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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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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度被判謀殺罪成的兇手 (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法醫鑑證實錄》(二)

日期:2009年9月12日
地點:青山道376-378號和興大廈5樓一間套房
人物:梁耀強、楊秀瑜
案情:梁耀強與楊秀瑜是同居男女,梁耀強不滿楊秀瑜勾三搭四,亂刀將她殺死。
備註:這案2010年10月27日第一次審判,裁定謀殺罪名成立。梁耀強上訴推翻裁決,2014年3月31日重審時再被判謀殺罪名成立。因第二次審訊時法官「出錯」,再重審,2018年4月26日,再被判謀殺罪名成立。

***************

2009年9月12日,清晨5時40分,陸偉傑的手機響起,
電話鈴聲是他的前妻楊秀瑜專用。
他把電話湊近嘴邊,楊秀瑜略帶惶恐的聲音說:「佢正話好惡咁對我,之後出咗街,到呢個時候都未返,我好驚。」
陸偉傑一邊安慰對方,一邊說:「你不如先到我度,我現在來接你。」

楊秀瑜說,他的同居男友梁耀強懷疑她另有男人,與她發生爭吵,陸偉傑若現在過來,萬一兩人撞上就很麻煩,她說:「我一遇上麻煩,就即時想起你,真對不起,有人開門,我諗係佢返嚟,唔再傾啦。」
楊秀瑜收線後,陸偉傑的睡意全消,回憶就如潮湧,一發不可收拾。
陸偉傑的前妻楊秀瑜是廣東江門市江海區人,兩人在同一條村出生,2000年1月在江門結婚,婚後翌年誕下愛情結晶品。
2002年12月,楊秀瑜以「夫妻團聚」獲得居港權,她沒有立即來港,原因是她正與比她年紀細五年的同事搞姊弟戀。
梁耀強是陸偉傑的朋友,做過解放軍,1987年開始服役,在部隊中負責駕駛車輛,從未上過戰場,五年後退役。

2005年,梁耀強認識了陸偉傑的妻子楊秀瑜。
2007年5月,楊秀瑜發現懷有身孕,那名經手的「弟弟」又不肯負責,情急下向梁耀強透露自己的困境,梁耀強二話不說,陪楊秀瑜到深圳墮胎。
梁耀強已婚並有一名女兒。
楊秀瑜是朋友妻,本是不可窺,楊秀瑜墮胎後不久,她主動要求發展成情侶。
梁耀強於同年中秋節帶楊秀瑜回父母家中同居,他說待兩人成為香港居民後便會結婚。

2007年11月,楊秀瑜偕女兒來港與陸偉傑團聚,不久就以未能適應香港生活返回內地,其實是與情人梁耀強相會。
2008年5月,楊秀瑜向陸偉傑提出離婚,陸偉傑與楊秀瑜分居後,與女兒留港生活。
2009年4月1日,梁耀強(39歲)與女兒(14歲),在妻子阿玲協助下,成功申請由內地來港定居,梁耀強抵港後做運輸物流工作。
楊秀瑜(35歲)在同一日持單程證來港,她後來在便利店任職,由於工作進取,得到經理盧礙翹賞識,考慮擢升她為分店店長,她的前夫陸偉傑定時帶同女兒與她見面。

楊秀瑜來港後很快就與梁耀強雙宿雙棲,梁耀強未幾亦與在酒樓任職的妻子阿玲離婚,兩人租住深水埗一間套房共賦同居。
楊秀瑜曾兩度問梁耀強何時娶她,兩人議定在2010年2月1日,梁耀強40歲生日當天註冊。

梁耀強一手包辦家頭細務,由買餸到煮飯,幫女友擠牙膏、按腳、穿鞋着襪,連衛生巾、陰道清潔液也為楊秀瑜購買。
兩人同居後,楊秀瑜的女兒交由前夫照顧,梁耀強的女兒原本與父親及楊秀瑜一齊在套房居住,楊秀瑜說她阻住二人世界,曾兩晚沒有回家睡覺。

梁耀強一直做搬運和冷氣維修散工,收入不穩定,2009年7月做搬屋工人因工弄傷手臂,為了慳錢,要返內地看跌打。
7月20日,梁耀強到內地接受治療時,楊秀瑜不斷打電話給他,說:「你識得喺大陸媾女,我都識得勾佬,你再唔返嚟陪我,就唔好怪我!」

