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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血濺疋頭行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83年2月11
生死時刻一小時
浴血驚魂奪兩命

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看箇中涵意,人間嘆無奈。

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一日,農曆年廿九,歲晚臨近,新春氣氛亦濃。
深水埗醫局街193號B地下的「富興公司」,今天雖然沒有開市,鐵閘亦關上,只有一道小閘開啟着,店內的人卻忙着大掃除、收拾雜物等。
這是一間疋頭行,乃經營成衣針織及布疋,向廠戶收購上述物品,轉售給小販,生意向來不俗,這類行業當年在深水埗一帶非常盛行。(圖04)
老闆黎先生正忙於年尾結帳,長子及幼子則將布疋雜物逐一分類並收拾妥當,妻子鄧氏和女兒負責清潔及打掃。

結帳後才不久,大兒子便喊着:「爸,我約了朋友去逛街啊!這裏功夫也做得差不多,那我先走了。」旁邊的女兒見狀亦插口:「嗯,幹了半天,一身臭汗,我也想回家洗澡⋯」
黎先生皺皺眉頭,抱怨地説:「你們總是好吃懶做,看看你們的弟弟,比你們勤力不知多少了!」
兩人聳聳肩,便紛紛離去,黎先生亦拿他們沒辦法。
看看手錶,已是下午二時四十五分,他便急急將店內一筆現鈔攜往銀行存入,並吩咐妻子及幼子等他回來,臨行前將店中小閘關上。

傾刻慘變  兇手何忍
下午四時,黎先生從銀行回到公司,發覺小閘虛掩,奇怪之下推門一看,竟發現店內漆黑一片,未有亮燈,心裏寒了一寒,他略為警惕,沒有進入店內,但走到跟公司僅一壁之隔的燒臘店,向那裏熟稔的老許説明了情況。
「三時左右,你的小兒子才問我借了部木頭車,説要盛戴垃圾與雜物移往垃圾房棄掉,之後已歸還了車子,看來沒有什麼不妥,一切正常啊!你是否神經過敏了?」老許如是説。
「可不是!歲晚前夕打刧傷人之事特別多,那你有沒有看見有陌生人進出?」黎先生問。
老許答謂:「這倒沒有注意⋯」
「不是了,麻煩老兄你給我在店外把守,我現在就進入去查看,若真的有匪徒作案,你聽見我的呼叫聲請務必相助,可以嗎?」黎先生懇求的説。
老許當然沒有推卻,連聲説好,並立即拿來斬燒臘的刀子,埋伏在店外候命。

黎先生於是便步步為營的踏進店內,漆黑中,他探索着自己知道的位置,把電燈掣開了⋯
赫然看見幼子伏在店內中央位置,頭部鮮血淋漓,跑上前將他抱在懷中,發覺尙有體溫,惟呼之不應,看來離死不遠,這時候黎先生實在沒有根究的空間,隨即又跑入店後的一梗小房尋找妻子,不料她的情況更壞,同樣滿頭鮮血,臉部更被蹂躪至血肉模糊,五官輪廓幾乎都看不淸,明顯沒有生命跡象了,血花濺在四邊的布疋上,相當恐怖⋯

「救命啊!」一陣歇斯底里的狂嚎之聲充斥店內,站在外邊的老許旋即跑入店內,見血人兩個,頓時也目定口呆⋯

下午五時,救護隊到達將兩名「傷者」送院搶救,但只是徒然,在抵達醫院前已經身亡。
大批警員到場調查,現場一片混亂,有被搜掠過痕跡,同時撿獲一支鐵筆和一柄刀,均染有血跡,黎先生表示兩件東西都不是公司之物,相信就是殺人兇器。另外也發現一個有血手印的紙盒和染滿血跡的男裝衣服,估計是兇徒留下來的。
男死者身上懷有的一千元現款、女死者的一條白金頸鏈則不翼而飛。
綜合現場環境和證物所見,警方初步估計兇徒祇有一名,應該在比較慌亂的情況下犯案,但行兇手法則非常殘暴而且快速俐落。
警探初步循着劫殺或仇殺兩方面偵查。(圖01-04)

