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80年2月20日
地點:黃大仙大磡窩村對面一條偏僻行人隧道內
人物:陳慧敏
案情:學生陳慧敏離家赴朋友約會失蹤,翌日,屍體被發現藏在一個帆布袋內,棄在行人隧道內。
備註: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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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8月17日,「雨夜屠夫」林過雲落網,警方曾一度懷疑他與其他案件有關,包括1980年發生的兩宗裸屍案。
最終因無足夠證據,該兩案仍懸而未破。
該兩宗懸案分別為:
(一)帆布袋藏屍:陳慧敏,15歲,中三學生。1980年2月20日中午,離家赴同學約會後失蹤。
翌日上午,陳慧敏父親四出找尋,在黃大仙大磡窩村對面一條偏僻行人隧道內,發現死者全身赤裸,屈身藏在一個帆布袋內。
死者四肢被鐵線捆綁,身上被人用水喉通刺插了百多下,滿身傷痕,頭部爆裂,死狀恐怖,驗屍報告顯示,死者仍是處女。
(二)竹籮藏屍:陳玉玲,20歲,港大女學生。1980年6月20日,向家人表示應徵補習工作,離家後不知所終。
三日後,牛池灣西村191號D門外,陳玉玲的屍體被發現,死者當時全身赤裸,全身被鐵線捆綁,屍體放在一個尼龍袋內,再放入一個竹籮。
驗屍報告顯示,死者頭骨遭重擊破裂致命,死前無被姦跡象。
陳慧敏命案
1980年2月21日,農曆年初六,陳慧敏家人到黃大仙警署報案,他們說陳慧敏於昨日中午離家後失蹤,要求警方協助尋找。
坐堂幫辦循例登記陳慧敏的資料及特徵,發給在街上巡邏警員,叫他們留意。
陳敏家人報案後,因整夜未睡,大都回家休息。
陳慧敏的父親陳康為,由昨晚八時開始四出找尋,報案後仍未心安,他對家人說:「你們先回家吧,我還要再找一會。」
他的家人拗他不過,默默與他分手。
神情憔悴,心急如焚的陳康為,無意識地朝大磡窩村一條行人隧道行去。
那條行人隧道位置偏僻,很少人使用,成為流浪漢及拾荒者的居所。
上午十時,陳康為到達臭氣薰天的隧道口,隧道內有一個藍白相間的帆布袋,大得足以裝下一個人。
不知是心靈相通還是其他原因,陳康為認為女兒就在那個帆布袋內。
他解開綁着帆布袋口的繩,雙手把袋口張開,向下一拉,尋找多時的女兒,從布袋內「伸」出頭來。
陳康為跌坐地上,撕心裂肺地嚎哭,過了一段時間,他才懷着悲痛心情報警。
大批警員到場調查,這案隨即交由警察總部兇殺組接手處理。
法醫到場檢驗屍體,發現屍身上有百多處半圓形傷口
相信是由直徑一吋的水喉通造成。
法醫李福基說:「從傷口判斷,相信兇徒用手握着水喉通的一端,大力向死者身上插去。」
「傷口無遺留布料纖維,相信死者當時是赤裸的。」
「用來捆綁死者四肢的鐵線,深嵌入死者肌肉,有理由相信,半圓形傷口,是生前造成。」
法醫的說話,令在場探員毛骨聳然。
那些傷口多達百多個,遍布全身,若是生前造成,死者所受痛苦可想而知。
法醫繼續說:「另一證明傷痕生前造成的證據,是那些傷口呈不規則半圓形,可見死者被水喉通插中時,曾扭動身體。」
「不過,這些並非死者致命傷,致命傷在死者頭部。」
「死者頭部相信被水喉通重擊多次,顱頂骨碎裂致死。」
「有一點值得留意,死者的處女膜完好。」
法醫的說話,再次令探員感到意外。
死者全身赤裸,生前有一段時間任人擺布,死者卻沒有遭到性侵犯,實在出人意表。
法醫又說:「死者的死亡時間,大約在今日凌晨三時至五時之間。」
「從死者身上屍斑分布,這裏非第一現場。」
「死者身上有百多個生前造成的傷口,第一現場必定遺下大量血跡。」
法醫完成工作後離開,探員開始做搜證工作。
不久,探員在隧道內發現另一具屍體,那具屍體用一個黑色膠袋袋着,是一頭約六斤重的黑狗屍體。
那隻狗似乎死去只有幾小時,致命傷是頭部被鈍物重擊。
這頭黑狗被棄屍在隧道內,探員有不少猜測。
按常理,打死一隻狗,棄在街上便可以,無必要用膠袋袋着,棄在行人隧道內。
這頭狗會不會是被在隧道棲身的流浪漢殺了,打算今晚補補身呢?
