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19年12月18日
顯示包含「石梨貝水塘雙屍懸案」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石梨貝水塘雙屍懸案」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石梨貝水塘 母子雙屍案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香港懸案》

日期:1972年10月28日
地點:石梨貝水塘引水道555號路碑
人物:何寧芳、周健強
案情:何寧芳與兒子周健強被殘殺
備註:懸案
1973年5月23日,死因法庭聆訊何寧芳母子死因,陪審團其後裁定兩人被不知名人等謀殺。
1972年11月10日,警方罕有地向市民發出「滅罪郵柬」,呼籲市民就一宗雙重兇殺案提供資料。

  ***************

「滅罪郵柬」內容以中英文印出,附有一個回郵信封,信封上的地址是,香港高士打道39號,皇家警察總部兇殺調查科主任,收信人是韓德。(按:韓德其後因以污點證人身份,揭露香港警界貪污情況,他作供令警司葛柏入獄而為人認識)

該封「滅罪郵柬」,內容如下:
先生們女士們,1972年10月28日早晨,一對母子(何寧芳,女,38歲,周健強,男,16歲),在石梨貝水塘引水道晨運時,大約在七時半遭人攻擊謀殺致死。
閣下如有任何消息,可協助調查此案者,請將寶貴資料填在空位上,放入回郵信封寄回,或撥電話:5-744311,內線39或42號,或電任何警署,多謝各位合作。
「滅罪郵柬」的下款由韓德警司署名,並附有兩名死者照片。
1972年11月5日,早上八時,一名晨運婦人揭發這宗雙屍案。

當日,這名婦人獨自沿石梨貝水塘引水道上行,至555號路碑時,看見山下有一具人形物體,發出陣陣臭味,她懷疑有晨運客失足墮坡死亡或發生命案,於是折返水塘入口,希望遇到警員報案。
雖然沿途見不到警員,在大埔道四咪半附近,遇上巡視水塘的水務局一級技工,這名技工叫孔初,又叫孔操,55歲。
孔初被派駐石梨貝水塘已有多年,對水塘情況十分熟識。
同年一月,揭發水塘麻包藏屍的就是他,案中死者是駐守尖沙嘴警署的探員葉福隆。
有了上次經驗,今次收到發現屍體報告,孔初仍可保持鎮定。孔初要求那名婦人帶路,但對方說害怕不敢前往。
最後,雙方達成協議,孔初按婦人指示尋找屍體,婦人則下山報警。
孔初到達555號路碑,那兒距煙墩山引水道左邊約六十呎,草叢高逾十呎。
草叢對下,是沙田濾水廠,水塘引水道與沙田紅梅谷獅子山隧道口連接。
引水道右邊,有一條小徑,左邊是崎嶇山坡。
孔初站在山邊,伸首張望,隱若看見山坡樹林內有兩具人形物體。
有了上次發現屍體經驗,孔初沒有自行走入樹林內,以免破壞一些有用的環境證據。
他決定折返水塘辦事處,向上級報告及報警。
在回程途中,孔初遇到三名警探,他們都互相認識,孔初立即向警探報告。

這三名警探不是來水塘晨運的,他們來找尋在石梨貝水塘失蹤的一對母子。
那兩具屍體,會否就是那對失蹤母子呢?

