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更新:

  • 2019年12月18日
顯示包含「向華炎」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包含「向華炎」標籤的文章。顯示所有文章

新義安龍頭案 (一):警黑勾結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黑社會檔案》

日期:1987年4月1日
地址:九龍城衙前圍道一單位
人物:向華炎等人
案情:警方派臥底進入三合會組織新義案,搜證後拘捕新義安高層。
備註:1988年1月27日,部署超過十年的「新義安龍頭案」在高院審結,十名被告均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
向華炎與張亮聲,服刑二十二個月後,1989年12月23日,透過代表大律師,向上訴庭要求翻案得直,獲得即時釋放,張亮聲並獲准取回堂費。

***************

香港的黑社會,在開埠前已存在,最初是鄉里間互相照應,或共同爭取行業上的利益,組成不同具有攻擊能力的團體,其後演變成無惡不作的黑社會。
黑社會對市民作出有形及無形滋擾,無孔不入,警方歷年對付黑社會的政策,由於人為失誤而進退失據,加上警黑勾結,令黑幫坐大。
廉政公署於1974年成立,雖然斬斷「警黑勾結」,但黑社會反而因反黑組解散而失控。

1986年,當局定下打擊黑社會十年計劃,首先重組反黑組,繼而推出「洗底」計劃,然後將「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課」,改名為「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罪案調查課」,再通過「白紙草案」。
上述措施都是針對黑社會而設,但卻無法杜絕警黑勾結這個根本問題。

警務人員與黑社會拉上關係,探長劉福可說始作俑者。
劉福是東莞人,據說是由他發起在警署內供奉關帝。
劉福與黑社會拉上關係,源於他有一次在上環三角碼頭扮苦力查案,與一班東莞同鄉混熟,結成朋友。
其後,東莞籍苦力與潮汕籍苦力,在三角碼頭因爭取利益打鬥,鬧上警署,東莞籍苦力有劉福這個同鄉關照,佔了上風。

東莞籍苦力有了劉福這個大靠山,開始恃勢橫行,組成東福和黑社會,潮汕籍苦力則組成福義興自保。
東福和有五個支部,分別是東安和、東英社,東義軒、東福和公司、東安堂。
東福和由爭奪三角碼頭利益,擴展至開煙格、賭檔、妓寨。

當時由肥佬柱任「大路元帥」,賣魚標任「紅棍」。
肥佬柱曾被劉福七擒七縱,但仍橫行如故,劉福最終拘捕肥佬柱,落案控告包娼庇賭,糾黨劫掠等罪名。
肥佬柱其後被判入獄八年。
肥佬柱入獄後,劉福支持大頭坤做「大路元帥」,其他支部頭目不滿,賣魚坤更公然反對大頭坤,東福和開始分裂。
劉福退休後,福義興得到呂樂支持,勢力壓倒東福和。
呂樂是海陸豐人,支持福義興是因為有同鄉之誼,另外亦利用福義興幫他「查案」,開始警黑勾結新一頁。

在六十年代,有一處地方叫「豬仔竇」,向全港警察供應「犯人」。
「豬仔竇」負責人叫關仁,人如其名,收了錢就關人。(交人給警方收押)
案件都有「公價」,「油雞」(遊蕩)三百,偷竊五百,「老笠」(行劫)一千。
「犯人」都是老人家或道友,入獄時順便帶毒品入監房,再賺一筆。

「梁榮生冤獄案」主角梁榮生,有參與「仙掌招待所」命案,但不是主謀,其後在警方游說下頂罪。
梁榮生其後推翻口供,主要是黑幫違反諾言,中斷給他家人的「安家費」,令他不滿而「爆大鑊」。

廉政公署於1974年成立,警黑開始「分家」,在警方窮追猛打下,黑社會份子人人自危。
有關方面為免黑社會走投無路,來一招玉石俱焚,推出「洗底計劃」,變相特赦黑社會會員。
1988年10月,警方推行洗脫三合會會籍計劃,即俗稱「洗底」,至1991年3月26日結束。
期間,有一千零九十八名男姓,五名女姓,申請「洗底」,其中三百六十九人中途撒回申請。

