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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狐狸與羔羊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瘋狂兇案》

日期:1980年9月28日
地點:彩雲邨伴月樓2305室
人物:楊鑽好、李家聯、李家勤
案情:精神有問題的楊鑽好懷疑丈夫李棟材變心,殺死兒子李家聯及傷害兒子李家勤。
備註:1980年12月1日,楊鑽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佈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楊鑽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

「我個仔死咁慘,你哋唔去捉兇手,成日喺度煩我,一定係同個兇手串埋,想害死我幾仔乸,我要見美國總統卡達,為我幾仔乸伸冤!」
阿好(楊鑽好)在高等法院受審時,突然說出上述一番話,令法官及庭內人士感到愕然。
  
庭警上前制止時,阿好拚命掙扎,又哭又笑,更高聲謾罵:「卡達總統一定會幫我的,到時一定會教訓你們這班狗官!」
法官見她鬧得不成樣子,下令庭警把她押出法庭外面,以免擾亂公堂。
庭警把阿好帶走後,法庭內的人面面相覷,竊竊私語。
  
法官用木槌在桌面輕敲一下,示意各人肅靜後說:「本席懷疑被告精神有問題,決定將被告還押監房看管兩星期,由精神病專家檢驗被告是否適宜受審,退庭。」
在旁聽席聽審的阿材(李棟材),看見妻子阿好在庭上的失常表現,不禁用雙手掩面,但淚水仍從指縫流出來。
一個五口之家,妻子因精神失常,殺死一名親生兒子,另一名兒子亦受傷,難怪阿材如此傷心。
「看開點吧!」重案組主管黃定邦輕按阿材的肩膊說。
「黃sir」阿材抬頭看了黃定邦一眼,原還有話要說的,可是卻說不出來。
  
黃定邦說:「如果有困難的話,就來找我吧。」
「黃sir,多謝你!」阿材感激地說。
「我送你回家吧,反正我駕車來。」黃定邦的建議,令阿材感到溫暖。
阿材在車上對黃定邦說:「黃sir,我到現在還想不透,我老婆為何會變成這樣,我想不到這種事會發生在我身上。」
  
1980年9月28日,晚上10時10分,阿材拖着疲乏身軀,返回彩雲邨伴月樓二三零五室寓所。
工作就如鐘擺一樣,一日一日重複着,肩負一家生活,微薄薪金已不足糊口,只有加班,才可增加收入。
「阿材,你一早出去,這麼晚才回來,有工作要一日做十多小時的!」
阿好質問阿材:「你一定在外面收埋個女人,要拋棄我四仔乸。」
無論阿材如何費盡唇舌,阿好仍一口咬定他在外面有了另一個女人。
今日,阿材原本答應回家吃晚飯,可是,公司突然要加班,令他被逼食言。
  
阿材打電話回家,低聲下氣地說:「阿好,公司要加班,今晚不口來吃飯,你們先吃吧。」
聽筒另一端沒有答話,只有濃重呼吸聲,過了一會後,才傳來阿好的聲音:「既然你要到狐狸精那裏吃飯,又何必假仁假義,難道沒有你,我們四仔乸就吃不下嗎?」
  
阿好說完,重重地放下電話筒。
阿材知道女人呷起醋來,是不可理喻的,打算回家後才向阿好解釋。
開門入屋後,室內漆黑一片,阿材將燈按亮後,看見阿好呆坐在廳中梳化,如老僧入定般,一動也不動。
「阿好,還不去睡?」阿材隨口的說道,阿好不知是沒有聽到,還是懶得回答,如木頭般沒有反應。
阿材推測阿好仍惱他不回家吃飯的事,見她仍在生氣,也犯不着與她硬碰。
伸了一個懶腰,打算洗一個澡後,上床睡覺,因為明天一早又要上班了。
阿材進房取衣服換時,看見四歲大兒子家華,蹲在房間一個角落,不停地顫抖。
  
「家華,這麼晚了還不去睡,在地上幹甚麼?」往日,家華一見阿材回來,總要他抱的,可是今日卻一反常態。
阿材將家華抱起時,感到他全身發抖,身體忽冷忽熱,以為家華病了。
  
