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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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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邨人辦催命情書 (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滅門案》

日期:1998年10月19日
地點:上水天平邨天明十四樓一個單位
人物:陳健康、林文芳、陳浩賢、陳浩瑋
案情:林文芳因丈夫陳健康在內地包二奶,向她提出離婚,將大仔擲落街,再抱細仔跳樓。
備註:陳健康在慘劇發生後,種種反常行為令人齒冷,被稱為天平邨冷血人辦,他辯稱受一報章唆擺,做出荒唐事。

***************

「媽!唔好呀!我唔想死!」 
1998年10月19日凌晨二時,上水天平邨天明樓住客阿明,被悽厲的叫聲從夢中驚醒,向窗外望去時,一團黑影正在窗前掠過,重重摔在二樓平台,發出巨響。

警方999控制中心接到阿明的報案電話後,通知附近的巡邏車前往現場,警員在天明樓二樓平台,發現三名奄奄一息的重傷者,包括一名女子及兩名男童。

消防員到場,首先將在花槽的女子救出,當時該名女子已沒有脈搏,相信她先撞落二樓平台,再反彈到地下的花槽,該名女子由救護車送往北區醫院,在送院途中已證實不治。

消防員之後到達二樓平台,發現兩名男童,一個壓住另一個,雙腳堆疊倒臥,消防員用了半小時將兩名重傷男童抬到地面,由救護車送院搶救。
兩名男童人送院後搶救無效,經醫生證實傷重死亡,死亡原因初步定為從高處墮下,引致身體多處骨折及嚴重內出血死亡。

三具屍體稍後舁送殮房,等候法醫作進一步檢驗,以確定三名死者是否有其他致死原因。(驗屍結果顯示三人都沒有中毒,致死原因是從高處墮下,身體嚴重受傷死亡。)

為確定三人墮下位置,警方在凌晨四時派出三十多名藍帽子警員及探員,進行「高空巡邏」,在天明樓十至十八樓逐戶進行問卷調查。
探員發現十三樓一個單位的晾衣架遭重物壓折,對上的十四樓單位窗花打開,相信三名死者是在天明樓十四樓一個單位墮下。

探員向上峰報告調查進展:「我們相信三名死者是從十四樓一個單位墮下,該個單位室內仍有亮燈,但卻沒有人應門。
據附近街坊稱,該單位的戶主名陳健康,與妻子林文芳(41歲)及兩名兒子,陳浩賢(10歲)、陳浩瑋(7歲)居住,請批准我們破門入屋調查。」

探員獲上峰授權破門進入十四樓一個單位,單位的窗戶打開,窗戶對下是三名死者伏屍之處。
「我們搜查過可疑單位,沒有被人搜掠過痕跡,有一本打開的習作簿寫有:「『今天係我們死亡日期』字句。」
探員入屋調查後向上峰作出報告:「案發單位的戶主陳健康不知所終。
據鄰居說,事發前一日晚上,案發單位曾傳出陳健康與妻子的爭吵聲。
其後,陳健康離開單位,據知是北上深圳,事發時他不在單位內,我們已透過傳呼機找他。」 
凌晨六時,陳健康在深圳收到探員的傳呼,知道妻兒出了事,但他沒有理會。

在殮房調查的探員,從兩名男童都出現失禁情況,推測兩人被拋落街時,驚慌過度失禁。
鄰居在事發前聽到男童呼救聲,相信兩名男童是被母親殺害,其母亦跳樓自殺。 
女死者胞兄向探員表示,妹妹曾對他說生無可戀,只是捨不得兩名兒子,她就算死也會與兩名兒子一齊攬住死,相信今次是一時想不開,導演出這宗倫常慘案。

警方將案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案件交上水偵緝支援隊第三隊接手調查。
10月19日上午,陳健康由深圳經羅湖返港,回家後由鄰居告之他的妻兒在數小時前墮樓死亡,他知道妻兒死訊後,沒有任何反應。

