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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一輯婚紗照害兩命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驚情兇殺案》

日期:2002年12月25日
地點:元朗天水圍天頌苑頌恩閣八樓一單位
人物:陳靜恩、潘偉英
案情:潘偉英是陳靜恩同居男友,誤會她移情別戀,將她殺死後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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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少賢總督察踏進旺角洗衣街一家婚紗攝影公司,向職員表露身份後,出示一輯婚紗照,查詢照片中人當日來拍照的情況。
職員翻查記錄,照片中的人,於2002年11月8日到來拍婚紗照,十二月中親自到取。

彭少賢問:「這輯婚紗照中,只有新娘而沒有新郎,她當時是一個人來拍照的嗎?」
職員說:「讓我想想,當時有一名年齡與她差不多的女子與她一起來的,兩人有說有笑,相信是好朋友。」

彭少賢問:「準新娘拍婚紗照時,準新郎很少會不在身邊陪伴吧!」
職員說:「來拍婚紗照的,不一定是準新娘!」
彭少賢問:「不是準新娘?她們為甚麼要拍婚紗照呢?」
職員說:「女孩子的心事是很難理解的,現在很多人都是同居不結婚,自然不會拍婚紗照。不過,每個少女都希望看看自己穿上婚紗的樣子,很多少女雖然不是準新娘,也會拍婚紗照的。」

彭少賢說:「因為她們不是準新娘,所以就沒有準新郎陪伴拍攝。」
職員說:「就是這樣,是了,她上次來取相時,大相還未完成,現在大相已做好了,不知她何時來取呢?」

聖誕節早上十一時,經過平安夜通宵狂歡後,人們都留在家中尋好夢,街上冷清清。
自遠而近的警笛聲愈來愈接近天水圍天頌苑頌恩閣。
從警車下來的警員,發現一男一女頭並頭並列地上,救護員將兩人送到屯門醫院時,證實死亡。

由於涉及多於一人死亡,案件交由重案組調查。(若只有一人死亡,除非有可疑,一般只會交由當區探員作初步調查,若死者超過一人,案件會直接交由重案組調查。)
「我當時正在晨運,聽到慘叫聲,抬頭向上望時,見到一個人從高處墮下,那人在半空仍拼命掙扎,不過很快就掉在地上。」
報案人張伯對重案組總督察彭少賢說;「我用手機報案時,見到八樓一個單位有人攀出窗外,轉眼就掉到先前那人身邊,十分恐怖。」
彭少賢依張伯所指,望向八樓一個窗戶打開的單位,確定單位位置後,彭少賢帶領探員上樓調查。
那個單位沒人應門,探員將「內窺鏡」從門縫伸入單位內,發現單位內的家具被推得東歪西倒,顯示曾有激烈打鬥或掙扎,地上及牆壁都有血跡,有一條血路由廳中直向露台拖去。

由於單位內情況可疑,彭少賢決定破門入內調查。
在屋內露台的窗框附近,發現八個血掌印,從分布情況及位置推測,血掌印的主人曾用盡一切方法阻止自己掉下街中,結果還是難逃毒手。
鑑證課人員到場,用弧光燈搜集指模,同時繪畫「濺血地圖」。(根據現場血跡分布繪畫圖樣,根據血跡分布及形態,推測案發經過,例如死傷者中刀位置,兇手落刀次序及輕重等,是新一代蒐證方法。)

核對單位內血跡及指模後,窗框上八個血掌印屬女死者陳靜恩(22歲),從現場情況,初步排除她自殺的可能性,餘下兩個可能性是意外或被殺。
法醫為兩名死者驗屍時,發現女死者頭部曾被鐵錘重擊多次,導致顱骨多處爆裂,雖然不足致命,但由於腦部受損,令她失去抵抗能力。

女死者雙臂,留下兩個被人用手重握的瘀痕,顯示有人以雙手緊握她的雙臂,那人手上沾有死者血液,在死者雙臂上留下多個清晰血指模。

她的死因是從高處墮下,導致身體多處骨折及內出血致死,身上其他地方無明顯傷痕,亦無抵抗傷,顯示她被錘擊頭顱後,已失抵抗能力。
毒理化驗,證實女死者無服食藥物或中毒。
在女死者身上發現的血指模,核對後證實與男死者潘偉英(22歲)相符。
他身上沾有大量女死者的血液及腦漿,死亡原因是高處墮下,身體多處骨折及內出血致命。
潘偉英身上無其他傷痕,亦無抵抗傷,毒理化驗證實無服食藥物或中毒。

陳靜恩身上留有潘偉英的血指模,顯示她受傷後,潘偉英與她有肢體接觸,用雙手緊握她的雙臂,究竟是救她還是殺她呢?

