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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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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姐白萍 床單裹屍案

【重案組黃Sir】系列
原載重案組黃Sir系列《蛛絲馬跡》

日期:1972年5月24日
地點:麗園大廈/壽臣山道右邊去水道
人物:白萍 (溫妹妺,33歲)、陳國祥、楊連威、周卓然 (20歲)、黎輝 (29歲)、何文偉 (17歲)、廖少森 (22歲)
案情:陳國祥騙了白萍金錢,被她的手下打死並棄屍。
備註:1973年5月3日,審件審結。
陪審團裁定五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委任審判專員卑巴判五名被告死刑。
白萍成了香港第二位女死囚 (第一位女死囚是在1940年殺死三人的關麗珍),白萍亦是香港戰後第一名女死囚。
1974年4月下旬,港督麥理浩爵士宣布赦免四人死刑,白萍改判監二十五年,周卓然、黎輝及廖少森三人改判監二十二年。

***************


久雨初晴,水珠仍掛在壽臣山道右邊去水道的野草上。
喜歡遠足尋幽探勝的英國人菲臘,踏着輕快步伐,沿高爾夫球場的鐵欄向山下走去。
在陽光照射下,菲臘看到山下不遠處,有一個白底但印上紅、藍色圖案的包裹⋯⋯

「那包裹是甚麼東西?」
菲臘的好奇心被挑起,他離開原先的小徑,撥開野草,沿一條引水道向下行,走到那包物體所在地。
野草上的雨珠,把菲臘的衣服沾濕,但他不在乎,亦不能在乎,因為是他要這樣做的啊!

那包物體由一張床單包着,外面用布條緊緊綁着,床單的紅色圖案,竟然是從內滲出來的血跡。
從包裹形狀及長度推測,菲臘不由心中一涼:「會不會是一具屍體呢?」
包裹不會說話,菲臘亦沒有透視眼,唯一能夠證實自己推測是否正確,就是將包裹打開。
可是,要菲臘用手將包裹解開,他實在心怯得可以,所以他選擇用腳。
菲臘用腳朝包裹踢去,一腳、兩腳,當踢到第三腳時,包裹外的布帶被他踢鬆了。
隨着床單掀開,一隻人手隨之彈了出來,那隻手像從地獄伸出來般,把菲臘的腳抓了一把。
菲臘連滾帶爬地向高爾夫球場走去,氣急敗壞地致電報警。

黃定邦督察與法醫湯明訊趕到現場,探員德仔正替菲臘錄取口供,探員細奀亦將現場封鎖,搜集證據及避免現場被破壞。
「黃sir,屍體就在那兒。」細奀把黃定邦及湯明帶到死者伏屍地點。

死者為男性,年約三十歲,身穿白色毛巾襯衫,黑色長褲,黑襪,但沒有穿鞋子。
「死者身上沒有由利器造成的傷痕,沒有中毒跡象,但身上有多處瘀傷,相信是遭人徒手圍殿致死。」法醫湯明檢驗屍體後,對黃定邦作初步報告。
「死者死去約二十四小時,從屍斑及現場環境判斷,這裏並非第一現場。」
「湯明,你從何判斷這裏並非第一現場呢?」黃定邦知道湯明的偵緝智慧不在他之下,他不但把湯明為一名法醫,更視他為自己的得力助手。
「除屍斑外,包裹屍體用的是一張床單,這張床單仍十分新淨,相信死者是在床上被人殺害,兇手因利乘便,用床單裹屍拋棄。」
「此外,昨晚曾下了一場大雨,地上的泥濘及水氹可證明這一點,包裹屍體的床單,並不濕潤,顯見是在雨停後才被人拋到這裏。」
湯明用「環境證據」證明這裏並非第一現場,黃定邦聽後,滿意地點點頭。
湯明對黃定邦說:「黃sir,你經常問我,可是每次只是笑笑便算,這並不公平啊!」
「湯明,要考我了,是嗎?」黃定邦說完後嘿嘿大笑。
「湯明,你的推測十分合理,我完全同意你的看法,不過,從棄屍地點推測,我相信兇徒在棄屍時十分倉卒,他們未考慮到這裏數十呎外,有一個建築地盤及一個高爾夫球場,屍體很易被人發現。」
「我相信兇手並非職業殺手,殺人動機,可能祇是一時氣憤。」
「黃sir,你怎知是一時氣憤呢?」湯明打斷黃定邦的說話。
「死者是狂毆致死,如果有心奪命,總會出動利器吧!」
「除非兇手是習武高手,否則要把一個人活活打死,並不容易,從死者被人打至內傷吐血而死這一點,我相信兇手超過兩個人。」
黃定邦說:「這類型的群毆,通常與黑社會有關,滿意了沒有?湯明。」
「黃sir,難怪你是偵緝督察,我是法醫了。」湯明與黃定邦哈哈大笑。
「細奀,有甚麼發現?」黃定邦對細奀的工作能力充滿信心,在現場他多與湯明交換心得,很少插手搜查。
細奀說:「死者的褲袋有一本記事簿,上面有死者個人資料,一些人名及電話號碼。」
「細奀,你認識死者?」黃定邦的反應十分快。
細奀說:「是的,相信你也曾聽過他的名字,他是反骨祥(陳國祥),是何大幫的線人,本身是黑社會的雙花紅棍,以逼良為娼及開設色情架步為生。」
「反骨祥?如此看來,這可能就是黑社會尋仇命案,或者是黑社會執行家法。」