陳健康再收到上水偵緝支援隊第三隊探員的傳呼,叫他到上水警署協助調查。
陳健康在警署內對探員的查問表現得漠不關心,只是不斷問何時可以離開警署。

探員問:「我們懷疑是你的妻子,將兩名兒子殺死再自殺的,你是否知道她為何這樣做呢?」 
陳健康答:「我怎會知道她為甚麼這樣做?你們要知的話,問她好了!」 
「我知道這是一件難以接受的事實,請你節哀順變吧!」探員以為陳健康遭逢家變,一時難以接受,才有這種反常行為,於是出言安慰。

陳健康淡然地說:「我邊有咁多眼淚為他們流!」 
「你的妻兒一夜間全部死亡,你不感難過的嗎?」探員聽了陳健康的說話後不禁大聲地問。

陳健康滿不在乎地說:「他們死光了最好,省得麻煩
我老婆跳樓,我唔會為佢流一滴眼淚,但我會兩個仔咁細個就身亡感到難過,如果沒有甚麼重要的事,我是不是可以離開呢?」

如果一個人連妻兒死亡也不看作是重要的事,相信很難找到更重要的事了,探員無奈,只得讓陳健康離開。
探員在陳健康的口中沒問到甚麼,但從陳健康兩夫婦的好朋友阿華口中,知道這宗慘案的發生背景。
阿華說:「阿康不吸煙,不賭錢,生活檢點,我們都說他是好男人。佢(陳健康)以前都唔係咁,自從做了跟車送貨,認識了一些損友,整個人就變了。佢經常與損友前往深圳黃貝嶺一帶尋花問柳,佢同我講話包了一個叫做阿靜的四川女子做二奶,星期五晚收工後,佢就會上深圳,星期一上午才回來上班。」

陳健康是典型的要面小男人,雖然收入不多,卻不准妻子外出工作,怕別人說他養不起老婆。
林文芳婚前是一名車花女工,下嫁陳健康後沒有工作,與社會隔絕了十多年,是個一心相夫教子的屋邨師奶,她不擅交際,不打麻雀,不說是非。

阿華說:「阿芳生活樸素,不喜歡打扮,一套衣服可以穿上好幾年,加上臉容憔悴,看起來比真實年齡蒼老得多。」 
1992年,陳家的小兒子出世,林文芳瞞住陳健康做了結紮絕育手術,陳健康十分不滿,兩人關係開始惡化起來。
阿華說:「不久,阿芳患上糖尿病,經常出入醫院,阿康也會抽時間陪她去看醫生,後來,阿康向我抱怨,說阿芳不肯與他『行埋』,令他十分煩惱。」

「我的太太說,阿芳對性事冷感,主要原因是她兩胎都是剖腹產子的,在腹部有兩條疤痕,陳健康說那兩條疤痕難看,阿芳自尊心大受打擊,最後拒絕與陳健康行房。」

探員問:「佢太太是否知道包二奶的事?」
「佢(陳健康的太太)是知道的,兩人亦曾就這事發生爭吵。」阿華不勝唏噓說:「陳健康在今年六月找我,向我大吐苦水,說阿芳在長途電話費單中,知道他成日打電話到大陸給一個叫小靜的女人,因而向他大興問罪。」

陳健康否認在深圳包二奶,林文芳亦拿不到其他證據來指證,事件最後不了了之,陳健康亦沒有再在家中打電話到深圳。

阿華說:「兩個月前,林文芳的好朋友陳師奶到羅湖商業城買窗簾布,在聯檢大樓附近撞見陳健康摟着一名女子,態度親熱,陳師奶上前攔住他們,打了陳健康一記耳光。」
「陳師奶回港後告知林文芳,這次,陳健康沒有否認。」

