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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手足情深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迷離綁架案》

日期:1979年2月1日
地點:九龍殯儀館附近
人物:蕭明、蕭炳耀
案情:蕭明被綁架後尋回,其弟蕭炳耀疑涉案,經審訊後無罪釋放。
備註:1979年7月15日,該案在最高法院開審。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蕭炳耀當庭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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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業巨子蕭明,雖有億萬身家,但為人隨和。
蕭明出現時,很多人都會主動與他打招呼,在九龍殯儀館附近開花檔的德叔,對蕭明讚口不絕。

一如舊式生意人,蕭明的生活十分有規律,每日上午十時到大角嘴楓樹街的九龍殯儀館,下午四時四十五分,工作完畢後
會登上車牌AN6666勞斯萊斯房車,返回港島嘉寧徑寓所。
蕭明的司機叫黃國柱,33歲,每日四時半到必發道車房取車,駛至殯儀館門口,等候蕭明上車。

1979年2月1日,黃國柱到車房取車,將車駛出車房時,一部私家車攔住路口,私家車上沒有人,黃國柱無法將車駛出。
蕭明在殯儀館門口等了一會,還未見司機駛車到來,他步行往必發道的車房查看,當蕭明經過那部私家車時,兩名持刀男子將他挾持進入私家車內,另一持槍男子指嚇黃國柱,拔走車匙,之後返回私家車。
私家車迅速開走,向荃灣方向駛去。

黃國柱走入殯儀館向上級報告,當時,有人以蕭明安全為重,暫不報警。
不過,花檔主人德叔已經報警,蕭明每日離開殯儀館,德叔都向他打招呼,今日還未打招呼,德叔已看見蕭明被人綁架,他記下那部車的車牌、顏色,向警方報告。

「各巡邏單位留意,現時通緝一部可疑車輛,車牌號碼BS3968,銀灰色『萬事得』房車,由大角嘴向荃灣方向行駛。」警方九九九控制中心,將資料通報各區警員:「這部車與一宗懷疑綁架案有關,被綁架的是殯儀業巨子蕭明,各單位發現可疑車輛時,必須顧及人質安全。」

警方交通部工程車AM8932,正在荃灣市區行駛,發現可疑車輛,立即追截,可疑車輛見有警車尾隨,加快速度,駛入荃錦公路後,向錦田方向行駛,警方工程車響起警號,令其他車輛讓路,方便追捕。
兩車在公路追逐,賊車駛至川龍附近,突然轉入一絛狹窄支路,工程車尾隨駛入,但已失去賊車蹤影。
支路是「崛頭」的,賊車究竟去了哪裏?

警方工程人員下車查看,發現車呔在草叢前消失,他們撥開比人還高的草叢,終於找到賊車。

賊車穿過十多呎深的草叢,到達一處空地,三名賊人已經逃走,蕭明留在車內。
找到蕭明後,警方工程人員向上級報告,大隊警員趕到現場調查。
探員在一處斜坡,找到一柄香港製造的黑色塑膠玩具槍,一柄十吋長利刀,相信是賊人留下。

晚上六時十五分,警方原想召直升機送蕭明到伊利沙伯醫院,蕭明說不用檢查,直接到警署錄口供便可。
蕭明說,最初以為打劫,當時他身上有四千元,他對綁匪說可以全部給他們。
綁匪說要帶蕭明去見大哥,之後,蕭明雙眼被黑布蒙住。

錄完口供,蕭明由探員護送返家,在家門遇上記者時,蕭明態度輕鬆說:「今日還得神落,如果被綁去一晚,就令人擔心
錢銀事小,花了可以賺回來,但要太座擔心,就認真不好。」
蕭明返家後,警方很快鎖定綁架蕭明的人,那人是蕭明的兩名弟弟蕭炳耀及蕭霖,蕭炳耀就是那個極力反對報案的人。

