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組黃Sir】系列
https://www.facebook.com/abc160401/videos/oa.598372167184707/462739097490132/?type=3 (視像版)
日期:2014年12月8日
地點:旺角甘芳街2號
人物:劉璋輝、郭惠明
案情:劉璋輝約郭惠明做私影,在寓所內將她殺害,再搬屍到酒店姦屍,劉璋輝將屍體棄於垃圾站後,被清潔工工揭發。
備註:2018年3月13日,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小時後,一致裁定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
2018年3月16日,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恐怖謀殺案,斥被告行為冷酷、毫無人性,嚴重影響社會安穩。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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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4年12月8日
地點:旺角甘芳街2號
人物:劉璋輝、郭惠明
案情:劉璋輝約郭惠明做私影,在寓所內將她殺害,再搬屍到酒店姦屍,劉璋輝將屍體棄於垃圾站後,被清潔工工揭發。
備註:2018年3月13日,陪審團退庭商議三小時後,一致裁定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
2018年3月16日,法官判刑時指本案是恐怖謀殺案,斥被告行為冷酷、毫無人性,嚴重影響社會安穩。劉璋輝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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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8日(星期一),臉書出現一則尋人啟事,一名叫阿樂的青年,說他的女友「小B」不知所終,「有無人搵到佢?或者同佢傾過偈知佢喺邊?知嘅搵一搵我,講聲唔該。」
「小B」是郭惠明的花名,她是中泰混血兒,1999年3月8日出生,家境普通,有一名妹妹,童年時在青衣居住,在葵涌梨貝街六號保祿六世書院讀中學,2014年原本升讀中四,但因與家人鬧翻,不再讀書,出外工作。
郭惠明有語言天份,懂得廣東話、英語、泰語、日語及韓語,她曾要求校方為她寫推薦書,方便找尋工作。
郭惠明其後離家出走,與男友阿樂同居。
她一向喜歡Cosplay(角色扮演)打扮,在旺角一家女僕餐廳做侍應。
2014年7月的動漫節,她的Cosplay打扮吸引「龍友」注意,邀請她「私影」,她為此開了微信帳戶,方便與龍友聯絡。
她又開了一個臉書專頁,交流Cosplay心得,在Cosplay界略有知名度,「私影」工作因而增加。
2014年12月3日下午,有人以短訊聯絡郭惠明,約她私影,那人又查問她的身高及體重。
雙方同意價錢為五百元兩小時,中間有半小時休息,郭惠明當日有事,兩人相約五日後下午在旺角朗豪坊會面。
郭惠明按時赴約後失了蹤,她的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是2014年12月8日,下午三時五十五分。
2014年12月9日(星期二),早上七時,在旺角砵蘭街垃圾站工作了十多年的娟姐(58歲),正在垃圾站工作,一名年約30歲男子走近,說:「我在附近的酒店住的,有些東西要搬到垃站拋棄,麻煩你借架手推車給我,我用完就會還給你。」