慘案事主黎先生名叫黎汝松 (圖05),現年五十三歲,來港多年,初由小販做起,由於工作勤奮又節儉,不久就儲蓄了一筆錢,在深水埗醫局街193號B地下開設一間疋頭行,當起老闆來,業績不錯,並僱用多名職工打理公司。
他原有兩子兩女在大陸鄉間,案發前一年先後申請妻子及兩子一女來港,尚有一長女結婚後留居大陸,一家五口住在醫局街203號閣樓。
疋頭行之後再沒有僱用職工,由家人協助打理業務。
是次慘案被殺的,就是黎先生的妻子鄧碧慈 (四十九歲) 及他最疼愛的幼子黎明 (十六歲)。

今次家裏慘遭橫禍,黎先生悲憤莫名之際,再三推敲誰是兇手,而附近商舖目擊者提供的線索,警方初步鎖定一名疑兇,此人是黎先生認識多年的生意夥伴,據聞也是女死者的遠房親戚。

奇怪的是,兇案發生翌日,警方透過各大報章發放消息,疑兇卻是另有版本。(圖06)
本案發生前的一個月內,本港發生多宗連環劫殺案,最哄動的應算在一月二十五日銅鑼灣海宮大廈的雙重劫殺案 (圖07),一對校長夫婦被殺,恰巧的是,行兇手法與本案同出一轍,受害者都是被人用硬物重擊頭部和用利刀刺死,疑兇名叫謝陳潤 (二十六歲),被列為嗜殺的「危險人物」,估計近日幾宗劫殺案都跟他有關,呼籲港九新界市民提供消息。

不知這是警方慣常之聲東擊西查案手法還是別的原因,而真正被鎖定的疑兇,四日後 (二月十五日) 才正式在報章刊登。(圖08)
此人名叫姜耀南,二十九歲,十年前由大陸偷渡來港,有妻及兩子,報住元朗鳳池村。
警方曾到上址搜捕及偵查,可惜疑人已逃之夭夭。

話説,姜耀南跟黎先生相識近十年,有生意來往,他不時向富興公司取貨往深圳經濟特區出售予當地一些個體經營的布疋店。
案發當天上午,姜耀南曾到訪富興公司,找黎先生商借金錢過年,但後者鑒於「舊債未還,新債免問」,一口拒絕了,但隨即又在袋中取出一千元現款給幼子黎明 (死者) 度歲,雖然這舉動不一定刻意,可是看在姜耀南的眼裏,感覺並不好受,他惟有憤然離去。
這張千元大鈔,結果成為母子倆人的催命符。

同日下午三時許,富興公司對面的花店東主曾目擊一位年約三十歲的男子,在富興門外跟女死者攀談,似在交涉生意,未幾兩人便一同進入富興公司,並把大閘關上。
至於那個男人何時離去,花店東主則未及注意。
警方之後將姜耀南的照片給花店東主看,他毫不含糊地説:「就是他!」
推斷姜耀南早上跟黎先生借錢不遂,心有不忿,下午後復返,將目標移向女死者。
兇徒已呼之欲出。

而依照時序推測,母子倆在三時過後至四時這段時間內遇害,就在這一小時的生死時刻,黎先生就掉進了無比痛苦的深淵,從此家破人亡。

善惡到頭終須報
一九八三年二月二十五日,有消息傳來,疑兇姜耀南在深圳落網了。
據悉深圳市公安局刑偵處幹警,根據本港警方所提供的資料,在深圳市一間酒店內將疑兇姜耀拘捕,他是在案發當天凌晨 (二月十二日) 由羅湖非法偷渡返大陸,之後潛入深圳市。
深圳市公安通過深港兩地政府常設的邊境聯絡官,通知港方,港警就透過政治顧問,再轉知新華社香港分社,要求將姜某押解回港受審。他已被列作「不受歡迎人物」,預計將會在兩周內由深圳送返香港。(圖09)
可是之後未見下文,莫非姜耀南已經逃脫?抑或大陸那邊有什麼不為人知的原因?
香港這裏的兩條人命,莫非就此沉冤?