負責「洗底」計劃的首席助理保安司白迪新表示,中途撒回申請的人,可能是對審裁處無信心。
申請「洗底」的人職位不高,白迪新認為職位高的黑社會人物為面子不申請。

整個「洗底」計劃,共花了四百萬港元,雷聲大雨點小,草草收場。
不過,有關方面仍按原定計劃,制訂「白紙草案」。
行政局於1992年7月7日,通過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草案(「白紙草案」),賦與警方更大權力打擊有組織罪行,包括可傳召對有關犯罪活動知情人士,回答及提供與案有關物件,不依從指令者最高可判監一年及罰款十萬元。
草案又將充公財產範圍,擴展至所有犯罪得益。

現時,黑幫的「正行」生意有以下幾種:
拍電影:威逼具知名度藝人為他們拍片,僅付象徵式片酬,賺取豐厚利潤。
黑店:用巧取豪奪方式欺騙消費者,二手車行:將偷來的車改作二手車出售。
飲食業:方便黑社會會員落腳,報大營業額洗黑錢。
娛樂場所:黑幫以「睇場費」入股,成為股東,再支取「睇場費」及收取「泊車費」等利益。
金融機構:大耳窿財務公司,以欺詐方式誘人投資,如買股票、黃金、外匯等。
裝修公司:壟斷屋邨的裝修,同時得到住戶資料,方便日後犯案。
陀地:向影視外景隊收取陀地費。
炒賣樓宇:派人到樓盤霸位,炒籌或將樓宇轉賣圖利。
小巴站頭費:向小巴司機收入線費及站頭費。
地盤保護費:勒索地盤,否則縱火或毀壞機械。

警方資料顯示,香港三合會與多次大規模騷亂有關,包括:
1956年雙十暴動
1967年左派暴動
1984年的士示威後在旺角發生的騷亂
1989年六四後的一些示威騷亂等
為更有效打擊黑社會,警方行動處處長許淇安透露,警方正構思成立一個類似反走私特遣隊跨部門組織,專門對付黑社會頭號人物,以及處理性質較複雜的黑社會案件。
有關方面相信,「白紙草案」若切實執行,可防止黑幫利用正行,掩飾不法勾當及「洗黑錢」。
警方由1990年開始,積極打擊黑社會活動,與「新義安龍頭案」功敗垂成有關。
1985年,在各環頭徵召前反黑組資深探員,重組香港、九龍、新界,三個中央反黑組。

中央反黑組準備就緒後,警方發表上任警務處處長韓義理,向撲滅罪行委員提交的,「三合會及其參與有組織罪案」機密報告。
警方發表這份報告前,已部署一個名為「獵龍」的,打擊黑社會計劃,矛頭直指香港勢力最大的黑幫新義安。

1988年1月27日,部署超過十年的「新義安龍頭案」在高院審結,十名被告均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
向華炎與張亮聲,服刑二十二個月後,1989年12月23日,透過代表大律師,向上訴庭要求翻案得直,獲得即時釋放,張亮聲並獲准取回堂費。
「新義安龍頭案」亦揭露警黑勾結情況嚴重,為鼓勵市民舉報三合會罪行,警方在1995年設立警方中央保護證人組,加強警方保護證人的能力。
不過,黑社會並未因此而收歛,直至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黑社會活動才轉為低調,以另一種方式,繼續為禍社會。

新義安龍頭案 (二):無間道

【重案組黃Sir】系列

1986年6月初,警方答覆多名立法局議員質詢時,不諱言警方在十三年前,為改變警隊運作,打擊貪污,解散反黑組,淡化香港的黑社會活動,令黑幫勢力坐大。
現在,事實證明當時的做法有偏差,表示從今以後,會全力打香港的黑社會活動。
1973年前,香港各警區內,都設立反黑組,香港、九龍、新界三區,各有一支中央反黑組,兩者互補長短,組成完善對抗黑社會架構。
一名前中央反黑組主管表示,若非當年貪污成風,以當年的反黑組編制,黑社會沒有立足之地。

