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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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揮刀奪愛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辣手情殺案》

日期:1980年9月20日
地點: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二期三樓D1座
人物:謝健輝、曾繁宗
案情:謝健輝殺死情敵曾繁宗
備註:1981年7月28日,全案聆訊完畢,四男三女陪審團經九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

***************

她預感有不祥的事發生,但預感始終是預感,當真的面對時,又是另一回事。
鮮血受到離心力影響,沿閃亮刀鋒尖端向外射出,血箭碰到牆壁,綻出一朵朵觸目驚心的血花。

雯雯趕到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二期三樓D1座,前度情人阿輝家中時,甫出走廊,己聞得愛郎曾仔的慘叫聲,一種因極度痛苦而發出的聲音。
阿輝家中的大門雖然打開,但雯雯雙腳就如被釘子釘在地上,因為屋內的情景令她不敢移動半步。

「雯雯。快走,不要理我!」曾仔雖然身中多刀,有如一個血人
但他知道,縱使雯雯進來,也救不到他,他情願自己死,也不想心上人損失一條頭髮。
「曾!要死一齊死!」曾仔的說話不單未能阻止雯雯犯險,反而激起她「殉情」的衝動。

雯雯衝入內,也不迴避冰冷刀鋒,她伏在曾仔身上,用血肉之軀為受郎作盾牌。
「滾開!我要斬的是他,不是你,快走開!」手持童軍刀及菜刀,渾身血點的阿輝停止攻擊,他要置情敵於死地,但不想情人有任何損傷。

「曾,我扶你走!」,雯雯的出現,激發起曾仔體內僅餘的生命力,在雯雯扶持下,緩緩步出屋外。
「雯雯,我不行了。」曾仔勉強支持到走廊,再也無法移動,他沿走廊的牆壁向下滑落,坐在地上。

「曾,振作點!」雯雯蹲下時,才發覺自己的右腿也受了刀傷。
當時情急救人時,還不覺得痛苦,現在看見傷口不斷冒出血來,才痛徹心脾。

「啍!好癡纏呀!」一把怨毒聲音從背後傳來,雯雯沒有轉過身來,若曾仔活不過來,她也不獨自偷生。
最好是阿輝將她殺掉,讓她與曾仔一起踏上黃泉路。
阿輝似乎知道雯雯在想甚麼,他無意成全雯雯,拖着沉重腳步,往後樓梯走去。
腳步聲漸遠去終至消失,雯雯猛然省起,若將曾仔送到醫院,或許可救回一命。

「曾!你等我,我找人救你!」雯雯強忍痛楚,沿樓梯狂奔往下走,直趨地下管理處。
「小姐,發生甚麼事?」管理員見雯雯滿身鮮血,嚇了一跳,連忙趨前將她扶着。

「快……快報警,我男友在三樓人斬傷,快叫人來救他!」雯雯忘記自己也是傷者,她心中只有身受重傷的曾仔。
管理員把雯雯扶進管理處並致電報警,兩名巡警首先趕到現場,從雯雯口中,得到初步資料。

由於室內無法使用無線電通話器,警員致電警署要求增援。
「傷者表示,持刀兇徒仍在大廈內,請派人增援,另一名傷者傷勢較重,請立刻派救護車到來。」警員向所屬單位報告。
「小姐,你留在這裏,切勿走開,我們上現場看看。」警員安慰心力交瘁的雯雯。

兩名警員抵達三樓時,曾仔已氣息全無,警員不是醫生,雖然明知他已活不成,也不能把他當作「死人」看待。
警員也不是救護員,他們無法給予曾仔任何醫療方面的照顧,他們能做的,是盡量保存現場,以便探員調查。

救護員到場,循例替曾仔包紥,連同雯雯一齊送到醫院。
在救護車內,救護員阻止不了雯雯伏在曾仔身上,當救護車駛到醫院時,雯雯也不願與曾仔分開。
「你這樣會妨礙我們救他,你先接受治療,我們會照顧他的。」雯雯對曾仔不離不棄,救護員用這番話將她勸走。
醫生並非上帝,曾仔送抵醫院時已返魂無術。
案件由嚴重傷人案轉為兇殺及傷人案,持刀兇徒懷疑仍在大廈內匿藏,重案組探員接手調查。
重案組探員兵分兩路,一路到醫院為雯雯錄取口供,一批趕赴現場調查。

