在病發時會喪失理智,六親不認。
  
李少芹還記得她10歲那年,李志衡在聽到警宙聲後,狂性大發,在廚房取出菜刀揮,說要阻止精神病院的人來捉他。
幸而,當時李志衡的父親李榮、弟弟阿成在家,兩人合力把李志衡制服。
李志衡其後被送入青山醫院接受治療,醫生對李志衡的家人說,李志衡患有嚴重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的病因十分複雜,所表現出來的行為,大致可用「懶」、「亂」、「疑」、「呆」概活。
「懶」,是指對一切都不起勁,患者可以長年累月不剪髮、洗澡、更衣等。
平日在街上遇到蓬頭垢面的流浪者,就是「懶」的類型,這一類通常沒有攻擊性。

「亂」,是反覆無常,無故哭笑,具致擊性,但在正常時,卻又忘記了不正常時所做的一切。
這一類患者喜歡自言自語,有時會在街上指着行人痛罵一場。
  
「疑」,即患者通常有被迫害妄想,他們認為其他人無時無刻要害他、盜取他的財物,故對一怍人都不信任。
他們會把所有「家當」隨身攜帶,以免被人偷去,我們在街上遇到帶着大包小包的流浪者,就是這一類型。
這類型患者中,最恐怖的是「先下手為強」型,他們為怕別人殺砉自己,往往會設法先殺砉對方。
  
「呆」,此類患者動作遲緩,嚴重者可以不言不動不飲不食,呈現「木僵」狀態,猶如木偶一般。

李志衡在青山醫院治療半年後才獲准出院,但鑑於他的病情嚴重,醫生吩咐李志衡的家人,每月帶他到油麻地精神病治療中心覆診。
當梁麗娟分身不暇時,帶李志衡到醫院覆診的責任,就落在李少芹身上。
  
「妹妹,反正除了你和我之外,去不去看醫生也沒有人知道,不如我們到公園玩,不去看醫生,好嗎?」每次,李志衡都這樣對李少芹說。
可是,每次,李少芹都對李志衡說:「哥哥,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見見那個醫生,好不好?」
  
年紀小小的李少芹,已懂得用心理攻勢,令李志衡以為,他去看醫生,完全是因為妹妹想「看」醫生。
月復一月,轉眼又過了八年,期間,李志衡的病雖有多次復發,但經短暫治療後已可出院。
  
「根據李志衡的病發紀錄,我認為他對警笛有抗拒感,你們要特別留意,盡量避免他受警笛聲騷擾。」醫生對梁麗娟及李少芹說。
那名醫生雖然是對症下藥,可是,聽進兩人耳中,卻感過笑皆非。
警笛聲要響,就像天要下雨一樣,如何去制止?!
慘劇要發生,亦非人力可以挽回!
當李少芹在房中取藥時,慘劇就已經發生了。
  
「衡仔,你做甚麼,難道你連阿媽也試不得了?」梁麗娟的聲音充滿恐懼。
「媽,發生了甚麼事?」李少芹一手抓着藥包,衝出房外。
就在這電光火石的一剎那,梁麗娟的慘叫聲已經響起,李少芹在企圖制止時,亦遭毒手。
鄰居黎太聽到慘叫聲,開門察看時,看見一名男子拔足沿走廊逃跑,而對戶人家的大門則洞開,映入她眼簾的,是倒在血泊中的梁麗娟。
這一驚非同小可,黎太連忙高呼救命,驚動街坊前來,一時之間,走廊人聲鼎沸,亂作一團。
  
「衡仔……衡仔走了,快制止他」梁麗娟的說話,並未引起圍觀者的注意。
好一會後,才有人想到要打電話報警。

嗚!嗚!嗚!嗚!
警笛聲催動了李志衡體內的戾氣,他腦中只有一個念頭:「他們又來捉我了,我一定不能被他們捉到。」
在李志衡眼中,凡擋着他去路的,都是來捉他的人,對付這一些人就只有殺!殺!殺!殺!
憑手上的兩把刀,擋他者死!
  