陳健康承認在深圳有女人後,林文芳的精神困擾更加嚴重,雖然陳健康口口聲聲說給妻子八千元家用,但林文芳的銀行存摺,在今年六月以後,結存只得五十六元。

阿華說:「為節省開支,林文芳等星期五超級市場減價才去買米。」
「細仔今個學期讀一年級,阿芳為繳交兒子一千八百元書簿費,硬着頭皮向娘家開口借錢。」
阿華說,林文芳很看重兩名兒子的學業,她負責照顧兩名兒子的日常起居生活,兩名兒子同在上水李志達紀念學校下午校就讀,大仔浩賢讀小學五年級,細仔浩瑋讀一年級,兩兄弟的感情十分好。
阿華說:「大仔浩賢品學兼優,每年均獲選入精英班升級,成績名列前茅,年年獲獎無數,平時在家亦很聽話,深得媽媽愛護。」
「細仔浩瑋亦獲派精英班,成績不俗。」

阿華說,他知道後曾多次勸陳健康回頭是岸,但他總是不聽。
事發前一晚,陳健康為了兒子洗澡的小事和林文芳狠狠吵了一場。
之後,陳健康拿了回鄉證前往深圳,數小時後慘劇就發生了。

阿華說:「估唔到阿芳會咁傻,重累埋對仔,佢曾經同我講,到忍無可忍的時候,會攬埋兩個仔一齊死,我當時勸佢唔好咁諗,估唔到佢真係會咁做。」

阿華說,林文芳曾向他的太太哭訴,說丈夫經常北上嫖妓,以性生活不協調為由威脅離婚,令她十分困擾 。
阿華說:「我太太經常開解她,對她說,無論如何都要捱大兩個仔,千萬不要做傻事。」 
探員問:「他們的經濟情況如何?」 
阿華說,幾個月前,林文芳的細仔生病,連看病的錢也沒有,向他借了三百元,可想而知陳家的經濟情況甚差

提出離婚後,陳健康在家打長途電話到深圳,一日之間用了過千元,電話公司立刻追收這筆費用,林文芳因沒法支付這筆電話費,月前被電話公司截了線 。

除打長途電話給在深圳的小靜外,陳健康還打收費的「色情電話熱線」,每月花費近千元,他經常以經濟困難,向姨母借錢。

探員到兩名男童就讀的李志達紀念小學下午校,向校長許純毅了解情況,許純毅校長說:「兩名小朋友的媽媽十分關心兒子的學習情況,經常主動與校方聯絡。」

陳浩賢很感激父母,他寫了《給爸爸媽媽的信》 
班別:下4A
姓名:陳浩賢(2) 

親愛的爸爸媽媽: 
爸爸媽媽撫育我,不經不覺已十載了,爸爸每天辛勞地工作賺錢給我們用,媽媽依舊做家務照顧我們。
我愛爸爸媽媽,謝謝你們,多年忍受我無數的要求,渴望我現在用書信來表達我的謝意!!!

兒子 陳浩賢敬上
九八年五月三日
  
《我的日記》一月三十一日:
今天是星期天,早上,我們全家人到富滿樓喝茶,然後我們到新都廣場行街,這裏有很多商店,有酒家,食店,冒險樂園,還有玩具店和書展…… 
我們到書展買了兩本中文補充,因為我的中文成績差,但我不會怕失敗,只要肯努力,總會有成功的一天。
在街上,我和弟弟一起吃雪糕,開心時就載歌載舞,而我便盡興後回家。這是一個歡樂的星期天,我開心極了。

天平邨人辦催命情書 (下)

【重案組黃Sir】系列

探員從各方面掌握慘劇具體情況後,再約見陳健康。
探員向陳健康出示一張在案發單位找到的字條,那張字條是陳健康任職的凍肉公司的發票,上面寫着:「在香港生活得不開心,在羅嶺認識女子(石小靜)開心D。不過覺得你好頑皮,衣着要檢點啲,我每早六時起床返工,晚上九時返深圳,想要你每日做飯,俾千元做家用,再俾三千元做私已錢,屋租我交,但希望同你生活節儉些。陳健康,十月十七日。」