探員到場時,大批警員已將整幢大廈重重圍住,逐戶搜查。
「兇手可能在天台。」重案組探員華仔憑經驗判斷,其餘探員認為這個可能性極高,搭升降機到大廈天台。

均益大廈第二期樓高二十五層,分ABCD四座,每座都可上到天台。
案發現場在C座,重案組探員首先搜查C座天台。
「果然在這裏。」華仔推開天台大門時,看見一名上身赤裸、穿一條運動褲,手持一把童軍刀的男子,坐天台的矮牆上,神情冷漠。

華仔一行人慢慢接近那人,看見那人身上沾有血跡,相信就是兇手。
可是,那人危坐天台邊沿,若把他驚嚇,可能導致那人不顧一切跳下,屆時就十分麻煩。
華仔與其他探員商量後,決定智取,華仔與另一名探員接近那人,分散那人注意力,其他探員趁機將那人制服。

「喂,你欠我的錢拖了又拖,究竟何時才還?你今日要給我一個確實答覆!」華仔對另一名探員說。
「總之有拖無欠就是。」那名探員說。
兩人一邊爭吵,一邊往坐在矮牆的男子行過去。

爭吵聲把那人的注意力吸引過來,突然,那人大喝一聲:「站住!不要過來。」
華仔與那名探員不知甚麼地方出了問題,照道理那人是不會識破他們的計劃的。

「你們快些離開這裏。」兩人背後響起一把聲音,他們轉過頭來,看見多名軍裝警員在天台出現。那人其實是叫那些警員站住,因為警員出現,令華仔的計劃功虧一簣。
「真累事!」華仔埋怨着,在這種情況下,只得裝模作樣折返。
負責今次搜捕行動的指揮官陳督察抵達天台,華仔等人向指揮員表露身份,並報告情況。

陳督察了解來龍去脈後,獨自步出天台,吩咐手下召來消防員,在大廈旁架設救生網,以防危坐男子墮下街中喪生。
那名男子對陳督察說:「站住!我已叫你們不要過來,怎麼沒有人聽我的話?我已殺了人,終難逃一死,如果你過來,我就跳下去。」

陳督察立刻止步,上下打量那名男子,心想,那人若要自殺,早就跳下去了,不會坐在矮牆上。
換言之,那人仍渴求一線生機,這一線生機從何而來,相信那人也不知道。

用甚麼來打動這個人的心呢?陳督察心中盤算着,既然看不透對方的心事,就用話套出來吧。
陳督察說:「朋友,你叫甚麼名字?我是陳督察,接到報告,說有人在天台企圖跳樓,那人不是你吧?」

那人用不屑態度說:「誰說不是!我坐在這裏,難道是看風景嗎?」
陳督察輕鬆地說:「自殺?你不要開玩笑!有甚麼事令你非死不可呢?是了,你還未告訴我,如何稱呼你。」
那人說:「我叫阿輝。」
陳督察笑問:「阿輝,為何要自尋短見?這個世界如此美好,要離開不是太可惜嗎?」

「我殺了人,殺了人能不死嗎?」阿輝無限懊惱地說。
「殺了人?」陳督察一臉錯愕表情,緊張地說:「你殺了誰?在哪裏?怎麼我沒收到報告?」
「你消息如此不靈通,怎可以做警察?」阿輝教訓起陳督察來,他說:
「我在這幢大廈三樓殺了人,那人叫做曾仔。」

「曾仔是死有餘辜的,誰叫他橫刀奪愛!」阿輝情緒開始激動,他接着說:「我還錯手傷了雯雯,我知道雯雯是愛我的,只是曾仔說我壞話,雯雯才會被騙。」

陳督察搞清楚這是一宗兩男一女三角戀情殺案,兇手對女方仍然癡情,心中已有打算。
此時,奉召到場的消防員,已在阿輝所坐位置對下街中,架起救生網,一批消防員亦已登上天台,及進入對下數層多個單位戒備。

「阿輝,曾仔送到醫院救活了,反而……」陳督察一副難言之隱模樣。
「曾仔沒有死?」阿輝雙眼瞪着陳督察的臉,像要找出陳督察說謊的證據。

「曾仔沒有死,但那名女的,相信就是雯雯吧,腿部大動脈捱了一刀,失血過多,經搶救後,仍未渡過危險期,你要去看她嗎?」陳督察的言詞誠懇關切。
阿輝想了好一會,說:「我沒有面目再見她。」

「阿輝,你既沒有殺人,也不存在畏罪自殺這回事,幹嗎還危坐矮牆上?難道你真的不想見雯雯,這可能是最後一面?」陳督察打出悲情牌。
「沒用的,她不會原諒我。」阿輝用手抹去眼淚。

