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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金魚佬」的由來

【檔案室】

近日,本頁專欄【逸本櫻之法內情】之 "綜援父姦幼女案" 的議題討論得熱氣騰騰,大家對這類獸性惡行都特別痛恨,同時因應奇案迷的要求,回顧一下香港風化案的代表人物 -「金魚佬」。

典故源自20世紀60年代香港發生的一系列女童猥瑣案。

當時香港設立公共屋村,人口密集,香港輕工業開始興起 (主要是紡織、製衣、玩具加工品),聘請了大量的婦女,小孩缺乏家長照顧。一個戀童癖的男人利用兒童對小動物的好奇心作案,在天台上養了金魚,並對一些小女孩下手,他的潛台詞是:"小妹妹,你眼睛大大的,金魚也眼仔大大的,好可愛啊! 叔叔帶你去看金魚好嗎?" 繼而誘騙這些小女孩到無人處猥褻或強姦。自此,「金魚佬」一詞不脛而走,成為專門誘拐小童非禮強姦的色魔代名詞。

說明典故,當然有真實的人物、事件存在,「金魚佬」名方龍輝 (29歲),塑膠工人,前住深水埗汝州街,犯案時則居於大角咀必發街,拘捕後被控告13項控罪:於1967年6月至12月期間,在大埔道、大窩坪、及其他深水埗地區,非禮及蹂躪十餘名女童,受害者由5歲至12歲不等。

法官判詞形容被告罪大惡極,卑鄙可恥,極端危險,理應絶於社會,最佳辦法就是判處終身監禁,以儆效尤。

這也是香港同類風化案中刑罰最高的一宗。
文:元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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