可惜,當局被潛伏在警隊內的害群之馬誤導,認為反黑組是貪污源頭,作了錯誤決定,以減輕市民恐慌為由,對市民聲稱黑社會已不足為患。
不但市民信以為真,警隊高層也受到「瞞騙」。
在一次檢討人手編制會議上,有人以反黑組編制過於龐大,虛耗警隊資源,建議解散反黑組,由中央統籌的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課取代。
反黑組解散後,香港黑社會坐大,勢力擴張,由傳統包娼、開賭、販毒,「踼馬」(強逼或引誘他人加入黑社會),發展到直接訓練或僱用殺手,參與國際性走私活動、販賣槍械、偷運人蛇,甚至聘用「省港旗兵」來港造案。
警方資料顯示,香港四個較活躍的黑社會,包括:新義安、十四K、和字頭、聯字頭,另有四十個黑社會組織。
有關方面估計,「身為黑社會會員」人數超過二十萬,「掛藍燈籠」(未正式入會的準三合會會員),人數接近三十萬。

為謀取更大利益及逃避法律制裁,黑社會向「正行」發展,活動範圍伸展至工商機構,如為地產商收地,娛樂事業,威逼藝人拍電影,虛報票房洗黑錢,金融機構誘市民投資如倫敦金等騙局。
政府部門內亦有不少黑社會臥底收集情報。
1984年,有關方面決定重組反黑組,一場警黑角力由此展開。
香港高等法院,犯人檻內的被告,焦躁不安地等候法官判決。旁聽席上座無虛設,大部份是黑道上有頭有面的人,每個人目光都投在被告的臉上。
犯人檻內的高健(假名),是有「賽諸葛」之稱的「雙花白紙扇」。
沒有人相信高健會被警方拘捕,更沒有人想到,警方竟然掌握了這麼多罪證,令高健在法庭內無從申辯。
那些罪證,只有與高健最親密的人才會知道,究竟,是誰出賣了高健呢?
每個黑幫高層都希望找到答案,因為高健的今天,可能就是他們的明天。

「本席宣布被告身為黑社會『雙花白紙扇』,罪名成立,判處入獄十八個月。」
法官的說話令庭內起了一陣哄動,各人向高健投下同情目光。

高健的目光從旁聽席掃過,看到一張張熟悉面孔,突然,旁聽席射來一道凌厲目光,令高健不寒而慄,高健連忙將目光移開,低頭看庭警為他戴上手銬。
「走吧!」庭警一左一右將高健夾着,高健被帶離犯人檻,乘專用升降機到犯人轉解室,辦妥手續,高健被帶到地牢,押上囚車。

高健的思緒回到1976年,黃竹坑警察訓練學校。
畢業典禮過後,高健由教官帶到一個房間,向在房內等候的林尚武處長(假名)宣誓,接受指令進入香港一個黑社會做臥底。
林尚武處長嚴肅地對高健說:「高健,你的任務是設法成為這個黑社會的『白紙扇』,搜集犯罪證據,尤其要取得高級職員名單。」

林尚武三言兩語,就令高健過了十年「無間道」生涯,十年後的今天,高健終於完成任務,可是,他是得的多還是失的多呢?