上午八時半,三名探員在孔初帶領下,到達大埔道五咪半,又名筆桿山,四人進入樹林,發現一男一女屍體,探員取出失蹤母子的照片核對,憑衣着初步相信那兩具屍體就是失蹤母子。
兩名死者被發現時,面部血肉模糊,男的身穿藍白間運動衫、白短褲、白膠鞋。
男死者雙手被人用繩反綁在背後,頸部被人用八條尼龍繩結成的繩索勒着。
探員發現男死者伏屍地點對上的一個樹杈,綁着一截女裝恤衫,男死者頸上則有一截女裝恤衫。
相信男死者曾被人用那件恤衫纏頸吊在樹上,因重力及風化作用,恤衫霉爛,斷為兩截,屍體失去支持,由樹上掉到地上。
男死者伏屍地點不遠的地下,有一副眼鏡,不但玻璃全碎,眼鏡框亦嚴重損毀。
距男死者屍體兩呎遠的地方,是一具赤裸女屍。
女屍身旁,有一件撕破了的白色內衣,灰色長褲、白色內褲,屍體雙腳仍穿着一雙黑色皮鞋。
女死者頭部有明顯傷痕,相信曾遭人重擊,較特別的,是女死者頸部有一截樹枝。
兇案現場,有一個籐製餸籃,籃內空無一物,籃旁有一個空銀包及一條毛巾。
兩名死者身上均無任何飾物及財物。 (探員後來得知女死者的銀包內有十多元)
探員在附近檢獲兩根木棍,一個聖保羅中學的信封,木棍及部份物件上都沾有血跡。
大隊探員與法醫李福基扺達現場,法醫初步驗屍後,認為兩名死者都死於窒息。
男死者被人用繩索勒死,女死者被人用一根三呎長樹枝壓着氣管,窒息致死。
兩具屍體稍後舁送殮房作進一步檢驗,警方通知死者親人到殮房認屍。
女死者的丈夫周忠明,證實女死者是他的妻子何寧芳
男死者是他的兒子周健強。
  
何寧芳今年38歲,十七年前下嫁周忠明,翌年誕下兒子周健強,之後再沒有生育。
周忠明對探員說:「我們住在深水埗荔枝角道39號四樓前座,我在新蒲崗一家製衣廠做剪裁技工,我太太因身體不好,沒有工作。」
何寧芳四年前因患肺病,身體孱弱,曾在那打素醫院接受長時間治療,曾做過肺部手術。
1971年,何寧芳腹部劇痛入院,醫生發現她的子宮有問題,為她做了割除子宮手術,要定期到醫院檢查。
1971年5月底,何寧芳做例行檢查時,醫生發現她的胸、肺有問題,將她送入葛量洪醫院留醫。
何寧芳在醫院住了幾個月,去年年底才出院,醫生勸她多做運動,令身體強壯一些。
何寧芳聽從醫生勸告,去年底開始晨運,通常在早上五時許離開寓所,步行到石梨貝水塘晨運。
晨運幾個月後,何寧芳發覺精神好了,病痛也少了,於是更努力不懈。
她的兒子周健強,在半山聖保羅中學讀中三,課餘學習技擊,身手不錯,單對單的話,彪形大漢也不是他的對手。
周健強亦注重強身,經常陪何寧芳晨運。
周忠明說:「12月28日晚上八時半,我放工回家,發現屋內沒有亮燈,不見他們母子兩人,感到奇怪。」
「我最初以為兩人外出未返,又或者阿芳(何寧芳)突然病發,阿仔(周健強)陪她去看醫生。」
「等到晚上十一時,仍未有兩人消息,我開始着急,打電話給親戚朋友,查問他們下落,但都沒有結果。」
凌晨時份,周忠明忍耐不住,到深水埗警署報案,要求警方尋找妻兒。
坐堂幫辦登記了周忠明及何寧芳兩母子資料,對周忠明說,警方會派人尋找,有消息就會通知他。

翌日,這天是星期日,周忠明約了幾個朋友,到石梨貝水塘找尋,途中曾向孔初相遇,查明水塘地勢,找了一整天,一無所獲,失望而回。
警方亦曾派人到石梨貝水塘搜索,並無發現。
兩母子失蹤第八日,才由一名女晨運客發現他們的屍體。
警方根據各有關證人證供,相信兇手可能是四個年輕人,根據當日的晨運客措述的可疑人物,畫出拼圖。
11月8日,兩名死者在九龍殯儀館出殯,運往哥連臣角火葬場火化。
警方為求早日破案,懸紅「暗花」四萬元緝兇。 (「暗花」由警務人員自掏腰包,在「四大探長」時期十分流行。)
為求迅速破案,警方成立一個龐大專案小組,成員有新界區探員、穿山甲部隊、港島偵緝部,在石梨貝水塘一帶地氈式搜索及調查。
  