娟姐見那名男子似乎不是騙徒,借了一架手推車給他。大約十五分鐘後,那人用手推車載着一個尼龍袋回來,尼龍袋內的東西似乎十分沉重,那人累得不斷喘氣。
當他打算將尼龍袋放入垃圾桶時,已經力不從心,娟姐為人為到底,幫他一把,感覺到那個尼龍袋十分沉重,而且還軟綿綿的。
那人向娟姐道謝,歸還手推車後,輕鬆地離去。
尼龍袋入面的東西軟綿綿,挑起了娟姐的好奇心,她用鎅刀將尼龍袋鎅開,發現其內藏着一具少女屍體,娟姐立即向垃圾站大家姐報告,再通知主管報警。
探員到場調查,死者頭部被兩個黑色垃圾膠袋包裹,五個黑色垃圾膠袋包着腳部,盛載屍體的膠袋亦有血跡。
法醫傅家聰中午到達垃圾站檢驗屍體,屍體是年輕華裔少女,身材偏瘦,少女下半身赤裸,肛門有血,大腿等位置已出現屍斑。
雙手放在頭前面被多層膠紙捆綁,姿勢有如仍在母體內的胎兒,腳踝被膠索帶索着,頸項被三條膠索帶緊纏,勒到皮膚表層。
法醫估計少女已死去一天,從傷勢看來,死者可能因口鼻被膠紙覆蓋導致窒息,也可能因被膠索帶勒頸或被人用手勒頸致死,若用單一方式,一般會在數分鐘後死亡,若上述多個都採用,則可能加速死亡時間。
法醫估計死者先被人用鈍物多次擊打頭部,再用膠紙封住口鼻,但因有虛位,仍可透氣,勒在頸上的三條膠索帶,相信是致命兇器。
探員從娟姐口中得知,疑人在附近的酒店居住,分散人手調查在垃圾站附近的六家酒店,根據疑人離開方向,搜集店舖的閉路電視,知道尼龍袋由一名男子,由廣東道的豪畔酒店抬上手推車,運到垃圾站。
豪畔酒店證實該男子曾經入住,警方於稍後時間拘捕與案有關的劉璋輝(37歲),其後查出死者是15歲零九個月大的少女郭惠明。
探員其後搜集更多棄屍路線一帶的閉路電視,2014年12月8日下午三時三十九分,劉璋輝身穿黑色連帽運動衛衣,長髮披肩的郭惠明,身穿黑色上衣及外套,紅色短裙及黑色絲襪,背着背包。
到達甘芳街二號一幢唐樓後,兩人結伴上樓,大約一小時後,劉璋輝沿樓梯拖一個綠色行李箱走到街上,往廣東道方向走去,到達豪畔酒店。
在豪畔酒店裝設在四樓的閉路電視片段中,看見劉璋輝推着一個綠色行李箱進入房間,半小時後,劉璋輝由房間出來,離開豪畔酒店,返回甘芳街寓所。
翌日早上七時,劉璋輝在砵蘭街垃圾站,向在垃圾站工作的娟姐借了一部手推車,回到豪畔酒店。
大約半小時後,劉璋輝在房內拖了一個紅白藍尼龍袋出來,沿大堂拖出酒店外,放上手推車,推到垃圾站。
早上七時四十六分,砵蘭街的閉路電視拍到劉璋輝出現,他當穿白色背心底衫,吃力地推着一架手推車,手推車上有一個紅白藍尼龍袋。
劉璋輝在娟姐協助下,將尼龍袋掉進垃圾筒後離開,返回豪畔酒店。
探員根據劉璋輝入住酒店時,登記的個人資料及手機號碼,循閉路電視「足跡」,追查至甘芳街。
探員知道劉璋輝外出未回家,於是在附近埋伏,當日下午二時許,劉璋輝從外回來,探員將他拘捕,押返寓所,被告前妻當時在屋內。
探員在一個雪櫃內,找到一個用透明膠袋裝着的手機,一個沾有血跡及頭髮的茄汁樽,在寓所內找到一支潤滑劑,一個粉紅色數碼相機。
探員在單位內搜查劉璋輝身體,發現他的手指、嘴唇、腳部都有受傷,但他說不用看醫生。
少女屍體經詳細驗屍後,發現私處沒有新近傷痕,肛門有血跡及撕裂,相信由肛交或硬物插入造成。
法醫在死者陰道及肛門找到精液及藥酒成份,在離肛門十厘米的直腸內,有一個白色膠樽蓋。
從屍體抽取的體液,經過毒理化驗,發現死者體內含有大量酒精。
經過核對,遺留在死者肛門及陰道上的精液與血跡,與劉璋輝的DNA符合。
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早上,偵緝警長陳定國為劉璋輝進行第一次錄影會面。
劉璋輝表現平靜,叫陳定國以「輝仔」來稱呼他。
劉璋輝說:「我人生好多嘢都句號咗,我知錯啦,最怕影響到身邊嘅人,我重奪去咗一個相識咗幾日,無辜嘅人條命,覺得自己好錯。」
「我知錯喇…我錯手殺死咗佢…我好後悔,我可唔可以做番個好人呢?」
「今時今日,唯有接受呢個係自己做嘅嘢。」