2009年7月24日,梁耀強由內地回港,發現家中的床很凌亂,馬桶中有用過的避孕袋漂浮。
梁耀強記得,楊秀瑜有「避孕套敏感」,接觸避孕套時會出現陰道敏感,他與楊秀瑜性交時,沒有用避孕套,因而起了疑心。

他聯想到自己最深愛的人竟然帶姦夫回來性交,難過得坐在地上痛哭。
楊秀瑜回來看見他的模樣,對他說:「你今日死咗老竇呀?咁傷心喺度喊!」

梁耀強追問避孕套來歷,楊秀瑜堅稱是溝渠淤塞,污水倒流,避孕袋從別處浮上來,囂張說:「你有無親眼見到我帶男人上嚟呀!」

2009年9月開始,梁耀強由內地返港或收工回家後,都發現有妻子偷情的蛛絲馬跡,包括床單凌亂,枕頭有塗上髮蠟的男人頭髮,廁所遺下男人的恥毛、楊秀瑜買了新毛巾和牙刷,在套房內發現有黏液的紙巾、撕爛的避孕套包裝等。
楊秀瑜試過赤裸開門及不回家睡覺,但她一直否認有外遇。

最令梁耀強氣憤的,是次質問楊秀瑜時,對方冷言冷語囂張回應:「你有親眼見到我帶個男人上嚟咩?」
梁耀強試過怒極用刀斬爛電話,楊秀瑜不但全無懼色,更說:「夠膽就斬我,使乜用個電話來出氣?」
2009年9月11日下午,梁耀強當日要上班,小巴司機陳北勝約楊秀瑜外出偷情,楊秀瑜叫他上門相聚。
陳北勝帶了兩個避孕套上門找楊秀瑜,當日下午曾與楊秀瑜性交,然後一同到酒樓吃飯,再返回楊秀瑜住所,與她再次性交。
他們兩次性交都有用避孕套,陳北勝用膠袋包好用過的避孕套,再丟棄在大廈二至三樓梯間的垃圾桶。

2009年9月12日,下午二時四十分,長沙灣一間便店職員交更,店舖經理發現返中更的楊秀瑜沒有出現,打她的手機又沒有人聽,這種情況十分不尋常。
楊秀瑜由第一天來工作至現在,沒有試過曠工。
這時,小巴司機陳北勝進入便利店內,行了一個圈後問店舖經理:「楊小姐今天沒有上班嗎?」
經理答:「阿陳,今日重未見人,我搵緊佢。」

陳北勝喃喃自語:「唔通佢出咗事?佢話今朝會發短訊畀我,但無收到,打電話又無人聽,唔得,都係去搵吓佢先。」
陳北勝快步行到青山道三七六號和興大廈,在一間分租套房外拍門,但屋內無反應,一種不詳預感令他不自覺打了一個冷震。
他打電話給梁耀強的女兒,對方所說的話令他冷汗直流:
「今朝我去酒樓幫阿媽手,阿爸唔知點解喺我面前跪下,同我講對唔住,又叫我好好咁同阿媽生活落去,跟住話會返鄉下自殺,重畀咗我一千元人民幣,兩千元港幣及一枚金戒指,之後就走了。」

陳北勝叫梁耀強的女兒拿套房的鎖匙到來,他打電話報警,警方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派出兩名軍裝警員到現場了解。
軍裝警員到場後不久,梁耀強的女兒也到了,經過商議後,警員叫梁耀強的女兒用鎖匙開門。
門一推開,一陣血腥味迎風而來,警員叫陳北勝及梁耀強的女兒留在門外,探頭望入屋內,看見一名全身赤裸女子,身上只有兩條毛巾蔽體,倒臥在血泊中,立刻通報上峰及安排救護員到場。
2009年9月12日,下午二時五十二分,救護員到場後,證實該名女子已無生命跡象,按發現屍體處理,收隊離開。
深水埗助理指揮官(刑事)戴律持,與深水埗警區重案組第三隊及鑑證科人員,到場接手調查。

該名女子滿身刀傷,可用體無完膚來形容,尤其頭部被砍多刀,血肉模糊已經毀容難以辨認。陳北勝及梁耀強的女兒憑死者的身體特徵,認出死者是楊秀瑜。
在單位的地上,有一柄染血菜刀,相信是案中兇器,探員將案列作謀殺案處理。

