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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上帝」火燒卡拉OK奪十七命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縱火炸彈案》

日期:1997年1月25日
地點:尖沙咀寶勒巷TopOne新一代卡拉OK
人物:蔡錦輝、李家豪、董勝飛、柳應達、鄭偉成、陳惠良、陳福清
案情:蔡錦輝指使手下縱火燒新一代卡拉OK,導致十七死十三傷,李家豪、董勝飛、柳應達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鄭偉成誤殺罪名成立,判入獄十一年。
備註:蔡錦輝潛逃至內地,2008年12月解返香港,2010年5月3日,兩項謀殺罪名成立,判終身監禁,陳惠良及陳福清仍在逃,警方合共懸紅四十萬元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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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凌晨四時,新一代卡拉OK二樓接待處被人投擲燃燒彈,火舌沿如迷宮般的走廊亂竄,有毒濃煙瞬即充滿整間卡拉OK……
消防員到場時,卡拉OK正門樓梯及二樓已被濃煙及烈焰吞噬,逾百人被困等待救援,火警升為三級……
這宗香港歷來導致最嚴重傷亡的縱火案,奪去十七命、十三人受傷,涉案落網的五人中,四人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另一人誤殺罪成,判監十一年…… 
案中主謀是綽號「上帝」的黑社會嘍囉,他與另外兩名黨羽在案發後潛逃……
「上帝」其後在內地落網,解返香港受審。


港督彭定康於早上九時許巡視現場,再到醫院探望傷者和慰問死傷者家屬,他對這埸可怕火災表示震驚,並向死難者表示哀悼。
彭定康讚揚消防處對事件反應迅速,醫院處理災難性火災亦表現出專業精神。
警方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俗稱「O」記),由警司戴律持率領C隊探員,連同政府化驗師在火場內詳細搜查,發現一些沾有電油物件,正式將案列為縱火及謀殺案處理。

奪命縱火案發生後,警方懷疑事件與黑幫仇殺有關,西九龍反黑組總動員展開「掃場」行動,突擊搜查油尖區內多家夜店,緝拿縱火狂徒。
接手調查這宗縱火案的西九龍重案組調查得知,縱火兇徒目標是當時在卡拉OK內的另一批黑幫分子,他們先在卡拉OK正門樓梯淋潑天拿水,再向店內投擲三枚燃燒彈。

慘劇導火線與黑幫「爭睇場」有關,「攻」的一方於案發前四日,藉「調戲」卡拉OK女職員挑生事端,再相約「守」的一方「講數」,乘機「奪場」。

重案組探員在卡拉OK後樓梯,找到四柄十四吋長牛肉刀及三十支水喉通,相信是一個黑幫「兵器庫」。
尖沙咀警區指揮官高樂華說,油尖區過往是「新義安」主要地盤,「和勝和」盤踞旺角。
自從地方行政改革將油尖區及旺角區合二為一後,「和勝和」勢力越過登打士街,由旺角伸展至油尖區,兩大黑幫因爭奪利益引起紛爭。

TopOne新一代卡拉OK集團副經理陳鈺眉表示,事件與黑社會活動或遭人尋仇無關,因為事前沒有收過恐嚇電話。
她否認聘用有黑社會背景人士「睇場」,亦否認有人勒收保護費。

警方經廣泛調查,相信慘劇由黑幫爭地盤引起。
新一代卡拉OK三年前在上址開業,所在的寶勒巷屬「新義安」勢力範圍,「保安」及「泊車」服務卻「外判」「和勝和」。
一向在寶勒巷活動的「新義安」成員,對己方利益被奪大為不滿,過去兩年曾多次「展示實力」,但都無功而還。
1月21日凌晨,「新義安」的董勝飛(綽號「阿飛」),蔡錦輝(綽號「上帝」)在「大佬」綽號「肥仔德」的柳應達指示下,到卡拉OK「踩場」,藉調戲女職員生事,繼而與場內的「保安」動武,兩批人大打出手,各有損傷,雙方均沒有報警。

