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25年10月29日
顯示包含「牛池灣」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牛池灣」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庸醫害命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倫常慘案》

日期:1983年3月30日
地點:牛池灣德望崗的空地
人物:周柏雄、周家麗
案情:周柏雄懷疑妻子不忠染上性病,企圖將一對子女殺死再自殺,結果兒子僥倖生還,周柏雄與周家麗死亡。
備註:死因法庭研訊周柏雄與周家麗兩人死因,法官考慮各人證供後,裁定男死者死於自殺,女死者周家麗死於被殺。

***************

觀塘順天邨一個貨車停車場,附近有一個茶水檔。一大班司機一邊喝下午茶,一邊高談濶論。
「嘩!昨晩真的令我回味無窮,今晚帶你們去,包保你們都說好。」
「雞蟲」說得眉飛色舞,險些把面前的咖啡打瀉。人的名字可能會改錯,但花名卻是很貼切的。
  
有司機問:「雞蟲,乾不乾淨的?」
所謂「乾不乾淨」,是指妓女是否患有性病。
「雞蟲」說:「怕中招就戴袋(避孕套)啦!就算中了也不用怕,去紅屋仔(性病診所)打兩針就無事。」
一班人嘻嘻哈哈地說過不停,周柏雄靜靜地看報紙及喝茶,沒有搭口。
  
周柏雄,43歲,太太阿蘭是一名賢妻良母,持家有道,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大仔阿榮,11歲,細女家麗,8歲。
一家四口靠周柏雄當貨車司機維持生計,雖然粗茶淡飯,但一家樂也融融。
對於尋花問柳,周柏雄婚前己沒有興趣,婚後更不會做出對妻子不忠之事。
傍晚,「雞蟲」興緻勃勃帶隊出發。
  
周柏雄獨自返回順天邨家中,大廈的走廊,洋溢飯菜香味,周柏雄精神一振。
「爸爸!爸爸!」
一雙小兒女熱烈地拖着爸爸的手,把他帶到客廳一張梳化讓他坐下,一個拿報紙,一個拿拖鞋,周柏雄不禁甜在心頭。
餐桌上已放好飯菜,有他最喜歡吃的豬肉笋。
  
這個溫馨家庭,令人艷羡不已,可是在半個月後,情況有了一百八十度轉變。
阿蘭清楚記得,那天是3月30日,那日是學校復活節假期,周柏雄沒有開工,有些心事重重。
吃過午飯後,周柏雄說帶一對子女外出遊玩。
  
「早些回來吃晚飯,我煮些好菜給你們吃。」阿蘭的說話,令兩名小童十分雀躍,但周柏雄卻沒有甚麼表示。
目送丈夫及子女消失在視線之外,阿蘭關上大門時,未能驅走心中的疑惑。
「唉,近日發生了甚麼事?阿雄總是悶悶不樂,對我的態度也十分冷淡。」
阿蘭曾多次追問丈夫,但卻得不到正面答覆,此外,周柏雄的飲食習慣亦改變了,以前他最愛吃的豬肉笋,現在是敬而遠之。
「可能是工作上出現問題吧。」阿蘭為丈夫夫了一個理由。
  
晚上,壁上的時鐘,長短針交疊成直角,時間已是晚上九時。順天邨的家中,只有阿蘭及一桌攤凍了的飯菜。
「他們三人為甚麼還沒有回來?」這個問題,阿蘭由晚上七時開始問,問了不知多少次,可是都沒有答案。
  
當走廊有腳步響起,她都急不及待將門打開,每次都想着丈夫及子女就站在門外。
可是,每次都令她失望,她索性打開大門,只關上鐵閘,雙眼緊緊望向門外。
經過的人由多到少,但丈夫及子女都沒有蹤影。
  
時鐘上的長短針互相交疊,已是凌晨十二時。
由晚上十時開始,阿蘭不斷打電話給親友,希望知道丈夫及兩名子女下落。
「他們沒來過,究竟發生了甚麼事?」答案千篇一律。
不少親友趕到阿蘭家中,陪伴及安慰她。
  
「如果明天早上他們還未回來,我們就報警。」各人做了這個決定,餐桌上的飯菜都已收拾,一杯杯濃濃的咖啡,為等候的人提提神。
這是一個無眠的漫長之夜。
時鐘上的長短針再次成為直角,凌晨三時。
「有人拍門!」阿蘭的說話,令屋內的人精神一振。
  
可是,拍門聲只有阿蘭聽到,會不會是她的幻聽呢?
靠近門口的一名親戚立刻將門打開,拍門的是失蹤了十多小時的阿榮。
「阿榮,爸爸及妹妹怎麼了?」阿蘭飛奔到門外,一把攬住阿榮說。
  
阿榮說:「媽媽,我的頭很痛。」
「呀!發生了甚麼事,怎麼你的頭被打穿了,還流了這麼多血!」
阿蘭用手撫着兒子的頭時,摸出一手鮮血。
有些鮮血已凝固在頭髮上,顯見阿榮受傷了一段時間。
「媽,爸爸及妹妹……」阿榮說到這已支持不住暈倒在母親懷抱。
  
各人雖然都想知道發生甚麼事,但唯一知情的阿榮又暈了。一名男親戚將阿榮抱落街,與阿蘭一齊截的士,將阿榮送到聯合醫院。
阿榮送到急症室,立即接受治療,阿蘭向急症室警員講述情況。
「我不知道他是如何受傷的,我丈夫及女兒現在仍下落不明。」
警員認為事有可疑,向上級報告。
  
阿榮經治療後已經甦醒,醫生恐怕他腦部受震蘯,要他留院二十四小時觀察。
在醫院病房內,阿蘭陪着阿榮,由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為他錄取口供。
阿榮猶有餘悸地說:「我也不知爸爸及妹妹哪裏去了?我還以為他們已經回家。」
黃定邦說:「先別說他們,你是怎樣受傷的?」
  