2009年9月12日,下午五時,探員從梁耀強女兒口中得知較早前他曾找女兒,說殺了人,回鄉自殺,立即通知各出入境口岸,得知梁耀強於中午十二時許,經羅湖返回內地。
香港警方透過中港通報機制,要求內地公安協助搜尋梁耀強。
當探員在現場調查的時候,梁耀強打電話給女兒,說現時身在廣東江門,在故鄉探望父母後就自殺,他的女兒苦勸他回港自首,他說了多句對不起後,就收了線,再打電話給他時,電話已不能接通。
探員隨即通知內地公安,說梁耀強身在江門故鄉,有自殺傾向,要求公安尋找。

2009年9月12日晚上九時許,高級法醫吳松基抵達兇案現場,死者全身上下共有二百零九處傷口(後來增加至二百一十三處傷口。)。
死者身體多處被斬傷,引致大量失血和器官受損,因此死亡。
楊秀瑜的屍體於凌晨一時許,由仵工舁送殮房,由法醫進一步驗屍。

2009年9月13日,晚上七時半,梁耀強由內地經深圳灣口岸返港。
入境時被入境處人員拘捕交給警方,探員到邊境將梁耀強帶返警署,通宵扣查。

在探員警誡下,梁耀強說出行兇的前因後果。
梁耀強對探員說:「人係我殺,係佢激到我咁,佢講極都係咁,殺死佢之後精神咗,因為成日俾佢折磨得好慘呀,之前受盡折磨,好似妹仔咁!」

「我每日煮早餐佢食、擠定牙膏等佢刷牙,為佢按腳、穿鞋着襪、準備晚飯,估唔到佢去勾佬!人死不能復生,佢罪有應得!」

「最初同佢打麻雀嗰陣佢好可愛,佢俾人搞大咗個肚,我陪佢一齊去墮胎,佢嗰陣都好溫柔,估唔到佢嚟到香港之後,成個人都變晒。」

「夜晚,我等佢返來,煮晚飯俾佢食、洗衫,同佢按摩,有時佢唔返來瞓,我都會送早餐去便利店俾佢食。」

「我唔想殺佢,我幫佢止血嗰陣,佢同我講,佢最愛係個女,識咁多個男人,最鍾意係我,但係唔知點解,佢會背叛我!佢話可能係因為太愛我,要令我緊張佢,先至同其他男人搞,重話估唔到三十五歲就死喺我手上!」
「我當時同佢講,我已畀機會你…你同水性楊花、做雞有乜分別?我從未對一個女人咁上心,你可以問吓我個阿女、我老竇同老母!」 
「我一心一意搵份正職,想畀安穩幸福生活佢…我好錫老婆(楊秀瑜),從來都無打佢,識我都話我係好老公!佢擺明畀綠帽我戴,攬住一齊死啦!」

「我用盡一切、孤注一擲投入段感情,但輸咗!我只希望阿女唔好學老竇咁,為個情字搞成咁,要畀心機讀書!我家吓同個死人無分別,希望可留啲嘢畀個女。」
「其實我好鍾意阿瑜,佢亦好鍾意我,我哋呢段感情好真好實,但突然殺出個程咬金,佢成日發經理夢,佢識咗幾多個男仔?臨死嗰刻都唔講。」

「做得啱又好,唔啱又好。為咗個女,為咗老竇、老母,我係傻,但係為咗個女人,我係做得出,人之常情,殺咗佢(楊秀瑜)就無咁多是非,我最唔順氣,係佢死都唔肯招個姦夫出嚟!我好想攞個避孕套去驗吓指紋同精液,睇吓邊個係姦夫。」

三度被判謀殺罪成的兇手 (下)

【重案組黃Sir】系列

梁耀強在警誡下對探員說,2009年9月11日下午,致電楊秀瑜,問她是否要他買餸回家煮飯。
楊秀瑜稱約了朋友吃晚飯,但電話傳來男人聲音,梁耀強問那個男人是誰,楊秀瑜聲稱是電視聲。
梁耀強知道她不喜歡看電視,感到事有蹺蹊,放工後立刻趕回家。

梁耀強連升降機也不搭,由樓梯直跑上去,在二樓至三樓後樓梯一個垃圾桶,看到一個他今朝買盒裝餅乾時用的包裝袋,他將那個包裝袋棄於家中垃圾桶。
他好奇將袋打開來看,袋內除紙巾外,還有一個盛有精液的粉紅色避孕套,那個避孕套還有餘溫,他用手機拍下避孕套,再將那個避孕套拿回家。