在隨後的多次錄影會面及警誡作供中,劉璋輝說出殺人棄屍整個過程。
「我用一個叫『遇見』(iAround)嘅交友程式識到『小B』,後來用微信溝通,用五百蚊兩個鐘約佢私影,我之前未試過私影,咪諗住玩吓囉。」
「我約佢喺朗豪坊見面,估唔到佢重高過我,又咁細個,我喺銀行提咗六千蚊,諗住買啲性感睡衣畀佢着,但睇嚟睇去佢都話唔啱,咁就算啦。」
「我帶佢返去甘芳街屋企,我老婆同外母都出咗街,夜晚七點鐘至返,趁呢個空檔,私影就最啱。」
「入屋後,我叫佢即刻換衫,因為時間寶貴,佢話要抖吓,跟住又話唔肯着聖誕衫,佢重話唔好以為做Cosplay私影好風光,其實呢啲錢唔易賺。」
「我喺匯豐銀行做咗七年,日日數銀紙,人工少重成日畀人小,佢哋成日話我矮仔無鬼用。早輪裁員,我排第一,無咗份工,我去咗做保安,點知都係食咗死貓,個幾月前畀人炒咗。」
「佢講咗一大輪都唔換衫,我叫咗佢三次,佢都唔睬我,我突然間覺得佢同恰我嘅同事一樣,人哋搬一轉,你就搬三轉,你有本事,就畀嗰啲人搞。」
「我隨手攞起放在枱上的一樽茄汁,兜頭兜腦拍過去,佢重郁手郁腳打我,我用嗰樽茄汁係咁拍佢個頭,直到佢瞓底為止。」
「我剥晒佢啲衫,將佢強姦,點知佢中途醒咗,想推開我同大叫
我扼住佢條頸,過咗一陣,佢就成身軟晒。」
「完事之後,我諗灌醉咗佢,佢就會失憶,我攞支米酒出嚟,灌佢飲,後嚟諗起重有支好勁嘅鹿茸大補酒未飲晒,我將支大補酒插入佢嘅肛門,塞咗十幾下,將酒樽拔番出嚟,再用手鍊開佢個口,灌啲酒入去。」
「佢飲完重好清醒,我估唔到佢咁飲得,嗰啲補酒,我飲少少就醉啦。」
「後來,我發現有啲酒漏番出嚟,用手指挖咗幾下,攞個個消毒藥水樽蓋塞住佢個肛門。」
「我鹹濕,用條脷舐她下體,過咗無幾耐,但女仔酒醒咗,郁郁吓,我驚佢會將呢件事話畀我老婆聽。」
「喺呢個時候,我驚佢四周圍走,有一把好權威嘅聲音同我講『血祭』,叫我用三條索帶勒實佢條頸,佢無咗呼吸同心跳,今次無再郁啦。」
「之後,有把聲叫我將佢斬開一舊舊,攞晒屋企啲刀去酒店。」
「搞咗一大輪,老婆同外母就返嚟,佢哋見到個女仔,一定會勁鬧我,而且,個女仔重可以『用』嘅,我唔止鹹濕,重好精打細算。」
「我上網搵附近嘅酒店,夾過價後,決定租位於廣東道嘅豪畔酒店,貪佢近同平囉。」
「用五百八十蚊訂咗酒店,問題係點樣將個女仔搬去。屋企有個綠色行李箱,可以裝到個女仔入去,我用膠紙將個女仔紥到成個糉咁,放入行李箱搬落樓,在樓梯遇到有個住客返嚟,我讓開畀佢先上樓。」
「下晝五點,到咗酒店,辦好手續,入房後,我將個女仔放上床
鬆開啲膠紙,重有啲時間。我鹹濕……覺得……已經咁嘅田地……
橫掂都係,唔好嘥……但又唔應該講係唔好嘥……自己鹹濕……」
「我之後將女仔嘅紅色短裙,內褲同埋黑色絲襪,丟在酒店外面的垃圾筒。」
「呢間酒店咁貴租,唔化算,我打算喺彌敦道租間劏房安置個女仔,我到地產公司睇吓,同個業主話想租兩個月,佢話要三千六蚊,我叫佢減租,佢又唔肯,咁貴,梗係唔租啦。」
「我返番酒店,又同個女仔做多次,愈做愈唔捨得,一定要搵地方安置佢,但係諗唔到,唔諗啦,夠鐘返屋企啦。」
「我將女仔件黑色外套,送咗畀屋企附近嘅露宿者,返到屋企,同老婆食完晚飯睇電視,放番樽番茄汁入雪櫃,用得唔好嘥嘛。」
「嗰晚瞓得唔好,心掛掛,想快啲天光,可以又去鹹濕。」
「第二日一早,我去到酒店,間房已經有陣味,我見到個女仔對腳出現咗紅點嘅屍斑,先至肯定佢死咗,真係嘥咗,我本來諗住佢會醒返,現在唯有諗辦法棄屍。」
「我返到屋企,搵咗兩個大嘅紅白藍膠袋,又同清潔女工買咗幾個黑色垃圾膠袋同紙皮,返酒店將條屍包好,推到垃圾站拋棄。」
2014年12月10日,下午四時許,劉璋輝被探員押返旺角甘芳街家中,半小時後,一行人到達藏屍的豪畔酒店。
下午五時四十五分,到達棄屍的砵蘭街垃圾站重組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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