阿榮閤上眼,想了好一會,像是在整理這件事。
黃定邦耐心等候,沒有打亂阿榮的思緒。
大約過了十分鐘,阿榮終於說話。
「我們離家後。爸爸帶我們到彩雲邨商場,買零食給我們吃。」
「行了不久,妹妹嚷着要買一個大毛公仔,賴着不走,我們也拿她沒法。」
「後來,爸爸說我們還要去街,帶着公仔不方便,明天才買給她,妹妹這時才肯離開,因為爸爸從不會騙我們。」
「大約三時許,爸爸提議到彩雲邨對面的德望崗捉麻雀。」
「我第一個叫好,妹妹也沒有反對,爸爸與我們到達德望崗的空地。」
「那裏有不少麻雀,我與妹妹雖然一隻麻雀都捉不到,但也玩得很開心。」
  
「突然,我看見三個男子圍着爸爸,雙方似乎發生爭執,我拖着妹妹向爸爸那邊走去。」
「爸爸看見我們,十分焦急,叫我們快些逃跑,但我們不能丟下爸爸的,我與妹妹不顧一切往前跑,這時,那三個男子向我們擲石頭。」
  
「我用身體護着妹妹,也不知中了多少塊石頭,有塊石頭打中我的頭,我拖着妹妹掉頭就走,我跑到彩雲邨時,才發現與妹妹失散了。」
「我當時很疲倦,看見路邊有部貨車,我怕那些惡人追來,爬上車斗躲藏,後來就睡着了。」
  
「我醒來時,天色已經全黑,我感到頭暈,心想要盡回家,免得媽媽掛念。」
「我以為爸爸及妹妹已經回家,我回到家時,已支持不住暈倒,醒來時已在醫院。」
聽了阿榮的陳述,黃定邦認為事有可疑,為核實阿榮的證供,黃定邦派人搜查德望崗。
  
1983年3月31日,早上六時,大隊警員到達德望崗搜查,很快找到周柏雄及周家麗的屍體。
兩名死者頭部有多處傷痕及瘀痕,法醫檢驗後,相信兩人曾被鈍物重擊。女童頭部被多次重擊,傷得較重,男死者頭部只有一處傷痕,並非致命傷。
  
根據阿榮的口供,黃定邦暫將案列為雙重兇殺案,阿榮是案中重要證人,由警方二十四小時保護。
黃定邦綜合調查所得,發現有不少疑點。
周柏雄身上沒有貴重物品,如果是抗賊遇害,可能性不大,若那三人是劫匪,他們無必要殺害周柏雄父女。
如果殺周柏雄是為了滅口,他們何以用石頭驅趕阿榮兩兄妹?
阿榮說,他曾拖着妹妹逃走,但在命案現場,周柏雄父女陳屍地點相距不足一米,現場沒有移屍跡象,這是甚麼原因呢?
  
三名男子如果是尋仇的話,為何沒有攻擊性武器呢?
假如尋仇的話,周柏雄究竟得罪了甚麼人呢?
正當黃定邦排除一些可能性時,枱頭電話響起。
「黃sir,驗屍有特別發現,麻煩你來殮房。」
  
黃定邦趕到殮房時,法醫湯明已完成驗屍工作,正在填寫報告。
「黃sir,男死者胃內有大量烈性殺蟲藥,致死原因是中毒。」
「湯法醫,你認為死者是自願喝下殺蟲水,還是被強逼或被人灌飲的?」
「黃sir,死者面部肌肉並不緊張,可以說是神態安詳,若是被逼喝下殺蟲水,他應該出現痛苦表情。」
「死者的呼吸道沒有殺蟲水,若是被灌飲的話,應有部份殺蟲水會進入呼吸道,死者沒有嘔吐,如被喝殺蟲水,必定反胃。」
「死者身上衣物,沒有沾上殺蟲水,若被灌飲的話,會吐出殺蟲水,沾在衣物上。」
  
「綜合上述各點,我認為死者是自己喝下殺蟲水的。」法醫湯明以法醫學觀點,作出結論。
「若男死者是自殺,女童會否也是自殺的呢?」黃定邦問湯明。
「相信不是。女童胃內無殺蟲水成份,致命傷是頭部被硬物多次重擊,顱頂骨破裂向內凹陷,令腦部嚴重受損致死。」
這些發現,解開了黃定邦心中的謎團。
  
「如果男死者自殺的話,盛載殺水蟲的器皿應還在現場。」
探員在距兩名死者陳屍地點不遠處的草叢,發現一個空的液體殺蟲水瓶。殺蟲水瓶交由政府化驗所化驗,證實殺蟲水成份與男死者胃內相同。
在殺蟲水瓶外,亦套取到男死者指模。
探員查到,在案發前幾天,男死者在彩雲邨商場,買了一瓶殺蟲水。
黃定邦認為,案中唯一生還者阿榮,向警方作出不實證供,誤導警方偵查方向,這名劫後餘生小童,為何要這樣做呢?
  