「家華,你覺得哪裏不舒服?」阿材問。
「哥哥……哥哥…」家華不斷地重複着。
「家勤、家聯怎麼了?」阿材問,此時,家華嘩的一聲哭了起來。
阿材共有三名兒子,長子李家聯,七歲、二子李家勤,六歲、幼子李家華,四歲。
好孩子,不要哭。」阿材對家華說。
「這麼晚了,還弄哭孩子!」阿好站在房門口對阿材說。
家華見阿好出現,立刻不敢哭了,雙手緊緊地抱着阿材的頸,身體如發冷般抖動。
阿材說:「阿好,幹嘛這樣大聲,把家華都嚇壞了,是了,家勤、家聯兩兄弟,今天乖不乖?」
阿好沒好氣地說:「他們很好,不信的話,你進房去看看,就知我沒有講大話。」
  
家勤與家聯是共用另一間房的,阿材見阿好說得奇怪,家華的表現又異常,於是前往察看。
阿好發出一聲冷笑,自行回到廳中。
  
房內悄悄的一點聲音也沒有,阿材按亮電燈,看見兩兄弟並排躺在床上,身上蓋有一張米色薄被,在被的中央,有一大片血紅色。
阿材感到有些地方不對,不對的地方,是房內實在太靜了,靜得有點恐怖。
阿材走近床前,把家華放在地上,俯身去看兩個孩子,當他的手觸及那張薄被時,感到有些異樣,因為那張被是濕的。
  
阿材將那張薄被揭起時,幾乎當場昏了過去!
家聯、家勤兩兄弟全身赤裸,身上刀痕纍纍,最恐佈的,是家聯的腹部被剖開,腸臟亦流了出來,家勤的身上雖亦傷痕處處,但沒有傷及內臟。
  
阿材連忙致電報警,警員及救護員接報到場,把家聯、家勤兩兄弟送院。
家聯送院後證實不治,家勤經搶救後,終於度過危險時期。
  
法醫湯明剖驗屍體時,發現家聯已死去超過十小時,即在中午十二時左右遇害,如及早送院的話,還可以挽回性命。
家勤受傷時間較家聯遲,約在下午二時左右,兩人相信被同一件利器(可能是菜刀)所傷。
重案組接報到場調查,阿好仍呆呆坐在廳中梳化上,對一切不聞不問。
證物組組長細奀在現場搜集證據時,發現兇手的「善後工作」做得十分徹底,屋內可以說是一塵不染。
  
黃定邦問細奀:「找到兇器沒有?」
細奀說:「沒有。不過廚房卻看不見有菜刀,可能菜刀就是兇器,事後被兇手帶走或拋棄。」
從阿材口中,黃定邦知道在傍晚時份,他曾與阿好通電話,但阿好卻沒有對他說家中發生了事。
假如兇手入屋殺人,阿好沒有理由不知道的,加上她的表現異常,黃定邦認為,兇手可能就是阿好。
  
阿好被帶返重案組總部,由重案組女幹探美姬負責為她錄取口供。
美姬是臨床心理學家,專責處理與精神病有關的罪案,經過交談後,美姬認為阿好患有「思維障礙」。
思維障礙的種類十分複雜,最常見的有「妄想」及「思維散漫」兩種。
「妄想」是一個精神病學名詞,指病人篤信自己是對的,無論別人列舉如何充分的理由去反駁,他都堅持己見。
  
阿好說:「他們要害我,連我生育的天職,亦被他們剝奪。當我產下家華後,醫生及阿材騙我結紮了輸卵管,說是為我好,其實,他們是合謀害我。」
  
阿好這一種是「被逼害妄想」,她懷疑醫生為她結紮輸卵管,目的是要害她,或者把她作為試驗品。
阿好認真地說:「自從做了結紮手術後,鄰居就開始鄙視我,有時她們三三兩兩,說得起勁,可是,當看見我走近時,卻又停止說話,我知道她們是在說我,說我以後無仔生。」