「上帝」與「阿飛」到卡拉OK「踩場」弄得落荒而逃,向「肥仔德」回報情況。
「肥仔德」知道對手不易應付,召集數十名手下帶同牛肉刀,打算「掃場」示威,先後兩次行動俱因遇上警察「查牌」而臨時取消。
發生「踩場」事件後,卡拉OK的「保安」認為「上帝」與「阿飛」蓄意鬧事,必有所圖,已加強戒備,但料不到對方竟不顧後果,來一招「玉石俱焚」。

1997年1月25日凌晨,在「肥仔德」策劃及指揮下,「火攻」行動逐步進行。
「阿清」、「阿飛」在油站購買電油,與其他兄弟將電油裝入啤酒樽內,在樽口綁上布條,自製「莫洛托夫雞尾酒」(汽油彈)。
「阿飛」將自製汽油彈放入車內,與「阿清」及綽號「媚媚」的陳惠良驅車往寶勒巷,「上帝」駕另一輛車載一男兩女到場,另有四名男子乘另一部車與他們會合。

各人配備無線電對講機,一男兩女留在寶勒巷把風,「上帝」與七名男黨羽沿樓梯步上卡拉OK,沿路在樓梯潑上電油。
接待處兩名女職員上前招呼時,「阿飛」二話不說,將三枚汽油彈燃點後投入卡拉OK走廊,「上帝」等十一男女在驚呼聲中驅車離去。

政府化驗所人員化驗在縱火現場收集到的汽油樣本後,得知這種汽油屬一家油公司所有,探員向該家油公司屬下的油站查詢,於1月24日至25日凌晨四時前,曾否有人以容器購買汽油。

牛頭角一個油站的職員記得,在25日凌晨二時,有人以容器購買十公升汽油,職員向探員提供一個車牌號碼(「阿飛」所駕車輛)。
監視尖沙咀區黑幫活動的警方刑事情報科(CIB,俗稱「狗仔隊」),1月21日接到線人告密,說「上帝」到卡拉OK「踩場」,情報科人員在寶勒巷進行「高空監視」,錄下一輛「上帝」所駕車輛的車牌號碼,將之交予負責調查縱火案的探員跟進。

探員根據車牌號碼追查,找出車主住址及他們手機與固網電話號碼,監聽他們的電話對話後,發現部分兇徒藏匿在將軍澳上村已棄置的立德學校內,於是部署圍捕。
縱火案發生翌日中午,探員在藍田拘捕一名男子,再於牛頭角淘大花園一家店鋪拘捕兩名女職員,傍晚掩至將軍澳空置的立德學校,拘捕三名男子。

1月28日,三男二女被落案控以謀殺罪名,在南九龍裁判署提堂。
警方把被告押上法庭時,五人全部用黑布蒙頭,扣上手銬,腰間鎖上鐵鏈,用五部警車把他們分開接送,以免他們串謀作供。
五人同被控一項謀殺罪名,指他們於1月25日,在尖沙咀寶勒巷串謀其他在逃人士謀殺許志康,(縱火案其中一名死者)。

有組織嚴重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蘇錦成在庭上指出,這是一宗可怕案件,犯案者手段兇殘。
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等候律政司指示,下次提堂時,被告可能會再加控其他罪名。
五名被告最少涉及十五項謀殺、縱火等罪名,三名男被告為「新義安」黑社會成員,兩名女被告亦與黑社會有關。
五名被告分別為:
(一)盧程剛(23歲,任職司機)
(二)李家豪(22歲,魚市場工人)
(三)鄭偉成(25歲,無業)
(四)何莉嘉(17歲,售貨員)
(五)葉嘉欣(28歲,售貨員)
五人均放棄申請擔保,三名男被告透過當值律師,在庭上投訴於扣留期間曾遭警員毆打及恐嚇。
裁判官梅納賢准他們在扣留所內看醫生及驗傷,將案押後至2月18日,讓控方作進一步調查及諮詢法律意見。
五人提堂時,探員在荃灣及觀塘分別拘捕三男一女,其中一名男子董勝飛證實與案有關被扣留調查。