阿榮說,他說謊是為了保存爸爸的好形象,事情是這樣發生的。(以下用第一身敍述)
  
當日,我們三人離家時,我見到爸爸手中拿了一件物體,我曾問那是甚麼,但爸爸沒有回答我。
我們在彩雲邨一家快餐店吃東西時,爸爸對我們說不想我們受苦,所以才這樣做,叫我們不要怪他。
  
我不知道爸爸在說甚麼,吃完東西後,我們離開彩雲商場,沿清水灣道到達德望崗。
我問爸爸,這兒沒有甚麼好玩的,我們走吧。
  
爸爸說,這兒的確沒有甚麼好玩,但勝在夠靜,你們不是喜歡聽故事嗎?我現在給你們講個故事
我與妹妹與爸爸一起,圍坐地上,等他說故事。
  
那個故事我也聽不懂,爸爸說,有一個人本有個幸福家庭,一子一女是他的命根,可惜他的妻子卻做了對不起他的事。
爸爸說,那人怕他的子女日後會被人虐待,於是與那對子女一齊同歸於盡,令到那個女人終身內疚。
  
這個故事不好聽,我與妹妹都嚷着回家,就在這時,我突然感到頭頂被重擊了幾下,我有些暈,抬頭看見爸爸手上拿着一塊血石頭。
妹妹拉着爸爸的腿問:爸爸,哥哥沒有做錯事,為甚麼打他?
爸爸說:你們要原諒爸爸,如果不是你們媽媽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我也不會這樣做。
  
我趁爸爸停了手,向外狂奔,走到札山道,路邊有一部貨車。
我走得倦了,爬上車斗,很快就睡着了。
當我醒來時,天已經黑齊了,我原想回到德望崗看看爸爸及妹妹,但那裏很黑,我行了幾步,頭又很痛,決定回家找媽媽,然後一齊去找,回到家門時,已經支持不住暈倒了。
在醫院醒來時,知道爸爸及妹妹沒有回家,又有探員問我因何受傷,我為了保護爸爸,所以編了個故事。
聽完阿榮的口供,周柏雄多次說妻子做了對不起她的事。
黃定邦認為事件與周柏雄的妻子阿蘭有關。
阿蘭說:「我們一家都過得很好,在十多日前,阿雄的行為與之前大不相同,我曾問他,但他沒有回答,而且像是很討厭我。」
「我追問他時,他說我做了甚麼事應心知肚明,我說不知道,叫他坦白說出來,他又不肯。」
  
黃定邦從阿蘭口中所得的資料只有這麼多,他轉而從周柏雄的遺物入手。
在周柏雄的銀包內,黃定邦找到從報章剪下來的小廣告,上面有一個人名、電話號碼及地址。
  
黃定邦查出,那是一中醫診所,專醫性病。
黃定邦問:「醫師,周柏雄有否來看過病呢?」
中醫師翻查記錄,說:「他十多日前來看過病,他說患了性病,叫我為他治療。」
「我替他檢查後,證實他患了性病,於是為他治療,並對他說,以後找妓女,記得戴避孕套,以策安全,還有,要戒口,不要吃笋。」
中醫說,周柏雄聽了他的說話後,面色很難看。
離開中醫院後,黃定邦派一名女探員向阿蘭查問,得到一些隱私的資料。
阿蘭沒有患性病,周柏雄在最近十多日都沒有與阿蘭行房,亦沒有吃他一向喜歡吃的豬肉笋。
  
黃定邦心想,周柏雄患了性病,亦已求醫,他不用尋死,更不用連兩名子女也要殺掉。
為解開謎團,黃定邦向周柏雄的朋友查詢。
黃定邦來到順天邨的茶水檔,「雞蟲」等人正為周柏雄的死搖頭嘆息。
  
「雞(妓女)都未叫過就死了,閻羅王應該不會收他。」
「雞蟲」的說話,引起黃定邦注意,他向「雞蟲」了解情況後,趕到殮房。
黃定邦問:「湯法醫,周柏雄有否患上性病?」
「性病?」
「是!是性病。」
「死者沒有性病,只是生殖器附近皮膚發炎。」
「皮膚發炎的病癥,與性病是否近似?」
「他的情況,表面看來可以說是一模一樣。」
「是了,周柏雄一定懷疑自己有性病,他的妻子是唯一性對手,所以懷疑性病由妻子傳給他,認定妻子不忠。」
「他只要去看醫生,不就一清二楚嗎?」
「他有去看醫生,醫生說他患有性病。」
「哪有這麼糊塗的醫生?」
「他去找專醫性病的醫生,醫生先入為主,鑄成大錯。」
  
黃定邦查出,那名中醫是臭名遠播的黃綠醫生,沒病說有病,小病說成大病,向病人榨財,他說周柏雄患性病,目的是多收診金。
黃綠醫生為斂財,竟然釀成這宗倫常慘案。
  
調查工作告一段落,警方將案列為兇殺及自殺案處理。
死因法庭研訊周柏雄與周家麗兩人死因,法官考慮各人證供後,裁定男死者死於自殺,女死者周家麗死於被殺。

狐狸與羔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0年9月28日
地點:彩雲邨伴月樓2305室
人物:楊鑽好、李家聯、李家勤
案情:精神有問題的楊鑽好懷疑丈夫李棟材變心,殺死兒子李家聯及傷害兒子李家勤。
備註:1980年12月1日,楊鑽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佈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楊鑽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

「我個仔死咁慘,你哋唔去捉兇手,成日喺度煩我,一定係同個兇手串埋,想害死我幾仔乸,我要見美國總統卡達,為我幾仔乸伸冤!」
阿好(楊鑽好)在高等法院受審時,突然說出上述一番話,令法官及庭內人士感到愕然。
  
庭警上前制止時,阿好拚命掙扎,又哭又笑,更高聲謾罵:「卡達總統一定會幫我的,到時一定會教訓你們這班狗官!」
法官見她鬧得不成樣子,下令庭警把她押出法庭外面,以免擾亂公堂。
庭警把阿好帶走後,法庭內的人面面相覷,竊竊私語。
  
法官用木槌在桌面輕敲一下,示意各人肅靜後說:「本席懷疑被告精神有問題,決定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兩星期,由精神病專家檢驗被告是否適宜受審,退庭。」
在旁聽席聽審的阿材(李棟材),看見妻子阿好在庭上的失常表現,不禁用雙手掩面,但淚水仍從指縫流出來。
一個五口之家,妻子因精神失常,殺死一名親生兒子,另一名兒子亦受傷,難怪阿材如此傷心。
「看開點吧!」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輕按阿材的肩膊說。
「黃sir」阿材抬頭看了黃定邦一眼,原還有話要說的,可是卻說不出來。
  
