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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三度被判謀殺罪成的兇手 (下)

【重案組黃Sir】系列

梁耀強在警誡下對探員說,2009年9月11日下午,致電楊秀瑜,問她是否要他買餸回家煮飯。
楊秀瑜稱約了朋友吃晚飯,但電話傳來男人聲音,梁耀強問那個男人是誰,楊秀瑜聲稱是電視聲。
梁耀強知道她不喜歡看電視,感到事有蹺蹊,放工後立刻趕回家。

梁耀強連升降機也不搭,由樓梯直跑上去,在二樓至三樓後樓梯一個垃圾桶,看到一個他今朝買盒裝餅乾時用的包裝袋,他將那個包裝袋棄於家中垃圾桶。
他好奇將袋打開來看,袋內除紙巾外,還有一個盛有精液的粉紅色避孕套,那個避孕套還有餘溫,他用手機拍下避孕套,再將那個避孕套拿回家。

梁耀強回到家中時,楊秀瑜仍未返家,他不動聲色,先到廚房看一看垃圾桶,看看今早丟棄的包裝袋還在不在,發現垃圾袋已被更換,垃圾桶空無一物。
楊秀瑜一向不做家頭細務,更不會自己倒垃圾,梁耀強聯想到剛檢獲的避孕套,打電話叫楊秀瑜立刻回家。
楊秀瑜回家後,梁耀強將避孕套遞到楊秀瑜面前,質問說:「呢個避孕套係邊個用過!」
楊秀瑜推開梁耀強持避孕套的手,對他說:「你都知我有避孕套敏感,我同人造愛點會用避孕套?我同你咁耐,你唔知咩?你今日死咗老竇呀?亂咁問!」

楊秀瑜的說話,將梁耀強完全擊倒。
楊秀瑜的確有「避孕套過敏」,兩人還在內地偷情的時候,為免楊秀瑜懷孕,梁耀強與楊秀瑜性交時,有使用避孕套,楊秀瑜過往無論與情人或丈夫性交,對方都沒有用避孕套。
楊秀瑜每次與梁耀強性交後,下身都出現瘙癢、刺痛、紅色疹子的症狀,最初以為染上性病,看醫生後才知是「避孕套過敏」。

梁耀強聽了楊秀瑜的說話,低頭不語。
楊秀瑜這時情欲高漲,挑逗下兩人發生性行為。
當兩人完事後,楊秀瑜一邊站起身來,一邊用刻薄的語調說:「你真係無鬼用,重成日疑神疑鬼,你唔使估啦,邊個都靚仔斯文過你啦,邊個造愛都勁過你,長過你啦,你得嗰幾分鐘,又短!」
2009年9月12日凌晨四時許,楊秀瑜已經入睡。
梁耀強悶極離家,到便利店買了兩罐啤酒,在家門外聽到楊秀瑜與人在電話中打情罵俏。
他大力拍門,手持電話開門的楊秀瑜竟然只穿內衣褲。
梁耀強入屋後,楊秀瑜仍躺在床上擺出誘人姿態講電話,談話內容接近「裸聊」。
梁耀強愈聽愈不是味道,怒火湧上心頭,一手拍跌楊秀瑜的手機,大叫:「一早就同麻甩佬偈傾,今日唔使返工咩?你有無理我感受!」

楊秀瑜收線後擺出更誘人姿勢,說:「我同邊個講電話關你乜事?你做埋垃圾佬,搵我啲罪證。你話我勾佬,我勾俾你睇,我喺外面有好多個男人,我鍾意叫邊個上嚟就叫邊個,佢哋最差嗰個都英俊斯文過你,造愛亦比你好得多!」
梁耀強知道惹怒了楊秀瑜,自己不會有好日子過,連忙說好說歹,又說要替楊秀瑜按摩道歉。
楊秀瑜隨手拿起那個盛有精液的安全套,說:「你冤枉我,罰你食咗呢個套啦,話唔定食咗會耐啲(性交時間)!」
楊秀瑜說完真的要將安全套塞入梁耀強口中,說:「食咗佢就唔會搞到我唔三唔四,男人之中你係無用,搵唔到錢,連下面都唔掂!」
梁耀強被擊中「男人最痛」,不禁怒火中燒,不但推開楊秀瑜持避孕套的手,更氣極反手打了她一把。

