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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雙花紅棍屍藏水箱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0年4月5日
地點:土瓜灣道17號一幢舊式唐樓七樓
人物:吳旭泰、鄧英傑
案情:鄧英傑是黑社會,經常欺負同屋,吳旭泰因妻子被調戲,與鄧英傑理論時,將他殺死,藏屍天台水箱內。
備註:1985年7月4日,該案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經三小時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大法官伊偉誠宣判吳旭泰無罪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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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來的終於要來,吳旭泰從傳媒中得知土瓜灣揭發水箱藏屍案時,
他知道,警方找到他只是遲早的事,可是,他卻沒想到,探員會來得這樣快。
重案組探員將吳旭泰帶返警署盤查途中,吳旭泰腦中浮現了五年前的恐怖一幕。

「阿泰,隔離房那個變態佬今日又調戲我了,我真的害怕……」
吳旭泰的同居女友梁玉芳,己不止一次向他投訴,「我們快些搬走吧!」梁玉芳說。

可是,吳旭泰有他的難處,他們現時租住的,是土瓜灣道一幢舊式唐樓的七樓,兩人搬來不足三個月,已用了一大筆錢,加上再也找不到租金更便宜的地方。
要不是頭房住了鄧英傑這個麻煩人物,這兒實在是他們的安樂窩。
吳旭泰安慰女友說:「我們已申請公屋,只要上到樓,我們就可擺脫那個衰人了,忍耐一會吧。」

鄧英傑,33歲,屬於游手好閒,無所事事之輩,他恃惡橫行,
主要是因為他是黑社會「勝和」的「雙花紅棍」。
鄧英傑有性功能障礙,由自卑而演變成「暴露狂」,經常在女住客面前,露出不應該示人的器官。
他亦是一名「偷窺狂」,已到了神憎鬼厭地步,礙於他有黑社會背景,同屋都敢怒不敢言。

梁玉芳年輕貌美,男友吳旭泰又早出晚歸,終日無所事事的鄧英傑,經常趁吳旭泰外出時,調戲梁玉芳。
梁玉芳是弱質女子,鄧英傑是孔武有力的黑社會雙花紅棍,梁玉芳只得啞忍,等待男友回來,才向他訴苦。

吳旭泰與梁玉芳步步忍讓,鄧英傑得寸進尺,更色膽包天,由口頭上討便宜,到毛手毛腳,更企圖有進一步行動。
鄧英傑幻想,梁玉芳可「治好」他的性功能障礙。四月初某一天,梁玉芳在廚房弄膳時,鄧英傑突然從後偷襲,對她上下其手。
梁玉芳羞憤交集,一手將鄧英傑推開,將自己關在房內。當晚,吳旭泰回來,梁玉芳對他哭訴受辱經過,希望男友為她出頭。
吳旭泰以鄧英傑愈來愈放肆,遲早會出事,為免女友擔驚受怕,他決定向鄧英傑興師問罪。

1980年4月5日,當天是清明節。吳旭泰不用上班,一心一意留在家中,經過一番內心掙扎,終於鼓起勇氣,敲鄧英傑的房門。
尚在夢鄉的鄧英傑被吳旭泰吵醒,嘴臉自然不會好看,知道吳旭泰來意後,擺出一副鄙夷神色。

吳旭泰鼓起勇氣說:「我現在警告你,如果你再騷擾我女友,我就對你不客氣!」
「呸!你憑甚麼資格與我說話,是你女友主動送上門的……」鄧英傑說了一連串很難聽的說話。

吳旭泰忍無可忍,初則口角,繼而動武,兩人扭打起來。論氣力,鄧英傑不及吳旭泰,平時只不過以黑社會背景作威作福,以多欺少,一旦單對單,絲毫佔不到便宜。
吳旭泰把鄧英傑打得頭青面腫,跪地求饒,泄了心頭之恨後,返回房間。