行動持續了三天,但警方仍毫無頭緒。
1973年1月18日,警方發出四名疑兇拼圖,四人為華籍,年齡18至42歲。
1973年5月23日,死因法庭聆訊何寧芳母子死因。
這案在荃灣裁判署由董梓光法官開庭,陪審團由兩女一男組成。
高級法醫李福基在庭上表示:「死者母子屍體,無顯著刺傷痕跡,女死者下身赤裸,頸項為繩所纏,窒息致死,從現場觀察所得,死者頭部曾被人用重物打擊,令她暈倒,有人企圖解開女死者的褲意圖強姦。」
「男死者生前有反抗跡象,雙手被反綁在樹上,頭部有傷痕,死因是受傷致死。」
「警方在現場檢獲一個玻璃瓶,可能是兇器,此案行兇者超過一人以上。」
陪審團其後裁定兩人被不知名人等謀殺。
  
探員翻查資料,1972年9月3日凌晨一時,石梨貝水塘附近,一男一女在一輛私家車內談心,一名年約30歲男子持刀向他們行劫。
劫匪要他們交出財物,但兩人合共只有兩元多現款。
劫匪先將男事主推落車,除去他的眼鏡,跟着逼令女事主脫光身上衣服,企圖侮辱。
男事主衝出馬路,載停一部私家車到警署報案,警員到場時,劫匪與女事主及私家車都失去蹤影。
警方其後找到女事主,她說被劫匪脅逼脫衣時趁機逃走,乘搭小巴返家。
探員認為這名劫匪的行劫手法,與石梨貝水塘遇害母子相符,可惜未能將之拘捕歸案。

**********************

關於此案件,可參閱另一版本:
【元方重案故事】系列

石梨貝雙屍飲恨 (上)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72年10月28日
妻亡子喪天倫破
昭雪沉冤了無期

十月下旬,晚秋。
香港這個時候,天氣還不算清涼,而且還有點熱。
一個星期六的早上,陽光普照,上午七時許,周先生一覺醒來,梳洗過後,便匆匆更衣上班,他通常會在外面吃早餐,之後就馬上回到新蒲崗一間製衣廠,他是一名剪裁技工,工作非常賣力。

這時,其妻在房間亦穿好衣服,準備出外,她向來身體欠佳,曾患過肺病,也動過一兩次手術,進出醫院也不知多少次,後來在朋友的建議下,開始晨運行山,她感覺自己身體漸漸開始健壯起來,便一直堅持着,也有一個多月了。

夫妻二人育有一子,乳名強仔,剛好16歲,他這天不用上學,起床的時間較父母倆更早,少年人精力充沛,一直在家中弄這弄那,當他知道母親準備外出,便從房間跑出來,嬉皮笑臉地説:「媽咪,我今天心情特別好,不妨跟你一同去晨運吧!」
雖語帶輕佻,但事實上他是一名孝順的兒子,生怕媽媽在路上太過孤單吧。
母親聽後,連聲説好。

她拿起買菜的籐籃,並把手帕和銀包等放入籃內,準備晨運之後到街市買菜回家弄午飯。
強仔亦急不及待穿好鞋子,跟母親一併出門,不料父親步伐更快,正啟門離家的時候⋯
強仔大聲地向父親説了一句:「爹哋再見!」

只是父子之間,一個平常不過的道別。

這天是1972年10月28日。

朝生離  夜死別
雖説是星期六,可是製衣廠近日要趕工交貨,周先生忙得不可開交,連晚飯也只能在廠內進行。
晩上七點半,工作總算完成,已是勞累不堪,他便連忙收拾裁縫工具,急急返家休息。

當周先生回到深水埗寓所時,已經是八點過後,站在門外,感覺並不尋常。
平日這個時候,屋內總是充斥着兒子的嬉笑聲,或妻子的談話聲,又或是收音機的播放聲,現在卻什麼都不是,竟是鴉雀無聲,周先生啟門而入⋯
屋內烏燈黑火,空無一人,他在坐在椅子上呆了一陣子,心想妻兒可能是晚飯之後去了散步,或出外買點東西吧,雖然這種事往時未曾發生過。
他越想越感不妙,甫即走進廚房,檢視廚具,種種跡象顯示,妻兒未有返家午飯及晚飯。
他同時憶及,妻子早上曾經洗滌衣服,於是走進廁所,將洗衣機的蓋子打開看看,衣服仍浸在水中⋯
平日持家有道,又愛整潔的妻子,為何一反常態?
這意味着妻子與兒子,一直沒有回到家裏來。