陳督察見到阿輝態度軟化,知道他有一件事不吐不快,但又恐怕沒有人願意聽。
「阿輝,你說說你們三個人之間的事吧。」陳督察攻心為上。
「你有興趣聽?」阿輝有點愕然。
「當然,今日你我在這裏,也是緣份,如果你願意講,我洗耳恭聽。」
陳督察說話的語調,就像邀請朋友訴說心事。

阿輝開始講他的愛情故事:「我認識雯雯時,她不過16歲,還是一名女學生,我們在一個舞會內認識,我對她是一見鍾情。」
阿輝比雯雯大三歲,是一名印刷工人,學識雖然不高,但懂得討好女友,經常送小禮物給雯雯。
他們的朋友亦認為兩人十分「登對」,兩人更約定在雯雯21歲時結婚。

阿輝激動地說。:「雯雯的父母不喜歡我,說我是印刷仔,終日滿手油污,沒出息,他們阻止我與雯雯拍拖。」
「雯雯讀到中四,成績欠佳,升不了班綴學,到電子廠做女工,她的父母說是我令到雯雯無心向學,不准我與雯雯來往,我與雯雯只能暗中見面。」

半年前,雯雯18歲,電子廠裁員,她經朋友介紹,到中區大華銀行工作,認識了曾仔,兩人因公事接觸日久生情。
有了比較後,雯雯認為與阿輝只是「狗仔戀」(puppy love)因少不更事,才與阿輝墮入情網。
論人品、學識、工作前途,曾仔都比阿輝優秀。

阿輝說:「雯雯18歲生日,我約她到澳門慶祝,發覺我們之間的感情出了問題。」
當日,阿輝還不知道有雯雯有第三者,一廂情願買了一隻戒指給雯雯做生日禮物,並且要與她訂婚。
雯雯最初不意接受,阿輝費盡唇舌,她才勉強收下,但強調是生日禮物,不是訂婚戒指。

紙包不住火,雯雯與曾仔的戀情曝光,阿輝與情敵冤家路窄遇見,兩人幾乎大打出手。
「我多次打電話給雯雯,她總是推說不舒服要在家休息,我買了一束花,硬着頭皮到她的家中看她。」
雯雯與父母在廣東道一條橫巷內的一間木屋居住,阿輝到達時,雯雯與曾仔正在內卿卿我我。

「我當時眼火爆,如果你是我,一定忍不住。」阿輝口講指劃地對陳督察說:「若不是雯雯擋着我,我定將那個衰仔拆骨!」
阿輝最終悻悻然走了,臨行前揚言不會放過曾仔,會用盡一切方法,奪回雯雯芳心。

1980年9月20日,上午八時半,雯雯與曾仔在中環一家快餐店吃完早餐後,結伴步返銀行。
「我在銀行附近等他們,看見他們如此親熱,我真的想衝前打那個衰仔一頓,但我早有計劃,要與那個衰仔堂堂正正決鬥分高下,到時雯雯就會回到我身邊。」阿輝說得眉飛色舞。

阿輝認為自古美人愛英雄,只要將曾仔打得貼貼服服,雯雯自然會回到他的身邊。
雯雯與曾仔見到阿輝出現,心中不禁一驚,但亦只有硬着頭皮與他周旋。
阿輝對他們說,深知緣份不能強求,甘認情場敗將,但有些事要與曾仔商談。

阿輝說:「我決定與雯雯一刀兩斷,為表示決心,我退還雯雯送給我的物品,你跟我回家取吧。」
曾仔與雯雯商量後,決定跟阿輝走一轉,雯雯目送兩人上了的士,心中有一種不詳感覺。
突然,她像被踏着尾巴的貓一樣,趕忙截了一部的士,向阿輝家中趕去。

阿輝說:「那個衰仔以為我真的與雯雯一刀兩斷,在的士上說盡好話,又說以我一表人才,要找比雯雯更好的女友易如反掌。」
「我呸!世上哪有人可以比得上雯雯,他簡直在說廢話!不過,為免被他看穿我的計劃,臨陣退縮,只得唯唯諾諾。」

兩人到達均益大廈阿輝家中,阿輝向曾仔提出決鬥。
「我在廚房取了一把菜刀給他,我自己就用這把童軍刀。」阿輝說時揚了揚手中的刀:「菜刀對童軍刀,衰仔已佔了便宜,但他怕死,不肯決鬥,企圖逃出屋外,門雖然被他打開了,但他被我一手拉回屋內。」