黃定邦說:「如果有困難的話,就來找我吧。」
「黃sir,多謝你!」阿材感激地說。
「我送你回家吧,反正我駕車來。」黃定邦的建議,令阿材感到溫暖。
阿材在車上對黃定邦說:「黃sir,我到現在還想不透,我老婆為何會變成這樣,我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1980年9月28日,晚上10時10分,阿材拖着疲乏身軀,返回彩雲邨伴月樓二三零五室寓所。
工作就如鐘擺一樣,一日一日重複着,肩負一家生活,微薄薪金已不足糊口,只有加班,才可增加收入。
「阿材,你一早出去,這麼晚才回來,有工作要一日做十多小時的!」
阿好質問阿材:「你一定在外面收埋個女人,要拋棄我四仔乸。」
無論阿材如何費盡唇舌,阿好仍一口咬定他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人。
今日,阿材原本答應回家吃晚飯,可是,公司突然要加班,令他被逼食言。
  
阿材打電話回家,低聲下氣地說:「阿好,公司要加班,今晚不口來吃飯,你們先吃吧。」
聽筒另一端沒有答話,只有濃重呼吸聲,過了一會後,才傳來阿好的聲音:「既然你要到狐狸精那裏吃飯,又何必假仁假義,難道沒有你,我們四仔乸就吃不下嗎?」
  
阿好說完,重重地放下電話筒。
阿材知道女人呷起醋來,是不可理喻的,打算回家後才向阿好解釋。
開門入屋後,室內漆黑一片,阿材將燈按亮後,看見阿好呆坐在廳中梳化,如老僧入定般,一動也不動。
「阿好,還不去睡?」阿材隨口的說道,阿好不知是沒有聽到,還是懶得回答,如木頭般沒有反應。
阿材推測阿好仍惱他不回家吃飯的事,見她仍在生氣,也犯不着與她硬碰。
伸了一個懶腰,打算洗一個澡後,上床睡覺,因為明天一早又要上班了。
阿材進房取衣服換時,看見四歲大兒子家華,蹲在房間一個角落,不停地顫抖。
  
「家華,這麼晚了還不去睡,在地上幹甚麼?」往日,家華一見阿材回來,總要他抱的,可是今日卻一反常態。
阿材將家華抱起時,感到他全身發抖,身體忽冷忽熱,以為家華病了。
  
「家華,你覺得哪裏不舒服?」阿材問。
「哥哥……哥哥…」家華不斷地重複着。
「家勤、家聯怎麼了?」阿材問,此時,家華嘩的一聲哭了起來。
阿材共有三名兒子,長子李家聯,七歲、二子李家勤,六歲、幼子李家華,四歲。
好孩子,不要哭。」阿材對家華說。
「這麼晚了,還弄哭孩子!」阿好站在房門口對阿材說。
家華見阿好出現,立刻不敢哭了,雙手緊緊地抱着阿材的頸,身體如發冷般抖動。
阿材說:「阿好,幹嘛這樣大聲,把家華都嚇壞了,是了,家勤、家聯兩兄弟,今天乖不乖?」
阿好沒好氣地說:「他們很好,不信的話,你進房去看看,就知我沒有講大話。」
  
家勤與家聯是共用另一間房的,阿材見阿好說得奇怪,家華的表現又異常,於是前往察看。
阿好發出一聲冷笑,自行回到廳中。
  
房內悄悄的一點聲音也沒有,阿材按亮電燈,看見兩兄弟並排躺在床上,身上蓋有一張米色薄被,在被的中央,有一大片血紅色。
阿材感到有些地方不對,不對的地方,是房內實在太靜了,靜得有點恐怖。
阿材走近床前,把家華放在地上,俯身去看兩個孩子,當他的手觸及那張薄被時,感到有些異樣,因為那張被是濕的。
  
阿材將那張薄被揭起時,幾乎當場昏了過去!
家聯、家勤兩兄弟全身赤裸,身上刀痕纍纍,最恐佈的,是家聯的腹部被剖開,腸臟亦流了出來,家勤的身上雖亦傷痕處處,但沒有傷及內臟。
  
阿材連忙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把家聯、家勤兩兄弟送院。
家聯送院後證實不治,家勤經搶救後,終於度過危險時期。
  
法醫湯明剖驗屍體時,發現家聯已死去超過十小時,即在中午十二時左右遇害,如及早送院的話,還可以挽回性命。
家勤受傷時間較家聯遲,約在下午二時左右,兩人相信被同一件利器(可能是菜刀)所傷。
重案組接報到場調查,阿好仍呆呆坐在廳中梳化上,對一切不聞不問。
證物組組長細奀在現場搜集證據時,發現兇手的「善後工作」做得十分徹底,屋內可以說是一塵不染。
  
黃定邦問細奀:「找到兇器沒有?」
細奀說:「沒有。不過廚房卻看不見有菜刀,可能菜刀就是兇器,事後被兇手帶走或拋棄。」
從阿材口中,黃定邦知道在傍晚時份,他曾與阿好通電話,但阿好卻沒有對他說家中發生了事。
假如兇手入屋殺人,阿好沒有理由不知道的,加上她的表現異常,黃定邦認為,兇手可能就是阿好。
  
阿好被帶返重案組總部,由重案組女幹探美姬負責為她錄取口供。
美姬是臨床心理學家,專責處理與精神病有關的罪案,經過交談後,美姬認為阿好患有「思維障礙」。
思維障礙的種類十分複雜,最常見的有「妄想」及「思維散漫」兩種。
「妄想」是一個精神病學名詞,指病人篤信自己是對的,無論別人列舉如何充分的理由去反駁,他都堅持己見。
  