莫非二人晨運的時候遇上意外?失足墮崖?抑或在路上遇惡徒行刧之類?
再想想,兩個都不是小孩子,即使一個碰上麻煩,另外一個好歹也該有解困的方法呢,周先生幾乎把所有的假設都想透了,焦慮與不安頓時湧上心頭,他二話不説便衝出家門,向左鄰右里叩門詢問。
但沒有人看見母子倆,也不知道他們的行蹤。

回到家中,周先生雙手發抖,急忙拿起電話聽筒,一口氣撥電了幾十次,向所有的親戚朋友、兒子相熟的同學等查詢。
答覆都是「沒有見過母子兩人」。

周先生面如死灰,心情既擔心又忐忑。
這時他的希望只有一個,就是家門突然打開,妻子與愛兒回來了;或甚退一步,縱使發生了什麼意外,嚴重不嚴重也好,請來一個來電,若此刻能聽到妻兒的聲音,他願折壽。
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

痛苦的等待,一分鐘也嫌多。
晚上九時三十分,周先生毅然跑到深水埗警署,他一臉惶恐,向當值的警官喊着:「阿Sir,我老婆和兒子都失蹤了!」
「自從今天早上七、八時許,兩人到石梨貝水塘附近晨運,之後一直沒有回家⋯」
警官:「嗯,我首先要替你登記個人資料。」
周先生:「本人周忠明,50歲,是製衣廠工人,家住九龍深水埗荔枝角道319號四樓前座,失蹤妻子名叫何寧芳,38歲,身材細小,約五呎一吋高;兒子周健強,16歲,身材瘦削,約五呎六吋高,他就讀於半山區聖保羅中學。他們慣常在石梨貝水塘 (圖04) 附近一帶晨運,不過有時會行得偏遠一點⋯」周先生一口氣沒完沒了的説着。
警官截停了他,皺着眉頭大喊:「慢着!我可不是『摩打手』啊!你説這麼快,我怎能抄寫?!現在我問你答!」
「他們失蹤前是穿什麼衣服或鞋子,另外,有沒有攜帶任何物品出外,可否記得?慢慢説。」
周先生:「記得,記得!妻子穿白襯衫、灰色長西褲,黑膠鞋,手拿買菜用的籐籃;兒子則穿紅白間條運動衫、白短褲、白色運動鞋。」
警官:「那跟身物品呢?如首飾、眼鏡及手錶等?」
周先生:「兒子是近視眼,有佩戴眼鏡,手上也戴有手錶的;而妻子向來樸素,平日沒有任何飾物在身,手錶亦只是平價貨⋯」
「她是家庭主婦,就算出外買菜,最多就是攜帶二十元在銀包內⋯」
警官:「好吧!你先行回家等待,有消息便立即通知你。」
可是周先生沒有離去之意,再三地懇求説:「阿Sir,求求你!可否派出一名警探和當值警官,跟我一起到石梨貝水塘附近,尋找妻兒的下落?這是我最深切的懇求!」
警官面露不悅,亦不甚願意,可是最後還是軟了心腸,依照周先生之意,一行幾人乘着警車駛往目的地。

可惜搜索了幾小時,直至凌晨時份,都沒有結果。

周先生伴着發酸發軟的雙腿回到家中,已是疲勞之極,呆坐椅子上,沒有絲毫睡意,直至晨曦。

星期天,周先生沒有氣餒,趁着不用上班,於清晨六時,召喚了幾位鄰居與朋友,再度前往石梨貝水塘附近,尋找兩名失蹤摯愛。
卻又是白走一趟,沒有發現。

下午二時許,他回到家中吃點東西,稍作休息。
三時過後,又聯同另一班同事及朋友,再次踏足該處搜索。
結局同樣無情,一無所獲。

警方那邊廂,開始對事件着緊起來。
他們請周先生到深水埗警署協助調查,主要是了解夫妻二人的生活關係,再從其家庭狀況等作深入調查,並於翌日10月30日,在各大報章刊登失蹤母子的照片 (圖01),附上相關資料,呼籲各界人士協助及提供線索。