阿好認為別人在背後談她,是出於「關係妄想」,以為別人一舉一動,一言一笑都是衝着她而來。
阿好用手整理一下頭髮說:「我不能再生仔後,阿材對我的態度也變了,以前他放工就回來與我一起吃晚飯,但現在,他以加班為藉口,一個月難得有幾天在家中吃飯。」
阿好握緊拳頭,在桌上重重擊了一下:「他以為我不知,他在外邊被狐狸精迷住,又怎能瞞得過我!」
  「
嫉妒妄想」令阿好懷疑阿材變了心。
她經常留意阿材一舉一動,阿材與人通電話,她認為是與「狐狸精」交談。
阿材寫信,她認為是寫情信,阿材不回家吃飯,是到了「阿二」那兒喝湯。
「阿材既然有心不要我們四仔乸,你叫我們四仔乸如何可以活下去?」阿好說到這裏,淚水從眼眶湧出,一滴一滴掉在桌面,情緒低落。
美姬遞了一張紙巾給阿好,讓她抹去淚水。
  
阿好頓了一頓,說:「我想了很久,終於決定與三個兒子一起,你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是要與三個兒子一起死。」
阿好說:「我知道這是罪大惡極,因為孩子是無辜的,但我又不能不這樣做,可是,殺人原來也不易的。」
美姬此時對阿好進行催眠,助她回憶案發經過。(以下是阿好以第一身敍述)
  
阿材今早出去,他說工作繁忙,經常要加班,其實,大家心知肚明,那會有這麼多班加的。
我沒有說甚麼,送阿材出門時,他可能良心發現,對我說,今天不再加班,回來陪我吃飯,這種謊話,我聽得多了,我又怎會再上當呢?
況且,他回不回來吃晚飯,根本就不再重要,因為,我已決定與三個兒子同歸於盡。
我的計劃,是吃過午飯後,開始行動,因為,要做鬼的話,也應該做一隻飽鬼。
飯後,我先把大門鎖好,然後到廚房取了一把菜刀。
先叫家聯入房,解決了他,殺人原來並不困難。
之後再叫家勤入房,這次就麻煩得多了,我費了很大努力,也不能把家勤劏開,算了,算了,今日就到此為止。
我把家聯及家勤抱上床,脫去他們身上衣服,為怕他們着涼,我為他們蓋上一張薄被。
此時,我才發覺家華站在房門口,房門沒關上,大概他已看到我對付家勤的情形。
我招手叫家華進來,可是他卻轉身逃,不知躲到那裏去。
我最討厭亂糟糟,整個下午,我忙於清洗血跡,把那些血衣及菜刀,用垃圾袋裝好,丟到垃圾站。
回家後,阿材打電話回來,不用他說,我也知道他一定說不回來吃晚飯,果然,不出我所料,他又說謊。
  
他回來時,連看也沒有看我一眼,他的心被狐狸精吃了,又怎會有我的存在?
不過,我沒有和他計較,因為,我已是將死的人,又何必和他計較呢?
家聯、家勤已先走一步,家華不知跑到那裏去,大概也死了,而我呢,我殺了人,法官一定判我死刑,我又何必花氣力自殺呢?
美姬小姐,死後是蝴蝶的,只有死人才可以笑,活着有甚麼意思?
狐狸要來的時候,阿好又怎能做羔羊呢?仔仔的紅紅,會把狐狸浸死,阿材也浮不起來!
阿好的言語雜亂無章,是由於「思維散漫」,說話看似有條理,有時又令人摸不着頭腦,說她胡言亂語,但那些說話又似乎有意思。
美姬認為,阿好精神有問題,建議把阿好送進精神病院接受治療。
  
1980年9月30日,阿好被落案控告謀殺及嚴重傷人罪名,解上新蒲崗裁判署提訊。
12月1日,該案轉解高院,阿好在庭上呼冤枉,法官認為她不宜受審,宣布將審訊押後。
  
稍後,控方向法庭申請將案押後,因為阿好精神狀況轉壞,不宜受審。
法官接納控方申請,宣布將阿好送入精神病院,直至可以進行審訊時才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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