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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斷掌諫夫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慘案》

日期:1975年7月14日
地點:筲箕灣聖十字徑村31號A木屋
人物:蘇潔蓮、曹俊賢、曹永慧
案情:蘇潔蓮因丈夫爛賭,斬斷兩名子女的手掌及自己的手掌,備註:10月21日,案件在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審結,官判被告入獄一年。
據悉,蘇潔蓮獲子女及家人原諒,出獄後,一家人團聚重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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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筲箕灣聖十字徑村,現時己建成興東邨、耀東邨及多個居屋。在1975年,聖十字徑村是香港最大寮屋區之一,住療屋的,大都是窮苦人家。
貧窮不是一種罪過,但如果沉迷賭博,以致債台高築,又另當別論。
  
諷刺的是,愈窮的人,愈喜歡賭錢,因本錢有限,輸得最多的,也是他們。
以為「人無橫財不富」的人,往往就是富不起來的一群。
 
「賭就輸實,唔賭就窮實。」這是阿銓的口頭禪。
既知「賭就輸實」,又何必去賭呢?
況且,「唔賭就窮實」,並非事實。
 
阿銓28歲,讀書不成,中一之後,就到社會工作,現在是一名油漆工人。
阿蓮(蘇潔蓮)是阿銓的妻子,24歲,家庭主婦,與姓曹丈夫結婚五年,誕下一子一女。長子阿賢(曹俊賢),4歲,細女阿慧(曹永慧),3歲。
  
阿銓獨力維持一四口生活,十分吃力,在無法增加收入的情況下,他開始寄託幸運之神,希望藉賭博來改善生活。
如果這樣也行得通,世間上還有窮人嗎?
阿銓知道十賭九騙,但他認為自己不會受騙。
  
家用愈來愈少,阿蓮巧婦難為無米炊。
阿銓最騙她因工作減少,影響收入,但包不住火,阿蓮終於知道家用愈來愈少的原因。
  
阿蓮說:「阿銓,你愈來愈不長進了,辛辛苦苦賺來的錢,無無謂謂就輸去了,這又何苦呢?」
阿銓回答:「唉,家中開古愈來愈,反正收入無法古持,不如拿去博一博,如果給我博到,就可斬斷窮根了。」
阿銓一心想改善家人生活,出發點沒錯,但做法卻錯了。
 阿蓮勸丈夫遠離賭博,出發點沒有錯,但方法卻錯了。
兩人經常爭吵,演變成冷戰。
冷戰並不表示兩人都冷靜下來想一想,而是催生一場令人終身遺憾,但又無法挽回的悲劇。
1975年7月14日,上午九時,當通宵班的張立閤上眼不久,被巨大的收音機聲浪從夢鄉驚醒。
「收音機開得這樣大聲,聾的都聽到啦!喂,將聲浪收細點好不好?煩死人啦!」
  
張立用他所能發出的最大聲音說,可是與收音機聲浪相比,就如蟬鳴遇上雷聲。
「我以為再過一會,曹師奶(阿蓮)會將收音機聲浪收細,但過了十多分鐘還沒有動靜,我過去看看發生甚麼事?」
張立對重案組探員講述發事件經過。
  
曹師奶住筲箕灣聖十字徑村31號A木屋,張立就住在隔鄰。
張立說:「我看見本屋大門的鎖頭沒有鎖上,大門緊閉,知道屋內有一定有人,屋內如果有人的話,應該受不了這麼大的收音機聲浪,我推測一定有事發生。」
  
木屋的大門,通都沒有門鎖的,從內是用門柵將門關上,從外則用鎖頭將門鎖好。
張立邊拍門邊說:「曹師奶!曹師奶!」
屋內全無反應,張立察覺有些液體從門縫流出來,他所穿的拖鞋,沾上了那些鮮紅色液體。
張立說:「那些血不斷由屋內流出來,我想屋內一定有事發生,於是報警。」
  
警方接到報告,經過一番尋找,才到達現場。
張立說:「阿sir,就是這間屋了,你看,血水還不斷從屋內流出來。」
那些紅色液體已吸引大批蒼蠅聚集。
警員推測,那些液體就算不人血,也一定是由動物身上流出來。
警員向九九九控制中心報告:「屋內流出來的液體相信是鮮血,木屋大門緊閉,事有可疑,要求破門入內調查。」
上級研判情況後,准許警員破門。
  
警員破門入內,屋內沒有任何照明,透過外面透入的光線,警員看到屋內情況。
警員將收音機關掉後向控制中心報告:「屋內有三名傷者,一名婦人及兩名小童,他們都正流血,請派白車(救護車)到來。」
控制中心問:「已通知白車,三人中有多少個受傷?傷在哪裏?因何受傷?」
警員答:「現時還未清楚,稍後再報告。」
警員按亮電燈,屋內情況看得更清楚。
張立驚叫:「是曹師奶及她的兩名兒子,誰人這樣殘忍,謀害她們三母子呢?」
警員向控制中心報告:「一名證人認出三人身份,是這屋的女戶主及她的子女。」
  