往後數天,大批警員繼續在石梨貝水塘附近,展開大規模偵查,進行地毡式搜索,並出動直升機視察周遭環境。(圖03)

這樣子又過了一個星期。
苦苦等待的周先生,對於妻兒蹤跡杳然,感覺是比死更難受。

惡兆
1972年11月5日早上八時。
駐守石梨貝水塘的水務署一級技工孔初,55歲,他在附近巡更時,一名中年婦人氣急敗壞的跑來,上氣不接下氣的跟孔初説:「喂!你是不是管理水塘的工作人員?不得了!山上的叢林可能有死屍!」
孔初:「你肯定是屍體了嗎?形態怎樣的?是親眼目睹的麼?」
中年婦:「看見倒沒有,但那種中人欲嘔的氣味,錯不了!一定是屍體!你該知道近日有母子在這裏失蹤的事件,我懷疑就是⋯」
孔初:「不必多想,現在由你引路,我們一同上去看過究竟吧。」
中年婦:「我才不去看啊!由你報告警方啦,地點是由引水道的小徑向上攀登,至5500呎路碑附近。」
「總之我已盡了市民責任通知你,請立即派人前往調查一下。」説罷便匆匆離去。

環顧四周,舉目荒野,孔初既無奈,又有點躊躇,該下山通知警方,抑或直接上山查看好呢?
最後他選擇了後者,於是便沿着山徑走。

才走了不久,恰巧碰上三名便衣警探,他們正在石梨貝水塘一帶,調查母子失蹤事件,三人都是隸屬九龍偵緝總部。
孔初道出因由,於是一行四人便沿着引水道往上走,他們足足步行了四十分鐘的路程。

石梨貝水塘引水道全長一萬六千多呎,當他們行至5500呎時(圖05),就是大埔道五咪半,亦名煙墩山 (即現在的畢架山),對下是沙田濾水廠,各人便分頭搜索,兩名警探在引水道的右邊搜索;孔初與另一名警探則登上路旁左邊,那是高出路面約三尺的叢林斜坡,甫即嗅到濃烈惡臭,之後深入叢林查看,果然發現了兩具屍體,分別是一老一幼。

一具年紀較輕的男屍依伴在一棵樹中,雙手雙腳均被反綁,衣着尚算完整,頸部被人用尼龍繩勒緊,繩索的另一端縛在樹幹上,看來是被人行刑式的活活吊死。
另一具年紀較長的女屍全身赤裸,雙腳仍穿着鞋子,襯衫、長褲、內衣、內褲,胸圍等散落一地,疑遭姦汚,頭部有明顯傷痕,頸部被一根約三尺長的木棍卡着,陷入頸骨,幾乎身首異處,相信是兇徒將死者按在地上,復用樹枝盡力壓着其頸部,令對方窒息而死。
行兇手法的殘忍程度令人髮指,先姦後殺的可能性也頗大,但有需進一步剖驗。

因恐防破壞證物,大家都不敢造次,孔初與一名警探首先下山撥電通知上級,另外兩名警探則留守現場看管。

未幾,大隊警員、幹探和法醫官李福基先後到場查勘。
現場所見,未有掙扎或打鬥現象,估計兩死者遇害的地點,無疑就是當地,因屍體或其衣服上都沒留下被野草擦破的痕跡。
兩屍的距離僅一米之遙,未有刺傷或斬傷的跡象,惟屍身已經腐爛不堪,有蛆蟲來回爬出走動,非常駭人,從腐屍所發出的臭味作判斷,兩名死者的遇害時間應在一星期前。
這點跟母子失蹤的時間吻合。

兇案現場,撿獲一封聖保羅中學的染血信封 (該校正是周先生兒子就讀的學校)、一副破碎的眼鏡、手帕、一個空的買菜藤籃、一個掏空了的錢包,另外有一束鎖匙和一個髮夾。
以上物品,相信是屬兩名死者所有。
此外,尚有一根折為兩截的木棍及破碎玻璃瓶等,推斷就是兇器。