從其他人口中,警方知道蕭炳耀不滿蕭明,說他寧願花錢做善事,也不照顧弟弟。
最有力的證據,是綁架用的賊車,車主是蕭炳耀。

基於以上三點,警方於晚上八時在北角拘捕蕭炳耀,落案控以綁架蕭明罪名,蕭霖經調查後,證實與案無關。

蕭炳耀被捕後,蕭明在中環陸羽茶室喝茶,被記者追問。
記者問:「蕭老闆,如果令弟真的與案有關,你有何感想?」
「如果證據確鑿,我也沒有辦法。」蕭明強調不相信自己的胞弟犯案。
「如果真的是令弟犯案,你會否感到傷心?」
蕭明眼有淚光說:「生仔不知仔人肝。」

2月19日,蕭炳耀在九龍地方法院提訊,控方以證據不足,撒銷蕭炳耀有關綁架的控罪,法庭接納控方請求,蕭炳耀當庭省釋。
蕭炳耀離開法庭時,探員將他拘捕,落案控以「強行帶走蕭明」罪名。

1979年7月15日,該案在最高法院開審。
控方在庭上講出蕭炳耀的警誡供詞,被告欠下巨債,企圖綁架蕭明勒贖二十萬元,供詞中又稱,被告向蕭明借取萬多元,但每月要在薪金中攤還,令他不滿。
蕭炳耀又說,兩兄弟是同父同母生,但至今仍未分家,財產由蕭明掌管。
供詞又稱,案發前一星期,他找了兩名同黨,向他們表示,綁架是為求財,切勿傷害蕭明,他又吩咐同黨,得手後逼蕭明寫信回家,勒贖二十萬元,他會慫恿蕭明的太太付款。

蕭明接受律師盤問時表示,被告是他公司的僱員,分家之說並不正確。
蕭明家族一向經營殯儀業,祖父在香港開設福壽長生店,支店由蕭明父親經營。
1920年,蕭明父親病故,在皇仁書院就讀的蕭明綴學,繼承家族生意。
1950年收購香港殯儀館,1966年建成新館,1959年與人合股創辦九龍殯儀館,1970年收購萬國殯儀館,成為香港殯儀業巨子。

7月25日,蕭炳耀作供時表示警誡作供是他在探員威逼引導下作出的,他絕對沒有綁架兄長的念頭。
他又說,被賊人用作綁架的汽車,事發前已借給朋友作結婚花車用,這車後來被人偷去犯案,與他無關。
「假如有心犯案,怎會用自己的車?案發時我在殯儀館內工作,很多人可以證明,警方說我參與綁架,顯然有問題。」
「證供上說我要求與兄長分家,我的兄長也說不存在的事,由此可見證供是被逼之下胡亂作出的。」

控辯雙方結案陳詞後,陪審團以五比二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蕭炳耀當庭省釋。

今次綁架,涉及兩名胞弟,有人念在手足之情,暗中調解,兩名胞弟最終脫罪,經過這次「家變」,當事人已心力交猝。

1986年,蕭明因血管膨脹,到美國施手術,但手術失敗,9月因病逝世,享年72歲。

2011年4月,蕭明胞弟蕭霖的兒子蕭志偉(45歲),在深圳羅湖區深南東路,一個豪華屋苑墮樓死亡,事發前他曾多次致電公安求助,稱聲有人撬門企圖入屋傷害他。
公安在屋內找到兩個吸食冰毒的「冰壺」,相信事發前有兩人在屋內吸食冰毒,蕭志偉可能吸冰後產生幻覺墮樓死亡,但另一人又是誰?這人是否與案有關?

發生於1979年的蕭明綁架案,蕭志偉的父親蕭霖曾被警方懷疑有關,最後因證據不足,沒有被起訴。

蕭明後來安排蕭志偉在九龍殯儀館工作,將殯儀館外的一個花檔交由他經營。
花檔為蕭志偉帶來可觀收入,他染上賭博惡習,數年前到澳門做疊馬仔,其後負責打理賭廳,經手的金額十分巨大。


2011年9月,蕭明長子蕭百成,身染惡疾逝世,終年59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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