基於上述兩點猜測,黃定邦吩咐德仔及D組探員作進一步調查。
當晚,德仔已有頭緒。
「反骨祥在九龍炮仗街居住,平日橫行霸道,不少少女被他賣落火坑。」
「案發前一日,反骨祥曾接到一個神秘電話,臨行時向人表示,要到港島區去,但自此就一去不返。」
「反骨祥失蹤後,他的死黨阿陽,至今仍下落不明。」
「兇手會不會是阿陽呢?」黃定邦問
「阿陽與反骨祥是生死之交,相信不會殺他。」
「換言之,如果阿陽仍未死的話,一定是遭人囚禁,我們由死者記事簿上的電話號碼去找,可能會有線索。」

黃定邦的推測沒有錯,德仔根據電話號碼去找,果然發現一處可疑地方,地點是灣仔羅素街麗園大廈十二樓一單位。
黃定邦按響門鈴,可是並沒有人應門,黃定邦俯身地上,從門縫向內望,發現有人影移動,心知事不尋常,下令破門入內。

「警察,不要動!」探員湧入屋內,發現一名受傷男子倒臥在屋內一間房的地上,另一人則站在房門,受傷男子滿身鮮血,恤衫上染有大量血跡,形容十分憔悴⋯⋯
經調查後,證實受傷男子就是警方要找的阿陽。
「我與阿祥被他們強行帶到這裏,我被一班大漢打完又打,最後被關在這裏,由他們輪流看守,不准我離去。」

黃定邦召救護車將阿陽送院救治,醫生表示,若再遲的話,阿陽可能因內失血喪命。
在屋內看守阿陽的男子叫阿然,20歲,在黃定邦的警誡下作供,招認一切。

黃定邦召集重案組探員,在白河道、富明街、波斯富街多處搜查,前後拘捕二十多名男女。

德仔向黃定邦報告:「黃sir,在波斯富街停泊一部私家車,相信曾被人用作運屍之用。」
被探員拘捕的二十多人中,有十多人是應召女郎,其中一人是波斯富街一個妓寨的主持人,叫做白萍。