李志衡像追逐血腥的大白鯊一樣,沿樓梯向下狂奔,在高層,由於較少人用樓梯,李志衡得以暢通無阻,一直走到四、五樓梯間,才遇到「障礙物」。
「障礙物」是一對姊妹花,姊叫鄺銀線,30歲,妹妹叫鄺線珍,28歲,已有三個月身孕。
  
兩人剛在七樓親友的家中吃午飯,飯後拾級而下,準備回到青山道一間製衣廠上班。
「姊姊,為何不乘升降機要行樓梯呢?」鄺線珍撫着微微隆起的肚子,對她的姊姊說。
「懷孕初期,要經常做運動,對你及胎兒都有好處,行樓梯就是最佳運動,不過……」鄺銀線還未說完,已被人從後推得險些跌倒。
「你這人幹嗎行路不……」鄺銀線邊轉身邊罵,可是,當她看清楚推倒她的人時,她餘下的說話,就哽在喉頭,說不出來。
「妹妹,快走!」銀絳對妹妹說,線珍還未弄清楚發生甚麼事,李志衡手上的刀,已向兩人身上插下。
解決了「障礙物」後,李志衡再沿樓梯向下衝。
  
「我望生兒愚具鈍,無災無難到公卿。」這些話,是沒有蠢鈍兒的人,所說的風涼話。
譚太剛到屋邨辦事處交了租,拖着15歲大的兒子,在大堂等候升降機。
為照顧這一個弱兒子,譚太不知花了多少心血。
當初發孩子是弱智的時侹,評太曾有過一些念頭,其後經心理輔導後,她開始接受這個現實,不再自怨自艾。
好不容易,才把孩子養到15歲大,孩子可以說是她的肉中肉,骨中骨。
  
李志衡走到大堂時,發現前面有一大一小兩件「障礙物」,於是「照辦煮碗」,要把「障礙物」清除。
譚太見李志衡來意不善,連忙拉兒子逃命,可是,跑不了幾步,已被李志衡追及。
雖然背部中了多刀,但譚太仍用身體護着兒子,怕他受到傷害。
  
人肉不是鋼板,譚太終於倒下,李志衡卻全無同情憐憫之心,繼續向譚太襲擊。
「媽媽!媽媽!」譚太的兒子伏在媽媽的身上,為她擋刀,濺出的鮮血,在李志衡所穿的一件白色背心上,綻出一朵一朵的血化。
  
嗚!嗚!嗚!嗚!
驚笛聲把李志衡嚇跑,當他走到第四座外面時,街上聚集了聞風而至的街坊,他們看見李志衡的悍模樣,沒有人敢上前制止他。
李志衡見到這一大堆「障礙物」,知道難以衝過去,於是轉頭向永隆街方向逃走。
  
人群見李志衡掉頭而走,膽子壯了起來,亦隨着移動,李志衡見「障礙物」迫近,也慌了手腳,一心只想找一處地方躲起來。
位於第四座地下的安安幼稚園,其內的師生對外邊所發生的一切毫不知情。
在近門口的一個課室,天真活潑的小孩正在上唱遊課。
「世界真細小小小,小得真奇妙妙妙……」
歌聲吸引了李志衡的注意力,眼前唯一可以躲在的地方,似乎就只有這兒了。
當李志衡闖進時,負責彈琴的教師由於面向門口,看見李志衡的模樣,頓時嚇得呆了。
琴聲停了,小孩子的歌亦唱不下去。
  
看見這些小小「障礙物」,李志衡站在門口,進也不是,退也不是。
靠近門口坐着的馮健國,還不足三歲,完全察覺不到李志衡所發出的殺氣,只奇怪這個叔叔為何不進來。
  
「不要動,千萬不要動!」教師心中默禱,她察覺到,站在門口的人,精神似乎不正常,這一類人,就像野狗一樣,追任何移動的物體。
可惜,馮健國聽不到她心中的呼喚,反而站起身來,向李志衡走去。
李志衡見「障礙物」向他所站的地方移動過來,全身經絀得緊緊的。
  
嗚!嗚!嗚!嗚!
街外又傳來警笛聲,李志衡不再猶豫,一手把馮健國揪起,貫胸一刀,燃後把屍體拋在地上。
「快走!」教師對被嚇得目瞪口呆的小童說。
血腥味激發起李志衡的獸性,一時之間,一群原本活活潑潑的小童,在刀下非死即傷。
幼稚園負責人及師驚聞慘變,立刻設法把學生疏散,至於被李志衡阻着通道,無法逃走的,就只得將課室門鎖好,阻止李志衡衝進來。
  