楊秀瑜撫着熱辣辣的臉,反唇相稽:「正話你有咁大力,我就唔使去勾佬啦!我勾佬,都係因為你唔掂!我勾佬都唔係今日啦,你咪又係我勾條佬?我喺出面有男人!係帶佢返嚟呀!點吖?」
「你唔好再講,勾佬好馨香咩!」梁耀強態度開始軟化,但楊秀瑜得勢不饒人,說:「你識得去大陸滾,我夠識得勾佬!女人勾佬有乜出奇,你以前個老婆都勾佬啦,你估你有本事生過女咩,係你老婆勾佬勾番嚟!」
楊秀瑜的說話,令梁耀強無名火起三千丈,雖然他已與妻子離婚,但仍對女兒如珠如寶,楊秀瑜說女兒不是他的親生骨肉,他難以接受。
梁耀強衝入廚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手握住楊秀瑜的頸,另一手拿菜刀貼在她的臉上,說:「你再講勾佬同我老婆壞話,我斬死你!」

「我勾佬,你老婆勾佬,咁又點!斬我?你夠膽咩?你忍得到就忍,忍不到就死咗去啦!」
楊秀瑜若知道以下會發生的事,相信她會後悔說出這番話。
梁耀強怒極用菜刀在楊秀瑜的臉上劃了一個交叉,看見對方鮮血滿面,梁耀強慌忙掉下菜刀,說:「對唔住,你忍住,我同你止血。」

當梁耀強為楊秀瑜止血時,她冷靜下來,想起自己臉上被劃了兩刀,已經毀容,不禁破口大罵,對梁耀強拳打腳踢,說:「我畀你搞成咁,救番都無人要啦,死咗好過,你索性斬死我啦!」
梁耀強跪在楊秀瑜面前聲淚俱下說:「你返轉頭啦,我當無事發生過。」
楊秀瑜繼續用最惡毒的說話不斷責罵,梁耀強拿起菜刀,一下又一下的亂劈,直至筋疲力盡,昏倒在地上為止。

過了不久,梁耀強醒轉過來,知道鑄成大錯,將身上的血跡洗淨,換了衣服,去找女兒,向她下跪道歉,叫女兒好好跟母親生活,將全副身家三千多元及一枚常戴的金戒指交給女兒。
梁耀強之後逃回內地,打算回鄉見母親最後一面後自殺,他曾吞服九十六粒在內地購買的安眠藥,但無效。
他之後打電話給女兒,說:「我呢一兩日可能去天堂,記得裝炷香給我。」
梁耀強後來因為想看到女兒成長,在親姊力勸下回心轉意返港自首。

2009年9月15日,梁耀強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梁耀強承認誤殺,但不被控方接納。
政府化驗所衛永剛博士,驗出死者陰道內的精液屬梁耀強所有。
在案發單位內檢獲的粉紅色避孕套,套內精液屬小巴司機陳北勝所有。
 孕套外面驗出有死者楊秀瑜的陰道分泌物,推測兩人曾使用該個避孕套發生性行為。

根據陳北勝口供,楊秀瑜有「避孕套過敏」,其後發現她只對國產避孕套過敏,對日本產的避孕套無反應,所以他們一直都用日本出產的避孕套。
2010年10月27日,陪審團退庭不足四小時,達成一致裁決,裁定梁耀強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貝珊判刑時指出,被告謀殺了一名正值盛年的女子,他有許多機會避免殺人,被告犯案手法兇殘冷血,事後更任由死者躺在地上等死。

法官說,她看過死者屍體的相片,是她做法官以來所見最慘不忍睹的,由於有部分死者屍體相片過於血腥,控方為免令陪審團受困擾,未將有關相片呈堂。
法官判梁耀強終身監禁。
2013年10月30日,梁耀強於2010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他不服上訴,上訴庭判他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控辯雙方不應將傳聞證供呈堂,令被告得不到公平審訊,下令將案件發還重審。

上訴庭判詞指出,已呈堂的傳聞證供,會對陪審團引起混亂,故定罪不穩妥。
法例列明,「傳聞證據」一詞,簡單解釋是「當甲告訴法庭乙曾對他說過些甚麼,此證據便稱為傳聞證據」,因不是直接證據,法庭一般不會接納為證供。
2010年首度審訊時,梁耀強被判謀殺罪成,2013年,經上訴後獲撤銷定罪須重審。
2014年3月31日,全男班陪審團在高院退庭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梁耀強謀殺罪名成立,依例被判終身監禁。

梁耀強不服判刑,2017年1月11日提出上訴。
2017年2月7日,終審法院裁定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犯錯,沒有給予「特別的指引」,令陪審團可能因梁耀強斬人的次數達二百一十三次,判他謀殺罪成,因此判他終審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

終院建議法官日後除非遇上簡單的案件,否則最好在給予陪審團口頭指引時,同時給予他們一份書面指引。
2017年8月8日,梁耀強於高院受審,2018年4月26日,梁耀強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再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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