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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狡猾兇手法網難逃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王Sir系列《驚人兇殺案》

日期:1984年10月15日
地點:尖沙嘴亞士厘道一幢大廈
人物:李文耀、李文傑、李月清、沙塵超、大鼻強
案情:沙塵超與大鼻強認為李文耀出賣他們,上門尋仇將李文耀及他的哥哥李文傑殺死,他們的父親李月清死裏逃生,指證兇手。
備註:陪審團一致裁定兩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兩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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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拉開大門準備上班時,門外竟然有一個血人滾進來,你會有甚麼反應?
當門外的血人滾到他的腳邊時,陳家洛發出一聲歇斯底里的叫聲,如被踏着尾巴的貓兒一樣,往後便跳。

血人尚未斷氣,他用盡氣力伸出手來,像要陳家洛拖他一把,好讓他逃出鬼門關。
陳家洛被眼前的景象嚇呆,他沒有將手伸出來,但做了一件恰當的事,就是打電話報警。

報警後,陳家洛冷靜下來,雖然不敢去碰那個血人仔細打量下,認出血人是鄰居住客李文耀。陳家洛與李家少有來往,但對李文耀沒有一絲好感。

李文耀現年16歲,在尖沙嘴一家油畫行貨店舖做學徒,他無心學藝,經常藉詞外出,收入不足給自己買衣服,經常向家人伸手要錢,令到他的父親李月清十分頭痛。

李文耀並非李月清的親生兒子,十五年前,李月清一個朋友到外地謀生,將剛滿周歲的兒子交給他託養。那名朋友一去之後,十多年來全無音訊。

李月清受朋友所託,視李文耀如己出,溺愛程度更甚於自己的親生兒子李文傑。
李文耀自小被寵壞,只知錢來張手,飯來張口,近一兩年更加放肆,交上一班損友,終日遊手好閒,惹事生非。

1984年5月8日,李文耀與兩名損友,沙塵超及大鼻強,打算搵些快錢以供揮霍。
沙塵超與大鼻強都是17歲,是大圈幫人馬,來港不足七年,身份證還是綠印,兩人在內地已為非作歹,來港後就更不務正業。

當日,三人飲飽食醉後,大搖大擺在街上遊蕩,不覺已到翌日凌晨。
沙塵超與大鼻強弄開一部泊在路邊的汽車車門,叫李文耀上車,由沙塵超駕駛,向半山方向駛去。
汽車在旭和道停下,附近是一幢豪華住宅,現在仍有數個單位亮着燈。

沙塵超對李文耀說:「我們是來食大茶飯的,我與大鼻強入去,你在這兒把風,醒目些。」
沙塵超與大鼻強迅速翻過圍牆進入大廈,李文耀愈想愈驚,有幾次打算逃走。

大約半小時後,李文耀看見沙塵超及大鼻強從大廈出來,才鬆了一口氣。三人將賊贓脫手後,李文耀分得五千元。
嘗到搵快錢的甜頭,李文耀經常與沙塵超及大鼻強四出爆竊,上得山多終遇虎,三人在犯案時失手被擒。

警方只在沙塵超及大鼻強家中搜到贓物,李文耀只負責把風,年紀較輕,願意做警方污點證人。
警方向律政司徵求意見後,只將沙塵超及大鼻強落案,李文耀獲得釋放。沙塵超與大鼻強其後因爆竊罪名成立,判監九個月。

經過這次教訓,李文耀經常留在家中,後來更幫李月清在街市賣菜,李月清見李文耀浪子回頭,十分高興,也不計較李文耀經常盜取賣菜款項。

1984年10月14日,沙塵超與大鼻強刑滿出獄,他們第一件要做的事,就是找李文耀算帳。
1984年10月15日,凌晨三時,沙塵超與大鼻強摸上尖沙嘴亞士厘道一幢大廈,按響門鐘,將屋內的人弄醒。

兩人聲言來找李文耀,李文耀見是熟人,開門讓他們入屋。兩人入屋後,亮出西瓜刀指嚇李月清(49歲),李月清的親生兒子李文傑(25歲)及李文耀,李文耀大驚,問對方想做甚麼?
兩人沒有答話,用繩將三人捆綁,在屋內大肆搜掠。刼得財物後,兩人沒有離開,對李文耀說:「阿耀,你做二五仔出賣我們,現在要你知道做反骨仔有甚麼下場!」大鼻強用刀指着李文耀的鼻說。

李文耀否認出賣他們,但兩人並不相信,「我們一出來就要與你算這筆帳,取你性命。」
大鼻強說完,手起刀落,把李文耀斬成血人,倒地不起。
李月清與李文傑救人心切,不約而同用自己血肉之軀去擋西瓜刀,被斬至重傷。

斬傷三人後,沙塵超與大鼻強才悻悻然離開。三人之中,以李文耀傷得最重,但他有如迴光反照般,掙脫捆綁,原想打電話報警,但電話線已被沙塵超割斷。

李文耀掙扎到走廊,正要拍鄰居的門求救時,鄰居陳家洛剛巧開門,李文耀就滾入屋內。
警方聞訊到場,救護車將三名傷者送院,李文耀被抬上救護車時已經昏迷,送院後不治。李文傑在兩小時後返魂無術,李月清經搶救後生還。

警方將案列作雙重兇殺及傷人案,重案組接手調查。從李月清口中,探員知道李文耀認識兇徒,案件涉及尋仇。
探員翻查資料,知道李文耀是爆竊案污點證人,涉案兩名犯人剛出獄,警方立即通緝沙塵超及大鼻強,兩人在犯案後,已經逃回內地。

探員將兩人的資料通報人民入境事務處,將兩人列入「特別黑名單」,當發現兩人時,不用將他們拘捕,只需通知警方便可以。
為消除沙塵超及大鼻強疑慮,警方對傳媒表示,案件造成兩死一傷,生還者表示不認識兇徒,亦不知遇襲原因,警方相信案件與行劫有關。

半個月後,案件仍無進展。大鼻強用藉口叫沙塵超由內地回港,目的是看看警方反應,沙塵超順利通過邊境關卡,探員隨即對他採取二十四小時監視。
三日後,沙塵超到大東電報局打了一個長途電話到廣州,接電話的是大鼻強。探員推測大鼻強可能在短時間內返港,加緊監視沙塵超,亦留意由內地返港的目標人物。

過了一星期,沙塵超打了三個電話給大鼻強,大鼻強以為已經「安全」,由內地返港。當大鼻強在羅湖海關被探員截獲時,沙塵超亦被監視他的探員拘捕。

兩人稍後被控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解上高院受審。僥倖生還的李月清出庭指證沙塵超及大鼻強,成為案中最有力人證。
警方亦在兇案單位的門鈴,套取到一個拇指指模,屬大鼻強所有,證實他曾在現場出現過。
陪審團一致裁定兩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兩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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