2月12日,警方發出內部通緝照片,將「暗花」提高至十萬元,追緝尖沙咀卡拉OK縱火及謀殺案中的在逃主謀人物。
被警方通緝的主謀人物蔡錦輝,綽號「上帝」,是「新義安」一名職位低微嘍囉,在牛頭角道花園大廈居住,活躍觀塘及藍田一帶,於1986至1987年間,因傷人被捕,留有案底。

2月13日早上九時許,觀塘馬蹄徑一時租停車場一名保安員,核對車輛出入閘登記時,發現一輛日本私家車停泊多日未開走,感到可疑報警。
警員發現該車被通緝,通知探員到場調查,探員將私家車車門撬開及套取指模,拖走檢驗。
停車場一名管理員表示,該車曾多次停泊車場內,最後一次為1月25日凌晨五時半(卡拉OK遭縱火後個半小時),當時由一名二十餘歲男子駕駛。
4月2日,三名被告在南九龍裁判署再度提堂,被控謀殺十七名死者,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較早前被控的盧程剛、何莉嘉、葉嘉欣,獲撒消控罪,無條件釋放)
三名被告:
(一)李家豪(22歲,魚市場工人)
(二)鄭偉成(25歲,無業)
(三)董勝飛(27歲,司機)

由於需時翻譯警方與被告會面時的十盒錄影帶,以及等候律政署進一步指示,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4月29日再提堂,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6月15日凌晨,澳門警方出動百多名探員,分成多路在市內大搜各區夜店及娛樂場所,協助香港警方尋找多名目標人物,尤其留意一名綽號「上帝」男子,但未有所獲。

11月18日,在縱火案發生後潛逃內地的「肥仔德」(柳應達),化名姓楊在深圳市福田區海濱廣場匿藏,在警方十萬元暗花重賞之下,他的行藏終被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獲悉,經長時間深入調查,將他拘捕。
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於12月10日上午,在深圳皇崗口岸向香港警方移交「肥仔德」。
經過一連串審訊及司法程序,縱火案中三名被告,李家豪、董勝飛、柳應達(「肥仔德」),1998年7月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判處終身監禁,鄭偉成被裁定誤殺罪名成立,判入獄十一年。

1998年11月10日,死因庭開庭聆訊尖沙咀卡拉OK縱火案,導致十七人死亡事件。
聆訊期間共傳召三十五名證人作供,包括卡拉OK職員、保安局人員、警員、法醫、化學品專家等。
11月27日,新一代卡拉OK奪命縱火案在死因庭審結,死因庭法官唐慕賢裁定十七名死者死於非法被殺。

蔡錦輝、陳福清和綽號「媚媚」的陳惠良被通緝,案發十年後,警方懸紅六十萬港元緝兇。
2008年12月,潛逃內地的蔡錦輝(33歲)在深圳被警方拘捕,同年12月19日引渡返港受審。
2010年4月15日,案件於高等法院開審。
「上帝」(蔡錦輝)自14歲起,數度犯下搶劫及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案發時是黑幫核心人物。
律師指蔡錦輝事發後因恐懼才逃走,已深感懊悔,但願整件事從未發生過。
蔡錦輝也不想死者家人出庭憶起哀痛,主動提出不用他們作供。

當時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頭號重犯」季炳雄,涉嫌串同另外五名赤柱重犯,意圖影響在囚的柳應達不要在縱火案中指證蔡錦輝。
同年5月3日,在三名昔日好友頂證下,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蔡錦輝兩項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終身監禁。

涉嫌行兇的陳惠良及陳福清目前仍然在逃,警方合共懸紅四十萬追緝兩人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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