「三人已昏迷,尚有氣息,三人受傷的原因,是手掌被人用利器斬離。」
控制中心問:「斬離的意思,是手掌與身體完全脫離,沒有皮肉相連嗎?」
警員答:「是,是完全分離,我們試圖為他們止血,但傷口太大,我們無能為力。」
  
「白車已通知了,你再報多些資料上來。」
「女子被斬的是右手掌。」
「是意外還是人為?」
「相信是被人斬下的,情況有點不常,請派人增援。」
「已通知指揮官及重案組到場,立即封鎖現場,尋找目擊證人。」控制中心向警員下達指令。
救護員到場,用止血繃帶替三名傷者止血,匆匆將三人送到鄧肇堅醫院急救。
指揮官陳警司與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率領探到場時,被現場情景嚇了一跳,現場可以用血流成河來形容。
  
黃定邦入屋後,發現地上有三隻斷掌,「陳警司,地下有三隻斷掌。」
「甚麼?為何不與傷者一齊送到醫院?」陳警司問在場警員。
警員答:「三隻斷掌是證物,所以沒有拿走。」
陳警司怒罵:「不把斷掌送到醫院,如何進行接駁手術?」
  
陳警司向探員取來證物袋,將斷掌分別放入三個證物袋內,交給一名探員:「快,用冰將斷掌冰好,拿到醫院。」
探員接過斷掌,飛奔下山,他沒有忘記陳警司的說話,可是,在木屋區內,哪裏有冰呢?
  
當他途經一個街喉時,「靈機一觸」,沒有冰,水也一樣吧!
他將水注入證物袋內,斷掌在水中漂浮。
探員登上警車,前往醫院途中,三隻斷掌已開始吸水發脹了。
探員跑到急症室,喘着氣說:「醫生!醫生!這是那三個母子的斷掌。」
醫生看了看那二隻斷掌,幾經克制才沒有把那名探員痛打一頓。
醫生鐵青着臉,將斷掌從血水中撈出來,用毛巾將掌包好,放在膠盆內,用冰袋將斷掌冰好。
  
醫生對護士說:「準備救護車,我要將斷掌送到瑪麗院。」
三名傷者較早前送到鄧肇堅醫院,急症室醫生為他們止血及初步治療後,轉送瑪麗醫院。
瑪麗醫院的醫生問:「三隻斷掌呢?」
「還在現場。」救護員答。
  
醫生說:「怎會這樣的?三名傷者斷掌切口平整,可以做接駁手術,快把斷掌送到瑪麗醫院。」
當醫生說這話時,斷掌正由一名焦急的醫生,由鄧肇堅醫院送往瑪麗醫院途中。
那名醫生安慰自己:「手掌被水浸得脹,希望不會影響接駁手術。」
  
斷掌送到後,港大醫學院醫療中心專家、外科及骨科醫生,組成「斷掌再殖聯合小組」,由一名醫學院高級講師主持,為三名傷者進行斷掌再殖手術。
可惜,由於斷掌被手浸壞,手術以失敗告終。
  
每個人都情緒低落,可是又無能為力,不過,三名傷者的性命總算是保住了。
知道這個消息,陳警司氣得掉頭就走了,他先到瑪麗醫院了解情況,現場由黃定邦聽取探員的調查報告。
  
「現場大門從內反鎖,窗戶緊閉,門窗都沒有損毀,是一間密室。」
「換言之,屋內三名傷者中,其中一人是行兇者,相信是女傷者所為。」
「現場客廳地上有一個砧板,一把菜刀,菜刀上有女傷者指模,相信行兇者用菜刀及砧板,先將兩名小童左掌斬斷,再自斷右掌。」
  
「根據證人證供判斷,行兇者恐怕慘叫聲被人聽到,將收音機聲浪校到最大,以作掩飾。」
「一名證人說,他在上午九時正被吵醒,相信案發時間在上午九時。」
「附近街坊說,男女戶主最近因家事爭吵。」
「我們在屋內找到一個空的米酒瓶,推測行兇者事前將兩名小童灌醉,自己亦在酒後行兇。」
  
探員的推測沒有錯,阿蓮接受陳警司盤問時承認酒後行兇。
「阿銓一連兩晚賭至半夜三更才回來,一回來就問我要錢,向我打打罵罵,我一時糊塗,才做出此事,現在十分後悔。」
  
1975年8月14日,此案在銅鑼灣裁判署提訊,阿蓮被控兩項罪名:
1. 嚴重傷害4歲男童阿賢身體。
2. 嚴重傷害3歲女童阿慧身體。
10月20日,案件在維多利亞地方法院審結,法官判被告入獄一年。
法官判案時指出,這是一宗嚴重罪案,雖然感化官報告說被告犯案時神志不清,兼且有「避孕丸後遺症」,以致心情燥,但這不能減輕被告的罪行。
  
兩名小童的弱小心靈,將會因此事留下陰影,兩小童亦因此終身殘廢,因此將被告判監,以儆效尤。
案中兩名遭斷掌的幼童,將在社會福利署署長監督下,由他們的祖母負起撫育之責。
在母親判刑當天早上,兒子到庭聽取判刑,被告兩名斷掌子女其後到戴麟趾康復中心,接受一項裝上假手的手術。
據悉,阿蓮獲子女及家人原諒,出獄後,一家人團聚重過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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