阿好說:「他們要害我,連我生育的天職,亦被他們剝奪。當我產下家華後,醫生及阿材騙我結紮了輸卵管,說是為我好,其實,他們是合謀害我。」
  
阿好這一種是「被逼害妄想」,她懷疑醫生為她結紮輸卵管,目的是要害她,或者把她作為試驗品。
阿好認真地說:「自從做了結紮手術後,鄰居就開始鄙視我,有時她們三三兩兩,說得起勁,可是,當看見我走近時,卻又停止說話,我知道她們是在說我,說我以後無仔生。」

阿好認為別人在背後談她,是出於「關係妄想」,以為別人一舉一動,一言一笑都是衝着她而來。
阿好用手整理一下頭髮說:「我不能再生仔後,阿材對我的態度也變了,以前他放工就回來與我一起吃晚飯,但現在,他以加班為藉口,一個月難得有幾天在家中吃飯。」
阿好握緊拳頭,在桌上重重擊了一下:「他以為我不知,他在外邊被狐狸精迷住,又怎能瞞得過我!」
  「
嫉妒妄想」令阿好懷疑阿材變了心。
她經常留意阿材一舉一動,阿材與人通電話,她認為是與「狐狸精」交談。
阿材寫信,她認為是寫情信,阿材不回家吃飯,是到了「阿二」那兒喝湯。
「阿材既然有心不要我們四仔乸,你叫我們四仔乸如何可以活下去?」阿好說到這裏,淚水從眼眶湧出,一滴一滴掉在桌面,情緒低落。
美姬遞了一張紙巾給阿好,讓她抹去淚水。
  
阿好頓了一頓,說:「我想了很久,終於決定與三個兒子一起,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是要與三個兒子一起死。」
阿好說:「我知道這是罪大惡極,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但我又不能不這樣做,可是,殺人原來也不易的。」
美姬此時對阿好進行催眠,助她回憶案發經過。(以下是阿好以第一身敍述)
  
阿材今早出去,他說工作繁忙,經常要加班,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那會有這麼多班加的。
我沒有說甚麼,送阿材出門時,他可能良心發現,對我說,今天不再加班,回來陪我吃飯,這種謊話,我聽得多了,我又怎會再上當呢?
況且,他回不回來吃晚飯,根本就不再重要,因為,我已決定與三個兒子同歸於盡。
我的計劃,是吃過午飯後,開始行動,因為,要做鬼的話,也應該做一隻飽鬼。
飯後,我先把大門鎖好,然後到廚房取了一把菜刀。
先叫家聯入房,解決了他,殺人原來並不困難。
之後再叫家勤入房,這次就麻煩得多了,我費了很大努力,也不能把家勤劏開,算了,算了,今日就到此為止。
我把家聯及家勤抱上床,脫去他們身上衣服,為怕他們着涼,我為他們蓋上一張薄被。
此時,我才發覺家華站在房門口,房門沒關上,大概他已看到我對付家勤的情形。
我招手叫家華進來,可是他卻轉身逃,不知躲到那裏去。
我最討厭亂糟糟,整個下午,我忙於清洗血跡,把那些血衣及菜刀,用垃圾袋裝好,丟到垃圾站。
回家後,阿材打電話回來,不用他說,我也知道他一定說不回來吃晚飯,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說謊。
  
他回來時,連看也沒有看我一眼,他的心被狐狸精吃了,又怎會有我的存在?
不過,我沒有和他計較,因為,我已是將死的人,又何必和他計較呢?
家聯、家勤已先走一步,家華不知跑到那裏去,大概也死了,而我呢,我殺了人,法官一定判我死刑,我又何必花氣力自殺呢?
美姬小姐,死後是蝴蝶的,只有死人才可以笑,活着有甚麼意思?
狐狸要來的時候,阿好又怎能做羔羊呢?仔仔的紅紅,會把狐狸浸死,阿材也浮不起來!
阿好的言語雜亂無章,是由於「思維散漫」,說話看似有條理,有時又令人摸不着頭腦,說她胡言亂語,但那些說話又似乎有意思。
美姬認為,阿好精神有問題,建議把阿好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1980年9月30日,阿好被落案控告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解上新蒲崗裁判署提訊。
12月1日,該案轉解高院,阿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布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阿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宣布將阿好送入精神病院,直至可以進行審訊時才進行判決。

虐殺女生之竹籮藏屍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80年6月28日
地點:牛池灣西村119號D對開空地
人物:陳玉玲
案情:港大學生陳玉玲應約與人洽談補習後失蹤,兩日後被發現藏竹籮,棄於牛池灣西村。
備註:懸案。警方懸紅二萬五千元,緝拿兇手歸案。

***************

女學生陳慧敏命案發生後四個月,黃大仙區又發現一名女學生被殺害。
兩宗命案的犯案手法十分接近,警方最初不排除兩案都是同一人所為,經深入調查後,將兩案分開處理。
不過,這案最終也成為懸案。
  
這宗命案在1980年6月28日揭發,案中死者陳玉玲,20歲,港大一年級學生。
  
當日早上八時,馮祥記燒焊廠一名貨車司機,駕車到牛池灣西村一一九號D對開空地,打算將一批用塑膠袋裝好的木糠運走。
  
司機將一包包木糠搬上貨車,搬了一小半後,發現木糠包下,有一個竹籮。
竹籮的籮面用一塊紅色塑膠布蓋着,那個竹籮阻礙他搬走木糠,他嘗試拿走那個竹籮,但竹籮十分沉重。
司機將籮面那塊紅塑膠布揭起,看看籮內究竟載了些甚麼東西。
一看之下,登時魂飛魄散,竹籮內有一具女性裸屍,一對人腳垂在籮外。
  
那具裸屍的頭部,被一個膠袋套住,屍體以頭上腳下姿勢放在竹籮內,背部朝天,雙手屈在胸前,全身被新的鐵線捆着。
司機立即報警。
  
法醫李福基到場檢驗屍體時,發現死者身上無明顯傷痕,致命傷在頭部,頭骨破裂致死,相信曾遭鈍物重擊多次。
死者無被姦污跡象,死去超過兩日,相信在别處殺害,再移屍到這裏。
  
