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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荒謬丈夫害死賢妻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3年11月30日
地點:鰂魚涌華蘭路14號益新工業大廈梯間
人物:陳榮傑、洪婷婷
案情:洪婷婷的丈夫,收了陳榮傑的錢,同意將妻子洪婷婷「讓」給陳榮傑,洪婷婷拒絕,被陳榮傑殺死。
備註:1984年4月17日,全案作供完畢,陪審團退庭商議,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入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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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接報到場的警員,看見一名男子蹲在地上,懷中抱着一名全身染滿鮮血女子,一臉茫然,救護員將該名女子送到醫院時,已無法挽回她的性命,隨即舁送殮房,由法醫剖驗死因。

黃定邦率領重案組探員到場,在案發現場附近,撿獲一把尖刀,刀上染有血漬,相信是案中兇器,法醫比對屍體上的六個傷口形狀及深度,相信是由現場撿到的尖刀造成,死者多個重要器官受損,因大量內出血及器官衰歇死亡。

案發現場為鰂魚涌華蘭路14號益新工業大廈梯間,大廈管理員探員說,死者洪婷婷伏屍的後樓梯,經常用大鐵鏈鎖住,一般人都不會在此出入,該條樓梯少人使用,樓梯及附近通道,布滿灰塵。

地上除一些由救援人員留下的凌亂腳印外,有兩組腳印十分平整,
由二樓開始,一直行至死者伏屍之處,可見死者並非遭人挾持到此。
死者丈夫施金牀稍後到重案組總部提供線索。施金牀說,1983年11月30日晚上,他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對方說已將他的太太殺死,如要收屍,可到兇案現場。

他最初以為是無聊人玩笑,打電話到妻子工作的工廠查問,對方稱死者早已下班離開。
為解開疑團,他趕到案發現場,發現妻子已倒在血泊之中,於是報警求救,可惜未能救回妻子一命。
死者丈夫說:「打電話給我的人,好像是熟人,但一時之間又想不起是誰?」

黃定邦推測,神秘人可能會再致電死者的丈夫,在事主家中安裝了電話錄音及追蹤裝置,希望能查到神秘人身份。
探員到死者工作地點調查,工廠負責人表示,案發當晚七時許,一名男子打電話到工廠找死者,死者聽了電話後,匆匆離去。

當時距下班只有十五分鐘,這時離開將失去勤工獎。死者一名工友問她發生了甚麼事,連十五分鐘也等不了?
那名工友憶述當時情況說:「她說早前家中的電視機壞了,交由電器店修理,電器店剛才打電話來,說電視機已修好,但送到她家中時,卻沒有人開門,叫她趕回去。」

死者是典型賢妻良母,一家生計都靠她工作維持,對勤工獎十分着緊,整個十一月份,她都沒有遲到早退,斷不會在最後一天,因早退十五分鐘,失去可觀的勤工獎。

探員認為:「除非有十分重要的事,否則死者不會非走不可,若說早走是為了回家開門接收電視機,這種說法並不合理。」
經調查後,探員發現死者沒有將家中的電視機拿去維修,她為甚麼要說謊呢?
死者是為了急於見神秘人才說謊,神秘人是否就是兇手呢?神祕人與死者又有甚麼關係呢?神秘人為甚麼要殺她呢?

神秘人是一名男子,死者是女性,死者接了電話後急不及待離開,
可見兩人之間有重大關連,這宗兇案是否有桃色成份呢?
黃定邦研究案情後,根據兇手殺人後叫死者丈夫到場收屍,認為案件與桃色糾紛有關,吩咐探員朝這方向調查,終於發現一名可疑男子。

可疑人物叫陳榮傑,33歲,是一名毒品拆家,原在北角一家麵包店工作,因在店內吸毒被解僱。
死者丈夫施金牀與陳榮傑是結拜兄弟,知道他的情況,收留在他的家中居住。
施金牀與太太洪婷婷及三子一女,租住一個房間,已十分擠逼,收留陳榮傑後,兩男一女同居一房,惹來不少閒言閒語。