「白萍?大家姐白萍。」
重案組探員對白萍並不陌生,一個女子在黑道中能打出名堂,自然不簡單。

為進一步掌握資料,黃定邦到醫院,先替阿陽錄取口供。
「最近我和阿祥在地下賭場輸光了,阿祥說可以利用我的女友碧珊去賺一筆錢。」
「我最初不同意冒險,但阿祥說可借到三千元,我就同意照他的說話去做。」
「阿祥說碧珊賣身給白萍的妓寨後,可伺機逃走,就算白萍知道我們借艇割禾,他亦照得住。」
「和我們接頭的是白萍及黑仔,阿祥向白萍說借三千元,以碧珊接客一個月抵數。」
「白萍看過碧珊後,認為物有所值,立刻給了阿祥三千元。」
「本來按規定,是一手交錢,一手交人,但碧珊說她忘帶安眠藥,白萍准她回家取藥。」
「碧珊自然不會再回白萍那裏,我們三人分了錢後,各自藏匿起來。」
「5月24日晚上,我到國際戲院看戲時,被白萍的手下發現,將我帶到麗園大廈,把我毒打一頓後,再叫我打電話給阿祥。」
「阿祥到來後,看見現場情況,對白萍表示自己在黑道中是雙花紅棍,如果白萍亂來的話,他一定會報復。」
「白萍不賣帳,吩咐手下將阿祥拉入房中毒打,我聽到阿祥的慘叫聲,可是我自身難保。」
「未幾,白萍對我說阿祥已經死了,又說要把我留下,以免我洩露風聲。」
「我見到他們用床單把阿祥的屍體包好抬到屋外,聽他們說,是要毀屍滅跡。」

了解事件始末後,黃定邦向白萍及她的手下錄取口供。
「阿祥是我殺的,與其他人無關!」白萍一口承擔罪名。
黃定邦自然不會相信她的說話,根據湯明的驗屍報告,死者是被多人圍毆致死,兇手超過兩個人。

最終四男一女被落案:
(一)周卓然,20歲
(二)黎輝,29歲
(三)何文偉,17歲
(四)白萍,又名溫妹妺,33歲
(五)廖少森,22歲

他們被控:
(一) 謀殺男子陳國祥
(二) 嚴重傷害男子楊連威身體
(三) 非法禁錮上述兩死傷者

1973年5月3日,審件審結。
陪審團裁定五名被告謀殺罪名成立,高等法院委任審判專員卑巴判五名被告死刑。

白萍成了香港第二位女死囚 (第一位女死囚是在1940年殺死三人的關麗珍),白萍亦是香港戰後第一名女死囚。

何文偉犯案時年僅17歲,未足法定年齡,還押監房,等候英女皇發落。

四名死囚不服上訴,被合議庭駁回,之後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亦敗訴。

1974年4月下旬。

港督麥理浩爵士宣布赦免四人死刑,白萍改判監二十五年;周卓然、黎輝及廖少森三人改判監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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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案件,可參閱另一版本:
元方【元凶系列】

大家姐白萍

元方【元凶系列】
案發日期:1972年5月25日
一代老鴇誰與爭鋒
床單裹屍淪階下囚

上世紀七十年代,麗的電視 (之後的亞洲電視) 以《大家姐》為題材,製作了兩套江湖劇集大受歡迎,分別是《大家姐》及《大家姐與大狂魔》。
相信對於一衆資深的電視迷來説,兩首主題曲都絕不陌生。

劇中的「大家姐」是位鋤強扶弱,剗惡鋤奸的女英雄,是義氣兒女的寫照。
這是編劇創意之舉,將人物全新塑造,就算顛倒黑白,也令觀眾看得津津有味。

所謂的「大家姐」,其實確有其人,但跟電視劇上所看到的,可謂南轅北轍,而她又有什麼故事呢?

此人白萍,33歲,又名溫妺妹,可説是第一流的老鴇 (「老鴇」是從前妓院的實際經營者的稱號)。

上世紀七十年代初,她的名字在銅鑼灣、灣仔等地區如雷貫耳,江湖中無人不識,人稱「大家姐」。
一個女人能在黑道中打出名堂,殊不簡單,她手下馬仔如雲,個個好勇鬥狠。
白萍是幾間「應召女郎」中心的主持人,當年的應召中心,內行人稱為「社」,由不同堂口的黑社會控制,而提供性服務的應召女郎,俗稱「社女」。