過了不久,房門突然被撞開,站在門口的,是滿臉殺氣的鄧英傑
最令吳旭泰心寒的,是鄧英傑手上那柄十八吋長牛肉刀。
鄧英傑一言不發,揮刀向吳旭泰斬去,吳旭泰赤手空拳,不敢與鄧英傑硬拼,只得在房內走避,最後被逼到牆角。

眼見即將命喪刀下,幸而,這時有救星到來,救星是剛從外回來的梁玉芳,她見男友身處險境,也不知哪兒來的勇氣,隨手拿起一張摺掎,用盡氣力,向鄧英傑的頭顱擊去。

鄧英傑被摺椅擊中暈倒,剛從鬼門關回來的吳旭泰,驚慌過度,已經失去理智,拾起掉在地上的牛肉刀,向鄧英傑身上狂斬,直至筋疲力盡為止。
不知道了多少時間,吳旭泰與梁玉芳也不知道在何時相擁痛哭,兩人身上都沾有鄧英傑的鮮血,有些血已被淚水沖淡了。

殺了人,怎麼辦?殺了人,怎麼辦?這六個字,就像重鎚,不斷敲擊着兩人的腦袋,兩人最終都鎮定下來,決定毀屍滅跡。
兩人想到,如果將鄧英傑的屍體藏在房內,很快會因發臭及其他原因而被揭發。最後,兩人決定將屍體放入天台的沖廁鹹水箱內。

為怕被人撞破,兩人將屍體支解成六件,在夜深無人時候,將屍塊運上天台,掉入鹹水箱內。棄屍後,兩人不敢久留,搬到別處居住。
鄧英傑失蹤,沒有人表示關注,住客反而因為少了這個麻煩人物而感到高興。
數個月後,鄧英傑原本租住的頭房,亦租予他人居住,沒有人想到,鄧英傑己被殺害,棄屍天台水箱之內。

梁玉芳與吳旭泰經過生關死劫共渡患難後,兩人結了婚,愛情結晶品亦已出世。
1982年,梁玉芳接到舊居一名住客通知,說房屋署有信寄給她。梁玉芳省起,她曾用舊居地址申請公屋,於是回舊居取信。
那封信通知她,房屋署已為她編配了一個公屋單位,位於油塘邨,
一家三口遷入油邨居住,過了幾年平靜生活。

1985年1月,他們的平靜生活,隨鄧英傑的骸骨被發現而終結。
當時,住宅天台的鹹水箱淤塞,整座大廈都沒有鹹水沖廁,住客合資請來通渠師傅,到水箱看看發生甚麼事。
兩名通渠師傅帶齊工具到水箱查看,發現水箱滿滿注了水,認為是去水喉管淤塞,以致水無法流出,用泵將水抽乾查看。
其中一名師傅攀下水箱,清理積存在水箱底的淤泥時,竟然摸到一個骷髏頭,把他嚇了一跳,與同伴商量後,決定報警。

重案組探員接報到場,將水箱內的骨頭逐件撿出,送到法醫科,由法醫檢驗。
法醫推測死者於四、五年前死亡,根據部份骨頭有利器切割的齊整刀口,推測死者遭人殺害及支解,重案組探員根據法醫報告,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

為搜集更多資料,探員為住客問卷調查,主要針對四、五年前有哪些住客遷出。在上址居住的住客流動性不大,四、五年前,只有吳旭泰及梁玉芳搬走。
重案組探員從住客口中,獲知兩人已編配公屋,要求房屋署協助,查出兩人在油塘邨居住。

1985年1月21日,探員採取行動,在油塘邨將吳旭泰拘捕,把他帶回警署協助調查。
吳旭泰被捕時沒有反抗,在警署內亦十分合作,說出案發經過,同時證實死者是鄧英傑,省卻探員不少麻煩。

1985年7月4日,該案在高等法院審結,陪審團經三小時商議後
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大法官伊偉誠宣判吳旭泰無罪省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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