李志衡在幼稚園內游弋一番後,發現「障礙物」已經清除,也沒有多作逗留,往街外走去。
在安安幼稚園對面,是一個運動場,當時,寶血會嘉靈學校一班五年級學生,正在運動場上體育課。
李志衡衝入運動場時,在場的學生看見他的惡形惡相,就像被點了穴一樣,停止了所有動作。
  
面對「障礙物」,李志衡還未決定是前進還是後退,此時,一個手持足球的學生,使勁地用足球擲向李志衡,想把他趕走。
足球碰在李志衡的頭部,雖然力度不大,但由於他的腦部已有問題,經此一碰後,整個頭就如被電鑽鑽着一樣,痛得他冷汗直流。
足球還未掉到地上,李志衡已狂叫衝向那群學生,那群學生走得動的,都爭先恐後逃走,至於走不動的,有些當場暈倒,有些則眼睜睜的看着李志衡衝過來。
一名11歲姓鄺的學生,就在毫無抵抗的情形下,被李志衡重重的在背上插了一刀,倒地不起。
  
李志衡將刀拔出,血箭從鄺童的傷口射出,令李志衡呆了一呆。他看看倒在血泊中的小童,又看看手上沾滿鮮血的利刀。
「我不能被他們捉到的,我要找安全的地方躲起來!」李志衡動作機靈起來,快步向第五及第六座的連接處躲起來。
  
安安幼稚園,兒童樂園成了殺戮戰場!
呻吟聲取代了歡笑,血腥味蓋過花香。
「那人已經走了!」關上課室門避禍的一名男工對女教師說。
「如果他還沒走,我們出去,不是很危險嗎?」女教師如母雞般護着學童,面青唇白地說。
「可是,這兒也不很安全,課室門擋不住他的!」那名男工輕聲地對那名女教師說,惟恐被那名狂人聽到:「趁那個狂人不再守在門外,我們趁這個機會逃走吧,否則他若闖進來的話,我們就逃也逃不掉了。」
  
「如果那個狂人躲在外面,我們一出去,不是送羊入虎口?」那名女教師仍有顧慮。
「你說也有道理,」那名男工想了一會說:「我先出去看看,證實安全後,就通知你帶學生一起走。」
「你小心點,那人是沒有人性的!」女教師對那名男工說。

那名男工先將耳朵貼在課室門上,門外沒有甚麼動靜,但他仍不敢大意,因為課室內十多條人命,現時就繫在他的判斷之上,如果他判斷錯誤的話,後果就不堪設想了。
那名男工再將耳朵貼在地上,走廊沒有腳步聲,從門縫往外看,亦不見有人影移動。
「狂人已經走了。」那名男工將門輕輕拉開,閃身進入走廊。
他的估計沒有錯,狂人果然走了,於是通知那名女教師,帶着十多名學童,放輕腳步,由幼稚園的後門逃走。
可是,哪兒才是安全的地方呢?
  
「到嘉靈學校暫避一下吧!」名男工說:「那兒人多,相信狂徒不會到那兒去的。」
當時,這群受驚的師生,正沿第五座地下的走廊前進,要到嘉靈學校,就要由第五與第六座的連接處穿過。
他們沒有想過,李志正在那裏等他們!
  
「乖,不要作聲,一個跟一個,不要走失!」女教師對學生說。
通過走廊之後,嘉靈學校已經在望,只要通過那個運動場,就可以安全了。
「嘿!嘿!」一聲冷笑從李志衡的口中發出。
  
帶頭的男工心知不妙,對女教師說:「快逃!」
那名男工迎上李志衡,希望能阻檔他,令女教師及童可以脫險。
可是,赤手空拳的血肉之軀,如何可以阻止兩手持刀的狂漢!
  
那名男工身中多刀,倒在地上,李志衡殺得興起,衝入學童群中,手起刀落,斬出一條血路,十多名學童及女教師瞬即中刀受傷。
在病發後短短的十五鐘,李志衡令四人當場喪生,兩人送院後傷重不治,四十四人受傷。
縱然是狂人,也殺得手軟,現出疲態!
  