當探員去尋找這些流浪漢時,才知他們在過年前已遷到別處,沒有再回來。
如果這頭狗與流浪漢無關,會否兇手棄屍時途經這裏,被那隻狗纏着,一不做二不休,將狗殺掉呢?
探員認為,隧道未必是兇手棄屍目的地,可能被這頭狗干擾了原定計劃。
若然如此,兇案第一現場應在這條隧道附近,探員召來一批警員,在附近一帶做問卷調查。
主要問題有四個:
(一)2月20日,下午一時,是否有人見過死者?當時她是單獨一人還是與其他人一起?
(二)2月20日晚至2月21日早上,是否見到有人攜帶一個藍白間條帆布袋,在大磡村或大磡窩村出現?
(三)有否見過死者的衣物,包括:黃色帶格仔恤衫、啡色牛仔褲、日本人字拖鞋,一條金頸鏈、一對金耳環,一隻鑲有紅心的金戒指。
(四)是否有一隻黑色狗失了蹤?
前三個問題,警員都問不出結果,第四個問題,卻有了確定答案。
「小黑是我們養的,是誰這樣狠心弄死牠!」一名十五歲少女,「認屍」後對探員說。
小黑是大磡窩村石塘路一戶人家所養,平日替主人看門口,不會走到別處去。
小黑在大磡窩村走失,探員推測小黑曾「跟蹤」兇手,因而遇害。
大磡村及大磡窩村可能是第一現場,大批警員逐戶搜查,可惜一無所獲。
陳慧敏遭虐殺棄屍,轟動全港,警方特別成立專案小組調查。
死者生前曾受殘酷對待,專案小組相信死者與兇手認識。
兇手「逼供」手法毒辣,就算硬漢也難抵受,如果死者知道兇手追問的事,一定會說出來。
很明顯,死者並不知情,兇手以為她守口如瓶,才用「嚴刑逼供」,最後將她殺害。
死者年僅15歲,是一名學生,究竟她知道甚麼秘密,遭人虐殺呢?
專案小組深入調查死者背景,以及死者在案發前的異常舉動,綜合得出以下資料。
陳慧敏,15歲,父親陳康為是一名電鍍工人,與妻子及五名子女,在大磡窩村華園路13號E二樓居住。
陳慧敏是家中長女,在九龍聖瑪加利女書院讀中三,性格文靜,學業成績一向不錯。
她讀的是女書院,一直沒有要好的異性朋友,平日與校內女同學交往,與一名姓馮女同學最要好,經常出雙入對。
大約三個月前,陳慧敏對家人表示,參加了學校舞蹈組,經常要在課餘綵排,每星期有三日要在晚上外出。
參加舞蹈組後,陳慧敏整個人都變了。
她開始打扮,穿靚衫、戴首飾,花錢也較以前多。
陳慧敏的母親問她錢從何來?
她說有人邀請舞蹈組表演,演出是有酬金的。
對於這個答案,陳慧敏的母親沒有懷疑。
探員調查所得,陳慧敏舞蹈團沒有被邀演出,換言之,陳慧敏作了一個藉口,解釋金錢來源。
那些錢若不是演出酬金,那麼,錢從何來?
