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19年12月18日

虐殺女生之竹籮藏屍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80年6月28日
地點:牛池灣西村119號D對開空地
人物:陳玉玲
案情:港大學生陳玉玲應約與人洽談補習後失蹤,兩日後被發現藏竹籮,棄於牛池灣西村。
備註:懸案。警方懸紅二萬五千元,緝拿兇手歸案。

***************

女學生陳慧敏命案發生後四個月,黃大仙區又發現一名女學生被殺害。
兩宗命案的犯案手法十分接近,警方最初不排除兩案都是同一人所為,經深入調查後,將兩案分開處理。
不過,這案最終也成為懸案。
  
這宗命案在1980年6月28日揭發,案中死者陳玉玲,20歲,港大一年級學生。
  
當日早上八時,馮祥記燒焊廠一名貨車司機,駕車到牛池灣西村一一九號D對開空地,打算將一批用塑膠袋裝好的木糠運走。
  
司機將一包包木糠搬上貨車,搬了一小半後,發現木糠包下,有一個竹籮。
竹籮的籮面用一塊紅色塑膠布蓋着,那個竹籮阻礙他搬走木糠,他嘗試拿走那個竹籮,但竹籮十分沉重。
司機將籮面那塊紅塑膠布揭起,看看籮內究竟載了些甚麼東西。
一看之下,登時魂飛魄散,竹籮內有一具女性裸屍,一對人腳垂在籮外。
  
那具裸屍的頭部,被一個膠袋套住,屍體以頭上腳下姿勢放在竹籮內,背部朝天,雙手屈在胸前,全身被新的鐵線捆着。
司機立即報警。
  
法醫李福基到場檢驗屍體時,發現死者身上無明顯傷痕,致命傷在頭部,頭骨破裂致死,相信曾遭鈍物重擊多次。
死者無被姦污跡象,死去超過兩日,相信在别處殺害,再移屍到這裏。
  
探員在九龍灣一帶做問卷調查,可惜並無收穫。
探員其後從失蹤人口檔案資料中,查出死者與數日前失蹤的港大女生陳玉玲相似,通知其家人到殮房認屍,證實死者是陳玉玲。
陳玉玲與家人,在九龍城啟德道68號八樓居住。
陳玉玲的父親陳斌,經營布廠生意,家庭經濟環境不俗。
陳玉玲有兩名哥哥及兩名弟弟,兩名兄長已到外國留學,一家的教育水平甚高。
  
陳玉玲在華德小學就讀,中學讀民生書院,在聖士提反女校完成預科課程。
她在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讀一年級,主修社會科學,副修經濟及地理。
她對中國文學甚有興趣,入讀港大後,獲選為港大學生報《學苑》編輯。
陳玉玲個性活潑好動,沒有不良嗜好,也沒有男朋友。
  
陳玉玲打算在今個暑假替人補習,吸收社會經驗,並藉此了解現時學生的情況。
她與男同學馮文基合作,在報章刊登廣告替人補習。
陳玉玲專長文科,馮同學專長理科,可適合不同的補習要求。
那個廣告在6月21日及22日,在兩份日報章刊登,只有22日的其中一份日報,廣告內有提及兩人的性別,在這則廣告上,分別刊登兩人的電話號碼,電話號碼後附有兩人的姓氏。
  
1980年6月23日,星期一。
當日早上,一名男子打電話到陳家,說看到廣告,想同陳小姐談一談。
陳玉玲當日早上外出,三個電話都由陳玉玲媽媽接聽,那人每次都沒有留下姓名及電話號碼。
  
下午,陳玉玲自外返家,陳母告訴她有人打電話來找她補習,陳玉玲十分開心,因為這是她第一份工作。
傍晚,那人再打電話到陳家,與陳玉玲談了很久才收線。
  
陳玉玲對母親說,已與那人談妥條件,明日相約見面,相信成功機會很大。
陳母有點不放心問:「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陳玉玲說:「不用了,如果你陪我一起去,可能會令他對我失信心。」
陳母問:「那人是住在哪裏的?」
陳玉玲說:「他住在鳳凰新邨,他約我在附近一家酒樓見面,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他才帶我到他的家。」
  
陳太說:「你們沒見過面,到時如何相認?叫他給你電話號碼、地址,你去他的家找他,不是更方便嗎?」
陳玉玲說:「我也對他這樣說,他說以前請過人補習,因覺得不合適而沒有請,後來那人經常打電話及上門騷擾他,令他不勝其煩,所以約在酒樓見面。」
  