可幸不是,就在疋頭行雙屍案發生後的一年又六個月,案情出現了轉機。
一九八四年八月十日下午三時,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一隊人員,由高級督察馬潤憲的率領下,往羅湖橋「恭候」某君,這人正是姜耀南。(圖10-11)
原來他早就在大陸犯了法,經公安查明後判以監禁,這天正刑滿出獄之日,「迎接」他的,是香港警察。
諷刺的是,姜某竟向港警連聲説「多謝」,並感激可以返港受審,表示樂意和警方合作云。
看來,他在大陸的牢獄並不好過。
第二天,隨即被押上九龍裁判司署提堂。

本案最後在最高法院定讞,已是一九八五年初,由按察司費柏主審。
被告姜耀南,三十一歲,無業,被控三項罪名:首兩罪指其於一九八三年二月十一日在醫局街193號B地下謀殺女子鄧碧慈 (四十九歲) 及她的幼子黎明 (十六歲);第三罪指其在同時同地行劫母子一條白金頸鏈及現金一千元。
被告否認所有控罪。

經過七天審訊,案件踏入尾聲。
法醫官驗屍報告説:「男死者身上有三十七處傷痕,女死者有二十六處,兩人死皆因頭骨破裂致命,相信是被庭上證物之一,鐵筆重重擊打所造成;另外兩名死者均各中一刀,分別是男死者喉嚨和女死者的臉部中央,後者一刀更深達三吋,是被人用相當的力度劈下,這些刀痕估計是之後補上,目的是要將受害者置於死地。」
警方指出,被告在第二次去富興公司的時候,帶備鐵筆與一柄刀,行兇動機已相當明顯,此外在兇案現場發現被告一件沾滿血跡的衣服,與及一個染有血掌印的紙盒,血掌印和被告掌印相同。

最後由被告姜耀南答辯:「案發當天上午,我到富興公司找老闆黎先生商借金錢遭拒,至下午時份,我復返上址找其妻,欲借點貨品趁新春期間在大陸擺賣,不料一踏進店內,其子即上前指罵,説父親早已拒絕借款,現在又來找麻煩,面皮實在厚得難看,二話不說便拿起鐵筆把我攻擊,其妻見狀亦加入混戰,襲擊我的下體要害,就在千鈞一髮之間,我奪去鐵筆全力反抗,結果母子倆同告重傷倒地,見大錯鑄成,我驚恐之下惟有匆匆離去⋯」

一九八五年二月六日,全案審結。
由五男二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一小時,裁定被告姜耀南謀殺罪成,判處死刑。(圖13)

對於這個裁決,姜耀南不知滿意與否,他不是很感激香港警方將他帶回香港的嗎?
為財而生,為財而殺,最後為財喪失自由,實在可悲之極。

「血濺疋頭行」轟動深水埗區,渉事單位在兇案後空置了一段日子,鬧鬼傳聞不脛而走。
不久,這個地方改為髮廊繼續營業,曾轉過幾名東主,據説員工必定會在入夜前下班並關門。(圖14)

我們看奇案、談奇案,若有人可以跟案中人或兇手有一面之緣,相信絕無僅有,尤其是年代久遠的案件。
「山寨探案實錄」的一位資深奇案迷李先生,他在深水埗附近長大,回憶起三十四年那一個農曆年廿八 (案發前一日),這天下午,夕陽斜照,他路經醫局街一帶,就在富興公司門外,看見母子兩人在店內工作,相當賣力⋯
「印象中,他們都是長得胖胖的⋯」他説。
然而,這天也是母子倆在人世間最後一次看見夕陽斜照,大限已臨,未能踏入新春。
李先生亦不禁嘆息一句:「是福不是禍,是禍躲不過。」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
圖02
圖03
圖04:疋頭行這類行業當年在深水埗一帶非常盛行。
圖05:富興公司老闆黎汝松 (53歲),他的妻子及幼子在店中被兇徒慘殺。
圖06
圖07
圖08:1983年2月15日,華僑日報
圖09
圖10
圖11
圖12
圖13
圖14:
紅圏位置是當年涉事單位 (2009年2月攝),兇案後空置了一段日子,鬧鬼傳聞不脛而走。不久,這個地方改為髮廊,曾轉過幾名東主,據説員工必定會在入夜前下班並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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