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辣手情殺案》
日期:1985年11月27日
地點:觀塘政府大廈三樓興業五金廠
人物:林木興、李少卿
案情:林木興將李少卿帶到興業五金廠後,將她殺死然後,再到翠屏道邨第9座跳樓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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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淡星疏,烏雲層疊。凌晨四時,的士司機張仔將車泊在交更位置後,拖着疲倦步伐,往翠屏道邨第九座行去,張仔心想:回家洗個澡,舒舒服服睡一回,多寫意。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他見到他不想見到的事,要理他不想理的事,因為他幾乎踢中了那件物體,一個倒臥在血泊中的人。
看情形那人是死了,但假如那人沒有死呢?張仔抱萬一的希望,跑回家中,致電報警。
「翠屏道邨『行必』(巡邏)同事留意,翠屏道邨第九座血人發現。」
警方九九九控制中心收到張仔的電話後,立刻通知巡警前往調查。
兩名巡邏警員抵達現場後,向上峰報告,「傷者相信是由高處墮下,相信已經死亡,我們在那人身上找到一張身份證,持有人名林木興,身份證號碼是……請核查持有人身分。」
救護車將那人送抵聯合醫院,也不用將之抬下車送入急症室,因為那人已沒有任何生命跡象,醫院急症室一名醫生登上救護車,證實那人已經死亡,救護員將之舁送殮房。
「那人在送抵聯合醫院時已證實死亡,我們無法在他的口中得知任何消息。」陪同死者送院的警員在醫院用電話向上峰報告。
在醫院負責登記的警員,在記事簿上寫下:林木興,二十三歲,身份證號碼……翠屏道邨第九座,早上四時十五分,疑從高處墮下身亡。
四時三十分,大批警員接報到事發現場調查,根據死者伏屍處對上單位,掛在窗外物件損毀程度來看,相信死者是從天台墮下。
警員調查一番後,沒有任何發現,將案列為有人從高處墮下喪生處理,根據在死者身上撿到的身份證作進一步調查。
身份證資料顯示,林木興在翠屏道邨第九座居住,探員很快就與他的家人取得聯絡,經認屍後,確定死者是林木興。
探員要弄清楚林木興是自殺還是他殺?如是自殺,是甚麼原因令他自尋短見?若是他殺,殺他的是甚麼人?
從死者親人口中,探員沒有多大收穫,林木興甚少與家人說心事,
他的親人只知道他有一個無所不談的朋友,叫做陳仔。
陳仔被探員從夢鄉中弄醒過來,本來滿肚子不高興,但他知道林木興的死訊後,第一個反應是,他為何那麼想不開?
「想不開是甚麼意思?」探員問。
「他一定是失戀才出此下策。」陳仔說:「興仔(林木興)數年前在德福商場,認識一名女售貨員李少卿,兩人十分要好,已到談婚論嫁地步。」
李少卿初步已接受林木興求婚,但循例要帶他回家見見父母。
「想不到,真的被李少卿父親不幸言中。」陳仔無限唏噓地說。
李少卿的父親對相學有深厚研究,他看見林木興舉止輕浮,目光不定,是短命之相,而且會累及妻子,極力反對女兒與林木興來往。
「興仔曾向我訴苦,說定是有人從中作梗,搶去他的愛人,要我向李少卿探探口風,我雖然不想介入這件事,但在他苦苦哀求下,我還是替他做了。」李少卿向陳仔複述了父親對林木興形相的看法,並稱她父親相人十分準,今次一定不會例外。
「可是,我又怎可以據實說給他聽呢?」陳仔處於進退維谷的境地。「這個……」李少卿也覺得十分為難,兩人經過多番研究,給於找到了藉口。