正午,一部救護車駛進監獄,救護員將人事不省的高健抬上救護車送到瑪麗醫院。
監獄內的人都知道高健中了毒,但不知道他是自殺還是被人下毒。
高健經急救後,送到羈留病房單獨囚禁,門外由重案組探員二十四小時把守。

林尚武處長及鄭警長匆匆到來,進入病房。
「高健,你怎麼了?」林尚武處長握着高健的手問。
臉色蒼白的高健,勉強擠出笑容,說:「我常說死人最可靠,想不到竟應驗在自己身上。」
「你是說有人已識穿你的身份,要殺你?」豆大的汗珠在林尚武處長的額上滲出來。
高健悽然地說:「我相信他們不知我的身份,他們只不過想我永遠閉上嘴。」
「這樣也好,我可以有更多時間向你們報告。」
「我在一個辦公室內,發現一塊用來印利是封的印板。」
「我影印了高級職員的名單,每個人名前都有編號。」

1988年3月29日,部署已久的「獵龍」行動正式展開,拘捕了新義安的「龍頭」、「二路元帥」、「白紙扇」、「紅棍」、「草鞋」共四十多人。
警方又檢獲大批與新義安有關的文件,包括入會儀式用品、詩句、「海底」(會員名冊)。

在眾多被捕者中,最矚目的有以下六人:
(一)向華炎,54歲,律師樓文員
(二)陳建中,50歲,佛教組織董事
(三)向展成,30歲,向華炎長子
(四)張亮聲,37歲,張人龍之子
(五)黃高,51歲
(六)黃欣,55歲
六人稍後被落案控告十一項罪名,包括勒索、身為新義安職員、協助管理新義安等。
較具體的證據,是在向華炎辦公室內搜到的一件印板,一批利是封,一本以「安」字作編號的人名冊,此外,還有多名控方證人,包括警方臥底高健。

在這宗「新義安龍頭案」中,警方另一皇牌,是警方黑社會專家鄭會勝偵緝警長,他會出庭作證,向法官及陪審團解答有關黑社會的疑問。

新義安龍頭案 (三):黑社會專家

【重案組黃Sir】系列

香港警方雖然全力打擊三合會(黑社會),但由於警黑長期勾結,令市民對黑社會產生恐懼。
由上世紀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中期華探長時期,黑社會幾乎就是「輔警」,輔助警方破案。

法例雖然嚴打黑社會,例如:不可自稱三合會會員,不可藏有黑社會詩句。不過,除幾個知名度較高的黑社會外,市民對大部份黑社會都不熟悉,黑社會詩句內容是甚麼,大部份市民都不知道。

究竟黑社會是甚麼?
警隊黑社會專家鄭會勝偵緝警長,藉「新義安龍頭案」,在法庭向大眾講清楚。
鄭警長說,根據香港法例,自稱或身為黑社會會員,已屬犯法。

鄭警長說:「港府於1845年立例,宣布三合會及秘密會社為非法。」
「翌年,為更嚴厲打擊黑社會,通過法例,在被定罪的三合會會員左臂上烙印,然後遞解出境。」
「時至今日,懲罰黑社會會員,只限監禁及罰款兩種形式。遞解出境條例早已廢除,至於在人體上烙印,亦不存在。」

「過往,有部份警員誘黑社會會員承認是黑社會,並說『身為黑社會會員』,這條罪名只可告一次,今次認罪,日後可免再被控『身為黑社會會員』,這種方法,當時稱為『洗底』。」
「這種所謂『洗底』並不可行,根據社團條例,任何人觸犯法例,都會被檢控。」

鄭警長指出,任何人如有下列四點行為,均被視作觸犯刑事罪行:
(一)身為三合會會員
(二)自稱三合會會員
(三)自認為三合會會員
(四)有三合會會員行徑

「自稱三合會會員」,是指任何人向他人聲稱是三合會會員,並且說出自己是哪一個三合會,而他自己亦相信自己是那個三合會會員。
雖然那人可能不是那個三合會的正式會員,但已犯了刑事罪。
「有三合會會員行徑」是指某人與一班人進行黑社會活動,例如收陀地費,就算某人沒有表示自己是三合會會員,但若這班人當中,有人聲稱自己是三合會會員,法律上,其他人已被假定為三合會會員,因為他們已認同這個三合會會員的行為。