「衰仔哀求我放過他,說情願將雯雯讓給我,我呸!他當雯雯是貨物嗎?他有權去讓嗎?」阿輝怒火中燒,用童軍刀向曾仔狂刺。
殺得性起時,雯雯已經趕至,把曾仔拖出屋外,阿輝行兇後,走上天台想跳樓自殺,但又對生命有留戀,危坐在矮牆上。
阿輝交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

「現在曾仔沒有死,雯雯在醫院生死一線仍想見你,你坐在這兒看風景,難道真的不想見雯雯嗎?」陳督察知道是適當時機勸阿輝回到安全地方。
「你說衰仔沒有死,我不信,你想騙我!」阿輝口中雖然這樣說,但其實已相信了八九成。

「唉!你說,你說,要誰人說你才相信!」陳督察裝出十分氣憤說。
阿輝說:「除非雯雯親自來。你能不能辦到?」
「雯雯現還未渡過危險期,你要她來,不就是取她性命嗎?你還說愛她?」陳督察義正詞嚴地說。
以防萬一,陳督察仍安排雯雯到現場,以便隨機應變。

在陳督察游說下,阿輝最終軟化,要求見兩名工人及家人,與各人見面後,阿輝放下童軍刀,返回安全地方,由探員帶走。

1980年9月21日,謝健輝(阿輝)被警方落案,控以謀殺20歲男子曾繁宗(曾仔)罪名,解上西區裁判提堂。
1981年7月,案件轉解最高法院審訊,被告否認控罪。
謝健輝庭上自辯時表示,死者先向他挑戰,他自衛時將對方殺死。

7月28日,全案聆訊完畢,法官分析案情,引導陪審團判案。
四男三女陪審團經九小時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班士法官根據陪審團決定,戴上黑紗,宣布判處被告死刑。

吊鐘洲 麻包沉屍冤未雪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83年3月20日
地點: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吊鐘洲以西芒灣
人物:梁可銘、梁美莉
案情: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3月20日被發現沉屍吊鐘洲以西芒灣海底,涉嫌兇手梁可銘潛逃無蹤。
備註:懸案。2011年1月15日,警方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

1983年3月20日,上午十時半,一艘快艇在西貢吊鐘洲海面飛馳,船上載着五名「海龍溍水會」會員,他們打算在吊鐘洲潛泳,欣賞海底世界。
五人穿上潛水衣,配備魚矛、潛水刀,互相檢查裝備後,逐一由快艇跳入水中,慢慢向下潛。

十分鐘後,他們已潛到距吊鐘洲四百公尺,十公尺深海底。
海底的垃圾不多,能見度清晰,距他們數十公尺遠的海床,有一個麻包袋,這個不屬於海洋的物體,引起他們注意。
領隊用手勢向同伴示意,游向那個麻包袋,他們游近時,原本啃着那個麻包袋的小魚,立即四散。
五人好奇地圍着那個麻包袋,其中一人用魚矛推那個麻包袋,感覺麻包袋內的東西是軟綿綿的。
那人用手勢向同伴示意,要打開那個麻包袋,看看裏面究竟袋着甚麼東西。
各人同意這樣做,領隊游近那個麻包袋,袋口用電線綁着,他試圖將電線解開,但不成功。
他拿出潛水刀,將麻包袋割開,一隻人手,後破口伸了出來,把各人嚇了一跳。

麻包袋藏屍!

五人驚魂甫定,知道事不尋常,做好標記後,返回快艇,打算駛回岸邊報警。
他們在途中遇上一艘水警輪,立即向警員報告,引領水警輪到發現麻包袋藏屍地點。

屍體沉在水底,水警也無計可施,通知消防署派蛙人到場協助。
當日下午二時,三名消防署蛙人,在潛水會會員帶領下,找到麻包藏屍地點。
那個麻包袋重量不輕,蛙人在四時四十五分,才將那個麻包袋撈上水警輪。
那個麻包袋,除袋口被電線綑綁外,麻包袋兩端亦被電線綁着,麻包袋之外,由一個繩網袋罩住。水警輪將麻包袋運回水警基地,舁送殮房,由法醫檢驗。