警方九九九控制中心接到市民的報案電話時,一時之間也被弄得糊塗,因為報案人所說的地點有多個,但又十分接近,都是在元洲崸第四座的範圍內。
要不是案人的語調驚惶,控制中心還以為有人惡作劇。
  
為弄清楚事件真相,控制中心通知元洲鄒警察派出所的當值警員前往查看。
當時在派出所當值的,是四三六九號警員陳劍明,他接報後前往第四座查看,但在半途已與李志衡遇上。
警員見李志衡手持雙刀,身上有血污,立刻喝令他拋下利刀。
  
「他們來捉我了!」李志衡看見警員出現,心中一凜,知道如被警員捉到的話,一定會把他送入精神病院,唯一辦法,就是先下手為強。
李志衡大吼一,用刀向警員的心臟部位刺去,警員閃避不及,中刀。
「奇怪,為何刺不進的!」李志衡見警員明明中了刀,但卻沒有任何損傷,感到奇怪。
其實,是警員袋內的一本記事簿將利刀擋着,警員才倖免於難。
  
警員趁李志衡呆住的一剎那,緊捉李志衡持刀的雙手,兩人發生激烈糾纏。
此時,一名警署警長聞訊而至,見同僚被李志壓在地上,連忙拔出佩槍,作好發射姿態。
「停手!否則開槍!」警署警長喝道!
李志衡沒有理警告,警署警長於是朝李志衡的小腿開槍,槍彈僅僅在小腿擦過。
槍聲令李志衡感到害怕,亦令他的頭腦清醒過來。
  
「究竟發生甚麼事?」當李志衡發覺自己手持雙刀,壓着一名警員時,心中十分震驚。
「放下刀!」警署警長喝道。
李志衡乖乖地放下手上雙刀,被壓着的警員,將身體移離,蹲起,然後壓着李志衡,令他俯伏在地上,再用手銬將他的雙手扣住。
「勿動!」警署驚長見李志衡腰間插着兩把利鑿,連忙取出。
此時,大隊警員川流而至,救護車穿梭來回,將傷者送院。
  
嗚!嗚!嗚!嗚!
刺耳的警笛聲,未有再令李志衡感到不安。
李志衡怕警笛聲,是怕被捉回精神病院,如今既已被捉到,對警笛聲反能處之泰然。
  
明愛醫院。
死傷者源源不絕送來,院方立刻成立一隊二十人急救小組行搶救。
由於傷者太多,氧氣及血漿都不敷應用,需由瑪嘉烈醫院及紅十字會支援。
  
送院的幼稚園學生,大部分是腹部中刀,傷及內臟,需要動手術治療。
醫護人員的一番努力,雖然挽救了多條性命,但仍有六人不治斃命,包括:
梁麗娟,48歲,李志衡母親,身中多刀死亡,致命處是勁部大動脈被割斷。
李少芹,18歲,李志衡妹妹,身中多刀死亡,致命處是心、肺被利器貫穿。
馮健國,3歲,安安幼稚園學生,父母都是小販,由於他的一個姑姑在安安樂稚園任教,所以在該校就讀,方便照顧,馮國在出事前數個月已考得另一間幼稚園,打算下學期轉校。
馮健國的父在殮房認屍時,指摘今次慘案,是由於稚園沒有把大門關上,致令徒得逞。
他認為有關方面應對今次慘案負責,並表示兒子喪命,令他大受打擊。
戴啟南,3歲,安安幼稚園學生,父親是小巴司機,一家三口在深水埗麗閣邨居住。
戴啟南是家中獨子,他的母親在誕下第二名兒子後(嬰兒在數日後夭折),醫生為她不宜再生育,為她進行絕育手術。
戴氏夫婦其後領養一名孩子,彌補喪子之痛。
  
關佩茵,3歲,安安幼稚園學生,腹部中刀,傷及內臟,送院後不治。
盧詠詩,5歲,安安幼稚園學生,腹部剖開,腸臟流出,肺部及肝臟有刀傷,送院後曾先後做過三次手術,但終因傷重不治。
當時的布政司夏鼎基,在事發後親到現場視察。
6月3日,晚上六時,深水埗區指揮官李林泉總警司,召開記者會,講述情況。
李林泉指出,這是香港有史以來最嚴重的狂漢殺人事件,警方將會就此事寫成一份報告書,交予律政署研究被救方法,防止慘劇重演。
  