這些不明來歷的錢,是否與陳慧敏的死有關?
探員其後查到,陳慧敏有一個男朋友。
陳慧敏的母親對探員說:「有一次,我從外回家,看見阿敏與一名男子並肩而行,態度親密,待她回家後,我向她查問。」
「阿敏說那人是她在舞蹈班的舞伴,由於經常合作,所以相熟,她強調,那人已有一個要好的女朋友。」
「後來,我發現那人經常在我家樓下等阿敏,我懷疑那人是專騙少女的姑爺仔,叫阿敏介紹給我認識,但她拒絕。」
「那人之後就沒有來等阿敏,也沒有送她回家,不過,我知道他們仍有來往。」
探員查到,陳慧敏參加的舞蹈團,沒有男成員,換言之,陳慧敏又再說謊。
陳慧敏是否因為結識了男朋友,恐怕家人反對,而一再說謊?
探員懷疑那人可能是姑爺仔,正在打陳慧敏的主意。
這個推測,可以解釋陳慧敏的金錢來源,可是,兇手若是姑爺仔,為何要殺她呢?
有探員認為,姑爺仔逼陳慧敏當娼被拒,向她施以毒手,逼她就範。
不過,死者仍是處女,不符姑爺仔一貫手法。
妓爺仔逼良為娼,會先奪去貞操,或將她輪姦,消除她的羞恥心,再威逼利誘她去接客。
另一方法,是誘她上了毒癮,再用毒品控制她。
此外,姑爺仔若以武力逼少女就範,亦只會令她稍受皮肉之苦,而不會令她受傷。
如果是逼良為娼的話,陳慧敏不可能甘受酷刑,也不應承。
有人認為,這是黑社會「殺雞儆猴」,利用陳慧敏之死,警告其他想脫離色情集團的人。
不過,「殺雞儆猴」的「雞」,必須有「知名度」,否則難收到「儆猴」的效果。
陳慧敏未出賣過肉體,在色情圈中藉藉無名,殺了她,起不到「殺雞儆猴」效果。
另方面,通常這些「殺雞大會」,都會安排那些「猴」來參觀,警方經深入調查,並未發現有「殺雞大會」。
專案小組推測了多種可能性,但都無法理解犯案動機
不過,他們都認為,陳慧敏所說的「舞伴」嫌疑最大。
專案小組整理了陳慧敏死前一星期的生活情況。
二月十五日,農年卅晚,晚上六時,陳慧敏接到一個電話後,對母親說約了朋友行花市,催促母親早些吃團年飯。
陳慧敏的母親說大約八時才開飯,陳慧敏聽了後,說約了朋友七時半,如果七時還未開飯,她不吃了。
結果,陳家在晚上七時吃團年飯,陳慧敏匆匆吃過後,離家外出。
陳慧敏離家不久,有人打電話到陳家,陳慧敏母親接聽電話,對方沒有出聲,隨即收了線。
由於過往經常都有這種情況出現,陳慧敏母親以為電話故障,不以為意。
二月十六日,農年初一。陳慧敏在早上八時才從外返家,令到她的父母十分不高興。
這是陳慧敏首次通宵外出,他的父母怕開了先例,日後難以管教。
陳母問她為何通宵不歸時,陳慧敏說行完花市後,到荔園玩,然後去了的士高,再與朋友在海邊談心。
陳慧敏說完,對母親說十分疲倦,之後回房就上床睡覺。
中午十二時,陳母叫醒她吃飯,飯後,她又上床倒頭大睡,到晚飯時才被叫醒。
當日,陳母在下午及晚上,分別接到兩個「無聲的電話」。
晚上十時,陳慧敏接了一個電話,與對方談了一個小時,神情輕鬆。
二月十七日,農年初二。陳慧敏早上留在家中,沒有外出。