白萍手底下擁有幾十個如花似玉的少女,當中不外乎是舞女賭債肉償,又或是工廠小姐愛吃貪玩,遇上英俊「姑爺仔」,被佔了便宜後就即推落火坑,玩弄於股掌之間,可謂淒涼。

因為跟黑白兩道互相勾結,白萍勢力更如虎添翼,她手腕辛辣、厲害,利用一衆英俊年青小伙子,深入學校、工廠,到處張羅,引誘無知少女入甕,建功者會受到奬賞,所以她的一班手下馬仔都甘願賣命,唯命是從。
數年間,白萍的業務已進入高峰期,除了銅鑼灣、灣仔是他們的大本營,九龍及新界也有架步,交易應接不暇。

不過,1972年深水灣附近揭發了一宗兇殺案,就讓她的幾個「架步」瓦解,蕩然無存。
一代黃色事業掌舵人-大家姐白萍,就此成為階下之囚。

這就是當年轟動一時的 「床單裹屍」案。

深水灣旁  驚見裹屍
1972年5月25日中午十二時許,一名外籍男子,在港島區深水灣壽臣山道高爾夫球會對上叢林,發現一個紅線相間的包裹,看上去像一條床單…
好奇之下,他用腳一踢,布帶鬆開,竟然露出一隻人手,他大驚之下立即報警。

警方到場解開床單,發現一個年約30歲的男子屍體,頭顱破裂,血污滿面,但顏面仍能保存,身上並無刀刺痕跡,相信是被人毆斃。
死者身上搜出少量金錢和一本記事簿,記錄了聯絡者的電話與地址。

警方斷定可能是一宗黑幫仇殺案,兇徒在被激怒的情況下殺人,因手忙腳亂,便草草棄屍。
但連死者的記事簿都遺下,就真是糊塗至極。
案發前一天香港才下着大雨,現場附近滿地泥濘,尚未曬乾,但包裹屍體的床單並不濕潤,料必在天亮前後,才移屍到此處。
辦案人員稱有信心在短期內破案。

死者的姓名與身世,很快便確認了。
他叫陳國祥,混號「爛仔祥」,26歲,住土瓜灣炮仗街,是黑社會14K的「紅棍」(紅棍即是社團內的打手)。
他平時好事不為,壞事做盡,常利用黑幫惡勢力逼良為娼,包括介紹應召女郎落「社」等非法勾當。
同時,他又是九龍某區一位高級探目的「線人」,這一種人,向為黑社會中人所仇視。

警方又憑着線報,欲尋一名30歲叫楊連威的男子,他是爛仔祥來往最密的一位朋友,在爛仔祥遇害當天失踪。

1972年5月26日下午四時左右,大隊警探分頭出動,先到達銅鑼灣羅素街的麗園大廈十二樓某座,破門而入,一名青年見狀連忙舉起雙手,表示不會抵抗:「阿Sir (即警官),我…我不反抗的,不要開槍啊…」
一名警官喊着他:「你叫什麼名字?」
青年乖乖的答謂:「周仔。」
警官:「説全名!你年紀多大?」
「周卓然,20歲,呀Sir,事情是這樣的…」青年神情略為慌張,似欲為自己辯解。
警官把他的話截停,不客氣的説:「現在什麼也不用講,回去警署才慢慢招呼你…」

而單位內尚有一人,倒臥於地板上,滿身鮮血,已臨於休克狀態,恐有性命之虞,問明始知,此人正是失踪的楊連威,他明顯是被人禁錮於此,而監視他的,正是周仔。

正當警方準備把周仔押返警署的時候,突然有兩名大漢冒失失地撞進單位,也被警方一併帶走接受調查。
而身受重傷的楊連威則送院施救。

其他探員亦配合行動,由總探長鄧耘率領下,分別於區內的富明街、波斯富街及白沙道等,在多處「架步」進行搜查,前後拘獲二十多名男女,經探員詢問後,大部份人與案件無關,隨即省釋。
而這些「架步」的主腦,就是大家姐白萍。

同時,警方在波斯富街附近查獲一部車牌AX的汽車,懷疑是用來運屍及棄屍之用,估計兇徒有三人以上。

當探員搜到白沙道的一個單位時,開門的人,竟然是氣定神閑的白萍。
鄧探長跟她説:「嘿!大家姐,別來無恙吧⋯」態度很是客氣。
「是這樣的,有一宗謀殺案,現想請閣下和您的一衆兄弟,去警署一趟,協助我們調查。」
白萍斬釘截鐵的説:「廢話少説,人是我殺的,我自會一力承擔,不要為難其他手足便是!」
如此力保下屬,白萍確有大家姐之風範。