探員問:「這張字條是不是你寫的?」 
「是。」陳健康用眼瞄一瞄字條後對探員說
「這張字條是不是你故意留在家中,好讓你的妻子看見?」探員相信這張字條可能令到林文芳作出致命決定。
陳健康說:「這張字條是我寫給小靜的,不知何故會留在家中。」

探員問:「石小靜是不是你的二奶呢?」 
「無!我無包二奶!」陳健康斬釘截鐵地說:「我承認有嫖妓,但沒有包二奶!」
談到沒有給家用的問題,陳健康說:「我每個月都給八千元家用給她,只留數千元作自己的生活費。」

探員問:「事發前你為何會到了深圳?」 
陳健康說:「我同佢嘈交後感到很煩,所以才到深圳消遣,抖抖氣!」

10月20日上午九時,陳健康在探員陪同下到富山殮房認屍,他一直都表現得不耐煩,如果不是探員堅持要他來,他可能不會來。
當陳健康在殮房遇上亡妻的家人時,如獲救星地對他們說:「他們的身後事就由你們全權負責,係咁先。」

陳健康說完就離開殮房,在殮房門口遇上到場採訪的一大班記者,向他問長問短,令他不勝其煩。
「人都死了喊都無用,不如搵個心愛女人重新開始。」
陳健康這番出位言論,立刻惹來記者的包圍。
「我無說話講,你們不要阻我。」陳健康用手推開記者。
「陳先生,我是某報記者,我有一筆捐款要你簽收,找個地方談談好嗎?」某報記者小張追上陳健康,細聲地說。
「捐款?甚麼捐款?」陳健康邊行邊問。

「你先上我的採訪車,我慢慢向你解釋。」小張說時,一部採訪車已在他們的身邊停下,陳健康上了採訪車的後座。
「你所說的捐款究竟有多少錢?」陳健康急不及待地問。

小張對陳健康說:「捐款是讀者看了我的新聞報導,因為同情你的遭遇而捐出的,以你的情況,捐款可以是數以萬計的。」
「如果你和我合作的話,我可以立刻為你申請三萬元,作為死者殮葬費。」

「那麼,我要做些甚麼?」陳健康喜出望外地問。
小張對陳健康說:「讀者希望了解這宗慘劇內情,你說得愈詳細,讀者愈捐得多錢。」 
在捐款的誘惑下,陳健康向記者說出令妻子走上絕路的原因。

陳健康說,在今年(1998年)農曆年後,有朋友請他到深圳尋歡作樂,令他初嘗婚姻以外的性滋味,相對家中禁慾的妻子,歡場女子自然可以給他前所未有的滿足。 
自此,陳健康每星期都會北上深圳尋歡。
今年6月,他在深圳一間卡拉OK,迷上了來自四川的小靜,用每月四千元的代價,把小靜「包起」。

小張問:「聞說你已有好一段時間沒有給家用了,是不是因為包二奶花光了收入?」 
陳健康正色地說:「記者朋友,我再同你講一次,我沒有包二奶,小靜只不過是我的女朋友,我每個月都有給八千元家用。」

小張問:「陳先生,你每個月的收入有多少呢?」 
陳健康說:「大概是一萬一千多元。」 
小張心想,陳健康每月給小靜四千元,給家用八千元,就算自己不花分文,收入也不足以應付呀!