下午一時,廳中電話響起,陳慧敏從房走出來接聽,陳母快一步拿起電話說:「喂,恭喜發財,你找誰呀?」
對方說:「陳伯母,你好,我是阿敏的同學,姓馮的,請問阿敏在嗎?」
「請你等等。」陳母說完,將電話筒遞給女兒,陳慧敏與對方說了一會後,對母親說同學約她外出遊玩,之後,陳慧敏換衫外出。
下午六時許,陳慧敏打電話回家,說同學的媽媽留她吃晚飯,要晚一點才回來。
晚上十時,陳慧敏致電回家,說已吃完飯,現在與幾個同學一起,到旺角買些東西就回家。
晚上十二時許,陳慧敏回家,但沒有買到甚麼東西。
二月十八日,農年初三,陳慧敏整日在家看電視,但每當電話響起,她總是急不及待接聽。
陳慧敏的母親一早對她說,今天不可外出,她在電話中推了幾個約會。
二月十九日,農曆年初四,陳慧敏整夜看小說,睡到中午才起床。
陳母在上午接到一個「無聲電話」,這天,陳母仍不准女兒外出,陳慧敏有點不開心。
每當電話響起時,陳慧敏總是搶着接聽。
晚上,陳母問她有否接過「無聲電話」?
陳慧敏想了想,說之前也曾經接過。
陳母感到奇怪,女兒若接過「無聲電話」,為何女兒沒有告訴她?
二月二十日,農曆年初五,陳慧敏睡到中午仍未起床,姓馮女同學打電話來找她,陳母接聽電話後,叫醒女兒接聽。
陳慧敏接過電話,談了一會,用手掩着電話筒,對母親說,同學約她去買運動鞋,她可不可以去?
陳母見女兒已有幾天留在家中,批准她外出。
陳慧敏高興地換了衣服,離家外出。
下午二時,陳慧敏離家已有個多小時,陳母接到姓馮同學電話,說還未見陳慧敏赴約。
陳母說:「阿敏在十二時半已出門,會不會因為塞車,所以還未到?」
姓馮女同學說:「伯母,就算塞車也應該到了,我們約好在鳳凰新邨雙鳳街一家快餐店等,就算步行來,早就到了。」
雙方在電話中傾談,也說不出一個所以然來。
下午六時,馮女再打電話找陳慧敏,說一直未見她赴約,當知道她還沒有回家時,顯得有些焦急。
馮女說:「伯母,阿敏從沒有試過失約的,我曾問過朋友及同學,他們都說沒有見過阿敏,我有些擔心。」
陳母問:「擔心?擔心些甚麼?」
馮女說:「我擔心她可能出了意外。」
馮女的說話,把陳慧敏的母親嚇了一跳,她愈想愈驚,立即叫家人四出尋找,同時通知親朋戚友留意,但都無結果。
在馮女打電話來後,陳母又接到幾個「無聲電話」,由於心煩意亂,陳母對着電話筒破口大罵,不過對方仍然不發一言。
2月21日,農曆年初六凌晨,陳家仍四出找尋陳慧敏下落,陳母留在家中等消息。
凌晨三時,陳母接到一個神秘電話,對方是一名男子,自稱姓鄧,他說:「我是陳慧敏的朋友,請問她回來了沒有?」
陳母答:「阿敏還沒有回來。」
那人說:「唉!她真的沒有回來,我早知會這樣的了,不過,如果她回來的話,請你一定要告訴她,我有重要的事和她說,叫她千萬要打電話給我。」
那人向陳母說了一個電話號碼後,收了線。
外出找陳慧敏的家人回來後,陳母將姓鄧男人的說話覆述給他們聽。
當他們依那人提供的電話打去時,接聽話的人說:「電話號碼沒有錯,但這裏沒有姓鄧的。」
究竟是陳母寫錯電話號碼?還是那人說錯呢?