初步估計,行兇者不祇一人,可能有二至四人。
警方暫時列作「劫殺」和「姦殺」案處理,為1972年度第99與第100宗的兇殺案,破了歴年記錄。

由於現場未能找到兩名死者的身分證明文件,身世尚待確定。
可是根據周先生早前給予警方提供的資料紀錄,並核對兇案現場所發現兩名死者之衣服物品等,母子二人是否已遇不測,似乎沒有懸念。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失蹤八日,之後證實被殺的兩母子。
母親何寧芳,38歲;兒子周健強,16歲。
圖02
圖03
圖04:石梨貝水塘。
圖05:大埔道五咪半 (即大埔公路五咪半沙田嶺段)。
圖06
圖07
圖08
圖09
圖10:母子屍體被抬出的一刻。
圖11
圖12:案發現場。

石梨貝雙屍飲恨 (下)


1972年11月5日中午,被發現的兩具屍體經法醫官初步檢驗,先後舁往殮房。

同日下午,呆在家中的周先生,因對失蹤妻兒朝夕憶惗,消瘦不少,除了身心受盡折磨,連樣子亦彷彿蒼老了十載。
當他接獲警方來電,説在石梨貝水塘附近,發現了一老一幼的屍體時,簡直是晴天霹靂!
他是一個悲觀的人,幾乎肯定已兇多吉少,殘酷的事實要來,是躲不過。

疑團
殮房內,躺着兩具腐屍,面部肌肉均告脫落。
尤其是女死者,由於頭骨破裂,已經沒有輪廓,基本上是很難辨認的。
可是,周先生毫不費力就確認了,他根據兩名遺體的身材、妻子的一幅牙齒,和兒子兩隻崩缺的門牙,認明無訛。
周先生淚灑當場,同時為可憐的妻兒暴屍荒野八日八夜,感到痛心疾首。

由於涉及兇殺,警方請周先生到警署協助調查,同時辨認兇案現場所撿獲的死者遺物。
結果證明都屬於妻兒所有,其中兩對鞋子都沾滿了血跡。

周先生説:「我們不是富有人家,但三口子生活,極為快樂融洽。妻子阿芳是位盡責的妻子,典型的良母;兒子強仔亦孝順聽教,在學校成績中上,更是運動健將,其中在技擊方面尤有心得,今次慘劇,強仔必然是為了竭力保護母親而觸怒兇徒,最後兩個都雙雙被殺⋯」説到激動時,他抱頭嚎哭。
不久安靜下來,一臉茫然的自言自語:「説來奇怪,你們發現屍體的地方,我確實跟幾名警官去搜索過,就是母子失蹤的當晚,可能礙於當時荒野漆黑一片,又未傳出屍臭味,所以沒有找到⋯」
「另一點奇怪的是,阿芳平日晨運的地點,只限於石梨貝水塘附近,絕不多走,而屍體發現的地方,卻跟她慣常的晨運路徑
偏差甚遠,由深水埗家中步行至該處,起碼要一兩個小時,她向來體弱,縱使有兒子陪伴在側,也不可能走這麼遠,莫非是母子二人當日突發奇想,乘車去該處,目的是去看看以前未到過的地方?又或者根本是途中被惡徒挾持上山?」
以上推測其實也不是毫無道理。

不料,母子遇害的噩訊傳出後,翌日就有所謂消息人士報稱,曾目擊兩母子被數人挾持上車,往沙田方向駛去云云。
不過,警方對這個不明來歷的資料,不予置評。

另外,有報導指周先生於10月29日接獲一封打單信,內容是要勒索五千元,若不就範,母子必將命喪。
注意,假若真有打單勒索信這回事,發信者應該不是局外人,因周先生於母子失蹤當晚 (28日) 才報警求助,當時各大報章均未發表母子失蹤的消息。

據聞周先生曾將這封勒索信,直接交由警方處理。
這個報導,警方不置可否,表示事件正展開調查中,不便評論。(圖01)