天主教香港區主教胡振中,在聖神修院院長陪同下,到明愛醫院探視傷者及向死傷者親屬慰問。
6月4日,港督尤德爵士,派人送信到明愛醫院,向死傷者親屬慰問。
  
6月5日,李志衡以謀殺及傷人罪名,在北九龍判署提堂。
  由於李志衡受傷,在羈留病房扣押,所以當日屬「缺席提堂」性質,法官將案件押後至6月10日再審訊。
  
6月7日,兩名遇害學童馮健國及戴啟南,在鑽石山殯儀館出殯,並在兇案現場舉行路祭。
6月10日,李志衡再度提訊時,案件由重案組接手處理,由於李志衡棈神有問題,法官同意將李志衡送入青山精神病院扣押。
  
青山精神病院。
由於警方要向律政署就安安幼稚園大屠殺提交報告,重案組女探員美姬便與精神病專家,一起盤問李志衡,了解他的神狀態,進行精神鑑定工作。
李志衡被送入青山精神病院後,表現得十分平,據曾為李志衡治療的醫生對美姬表示,李志衡患有嚴重精神分裂,並有被逼害妄想症。
  
精神分裂與被逼害妄想是一對「孖公仔」,精神分裂令患者疑神疑鬼,疑神疑鬼令患者進一步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患者,通常都因感知障礙,以為有人要逼害他。
感知障礙又分錯覺及幻覺兩類。
  
美姬與李志衡交談時,發現他的感知障礙十分嚴重。
「我其實不想回來的,可是他們總是強迫我回來!」李志衡向美姬訴苦。
「每次我聽到警笛聲,就知道他們要來捉我,我每次都想逃,但當我逃跑時,總有障礙物在前面擋着我。」
「今次,我雖然越過及清除了多個障礙物,但仍然被他們捉到,唉!」
  
李志衡病發時,眼中所見的障礙物,其實是他面前的人,由於他的錯覺,才以為那些是障礙物,
「你知道甚麼是順風耳嗎?你一定不知道的了,」李志衡在自問自答:「很多人都不知道,所以他背後滸算我,還以為我不知道他們的陰謀!」
李志衡所謂的順風耳,其實是一種「幻想」,他可以聽到別人聽不到的訊息,就像接收武俠小說中所謂「傳音入密」一樣,在千里之外,有人可單獨和他對話。
有時,患者會受到聲音支配,做出一些奇怪行為。
  
「當我見到障礙物時,就有人在我取邊教我如何去消除。」李志衡說。
「除有順風耳之外,我還有千里眼,可以看到千里以外的景物,還可以看到想害我的人,如何去設計害我。」
所謂千里眼,其實是李志衡的「幻視」,有部分精神病專家認為,「見鬼」或看到神跡,其實亦是「幻視」引起。
「除千里眼、順風耳,我的鼻子比獵犬還靈,可以嗅得出毒藥的味道。」李志衡說時用力作深呼吸狀,說:「要不是有這種特異功能,我早就被人毒死了。」
  
「些人在我的飲品中下毒,我是絕對不會上他們的當。」
精神病學將這一種情況為名「幻嗅」,患者可由想像而「嗅」得各種氣味。
例如,他懷疑地下埋有一具屍體時,他就會「嗅」到腐屍氣味,當想到公園時,他就會「嗅」得陣陣花香。
  
「害我的人詭計多端,他們見在飲品下毒害不了我,就在我的食物做手腳。」李志衡用手背在額上一拖,像要抹去額上的冷汗一樣,其實,他的額頭連一滴汗也沒有。
李志衡的這種感覺叫做「幻味」,由於他以為有人想毒死他,所以每吃一種食物,都覺得味道不對。
「連我的媽媽及妹妹,都想毒死我!」李志衡雙手放在腦後,將頭按向桌面,撞得砰然有聲,額頭撞得一片紅腫。
「我看見她們將毒藥放在令品食物內,她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可是,這又怎可瞞得過我。」李志衡說。
  
美姬相信,李志衡的確攪見他的母親及妹妹將藥混入飲品及食物內,但那些只是精神科藥物,由於患者一般都抗拒服藥,精神科醫生通常建議患者親人將藥混在患者的食物中,讓患者不知不覺地吃下。
這方法,看在精神有問題的李志衡眼中,自然以為他的家人要毒殺他。
  