小張問:「妻兒的身後事,你打算如何處理呢?」 
「我不會理,由女家做吧,聽說會為他們火葬。」陳健康事不關己地說。
小張問:「陳先生,你日後有甚麼打算呢?」 
陳健康興奮地說:「我會同小靜結婚!我今晚就返深圳。」

陳健康的答案把小張嚇了一跳。
他懷疑眼前這個人是否還有天良,妻子與兩名兒子還未入土為安,當事人就已結想姞婚,真的令人難以置信。

「小靜是你的二奶?」小張試探性地問。
「他是我的老婆,不是二奶!」陳健康連忙更正說:「記者朋友,有無上過深圳『梳乎』(嫖妓)?」 
小張答:「沒有。」 
「原來你未試過,難怪你不知道箇中享受。」陳健康如識途老馬般說:「我介紹你去深圳黃貝嶺中英路的『銀都卡拉OK』,我就是在那裏認識可愛的小靜!」

小張問:「你今晚真的返深圳?」 
陳健康說:「當然啦!我會返深圳找工做,與心愛的小靜雙宿雙棲,想起來也開心!」
「今晚我會到深圳找小靜,明早九時還要回來到房署談公屋單位如何處置。」

小張用採訪車將陳健康載返天平邨,返回報社撰寫稿件,小張絕沒估到,這一篇稿竟然會為香港傳媒帶來震撼性衝擊 。

早上六時,陳健康離開天平邨寓所,乘車到上水火車站,乘搭七時十五分的火車到羅湖,進入深圳。

步出深圳聯檢大樓,原先約好在附近等他的小靜不見影蹤。
陳健康等了十五分鐘後,用路旁店舖的電話致電小靜,小靜在電話中對他說:「你如果無錢,就唔好來煩我!」 
晚飯期間,陳健康打了多個電話給小靜,電話一直沒有人接聽。

陳健康無奈,先到酒店辦理入住手續,入房後再不斷打電話給小靜,直至凌晨二時,電話才由小靜接聽。

陳健康聽到小靜的聲音後,神態與先前的垂頭喪氣判若兩人,生龍活虎般與小靜談電話。
「你上次走了,沒有放下錢,你是存心騙我,是不是?」小靜在電話中質問陳健康。

陳健康說:「我是真心愛你的。我收到香港警方傳呼,說我老婆同兩個仔出了事,我沒有即時打電話返香港,無非是怕吵醒你,由此可見我對你好啦!」

「那天我要趕返香港,才沒有放下錢,我也是很慘的,在羅湖過關時,我被警察扣上手鐐帶返警署。」 
翌日早上,陳健康回港後,立刻打電話給小張,追問捐款何時可以到手

「陳先生,你將妻兒的殮葬事宜交由她的親人負責,那筆殮葬費不會交給你,只會交給替他們辦身後事的人。」小張向陳健康解釋。
陳健康聽後勃然大怒,對着電話筒咆吼說:「你怎麼不早說!沒有錢,我如何去找小靜!」

打算取得殮葬費討好小靜的算盤打不響,陳健康竟然想到向同事籌集帛金。
這個負心又無情的「人辦」已醜事傳千里,不但帛金無着,更被任職的凍肉公司,以他的行為過於可恥,將他即時解僱。

陳健康被解僱後的表現竟是不怒反喜,因為終於有一筆錢可以拿到深圳去討好小靜了! 
有了錢,陳健康的心情開朗,到天平邨一間茶餐廳吃飯,在餐廳內被人喊打,十分狼狽。
飯後,陳健康到屋邨辦事處,沿途被坊眾指指點點,到達房屋署後,他向職員提出要調遷單位,辦妥手續後,陳健康沒有回家。

陳健康離開天平邨前往上水廣場,到社會福利署辦事處,要求發放三萬元為妻兒辦理後事及安奉靈位,職員為他辦理申請手續後,叫他回家等消息。

奔波一場,依然分文未得,陳健康失望地回到天平邨家中。
回家後不久,陳健康接到一個電話,有人教他在這時要博取他人同情,才會有人捐錢,並說已為他準備好香燭等物,只要他在門外燃點香燭拜祭,狀甚傷心,自有人與他配合。