鄭警長指出,根據社團條例,有關三合會各項罪名及刑罰如下:
第十九條:身為、自認或聲稱為三合會職員,管理或協助管理三合會,可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第二十條:身為或充當三合會會員,冒稱為自稱三合會會員,參加三合會活動,擁有或保管三合會或其分會的書冊,帳目、字據、會員名單、印鑑、旗幟、徽章,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三年,再犯者可判罰十萬元,入獄七年。
第二十一條:明知而容許三合會或三合會會員,在其所擁有、佔用或受其控制樓宇、建築物,或其他地方舉行集會,初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再犯帣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第二十二條:慫恿、引誘或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員,或協助管理三合會,可判罰五萬元及監禁三年。
第二十三條:向他人索取或企圖索取會費,或資助金以作三合會用途,可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一年。

新義安前身是義興公司,於1841年成立,比香港開埠還早,內分潮群義興、海南義興、福建義興。
當時香港的三合會組織還有:萬安社、福安社、太平山體育會,這三個幫會其後被萬安統一。
以前的中國幫會,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家族形式,另一類是團體形式。

1921年,義安向香港華民政務司註冊為義安工商總會,當時屬「合法社團」,但所用入會儀式、習慣、詩句,都與三合會無異。
義安當時有約千名會員,靠收保護費及包庇賭檔為主要收入。
香港淪陷的三年零八個月,義安仍繼續勒收保護費,付了錢的店舖,門外會貼一個「安」字以資識別。
義安更與日人合作,在九龍開辦汽車運輸公司。
中日戰爭結束後,義安於1945年9月,會員人數已增至七千名。
1953年,港府查出義安是三合會組織,取消義安的社團註冊,當時義安的主席向前(即向華炎之父),被遞解出境,前往台灣。
現時,新義安是香港第一黑幫,會員達四萬七千人,職員有一千三百人,編號由一至六九九號,分「新」、「義」、「安」三系。
新義安將本身勢力分為十區,其中以油尖區勢力最大,其次是屯門、大埔、紅磡、九龍城、觀塘等。

新義安「龍頭」之下,有十一名得力助手,其中八人姓向,一人姓張。
新義安組織嚴密,以電腦儲存會員資料,成員均有密碼代號,令警方難以起訴。
在香港眾多黑社會組織中,新義安是較着重三合會儀式的一個,新義安主持入會儀式的人是說鶴佬話的,唸誓則以「唱龍舟」方式唸出。
新義安職員的扎職儀式,與洪門差不多,扎職儀式中,最少有十名職員在場,除「香主」外,還有「四大金剛」,(代表護法、護壇、護印、護劍)及五虎將。

新義安有四首「招牌詩」,以第三首最普遍及重要,詩的內容如下:「義交四海,安聯三江,英雄好漢出豪傑,龍頭鳳尾新義安。」
在現今入會儀式,主持入會的「四一五白紙扇」,通常只會向會員讀出其中一首詩。

鄭會勝說,新義安積極參與一些節令活動,例如天后誕、大聖節、長洲包山、花炮會等,因為可藉主辦這些活動,獲得利益。
對於警方在向華炎辦公室內檢獲的一塊印板,鄭會勝有詳細解釋。

「印板上有一個『向』字及五個『安』字,是用來印利是封的。」
「如果利是封上只印一個『向』字,沒甚麼特別,因為只是『百家姓』利是封的一種。」
「不過,在向華炎辦公室內搜到的利是封,除中間印有一個『向』字之外,還有五個『安』字在『向』字外邊圍繞,令到這些利是封與別不同。」
鄭會勝說,利是封上五個「安」字,有六種涵義:
(一)五個「安」字,代表「龍頭」頭上所綁紅帶上的五個結,五個結代表公、侯、伯、子、男,中間的「向」字,是一個姓氏,這個姓氏,由五個「安」字圍繞,表示這個人是三合會中的高級人物。
(二)代表五營人馬,屬於廣東第二房口。
(三)代表五房人馬的五支旗。
(四)象徵五行,即金、木、水、火、土。
(五)代表中間姓向的人,可縱橫五方,五方是東、南、西、北、中。
(六)顯示中間姓向的人,可管理三合會中五個階級的職員。該五個階級是:「四三八二路元帥」、「四一五白紙扇」、「四二六紅棍」
「四三二草鞋」、「四九仔」。五個「安」字中間姓「向」的人,是「四八九龍頭」。