探員在九龍灣一帶做問卷調查,可惜並無收穫。
探員其後從失蹤人口檔案資料中,查出死者與數日前失蹤的港大女生陳玉玲相似,通知其家人到殮房認屍,證實死者是陳玉玲。
陳玉玲與家人,在九龍城啟德道68號八樓居住。
陳玉玲的父親陳斌,經營布廠生意,家庭經濟環境不俗。
陳玉玲有兩名哥哥及兩名弟弟,兩名兄長已到外國留學,一家的教育水平甚高。
  
陳玉玲在華德小學就讀,中學讀民生書院,在聖士提反女校完成預科課程。
她在香港大學社會科學院讀一年級,主修社會科學,副修經濟及地理。
她對中國文學甚有興趣,入讀港大後,獲選為港大學生報《學苑》編輯。
陳玉玲個性活潑好動,沒有不良嗜好,也沒有男朋友。
  
陳玉玲打算在今個暑假替人補習,吸收社會經驗,並藉此了解現時學生的情況。
她與男同學馮文基合作,在報章刊登廣告替人補習。
陳玉玲專長文科,馮同學專長理科,可適合不同的補習要求。
那個廣告在6月21日及22日,在兩份日報章刊登,只有22日的其中一份日報,廣告內有提及兩人的性別,在這則廣告上,分別刊登兩人的電話號碼,電話號碼後附有兩人的姓氏。
  
1980年6月23日,星期一。
當日早上,一名男子打電話到陳家,說看到廣告,想同陳小姐談一談。
陳玉玲當日早上外出,三個電話都由陳玉玲媽媽接聽,那人每次都沒有留下姓名及電話號碼。
  
下午,陳玉玲自外返家,陳母告訴她有人打電話來找她補習,陳玉玲十分開心,因為這是她第一份工作。
傍晚,那人再打電話到陳家,與陳玉玲談了很久才收線。
  
陳玉玲對母親說,已與那人談妥條件,明日相約見面,相信成功機會很大。
陳母有點不放心問:「不要我陪你一起去?」
陳玉玲說:「不用了,如果你陪我一起去,可能會令他對我失信心。」
陳母問:「那人是住在哪裏的?」
陳玉玲說:「他住在鳳凰新邨,他約我在附近一家酒樓見面,如果沒有問題的話,他才帶我到他的家。」
  
陳太說:「你們沒見過面,到時如何相認?叫他給你電話號碼、地址,你去他的家找他,不是更方便嗎?」
陳玉玲說:「我也對他這樣說,他說以前請過人補習,因覺得不合適而沒有請,後來那人經常打電話及上門騷擾他,令他不勝其煩,所以約在酒樓見面。」
  
翌日中午,陳玉玲離家與那名男子見面,過了一段時間,那人打電話到陳家:「請問陳玉玲小姐在嗎?」
「她已經外出了。」陳太認出那名男子的聲音。
  
那人問:「我與她約好見面的,她是否前來赴約?」
陳太說:「相信是了。」
當晚,陳玉玲沒有回家。
陳家恐她出了意外,到黃大仙警署報案,案件循例交由失蹤人口調查課跟進。
由於之前曾發生陳慧敏命案,陳家認為警方應將案交由刑事部門偵查。
陳家於6月26日,召開記者會,懸紅一萬元給尋回陳玉玲的人。
  
很不幸,陳玉玲被發現時已是一具屍體。
陳慧敏命案揭後,有人在隧道牆壁寫上「我愛陳少玲」字樣,陳玉玲命案揭發後,字樣已被改為「我愛少玲」。
  
陳慧敏命案記憶猶新,探員認為兩案可能有關連,原因是兩宗命案有多處相同。
(一)兩人都是年輕學生。
(二)兩人被發現時都是全身赤裸。
(三)兩人都是頭部被鈍物擊打致死。
(四)兩人未被姦污。
(五)兩人都被鐵線捆綁。
(六)兩人被棄屍地點相距不遠。
(七)兩人屍體都用物件藏着。(陳慧敏藏在帆布袋,陳玉玲藏在竹籮內。)
(八)兩名死者都姓陳。
(九)兩名死者都在布滿雜物的地方被發現。
(十)兩人都是接了電話外出遇害。
(十一)兩人都沒有男朋友。
(十二)兩人最後目的地都在鳳凰新邨。(陳慧敏赴約的快餐店與陳玉玲赴約的酒樓,相距數十米。)
(十三)發現屍體的都不是第一現場。
(十四)死者被殺後,隔了一段時間才被棄屍。
(十五)兇手似乎有意讓人發現屍體。
  
基於以上十五點相同,探員認為兩案有關連,警方將案交給調查陳慧敏案的專案小組調查。
警方相信,陳玉玲已與那人見過面,否則那人一定會打電話到陳家查問。
  
陳玉玲離家時,身穿一套灰藍色衫裙,腳踏高跟鞋,腕上戴雷達牌女裝手錶、一條心形十四K白金頸鏈、一個圓形十四K包金玉墜、一張身份證。
  
經地氈式搜索,未發現陳玉玲衣物及物品,探員查到用來藏屍的竹籮,來自牛池灣西村垃圾站。
探員其後發現一條有價值線索。
除陳玉玲外,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港大學生,不少都接過那名男子的電話,包括與陳玉玲一齊刊登廣告的馮文基。
  
馮文基說:「6月23日晚上,一個自稱姓陳男子打電話給我,問我是否認識陳玉玲,我是否港大學生。」
「那人說想找陳玉玲為她的兒子補習,想了解她的為人,所以打電話問我,我見他說得合情合理,於是據實以報。」
「那人似乎十分熟悉港大的情況,問了我很多港大的人與事,例如某人是否在校內任教等。」
「其後,那人說了些誹謗港大的話,我與他爭辯一番後,收了線。」
「我打電話給陳玉玲,告訴她這件事,她說,會去見一見這個人,了解一下。」
  