經過商議,各人決定,若陳慧敏天亮仍未回來,他們就報警求助。
早上六時半,陳慧敏還未有蹤影,陳家到黃大仙警署報案。
負責替他們辦理報案手續的坐堂幫辦,將案件列作一般失蹤人口案處理。
早上七時半,各人離開警署返家,陳慧敏的父親,獨自在黃大仙一帶找尋。
早上十時,陳父在大磡村一條行人隧道內,發現陳慧敏被藏屍在一個帆布袋內。
從陳慧敏死前一星期的生活片段,探員認為她一定有事瞞着家人。
陳家接到的那些「無聲電話」,探員認為是破案關鍵。
「無聲電話」可能是陳慧敏的男友打來的,她的男友可能就是那名自稱姓鄧的男子。
那名男子,沒有將自己的電話號碼給陳慧敏,每次要找陳慧敏時,都致電到她家中找她。
每當有電話響起,陳慧敏都搶着去接,相信是不想讓家人知道她有男朋友。
電話若不是由陳慧敏接聽,那人就一言不發收線,這就是那些「無聲電話」的來源。
從姓鄧男子的說話,他是預料陳慧敏會出事的。
以陳慧敏的年紀,究竟她做了甚麼事而招致殺身之禍呢?
2月22日,農曆年初七,警方透過《警訊》電視節目,向市民緊急呼籲,希望有人能提供線索。
為喚起市民記憶,警方找來外形與陳慧敏差不多的女警,着上陳慧敏失蹤當日所穿服飾,從鑽石山華園路十三號E,陳家門口開始,沿龍翔道西行,經蒲崗村道,轉鳳德道,到達家家歡快餐店門口,停留約十分鐘,然後再返回華園路陳慧敏家中。
當這名女警在街上行走時,陪伴她的探員用擴音器向途人呼籲,如果曾在2月20日,見過這名少女的話,請與警方聯絡。
稍後,警方熱線收到不少市民提供資料,其中較特別的,是一個由公眾電話亭打來的匿名電話,那人說:「找到姓鄧的,就可以破案了。」
那時,警方仍未透露那名姓鄧男子的資料,打電話的人顯然是知情的。
專案小組綜合證據合析案情時,相信陳慧敏之死,可能與販毒集團有關。
專案小組認為,姓鄧男子所用的「單向」聯絡方法,與毒販所用的相同,他可能利用陳慧敏販毒。
姓鄧的可能「黑吃黑」,私下扣下毒品,交由陳慧敏販運,結果被販毒集團捉住,要她供出毒品來源,由於她對姓鄧男子所知不多,飽受酷刑逼供後死亡。
姓鄧男子知道陳慧敏出事,原先以為販毒集團會將她釋放,所以打電話到陳家查問,知道陳慧敏失蹤後,仍抱萬一希望。
他留下的電話號碼,可能是一組密碼,陳慧敏看到這組密碼後,就知道如何與姓鄧男子聯絡。
如果專案小組的推論成立,可以解釋到陳慧敏的金錢來源,為何經常外出?為何經常搶着聽電話?「無聲電話」的來源?她為何被虐殺及棄屍?
警方其後找到打電話到陳家的姓鄧男子,調查後證實與案無關。
後來,警方懸紅一萬元,追緝兇手。
1980年5月23日,警方將懸紅由一萬元提高至三萬五千元,但仍找不到破案線索。
1984年,警方在電視再度呼籲市民提供消息,但無進一步收穫,此案至今仍未偵破。
犯罪行為學家認為,陳慧敏被殘酷虐殺,手法與黑社會執行「家法」不同。
死者全身赤裸,被鐵線捆綁,遭人用水喉通虐殺,這種以「羞辱」為主,帶有「玩樂」式的虐殺手法,多見於童黨欺凌或校園暴力。
死者未遭性侵犯,有理由相信,兇手可能是一群女性童黨,因與死者「結怨」施加毒手。
懸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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