「唉,他們千方百計要害我,連我睡覺時候,也想取我的性命!」李志衡用手緊扯頭髮,苦惱地說。
「他們把蛇蟲鼠蟻放在我的身上,又用電來電我,更要抽我的筋。」這種情況叫做「幻解」,他所說的一怍,其實都沒有發生過,一怍都是由他的想像而產生。
例如,他想到有人要用電來電死他,他就有解電的感覺。
「他們見害不死我,竟然又用硬惡毒的方法來對付我,」李志衡放軟了身體,無限委屈地說:「他們冤枉我,說我瘋了,又串通了醫生,把我送到這裏來!」
「美姬小姐,你看我是一個精神有問題的人嗎?」李志衡誠懇地望着美姬。
  
1983年4月24日,安安幼稚園屠殺案,在最高法院開審。
李志衡被控於1982年6月3日,在九龍深水埗元洲邨殺死六個人,犯了謀殺罪。
此外,李志衡同時被控三十九項蓄意傷人罪。
李志衡承認蓄意傷人,但否認六項謀殺罪。
  
李志衡是否患有精神病,是控辯雙方爭論關鍵。
青山精神病院一名醫生,出庭作證時指出,李志衡於1976年進入青山醫院拉受治療,當時已患上神病達三年之久。
  
「被告患有神分裂及被迫害妄想症,」醫生說:「被告認為,迫害他的,除家人外,連行、警察、醫生都想害他。」
「被告一直害怕有人要置他於死地因此,他要喝水,也要自己親手去煲,並要開水滾了兩次才敢喝。」
「被告為除去飯中的『毒』,有一次竟將香水倒在飯內,說這樣可以消『毒』。」
  
「有一個時期,被告的態度轉趨消極,曾多次企圖自殺,經常表示要與家人一齊死。」
「被告經治療後,情況已有好輚,」醫生說:「不過,被告一直拒絕吃藥,所以,被告的家人將藥與食物混合,讓他不經意吃下。」
「可是,這種『餵藥』方式,給被告發現,認為他節家人要害死他,最後終於喪失理智,釀成慘劇。」
  
精神醫生作證後,辯方大律師林滔華指出,被告在犯案時身不由己,亦即因神病發而殺人。
「被告無預謀殺人,所以不構成謀殺罪,」律師說:「不過,被告承認誤殺。」
控辯雙方陳詞完畢後,按察司賈施雅判李志衡入神病院接受治療,直至痊癒為止。
法官判案時指出,這是一宗慘劇,無論對被告、死者、受害人、受害人的親屬,都是一宗慘劇。
賈施雅又表示,有關方面應修改精病條例,訂明醫生認為有需要時,有權扣留精神病人,以免狂漢滿街奔走。
  
精神病人的監管問題,亦有議員在立法局提出質詢。
立法局非官守議員班佐時,在立法局會議上,猛烈抨擊政府部門對精神病人監管不力,以致釀成慘劇。
當時的社會事務司何鴻鑾答覆質詢時指出,港府並無法例強迫精神病人覆診,雖然有人形容香港數十萬精神病人為定時炸彈,隨時會攻擊別人,但這種說法實在太誇張,元洲邨事件只是一宗罕見事件。
圖01:1982-06-04,大公報
圖02:1982-06-04,華僑日報

圖03:1982-06-04,工商日報
圖04:1982-06-04,華僑日報
圖05:1982-06-04,華僑日報
圖06:1982-06-04,工商日報
圖07:案發時的「安安幼稚園」
圖08:1982-06-04,工商晚報
圖09:1982-06-04,華僑日報
圖10:李志衡被警方制服及扣上手銬押走
圖11:李志衡由明愛醫院轉往伊利沙伯醫院覊留病房。
圖12:1982-06-04,大公報
圖13:1982-06-04,工商日報
圖14:1982-06-04,大公報
圖15:1982-06-05,華僑日報
圖16:1982-06-05,華僑日報
圖17:1982-06-05,華僑日報
圖18:1982-06-05,華僑日報
圖19:李志衡被警方制服後,負傷伏地。
圖20
圖21
圖22:兇徒李志衡 (後排右) 的全家福合照
旁為父親李超,母親梁麗娟 (死者),弟弟李志成,前排中是妹妹李少芹 (死者)。
圖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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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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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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