港大學生會一名發言人表示,陳玉玲出事後,他們曾做過一項調查,發現大部份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港大生,曾接過那人的電話。
那人認識港大唯一在心理系授課的關牧師,警方相信,那人可能是港大學生,可能中途被逼退學,所以對港大有一定了解。
  
1980年7月3日,陳玉玲在紅磡世界殯儀館出殯,靈堂的輓聯寫着:「天有眼神有靈 仇要報冤要伸」
陳玉玲父母傷心過度未有到靈堂,他們所題的輓聯是:
「胸懷大志願望未達可憐小女遭兇殺」
「英魂不息沉冤待伸望眾協助鋤狼奸」
  
陳府親友及港大師生,合共數百人到場致祭。
港大校長黃麗松除致送花圈外,亦親臨執紼。
港大學生代表致辭,指斥兇手滅絕人性,殘害善良,行為令人髮指。
他提醒在報章刊登補習廣告的同學提高警覺,同時呼籲同學向警方提供資料。
  
追思彌撒於中午十二時完畢,遺體舁送歌連臣角火葬場火化,骨灰長埋跑馬地天主教墳場。
陳玉玲入土為安後,警方邀請陳鳳芝女督察,在《警訊》電視節目中向市民呼籲。
  
陳鳳芝曾參選香港小姐,獲得亞軍,因而有警花之稱。
陳鳳芝同時呼籲市民提供陳慧敏命案的線索。
陳玉玲案毫無頭緒,警方懸紅二萬五千元,緝拿兇手歸案。
  
陳玉玲與陳慧敏兩宗命案,至今仍未偵破。

抓住兇手

「重案組黃Sir 」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冷血兇案》

日期:1982年5月13日
地點:彩雲邨白鳳樓二十二樓一單位
人物:黃志明、吳蟬
案情:吳蟬是黃志明的外母,逼他與女兒離婚,黃志明將她斬死,之後自首。
備註:1982年10月7日,陪審團裁定黃志明誤殺罪名成立,法官判入獄五年。

***************

死者伏屍廳中,右手向前伸,右腳屈曲,左腳伸直,這是一個「抓住兇手」姿勢。

俗語有云: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小丈夫不可一日無錢,阿明(黃志明)絕不是前者,他非但與大丈夫沾不上邊兒,連做小丈夫的資格也沒有,為的是袋中經常沒有分文。
他雖非好逸惡勞,但每月入息不足二千元,要不是有一個勢利岳母及不甘食貧的妻子,粗茶淡飯,日子倒也過得去。
  
阿明的妻子阿蓉,婚前在一間塑膠玩具廠工作,所得工資全用在吃喝玩樂之上。
婚後最初一段時間,兩人都有工作,直至生下兒子後,阿蓉才辭工回家照顧孩子。
那段時間,阿明獨力負起一家三口的生活,經常捉襟見肘。
阿蓉見長此下去,也不是辦法,兒子满一歲後,將兒子交由母親吳蟬撫育,自己到九龍塘一富戶當鐘點女傭。
眼見自己的僱主過着奢華生活,阿蓉既羨且妒,深覺上天太不公平,為何她不是生於富貴之家,嫁後仍要捱窮。
這種心態,最後演變成但求享受,不擇手段。
阿蓉有幾分姿色,僱主家中經常有朋友到訪,阿蓉很快就結識了另一個男子。
正所謂「人比人,比死人」,阿蓉認識到該男子後,覺得自己是一朵鮮花插在牛糞上,對於新歡,更有恨不相逢未嫁時之嘆。
  
妻子送上綠帽的傳聞,終於傳入阿明耳中,令他非常難受。
他曾多番向阿蓉追問,希望妻子會對他說,他所聽到的一切,都是謊言,他根本不願接受這個事實。
可是,兩人的感情,就像潑在熱沙上的水一樣,不消片刻就隨風而散了。
阿蓉直認自己有新歡,打算與阿明離婚,與那人雙宿雙棲。
這個答覆,恍似萬箭穿心,阿明說了一大堆甚麼一夜夫妻百夜恩,又說不念舊情,亦要為兒子着想等等的陳腔濫調。
在阿蓉心目中,沒有錢,甚麼也不用談,無論阿明是否同意,她決意離婚。
兩人因這個問題,在家中大吵大鬧,驚動鄰居。
鄰居恐有事故發生,打電話通知阿明在附近居住的父母。
  
阿明父母聞訊趕來,總算把兩人勸開了。
可是,阿蓉仍堅決要離婚。
事件暫告一段落後,阿明為挽救這一段破裂婚姻,竟四出向人借錢。
  
他用借來的錢,與阿蓉到一些高尚食府用膳,到收費昂貴的地方消遣,又買了些名牌物品給阿蓉,希望她能改變初衷。
不過,以有限而且是借來的錢,去填充無窮無盡的欲望,無疑是擔沙填海。
阿蓉見阿明近來手頭十分寬裕,有些回心轉意,心想只要丈夫能滿足她的虛榮心,就不再談離婚。

阿蓉曾向阿明查問財富來源,阿明支吾以對,僅說是買中了一種獎券,在他有生之年,每月可領取一萬元獎金。
阿明的解釋,令阿蓉更加隨意揮霍。
一日,阿蓉要阿明陪她去購物,阿明當時身上只有數百元,而且是剛向朋友借來的,他本想砌詞推卻,但經不起阿蓉的橫眉冷對,終於屈服。
逛公司時,阿蓉看中了一個價值三百元的手袋,要阿明買給她。
阿明以手袋太貴,身上又沒有那麼多錢,婉言拒絕。
阿蓉立即反臉無情,氣沖沖的回了娘家,並避開不與阿明見面。
  