母子屍首被發現當日的下午四時,警方立即在警署召開了記者招待會,由深水埗偵緝主任馬廣義報告。
他説:「兩具屍體已經腐爛,沒有明顯傷痕,兩名死者都是被扼勒窒息斃命,二人衣服完整,女死者未被未姦汚。目前推斷是刧殺案,相信是石梨貝水塘一帶出沒的惡徒所為,年紀應該相當年輕,估計有二至四人,也可能是偷渡客犯案。現正呼籲案知情人士或當日的目擊者,提供消息。」

當年有大量非法入境者擁入香港,沒有親朋戚有的,會連群結黨匿藏於郊野內捕捉獵物,行刧非禮等事,經常發生。

然而,警方公佈的消息,有兩點令人詫異。
第一,女死者所謂「衣服完整」,這點跟發現屍體的第一目擊者,即水務署技工孔初所見的「全身赤裸」,前後不一。
第二,當周先生檢視兩死者的遺物時,發現妻子和兒子的鞋子都沾滿了血跡,這和警方所説兩名死者是「沒有明顯傷痕,窒息而死」,又稍有不同。

所以周先生覺得,警方需要有澄清的必要。
而法醫官日後所提供的驗屍報告,確實又與警方所説的有明顯差異。
是耳濡目染?還是真實憑證?
案情顯得曲折,也耐人尋味。

一籌莫展
母子雙屍案駭人聽聞,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在這段時間,各處郊野地點的晨運客均大量減少,石梨貝水塘一帶,更是死寂一片,平靜得不尋常。
警方的調查沒有停下來,除了動員上山截查可疑人士,並在水塘附近派發傳單,希望喚起公眾對案發當日的所見所聞,若有消息,可以直接聯絡新界偵緝總部,或港九新界任何一所警署報料。

1972年11月8日上午十一時,慘死母子在九龍殯儀館舉殯。(圖02)
靈堂橫額上書「沉冤待雪」。(圖03)
左輓聯是「亂世景如斯,嘆鼠輩橫行,逮痛母兒罹浩刧。」
右輓聯則「浮生真若夢,倘英靈不昧,當捕兇匪雪沉冤。」
周先生悲哀地木立母子遺照前,欲哭無淚,莫不令人感到心酸。
兩名死者的親友及同學前來致祭,有數百名,場面悲愴。
有人表示這案並不是一般劫殺,必有「內情」,希望有關當局盡快緝兇歸案,讓事情水落石出。
母子靈柩稍後運至九龍鑽石山火葬場火化。
灰飛煙滅,含恨未泯。

自雙屍案發現後,起初是由深水埗及石硤尾的警署辦案,及後因屍體所在地為沙田地區,一度由沙田警署接手。
最後警方當局鑒於案情重大,在11月9日設立專責小組查辦,由港島總探長鄧耘主持。

首先,警方內部頒佈「暗花」二萬元,徵求任何人士提供破案線索,之後再將懸賞調高至四萬元。
不久,警方當局又正式公開懸紅二萬元,跟「暗花」同時生效。
所謂「暗花」,是由警方人員私人掏腰包撥出;「懸紅」則是警方的公款。
換句話説,若報訊者可提供線索令兇徒成功落網,即可領取六萬元的懸賞,這個數目在當年來講,可説非常吸引。
但遺憾地,重賞之下,卻沒有勇夫。

另一方面,外籍警司韓德 (Ernest Hunt) 向各社團、街坊會及市民發出中英對照的專函 (圖05-06),並附上遇害母子的照片,希望各界人士在這案件中協助,提供線索。
專函內有貼了郵票之回郵信封,只要將所知事情寫在專函空白位置上,投寄即可,省卻不必要之麻煩。
這個做法引起不少反響,幾日間竟收到近百封回信,可惜大部分內容,只是對慘死母子寄以同情之語,或對殘暴兇徒痛斥之恨等,對破案關鍵沒有實質幫助。

此外,警方亦同時印發跟專函內容相近的傳單,在石梨貝水塘一帶派發,今次卻意外地得到調查的新方向。
話説有幾位晨運常客,曾目擊案發當天早上,有四名陌生男子,年約20來歲,出現在水塘引水道的小徑上,此處亦是通往母子伏屍的地方,約一小時過後,四名男子急急走回頭路,沿着大埔道方向離去。
自案發後,這四人已不復出現。
雖然沒有證明該案跟這四名青年有關,但肯定是一個重要的線索。(圖07)