翌日中午,陳玉玲離家與那名男子見面,過了一段時間,那人打電話到陳家:「請問陳玉玲小姐在嗎?」
「她已經外出了。」陳太認出那名男子的聲音。
  
那人問:「我與她約好見面的,她是否前來赴約?」
陳太說:「相信是了。」
當晚,陳玉玲沒有回家。
陳家恐她出了意外,到黃大仙警署報案,案件循例交由失蹤人口調查課跟進。
由於之前曾發生陳慧敏命案,陳家認為警方應將案交由刑事部門偵查。
陳家於6月26日,召開記者會,懸紅一萬元給尋回陳玉玲的人。
  
很不幸,陳玉玲被發現時已是一具屍體。
陳慧敏命案揭後,有人在隧道牆壁寫上「我愛陳少玲」字樣,陳玉玲命案揭發後,字樣已被改為「我愛少玲」。
  
陳慧敏命案記憶猶新,探員認為兩案可能有關連,原因是兩宗命案有多處相同。
(一)兩人都是年輕學生。
(二)兩人被發現時都是全身赤裸。
(三)兩人都是頭部被鈍物擊打致死。
(四)兩人未被姦污。
(五)兩人都被鐵線捆綁。
(六)兩人被棄屍地點相距不遠。
(七)兩人屍體都用物件藏着。(陳慧敏藏在帆布袋,陳玉玲藏在竹籮內。)
(八)兩名死者都姓陳。
(九)兩名死者都在布滿雜物的地方被發現。
(十)兩人都是接了電話外出遇害。
(十一)兩人都沒有男朋友。
(十二)兩人最後目的地都在鳳凰新邨。(陳慧敏赴約的快餐店與陳玉玲赴約的酒樓,相距數十米。)
(十三)發現屍體的都不是第一現場。
(十四)死者被殺後,隔了一段時間才被棄屍。
(十五)兇手似乎有意讓人發現屍體。
  
基於以上十五點相同,探員認為兩案有關連,警方將案交給調查陳慧敏案的專案小組調查。
警方相信,陳玉玲已與那人見過面,否則那人一定會打電話到陳家查問。
  
陳玉玲離家時,身穿一套灰藍色衫裙,腳踏高跟鞋,腕上戴雷達牌女裝手錶、一條心形十四K白金頸鏈、一個圓形十四K包金玉墜、一張身份證。
  
經地氈式搜索,未發現陳玉玲衣物及物品,探員查到用來藏屍的竹籮,來自牛池灣西村垃圾站。
探員其後發現一條有價值線索。
除陳玉玲外,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港大學生,不少都接過那名男子的電話,包括與陳玉玲一齊刊登廣告的馮文基。
  
馮文基說:「6月23日晚上,一個自稱姓陳男子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認識陳玉玲,我是否港大學生。」
「那人說想找陳玉玲為她的兒子補習,想了解她的為人,所以打電話問我,我見他說得合情合理,於是據實以報。」
「那人似乎十分熟悉港大的情況,問了我很多港大的人與事,例如某人是否在校內任教等。」
「其後,那人說了些誹謗港大的話,我與他爭辯一番後,收了線。」
「我打電話給陳玉玲,告訴她這件事,她說,會去見一見這個人,了解一下。」
  
港大學生會一名發言人表示,陳玉玲出事後,他們曾做過一項調查,發現大部份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港大生,曾接過那人的電話。
那人認識港大唯一在心理系授課的關牧師,警方相信,那人可能是港大學生,可能中途被逼退學,所以對港大有一定了解。
  
1980年7月3日,陳玉玲在紅磡世界殯儀館出殯,靈堂的輓聯寫着:「天有眼神有靈 仇要報冤要伸」
陳玉玲父母傷心過度未有到靈堂,他們所題的輓聯是:
「胸懷大志願望未達可憐小女遭兇殺」
「英魂不息沉冤待伸望眾協助鋤狼奸」
  
陳府親友及港大師生,合共數百人到場致祭。
港大校長黃麗松除致送花圈外,亦親臨執紼。
港大學生代表致辭,指斥兇手滅絕人性,殘害善良,行為令人髮指。
他提醒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同學提高警覺,同時呼籲同學向警方提供資料。
  
追思彌撒於中午十二時完畢,遺體舁送歌連臣角火葬場火化,骨灰長埋跑馬地天主教墳場。
陳玉玲入土為安後,警方邀請陳鳳芝女督察,在《警訊》電視節目中向市民呼籲。
  
陳鳳芝曾參選香港小姐,獲得亞軍,因而有警花之稱。
陳鳳芝同時呼籲市民提供陳慧敏命案的線索。
陳玉玲案毫無頭緒,警方懸紅二萬五千元,緝拿兇手歸案。
  
陳玉玲與陳慧敏兩宗命案,至今仍未偵破。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