梁耀強回到家中時,楊秀瑜仍未返家,他不動聲色,先到廚房看一看垃圾桶,看看今早丟棄的包裝袋還在不在,發現垃圾袋已被更換,垃圾桶空無一物。
楊秀瑜一向不做家頭細務,更不會自己倒垃圾,梁耀強聯想到剛檢獲的避孕套,打電話叫楊秀瑜立刻回家。
楊秀瑜回家後,梁耀強將避孕套遞到楊秀瑜面前,質問說:「呢個避孕套係邊個用過!」
楊秀瑜推開梁耀強持避孕套的手,對他說:「你都知我有避孕套敏感,我同人造愛點會用避孕套?我同你咁耐,你唔知咩?你今日死咗老竇呀?亂咁問!」

楊秀瑜的說話,將梁耀強完全擊倒。
楊秀瑜的確有「避孕套過敏」,兩人還在內地偷情的時候,為免楊秀瑜懷孕,梁耀強與楊秀瑜性交時,有使用避孕套,楊秀瑜過往無論與情人或丈夫性交,對方都沒有用避孕套。
楊秀瑜每次與梁耀強性交後,下身都出現瘙癢、刺痛、紅色疹子的症狀,最初以為染上性病,看醫生後才知是「避孕套過敏」。

梁耀強聽了楊秀瑜的說話,低頭不語。
楊秀瑜這時情欲高漲,挑逗下兩人發生性行為。
當兩人完事後,楊秀瑜一邊站起身來,一邊用刻薄的語調說:「你真係無鬼用,重成日疑神疑鬼,你唔使估啦,邊個都靚仔斯文過你啦,邊個造愛都勁過你,長過你啦,你得嗰幾分鐘,又短!」
2009年9月12日凌晨四時許,楊秀瑜已經入睡。
梁耀強悶極離家,到便利店買了兩罐啤酒,在家門外聽到楊秀瑜與人在電話中打情罵俏。
他大力拍門,手持電話開門的楊秀瑜竟然只穿內衣褲。
梁耀強入屋後,楊秀瑜仍躺在床上擺出誘人姿態講電話,談話內容接近「裸聊」。
梁耀強愈聽愈不是味道,怒火湧上心頭,一手拍跌楊秀瑜的手機,大叫:「一早就同麻甩佬偈傾,今日唔使返工咩?你有無理我感受!」

楊秀瑜收線後擺出更誘人姿勢,說:「我同邊個講電話關你乜事?你做埋垃圾佬,搵我啲罪證。你話我勾佬,我勾俾你睇,我喺外面有好多個男人,我鍾意叫邊個上嚟就叫邊個,佢哋最差嗰個都英俊斯文過你,造愛亦比你好得多!」
梁耀強知道惹怒了楊秀瑜,自己不會有好日子過,連忙說好說歹,又說要替楊秀瑜按摩道歉。
楊秀瑜隨手拿起那個盛有精液的安全套,說:「你冤枉我,罰你食咗呢個套啦,話唔定食咗會耐啲(性交時間)!」
楊秀瑜說完真的要將安全套塞入梁耀強口中,說:「食咗佢就唔會搞到我唔三唔四,男人之中你係無用,搵唔到錢,連下面都唔掂!」
梁耀強被擊中「男人最痛」,不禁怒火中燒,不但推開楊秀瑜持避孕套的手,更氣極反手打了她一把。

楊秀瑜撫着熱辣辣的臉,反唇相稽:「正話你有咁大力,我就唔使去勾佬啦!我勾佬,都係因為你唔掂!我勾佬都唔係今日啦,你咪又係我勾條佬?我喺出面有男人!係帶佢返嚟呀!點吖?」
「你唔好再講,勾佬好馨香咩!」梁耀強態度開始軟化,但楊秀瑜得勢不饒人,說:「你識得去大陸滾,我夠識得勾佬!女人勾佬有乜出奇,你以前個老婆都勾佬啦,你估你有本事生過女咩,係你老婆勾佬勾番嚟!」
楊秀瑜的說話,令梁耀強無名火起三千丈,雖然他已與妻子離婚,但仍對女兒如珠如寶,楊秀瑜說女兒不是他的親生骨肉,他難以接受。
梁耀強衝入廚房,拿了一把菜刀,一手握住楊秀瑜的頸,另一手拿菜刀貼在她的臉上,說:「你再講勾佬同我老婆壞話,我斬死你!」