鄭會勝說:「新義安所用利是封,不印『新』字、『義』字,而印『安』字,是因為中國習俗,新不如舊,舊含有老字號及歷史悠久的意思。」
「至於不印『義』字,是因為這字無特別意義。」
「印『安』字,表示吉祥、吉兆、安居樂業。」
鄭會勝指出,藏有這種利是封及印板的人,必定是新義安龍頭。
鄭會勝說:「新義安以前的『龍頭』是向前,向前是向華炎之父,有理由相信,向華炎繼承向前『龍頭」職位。」
鄭會勝指出,在張亮聲保險箱檢到的人物名冊,上面有向華炎手指模。

他說,根據本身常識,懷疑那份名冊是三合會會員名冊,該份名冊是警方調查新義安行動中檢獲的,而且,新義安每個會員都有編號。
傳統三合會「海底」(名冊),必須寫「洪運」(年份)及日期,扎職名單上亦寫有扎職者年歲、籍貫,扎職階級名稱、保家姓名。

不過,警方檢獲的名單,只寫有姓名、編號及日期,相信新義安的「海底」已經簡化。
鄭會勝指出,1946年,他在廣州看過兩份「海底」,「海底」通常由三合會高層職員保管。

鄭會勝在「新義安龍頭案」作供後,接受律師盤問。
律師問:「你對三合會的知識,可算得上是世界上最卓越的專家,是不是?」
鄭會勝說:「除蘇聯外 部份國家的黑社會專家都向我請教。」
律師問:「一個已死的三合會會員,是否可以得到扎職?」
鄭會勝說:「絕對沒有可能。」
律師說:「在搜到的名單中,排行三八六號的,是張亮聲之弟張富星(已故武打影星傅聲),他於1983年7月7日去世,但在其姓名前的扎職日期,是1984年3月5日。」
鄭會勝說:「我不知道張富聲是張亮聲的弟弟。」

新義安龍頭案 (四):我不是龍頭

【重案組黃Sir】系列

「新義安龍頭案」主角向華炎,在庭上自辯時表示從未加入新義安。
向華炎說,他是香港的社團首長,有正當職業及受到同鄉尊敬,怎會加入三合會?

向華炎說:「警方在我的辦公室,搜到的八張寫有姓名及編號的名單,只是記載在花炮會中捐款人姓名資料,並非控方所說是新義安職員名單。」
「我的父親在1953年被遞解出境到台灣後,我在1975年才第一次到台灣探他,當時他在台灣做生意。」

「我父親教訓我千萬不要在社會上作奸犯科,做事要公正廉明、負責、對同鄉要盡力援助,因為他們大部份教育程度不高,經濟有困難。」
「我被選為同鄉會會員,原因是我對人有禮,對事公正,不貪不謀,做事任勞任怨,因而受人尊重。」
「我在律師樓任職,每當同鄉遇上法律問題,我都為他們解決。」
「同鄉會經常都會做神功戲,我為他們申請場地做戲,所以我的信譽在同鄉中的評價甚高。」

「1987年4月1日,警方在我辦公室所檢獲的八張寫有姓名及編號名單,是我親手所寫的,這八張名單,只是記載各區同鄉籌款做神功戲的捐款者名單,並非三合會會員名冊(海底)。」

「1983年9月尾,我的世叔伯林流斌、邱作及馬林到我家中。」
「林流斌說自己患了癌症,需要休養,將保存了三十多年的捐款者名冊,交給我保存。」
「他說這份名冊非常重要,各地區同鄉會籌款舉辦節令時,要根據這份記錄,發出請求捐款及請柬。」
「那份名冊的記錄十分混亂,我把名冊重新整理及編寫。」