陳健康言聽計從,在門外上演了一齣睇錢份上的好戲。
陳健康雖然沒有受妻兒慘死影響,但這宗倫常悲劇對左鄰右里帶來很大震撼,住在陳家對面單位的女戶主要看心理醫生平復情緒,同樓亦有住客申請調遷。
為求心安,天平邨天明樓居民籌集約三萬元,作為替三母子做法事之用,若有餘款將給予女死者的家屬。
10月26日,這日是陳健康妻兒的「頭七」,天平邨天明樓互委會,替倫常慘劇死者三母子舉行法事超渡亡魂,當日三號風球,上香超渡儀式在凄風冷雨下進行。

天平邨偉華婦孺組織代表楊女士,獻上輓詞拜祭三母子亡魂﹕「六載煎熬苦無思,唯抱孩兒三命嗚,倫常慘劇怨恨聲,拈花惹草害苦兒,冷血人辦衰丈夫。」

10月28日,倫常慘劇中女死者林文芳,兩名無辜幼子陳浩賢、陳浩瑋,在大圍寶福紀念館舉殯,大殮儀式後,三人遺體於下午一時隨即移奉葵涌火葬場火化,骨灰安置於將軍澳墳場。

女死者家人為表示對陳健康強烈不滿,運載林文芳棺木的靈車掛上「林府出殯」不用夫姓。
陳健康沒有在喪禮中露面,他在喪禮完畢後的傍晚由東莞回港,返回天平邨家中。
陳健康解釋稱,妻子家人不希望他出席喪禮,所以他才沒有出席。

10月29日,早上十一時半,陳健康由某間報館及電視台陪同下,帶同香燭冥鏹到紅磡溫思勞街七號忠誠殯儀店。
陳健康要求進入店內三母子靈位拜祭,店內負責人拒絕,職員將玻璃大門關上,阻止陳健康進入。

下午一時半,陳健康回到上水天平邨寓所,當時寓所外擠滿傳媒,陳健康逐一查核記者身份,在屋內開了一個記者會交代一切,爆出有傳媒出錢要他做新聞的指控。

陳健康的懺悔書:

我陳健康必須公開澄清,我是人,我不是畜牲,我是有感情,有人性的。

自從家庭發生慘變,我的性情受到很大的打擊,我妻子與兒子一夜之間離開而去,無疑是我一念之差所造成的錯誤,但這件事發展至如此悲劇,並不是我所願意看見的。

妻子與我結婚十幾年,我怎會與她沒感情,兒子是我親生的,我怎會為他們的死而不痛心! 
我是一個不喜歡將真性情公開的人,我的悲痛我認為不需要向全世界人公開,所以我試圖在眾人面前掩飾自己。

但是,我怎樣也想不到,我又做錯了第二件事,我被傳媒包圍着,完全沒有思想空間,就如一個木偶,任由他們擺布。

傳媒告訴我,他們了解我的生活環境,願意幫我的忙,我又是一念之差,誤信了他們。
他們說會為我主持公道,但又偏偏斷章取義,曲解我的意思,把我塑造成人人唾罵的『人辦』。

我不甘做『人辦』,我不是『人辦』。
傳媒哄騙我拍一些令我自己都感到惡心的照片,騙我說不會把它公開,結果第二日就頭版見報,把我的形象,把一個完全不是我的我,展露給全世界的人。
我無奈,但我憤怒。
怎會相信有人竟然在我這個悲痛的心情,和環境之下「落井下石」。

今天我要向全世界的人聲明:
我對妻兒慘死感到相當悲痛,我錯了,希望泉下三母子得到安息。
我要向妻兒外家說明,他們所見到傳媒報導並不是事實,希望他們諒解。
我要向一些毀我名譽的傳媒保留法律追究責任。
1998年10月29日
陳健康

10月30日早上十時,陳健康到旺角法援署,就某報游說他「做騷」一事尋求法律意見,希望得到賠償。
由於陳健康這三個字街知巷聞,陳健康打算取兩名兒子的名字作為自己的新名,將來他可能會叫做陳賢瑋。

11月10日
《蘋果日報》以頭版頭條刊登公開道歉啟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