法醫用剪刀將麻包袋剪開,一具全裸女屍呈現眼前。
從外貌判斷,死者年齡二十至二十五歲,根據屍身腐爛程度,死者死去超過一個月。
麻包袋內,有兩塊兩呎長、八吋濶、三吋高的水泥塊,水泥塊中間有方形孔,相信兇手用作沉屍之用。
死者雖然全裸,但未遭性侵犯,頭部有被硬物襲擊傷痕,死因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
死者頸部有一條因做外科手術留下的疤痕,上下顎臼齒曾經修補。

最重要的發現,死者戴隱形眼鏡,有助警方追查。
探員根據隱形眼鏡廠商標記及編號,查到配戴者資料,與失蹤人口記錄核對,發現死者與一名在月前失蹤的二十三歲少女符合。
警方安排失蹤少女家人認屍,證實是月前失蹤的梁美莉。
梁美莉於1983年2月11日失蹤,那日是農曆年廿九,她的家人在她失蹤翌日報警。

梁美莉生前與母親及兄長在西環居住,在德輔道西均益大廈第一期,比嘉國際有限公司任職,公司業務是製造及銷售辟臭劑用的香精,公司東主為日本人,寫字樓除梁美莉外,只有三名男女職員。
梁美莉在該公司任職不足一年,由於工作能力強,得到東主賞識,由文員擢升為助理經理,東主離開香港時,公司行政工作由梁美莉負責。

梁美莉母親對探員說,女兒懷疑有人虧空公款:「美莉說,她為公司做年結,核對帳目時發現有問題,她說已知道是誰虧空公款,打算搜集足夠證據後,與那人『攤牌』。」

不過,梁美莉沒有說出虧空公款的人是誰,案件涉及商業帳目,探員要求商業罪案調查科協助。
商罪科核查公司帳目及往來文件後,發現在多單往來帳目上,都被人做了標記,相信那些標記是由梁美莉記下的,警方發現當時公司損失約一百萬元。
涉及這些問題帳目的,是公司一名前高級職員梁可銘,數月前被發現出售公司機密而被開除。

梁可銘被開除後,梁美莉為公司做年結時,發現梁可銘虧空公款。
梁美莉被殺前一星期,梁美莉曾託人四出找尋梁可銘,說有重要事與他商量,但一直未能找到他。
農曆年廿九,梁美莉到荃灣一公司參觀包裝機,早上十一時許離開。

梁美莉原約了一名女同學,下午三時喝茶談心,但沒有出現。
那天是星期五,公司在下午放農曆年假,探員相信,梁美莉參觀完包裝廠後,返回公司放下包裝機的資料時與兇手相遇。
兇手有公司鎖匙,知道公司放假,趁機潛入公司,打算毀滅帳目。
梁美莉與兇手相遇,被兇手殺害。
兇手殺人後,在街上找來麻包袋、電線,在路邊取了兩件修路用的水泥柱躉。
兇手脫光死者衣服,將屍體放入麻包袋,再放入水泥柱躉,用電線捆好麻包袋,在麻包袋外加上繩網。

兇手用甚麼方法將屍體運到吊鐘洲拋棄,探員假設了很多可能性,最大可能是兇手將屍體用車載至西貢,搬上快艇,打算將屍體運到公海拋棄。
兇手可能在吊鐘洲附近遇上水警輪,為怕被截停搜查,將載有屍體的麻包袋掉入海中。

探員經廣泛調查後,鎖定目標人物,疑人是比嘉國際有限公司前經理梁可銘(三十歲),他喜歡潛水運動,是潛水會會員,擁有一艘停泊於西貢白沙灣的八座位快艇。

探員打算邀請梁可銘接受調查時,發現他已離開香港。
根據人民入境事務處記錄,梁可銘在農曆年三與父母離開香港到內地,他的父母於年初十回港後,他仍留在內地。
探員追查兇手在內地的住宿地點,知道他在內地逗留了三十五日。
梁美莉的屍體在棄屍四十日後被發現,兇手知道事情敗露,不敢回港,先到廣州,再往上海,然後到北京,兇手在北京失去蹤影。

警方調查後相信他與梁美莉之死有關,1996年曾發出通緝令,並公布疑兇相片。
香港刑事案無銷案限期,警隊每年會按照程序覆檢案件,決定是否需要繼續調查下去。

西區警區重案組收到新資料後,對梁美莉命案重新展開調查。
2011年1月15日,警察公共關係科發放疑犯梁可銘的照片,呼籲市民提供消息。
梁可銘在2011年時五十八歲,當年案發後由北京前往日本,再逃往美國親友處匿藏。
梁可銘至今仍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