洪婷婷是傳統婦女,十多年前與施金牀在福建鄉下成親,婚後即申請來港。
直至大兒子3歲,第二仔剛出世時,才獲准來港與丈夫團聚,長子現年10歲,來港超過七年,已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施金牀工作能力不高,經常失業,為幫補家計,洪婷婷來港後,在鰂魚涌華蘭路一家電子廠工作,每月賺取千多元,成為家庭主要收入。

一家人雖然窮,但家庭和睦,直至陳榮傑這名不速之客到來,事情才變得複雜起來。
案發前數個月,洪婷婷向丈夫投訴陳榮傑性騷擾她,施金牀向陳榮傑問罪,對方說是嫂子要逼他走,才誣告他。

夾在妻子與好友之間,施金牀藉詞要陳榮傑分擔租金,逼他離開。
可是,陳榮傑即時拿出一大疊百元鈔票,給了施金牀一千元作為租金。
施金牀見錢開眼,自此,陳榮傑更加猖狂,甚至在施金牀面前,調戲他的妻子,洪婷婷向丈夫投訴,竟被說頭腦守舊,別人跟她開玩笑就當作是性騷擾,又說:「他是我的好朋友,絕不會做出對不起我的事。」

陳榮傑心術不正,早已垂涎洪婷婷美色,加上施金牀見錢眼開,甚至強逼妻子順從對方,埋下慘劇伏線。
漸漸,陳榮傑更加放肆,完全不給施金牀面子,常調戲洪婷婷,同屋看在眼內,都認為施金牀自甘戴綠帽,令洪婷婷更加難受。

一日,施金牀喝了點酒,向陳榮傑追討租金,不得要領,一時怒火中燒,翻起舊帳,要陳榮傑檢點一些。
陳榮傑知道施金牀貪錢如命,向他提出「讓妻」要求,說:「如果你肯讓妻,我會給你一萬元,你們一家日後的生活,由我負責,你好好享福就是。」

為顯示實力,陳榮傑拿出一大疊鈔票揮舞,給了施金牀一萬元。有人厚顏無恥,將錢袋好後,對陳榮傑說:「我們一妻兩用,可以嗎?」
洪婷婷知道這件荒謬的一妻兩用後,忍不住心頭怒氣,把兩人直斥一頓,對自己的丈夫徹底失望,打算離婚。

陳榮傑被罵得狗血淋頭,恐嚇洪婷婷兩夫婦說:「錢已經收了,說過的話要算數,否則我會斬死你們,再將你們的子女掉落街,然後再自殺。我說得出,做得到,你們想清楚!」
了解案件的蘭因絮果後,黃定邦認為洪婷婷之死,與她的丈夫及陳榮傑有莫大關係。
黄定邦說:「洪婷婷斷了丈夫財路,又不肯與陳榮傑相好,兩人都有殺人動機,但以陳榮傑嫌疑較大。」

案發後,陳榮傑亦已失蹤。探員四出搜查他的下落,但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功夫,陳榮傑打電話向同屋住客查問情況,通話被錄音及鎖定打電話位置。
電話由北角皇都戲院附近一個電話亭打出,探員到現場一帶監視,終於拘捕陳榮傑。

1984年4月中旬,該案在高等法院正式開審。主控官指出,案發前數天,被告與死者丈夫因金錢問題爭吵,被告其後被驅逐。
案發當日,被告致電死者,表示已經想清楚,只要死者立即與他見面,當面說清楚一切,他就不會騷擾她,若然不來,他會先殺她的子女,再殺她們兩夫婦。

死者赴約時,被告將她帶到人跡罕至的後樓梯,亮出尖刀指嚇她,要她獻身,死者力拒企圖逃走,被告獸性大發,用尖刀向死者身上狂刺六刀,將死者刺死。殺人後,被告致電死者丈夫,叫他前來收屍。

1984年4月17日,全案作供完畢,陪審團退庭商議,以五比二裁定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被告入獄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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