打定主意後,陳仔就依計而行,陳仔對林木興說,今次是因為第三者介入,才令他們情海翻波。
「第三者?那人是誰?膽敢撬我牆腳,我要找他算帳!」林木興怒從心上起,惡向膽邊生。
「興仔,算了吧!大丈夫何患無妻,既然她已變心,還想她幹甚麼?我請你喝酒吧!」陳仔半拉半哄,拉林木興到清吧買醉。
如果酒能消愁,這個世界就簡單得多,可是酒入愁腸愁更愁的情況比比皆是。
「說給我聽,我的情敵是誰?」帶醉的林木興威逼陳仔。
「那人是一名政府高官,有財有勢,這也難怪你女友變心的。」陳仔虛構一個人物出來,希望能令林木興死心。
可是,林木興墮入情網難以自拔,他央求陳仔作伴,與李少卿說明一切,「除非阿卿親口拒絕我,否則我不會死心!」林木興執拗地說。
在此情形下,陳仔與李少卿夾好口供後,約林木興在1985年11月26日傍晚,在德福商場一家食店見面。
三人各懷心事,林木興自然希望能重奪佳人的心,李少卿心情矛盾,若說她對林木興沒有感情,她也不會與對方出雙入對,甚至到談婚論嫁地步。若說她對林木興一往情深,那又未必,因為父親一句說話,已令她打消下嫁林木興念頭。
這段情是斷是續,委實令李少卿感到為難,作為第三者的陳仔就更加尷尬,他自然希望有情人終成眷屬,但林木興與李少卿是有情人嗎?
「陳仔,我與阿卿還有說話要講,今次麻煩你了,我不想阻你太多時間,你走吧!」林木興罕有的有禮對陳仔說。
陳仔知情識趣地離去,直至探員來找他時,才知道與林木興已陰陽相隔了。
「你與他們分手時,是甚麼時候?」探員問。
「大約是晚上八時。」陳仔答。
「你知道李少卿住在那兒嗎?」探員問。
「她住在調景嶺十二區一間石屋。」陳仔說。
「陳先生,多謝你合作,如果你要離開香港,請先通知我們,因為我們可能需要你作證。」探員離開陳仔住所後,往調景嶺找李少卿。
「阿卿昨晚沒有回來,我們也正在找她。」李少卿的家人對探員說。
「這是我的電話,如果李少卿回來,請叫她立刻打電話給我。」探員放下卡片,取了李少卿的照片就離開了。
李少卿究竟去了那兒呢?這答案很快就揭曉了。
1985年11月27日上午,興業五金廠姓陳老闆,返回位於觀塘政府大廈三樓廠址時,揭發了一宗兇殺案。
「當我開門後,發現有一名少女倒臥在地上,那名女子的面部及口部都沾有鮮血,頸上纏有一條鐵鏈,看樣子是被人勒死的,屍體旁有一枝染血木棍,於是我就立刻報警。」陳老闆對到場調查的探員說。
法醫奉召到場檢驗屍體,發現死者頭部遭人用鈍物重擊,致命傷是頸部被勒,窒息致死。
屍體舁送殮房後,法醫作進一步檢查,證實死者仍白璧無瑕,生前或死後都沒有遭到性侵犯。
探員在現場調查,發現廠房大門沒有被撬痕跡,現場並不凌亂,相信兇手持有廠房鎖匙,死者亦是自願隨兇手入內。
「陳老闆,除了你之外,還有誰有這兒的鎖匙?」探員相信只要找到誰持有鎖匙,就可以找到兇手。
「我有一名工人名叫林木興的,有這裏的鎖匙。」陳老闆說。
「林木興?這個名字我好像有些印象。」探員想了好一會後,終於想到了:「今晨在翠屏道邨發現的男死者不就叫做林木興,難道這名女死者就是他殺的嗎?」
女死者身份其後證實是整夜未歸的李少卿,此案稍後交由重案組接手調查。
重案組綜合多名證人口供及現場跡象,判定這宗是兇殺及自殺案,
林木興將李少卿帶到上址後,將她殺死然後離開,再到翠屏道邨第九座跳樓自殺。
林木興舉止輕浮,目光不定,是短命之相,而且會累及妻子,難道,林木興與李少卿兩人都真的在劫難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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