阿明曾多次到岳母吳蟬家中,勸妻子回家,不過,阿蓉不是外出,就是索性對阿明不加理睬。
阿明的岳母,一向對他的印象不佳,指他不懂做人,從不走「外母政策」,連聘金也不多付。
以前沒有比較不覺得怎樣,自從阿蓉介紹新男友與她認識後,她覺得兩人實在有天淵之別。
當阿蓉向其母表示,打算與阿明離婚,另嫁此人時,吳蟬不但大表贊成,而且更推波助瀾。
吳蟬對阿蓉表示,如果阿明不肯離婚,她會設法幫忙,務必要阿明答應為止。
1982年9月3日,阿明到岳母家中找阿蓉,但阿蓉早已外出。
吳蟬見阿明到來,沒有甚麼好嘴臉,原想下逐客令,但想了一會後,突然改變了主意。

阿明見岳母讓他入屋,以為吳蟬會站在他一方,可是談了一會,才知吳蟬要他與阿蓉離婚。
  
晚上九時,鄰居途經吳蟬住所時,發現鐵閘及大門打開,吳蟬全身鮮血,倒臥在地上,於是報警。
聞訊到場的警員,發現吳蟬滿身鮮血,伏倒地上,右手向前伸,手指屈曲成「爪狀」,右腳屈曲,左腳則伸直。
救護員到場,雖知吳蟬已無生還希望,但仍循例替她包紮,將她送院。
吳蟬送院後,證實不治,警方將案列為兇殺案處理。
重案組主管黃定邦率領探員到場調查。
證物組組長細奀在屋中客廳地上,檢獲一把染血菜刀,刀柄上有兩個人的指模。
菜刀經鑑證後,證實刀上血液與死者相同,其中一組指模屬死者所有,另一組指模,則有待調查。
「黃Sir,根據現場跡象顯示,這可能是一宗打劫不遂殺人案。」探員陸雙向黃定邦作出初步結論。
  
「何以見得呢?」黃定邦微笑地問。
黃定邦喜歡動腦筋的下屬,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成為一名出色探員。
  
陸雙說:「黃Sir,我是根據以下數點推測的。」
「單位大門及鐵閘都沒有鎖上,可能是死者在廚房弄膳時,賊人乘虛而入打劫。」
「死者發現有賊人入屋,隨手拿起菜刀,本想嚇走賊人,但菜刀反被賊人所奪,將死者斬死,然後逃走。」
「屋內財物沒有損失,死者頸上的金鏈及手上的金戒指沒有失去,可能是兇手殺人後心慌,奪門而逃,沒有劫走財物。」
  
陸雙一口氣說出自己的推測,黃定邦認為言之成理,對陸雙說:「陸仔,你的推斷,相信與事實相去不遠,但認為這是一宗劫殺案,無疑是過早下結論。」
黃定邦對陸雙說:「除現場環境外,我們要從其他方面取得線索,得到的結論才較正確。」
「現場是一個整體,我們除了看細小的東西外,一些東西是否在合理地方,亦是我們要留意的。」
  
陸雙將現場打量一遍後問:「黃Sir,現場有哪些東西是放在不合理的地方呢?」
「陸仔,死者死時的姿態,可以告訴我們很多東西。」,黃定邦用手指着一個用粉筆畫出的人形圖案說。
  
「死者在客廳中伏屍,右手向前伸,右腳屈曲,左腳伸直,是一個『抓住兇手』的姿勢。」
「假如死者被劫去財物,她這個姿態是企圖搶回財物,但如今財物未失,死者擺出這個姿勢,目的就是要抓住兇手了。」
「一般來說,死者與兇手相熟,才會擺出這個姿勢。」
  
陸雙問:「黃Sir,你的意思是這並非劫殺案?」
黃定邦說:「陸仔,凡事不要太早下結論,除非有足夠證據支持。」
  
回到重案組總部,重案組探員向黃定邦匯報調查所得。
偵緝組組長德仔說,案發前,有人見到吳蟬的女婿阿明曾在現場出現,據知,兩人關係一直不大好,最近更聽說吳蟬教唆她的女兒阿蓉向阿明提出離婚。
 
「阿明可能與案有關,盡快追查他的下落。」黃定邦對德仔說。
在黃定邦說這句話時,阿明已到橫頭磡警署派出所自首,說自己斬傷了人。
  
阿明說:「較早前我在彩雲邨一個單位,斬傷一個女子,我原想一走了之,但恐怕傷者沒人理會,傷重身亡,才前來自首。」
警員將情況通知上峰,上峰翻查紀錄,發現阿明的陳述,與發生在彩雲邨的一宗命案相似,通知警員將阿明押到案發現場,加以印證。
黃定邦接到阿明自首的消息,趕到現場,盤問阿明。
阿明說:「吳蟬是我斬傷,但我是出於自衛的,吳蟬逼我與阿蓉離婚,令我非常憤怒,其後,她在廚房取來菜刀斬我,我把菜刀奪下,才傷了她,傷人後,我愈想愈後悔,才向警方自首。」
直至此刻,阿明還不知道吳蟬已一命嗚呼,返魂無術。
黃定邦認為阿明的說話屬實,在現場「重演過程」後,將阿明帶離現場,準備押返重案組作進一步調查及錄取正式口供。
  
阿明走到走廊時,他乘各人不備,攀上欄河企圖跳樓。
黃定邦手急眼快,一手抽住阿明的褲頭,把他拉下來。
9月下旬,阿明以謀殺罪名解上高院,他否認謀殺罪名,但承認誤殺罪。
1982年10月7日,陪審團裁定阿明誤殺罪名成立,按察司麥道高判他入獄五年。
法官麥道高在判案時指出,此案完全因為被告的岳母要強行分妻引起。
  
根據其他證人口供,被告一向逆來順受,如非在盛怒及自衛情況下,他不會殺人。
此外,被告自首及承認誤殺,亦是獲得輕判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