探員當然不相信她所説的,仍將一眾人等,押返警署待查。

惡鬥追逐黑吃黑
一宗「床單裹屍」案,順帶令警方破獲一個規模不小的賣淫集團。
此案有三男一女被落案控訴,包括大家姐白萍。
幾天後,再有一名叫阿森的男子被捕,他全名廖少森,22歲。
於是,案中共有五名被告。
身受重傷的楊連威,是兇案的關鍵人物之一,在醫院接受急救後,拾回性命,並娓娓道來整個故事。

楊連威跟爛仔祥是好朋友兼老拍檔,稱兄道弟,兩人同是黑社會14K的成員。
某日兩人一同出外消遣,話題都不外乎是女人與金錢。
爛仔祥:「阿威,你女友呢?很少見她露面,不是分手了吧?」
阿威:「才沒有分手,尚在一起,我們不知幾恩愛呢!」顯出一副得意洋洋的樣子,接着説:「對了,你近況又如何?」
爛仔祥眉頭一皺:「唉… 不好説,近來運氣當黑,金錢都賭光花光了。」
楊連威聽後有點身同感受:「我何嘗不是,平時吃喝玩樂享受慣了,現在卻沒錢用,真煩!」
兩人彷如感懷「身世」,互相嗟嘆。
突然間,爛仔祥用力捉着楊連威雙手,似有什麼主意:「喂!我有一條財路,可以弄到三兩千元不是問題!完事後大家可以五五分帳。」説罷,卻有點躊躇:「不過…要碧珊合作才可成事。」
碧珊就是楊連威的女朋友,原名彭寶珠,20餘歲。
但楊連威聽後,卻有點不屑:「有什麼餿主意?不妨説來聽聽!」
爛仔祥:「數天前,我碰上黑仔,他説大家姐那邊要擴充業務,想我介紹一些『嫩貨』給他。」
楊連威大喊:「吓!你個王八蛋,竟要我把碧珊賣落『社』?!你休想!」
爛仔祥:「真是給你氣死!你先聽我慢慢説…」他用手拍拍楊連威的肩膊,讓他平靜下來才説:「是這樣的,我們假裝以碧珊『過場』,目的是要取信於對方,錢一到手,即叫碧珊溜走…」
「人和金錢都不會有損失的,這招叫做『借艇割禾』,你聽過沒有?」
楊連威聽着,心裏頗矛盾:「兵行險着,有點冒險啊!你知道大家姐那伙人不是善男信女,並不好惹,同時我也擔心碧珊的安危…」
爛仔祥:「沒有問題的!大家姐有勢力,我們也有實力啊,總之萬事我一力承擔,你放心好了!況且,出來行走江湖的,什麼也得冒險!」
「嗯… 我倒要先問問碧珊的意願⋯」楊連威內心很是猶豫。
爛仔祥:「好!那你先説服她,明天我們三人出來,再詳談!」

翌日,爛仔祥和楊連威就約了碧珊出來見面,兩人向她講述了計劃。
碧珊的反應是這樣的:「我只是一個小女子,沒甚主見,一切就依順威哥之意吧。」
唉,世上就是有這樣沒頭沒腦,甘願為男人赴湯蹈火的女子。