「我勾佬,你老婆勾佬,咁又點!斬我?你夠膽咩?你忍得到就忍,忍不到就死咗去啦!」
楊秀瑜若知道以下會發生的事,相信她會後悔說出這番話。
梁耀強怒極用菜刀在楊秀瑜的臉上劃了一個交叉,看見對方鮮血滿面,梁耀強慌忙掉下菜刀,說:「對唔住,你忍住,我同你止血。」

當梁耀強為楊秀瑜止血時,她冷靜下來,想起自己臉上被劃了兩刀,已經毀容,不禁破口大罵,對梁耀強拳打腳踢,說:「我畀你搞成咁,救番都無人要啦,死咗好過,你索性斬死我啦!」
梁耀強跪在楊秀瑜面前聲淚俱下說:「你返轉頭啦,我當無事發生過。」
楊秀瑜繼續用最惡毒的說話不斷責罵,梁耀強拿起菜刀,一下又一下的亂劈,直至筋疲力盡,昏倒在地上為止。

過了不久,梁耀強醒轉過來,知道鑄成大錯,將身上的血跡洗淨,換了衣服,去找女兒,向她下跪道歉,叫女兒好好跟母親生活,將全副身家三千多元及一枚常戴的金戒指交給女兒。
梁耀強之後逃回內地,打算回鄉見母親最後一面後自殺,他曾吞服九十六粒在內地購買的安眠藥,但無效。
他之後打電話給女兒,說:「我呢一兩日可能去天堂,記得裝炷香給我。」
梁耀強後來因為想看到女兒成長,在親姊力勸下回心轉意返港自首。

2009年9月15日,梁耀強被警方落案控以一項謀殺罪,翌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梁耀強承認誤殺,但不被控方接納。
政府化驗所衛永剛博士,驗出死者陰道內的精液屬梁耀強所有。
在案發單位內檢獲的粉紅色避孕套,套內精液屬小巴司機陳北勝所有。
 孕套外面驗出有死者楊秀瑜的陰道分泌物,推測兩人曾使用該個避孕套發生性行為。

根據陳北勝口供,楊秀瑜有「避孕套過敏」,其後發現她只對國產避孕套過敏,對日本產的避孕套無反應,所以他們一直都用日本出產的避孕套。
2010年10月27日,陪審團退庭不足四小時,達成一致裁決,裁定梁耀強謀殺罪名成立。
法官貝珊判刑時指出,被告謀殺了一名正值盛年的女子,他有許多機會避免殺人,被告犯案手法兇殘冷血,事後更任由死者躺在地上等死。

法官說,她看過死者屍體的相片,是她做法官以來所見最慘不忍睹的,由於有部分死者屍體相片過於血腥,控方為免令陪審團受困擾,未將有關相片呈堂。
法官判梁耀強終身監禁。
2013年10月30日,梁耀強於2010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判處終身監禁,他不服上訴,上訴庭判他上訴得直。
上訴庭指控辯雙方不應將傳聞證供呈堂,令被告得不到公平審訊,下令將案件發還重審。

上訴庭判詞指出,已呈堂的傳聞證供,會對陪審團引起混亂,故定罪不穩妥。
法例列明,「傳聞證據」一詞,簡單解釋是「當甲告訴法庭乙曾對他說過些甚麼,此證據便稱為傳聞證據」,因不是直接證據,法庭一般不會接納為證供。
2010年首度審訊時,梁耀強被判謀殺罪成,2013年,經上訴後獲撤銷定罪須重審。
2014年3月31日,全男班陪審團在高院退庭兩個多小時後,一致裁定梁耀強謀殺罪名成立,依例被判終身監禁。

梁耀強不服判刑,2017年1月11日提出上訴。
2017年2月7日,終審法院裁定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犯錯,沒有給予「特別的指引」,令陪審團可能因梁耀強斬人的次數達二百一十三次,判他謀殺罪成,因此判他終審上訴得直,案件需發還重審。

終院建議法官日後除非遇上簡單的案件,否則最好在給予陪審團口頭指引時,同時給予他們一份書面指引。
2017年8月8日,梁耀強於高院受審,2018年4月26日,梁耀強被裁定謀殺罪名成立,再被判終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