「我與家人在九龍城衙前圍道某號三樓居住,我的弟弟向華榮住二樓,地下則租予別人。」
「警方在我辦公室搜到六張有『義安』名稱的租單,是由1977年4月至9月發出的。」
「租單上註有『義安』二字,是因為在日本佔領香港期間,我的父親向前與一些同鄉,以『義安』名義租用衙前圍道單位,作為義安工商總會辦事處。」
「及後,政府取消義安的註冊,上址成了同鄉的住所,租金由他們分擔。」
「其後,那個單位轉了新業主,大幅加租,那些同鄉來找我,由我代他們向新業主交涉,從此,那個單位的租金由我代他們轉交。」

「1953年,我父親被解往台灣,他的生意交由我和母親接手管理。」
「我將大部份物業出售,將錢匯到台灣給父親,只剩下城南道一間糧食批發公司、三間麻雀館。」
「1964年,業主收樓改建,城南道的店舖結束,我其後到一家律師樓做『師爺』。」
「1973年,我與三名弟弟及親戚合資開夜總會,但年多後已關閉。」

「翌年,我與一弟及一名姓馬朋友組織財務公司,業務包括私人貸款、保險、地產、股票。」
「其後,另兩人先後退出,股份給予我的長子向展成。」
「我承認父親向前是新義安『龍頭』,對潮州、客家、鶴佬人有很大影響力。」

張亮聲在庭上作供時說:「我的弟弟張富聲(傅聲)名字在捐款冊出現,是因為我曾在天地父母寶誕中,用張富聲名義捐款一千元。」
「自從富聲逝世,家人經常用他的名義捐款,目的是紀念他,我們全家人都疼愛他。」

「除捐錢外,我們還買了一匹馬紀念他,起初想將那匹馬叫『傅聲之寶』,但家人反對,因馬匹經常被騎師鞭打,我們改用他主演的最後一部電影《花心大少》。」
「我與傅聲關係最好,他絕不會是三合會會員,傅聲人見人愛,沒有仇人。」
「警方在我那裏檢到的電話簿,內有曾廷彬警司及劉玉權警司的電話,是因為他們與我的家人非常熟識。」
「較早前,有黑社會專家表示,三合會會員忌諱七字,但我的傳呼機號碼就是四條七。」

「新義安龍頭案」經五十日聆訊,六名控方證人沒有出庭作證,被法庭下令通緝,將各人拘捕。其中一名證人向法官解釋,因怕被人尋仇,不敢出庭作證。
1988年1月27日,「新義安龍頭案」在高院審結,十名被告均被裁定罪名成立判監。
向華炎被裁定身為新義安「四八九龍頭」,及協助管理非法組織,兩罪各判囚五年,同期執行,勒索罪判入獄兩年半,刑期分期執行,即共入獄七年半。
張亮聲被裁定協助管理非法組織,判監三年半,勒索罪判囚兩年半,分期執行,即共入獄六年。

按察司歐敬祿判刑時指出,各被告是根據社團條例二十六節,裁定勒索罪名成立。
根據此條例,管理非法組織的人,其罪行與實際以組織名義勒索的人相同。

向華炎被指是新義安「龍頭」,新義安是香港勢力最大的三合會之一。身為非法組織主腦,判刑必須反映其嚴重性,法庭不會因為向華炎是律師行文員及熱心公益輕判。

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課高級警司漢拿表示,新義安首腦被判罪名成立入獄,對新義安影響不大,因為「龍頭」可在獄中遙控幫會活動。
九龍區指揮官李林泉指出,香港三合會中,最有組織系統的首推新義安,新義安「龍頭」是世襲的,會員向心力較強。

向華炎與張亮聲,服刑二十二個月後,透過代表大律師向上訴庭要求推翻裁決。
1989年12月23日,兩人上訴得直,獲得即時釋放,張亮聲並獲准取回堂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