警方甫即動員「反黑組」,在石梨貝區一帶,揪出曾經犯事的問題青少年,或有案底的流氓逐個盤查,規範之大,彷彿將整個石梨貝區都反轉了,可惜都是無功而還。
不過還好,在這段時期,區內的罪案明顯減少,飛羣童黨也銷聲匿跡。

1972年12月21日,案發後差不多兩個月,警方動員二千人,包括二十名幹探,在有可疑的新界鄉村進行大包圍,先後巡查六百多條小村落,受盤問村民超過數千,持續了幾星期。
一位負責偵查的高級警官表示,已將疑兇的數量範圍逐漸收緊至僅有數人。(圖10)

1973年1月19日,警方稱已掌握破案線索,並繪出四名兇徒面目 (圖11-12),年齡由18至24歲,如下:
(一) 中國籍男子,年約40歲,身材瘦削,身高約五呎六吋至七吋,蓄長髮,面長,身上可能懷有螺絲批。
(二) 中國籍男子,年約18至22歲,身高四呎九吋,面圓,膚色黝黑,身材瘦削。
(三) 中國籍男子,年約24至28歲,身高五呎六吋,蓄長髮,左邊分界,眼小鼻大,嘴巴闊,膚色黝黑,操惠州口音之本地話。
(四) 中國籍男子, 35至42歲之間,身高五呎六吋,中等身材,面長眼小,操純正本地話,説話時兩嘴唇開合幅度不大。

遺憾的是,幾個月又過去了,一個疑兇都沒有抓到。

鑒於曠日持久未能拘獲兇手,當局把專責小組編制擴充,除了原有的警司、高級探目及多名幹探外,結合新界方面的警探、穿山甲部隊及港島方面的偵緝部部人員,組成七個小組的偵探集團,再深入新界僻村調查,希望獲得一鱗半爪,但失望卻是一個接一個。

命已逝   恨猶在
1973年5月23日,本案在荃灣裁判處由董梓光法官開庭研究死因,陪審團由兩男一女組成 (圖13-14),高級法醫官李福基供述時稱:「兩死者無顯著的刺傷痕跡,女死者全身赤裸,曾被強姦,頭部被人用硬物沉重一擊,現場撿獲的一個破碎玻璃瓶,可能就是兇器之一,女死者的頸項被繩索所纏,死因是窒息。」
「男死者生前有反抗跡象,雙手被反綁於樹幹上,遺體肋骨兩邊折斷,有可能曾被吊在樹上任人瘋狂亂打,頭部亦有傷痕,死因是身體多處受傷,現場所發現的一根折為兩截之木棍,相信就是兇器。行兇者多於一人。」

聞言至此,庭上的周先生傾刻老淚縱橫,心底裏,他恨不得逐個將兇徒碎屍萬段!

試想想,被兇徒反綁在樹上那可憐的兒子,是如何「觀看」母親遭人強姦。
寧可殺,不可辱。
不幸地,在冷血兇徒「可殺可辱」的手腕下,母子倆最終死得非常悽慘。
這光景,莫不教人咬牙切齒,悲憤至極,如斯可惡行徑,簡直天地皆不容。

最終,陪審團一致裁定,母子二人被不知名人等謀殺。

沉冤始未雪,悲戚了無期。
命雖逝,恨猶在。
懸案,從來讓人沉重。

隨着時光流逝,可憐可悲的周先生,伴着妻亡子喪之痛於世上,又煎熬了多少個年頭?
我們不知道。

也許,他早就不在人世。
家人團聚天上尋,會狠狠盯着陰間深處,
看着從前那加害之人,如何受盡地獄之火。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1972年11月9日, 華僑日報
圖02
圖03
圖04
圖05
圖06
圖07
圖08
圖09
圖10
圖11
圖12
圖13
圖14


圖片15:深水埗荔枝角道319號,遇害母子生前所住的地方,今天仍在。

**********************

關於此案件,可參閱另一版本:
【重案組黃Sir】系列
石梨貝水塘 母子雙屍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