鑑證人員在現場一扇打開窗戶的兩側窗框,發現潘偉英曾用雙手抓住兩邊窗框,再踏上欄河跳出窗外墮樓死亡。
以上發現,潘偉英死於自殺的可能性極高。

探員在現場檢獲一柄鐵錘,沾滿死者血液及腦漿,鐵錘木柄留有男死者指模。
法醫比對鐵錘與死者顱骨上的傷口,發現兩者吻合,相信女死者曾被該柄鐵錘擊打頭部。
根據種種環境證據,彭少賢相信陳靜恩先被潘偉英用鐵錘重擊頭部,再被他強行由廳拖出露台,用雙手緊握她的雙臂,將她舉高推出窗外,跌下街中死亡,潘偉英可能畏罪跳樓自殺死亡。

女死者的姊姊對彭少賢說:「案發前十五分鐘,我曾到案發單位探妹妹,但未見妹妹,當時見阿英(潘偉英)安坐客廳,沒有異狀。」

潘偉英對陳靜恩的姊姊說,她的妹妹在睡房化妝,問她要不要進去看看。
陳靜恩的姊姊說:「我為免騷擾他們,沒有進睡房看妹妹,之後就離開了,如果我當時去看妹妹,可能不會發生這件事了。」

由於沒有跡象顯示這宗雙屍命案與第三者有關,警方將案列作兇殺及自殺案處理。
雖然案中兩人已死,鑑於日後可能召開死因庭,警方要設法查明殺人者的動機。
從阿恩姊姊到訪,至出事短短十五分鐘,屋內出了甚麼事導致慘劇呢?
案件交由天水圍分區刑事調查隊跟進,重案支援組亦應邀派出詠春高手彭少賢協助調查。

彭少賢認為,出事前十五分鐘,阿恩正在睡房內化妝,變故原因可能由睡房開始,於是重返現場調查。
彭少賢在睡房地上發現一本相簿,裏面是阿恩拍的一輯婚紗照。
「阿恩還未結婚,怎會有婚紗照呢?」在偵緝學上,有疑點就是有線索,彭少賢根據相簿上的地址,到婚紗店查問。

彭少賢最終找到當日陪阿恩拍婚紗照的女子,她是阿恩的小學同學小芬。
小芬是阿恩的閨蜜,她認識阿英也有八年,當阿英追求阿恩時,她是阿恩的戀愛顧問。

小芬對彭少賢說:「拍照那天是阿恩22歲生日,她說阿英一早就沒有為她慶祝生日,阿英比阿恩細兩個月,還有兩天就生日(12月28日)。」

小芬說,阿恩樣貌不俗,朋友甚至說提名她參選「香港小姐」,當時她還未到參選年齡,十五歲時已與阿英同居。
小芬說:「當時很多人追求阿恩,我們都叫她考慮清楚,不用太早下決定,阿恩說,她是小龍女,阿英是楊過,今生是註定在一起的。」
「阿英對阿恩也十分緊張,驚有人橫刀奪愛。轉眼七年,阿恩對阿英別無所求,沒有逼他做任何事,唯一令阿恩不安的,是阿英無意娶她。」
「阿恩不惜用數千元拍婚紗照 希望趁年輕給自己留下美好回憶外,更希望藉此提醒阿英娶她。」

「阿恩曾假意對阿英說有一名親密男友,已到談婚論嫁地步,連婚紗照也拍好,希望藉此逼阿英娶她。」
彭永賢推測,案發前阿恩向阿英出示那輯婚紗照,觸怒了阿英,被他殺死,阿英畏罪自殺。
一個玩笑竟然奪去兩人性命,問世間情為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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