1972年5月22日下午六時三十分,三人一起去到油麻地志和街一間應召架步找黑仔,預借三千元,開出的條件是可讓碧珊留下「工作」。
黑仔:「爛仔祥,這女孩條件不錯啊!樣子又美,不過… 價錢就嫌略高…」
楊連威見狀,立即自動削價:「哦,這個沒問題!最重要大家好來好往,那… 二千元可以嗎?」
黑仔:「好!我也是爽快之人,就此成交!但是… 我必須通知大家姐,最終決定權在她,你們等等…」黑仔隨即步出房間,致電白萍。
幾分鐘後,黑仔回來説:「依照大家姐之吩咐,你們先去見見她。」
楊連威:「大家姐在哪?」
黑仔:「在港島區寶明大廈,我們現在就去吧。」
臨行一刻,黑仔突然提出:「對!阿威,要保證你女友按章工作,不耍花樣,你可否做個擔保人?」
楊連威勉勉強強的説:「可以,可以的…」
黑仔隨即轉頭望向爛仔祥:「那你呢?爛仔祥,可否也一同做個擔保人?」
只見爛仔祥拍拍胸膛:「哦!這個… 沒有問題,當然沒有問題啦!」
黑色仔表示滿意,一行數人便渡海至銅鑼灣。

當到達波斯富街寶明大廈,這裏是即白萍的「總架步」,開門迎接的是周仔,單位內尚有一名青年人叫阿森,兩人都是白萍手下,是好勇鬥狠一族。
黑仔、爛仔祥、楊連威及碧珊坐下不久,白萍從房間步出,從容的説:「大家都認識,不用介紹了,這個小妹妹是…」白萍的目光注視着碧珊。
楊連威帶點口吃的説:「她… 她是我的女友,叫碧珊。」
白萍向碧珊身軀上下打量一翻,微笑着説:「不錯,有樣貌有身材,又年輕,很好!」
她向碧珊自我介紹:「碧珊,我丈夫姓李,不過我就不太喜歡人家叫我什麼李太,你就叫我大家姐吧。」説罷,便取出一根香煙來,碧珊很識趣,立刻用火柴給白萍點起香煙,説:「早聞大家姐之名了,日後請多多關照小女子。」
白萍吸了一口香煙,輕輕吐出煙霧:「阿威,你過來。」
白萍把楊連威帶進單位一角,細語説:「這小妹妹我很喜歡,她是自願的嗎?」
楊連威:「自願!當然是自願的啦!不信你可以親自問她。」
白萍:「那就好,我吩咐黑仔先付你一千元上期,待她『出鐘』之後,一千元尾數不會欠你的。」
楊連威接收了一千元後放進口袋,非常滿意。
他和爛仔祥,都是從女人身上獲利的吸血蟲,既然拿了錢,兩人便紛紛告辭。
殊不知,碧珊也喊着要走。

黑仔一手擋着:「喂!臭妮子,你的男人已收了我們上期的錢,你要留在這裏!」
碧珊就擺出一副撒嬌的樣子:「哎呀,黑仔兄,我現在什麼也沒準備,你先讓我回家取些私人物品嘛,況且我也不太習慣睡在陌生的地方,要出外買些安眠藥嘛⋯」
黑仔看一看白萍,徵求批示。
不料白萍大方的説:「算吧,黑仔!小妹妹也有道理,就方便一下她吧,不在乎一天半日啦。碧珊,緊記明天下午二時,準時回來吧!」
碧珊:「知道了,大家姐真懂情理,那我先走,明天定會準時回來!」

5月23日下午二時正,爛仔祥、楊連威及碧珊,果然出現在寶明大廈。
爛仔祥跟黑仔説:「喏,碧珊已經帶來了,我們想取餘下的尾數,一千元。」
黑仔面露難色:「兩位,實不相瞞,近來『社』的開支大了,錢一時周轉不來⋯」
「喏,待碧珊把工作做妥,尾數今晚前一定給你,可不可以?」
見只是數小時之差,勉強也不得其所,爛仔祥、楊連威兩人惟有無奈的各自離去。
這刻,楊連威心情既緊張又忐忑。

下午六時,碧珊突然在楊連威家中出現。
「威哥,我很慌啊!我是偷偷溜出來的…」碧珊上氣不接下氣的説。
楊連威則更為緊張:「那他們有沒有發現?」
碧珊:「我走的時候沒有,現在肯定是發現的了!」
「這裏很危險,你快點回家躲避,不要出外,知道嗎?我現在去找爛仔祥商討對策,我們定會處理好,你快走吧!」其實楊連威亦非常惶恐,要立即出外尋援兵。
奈何事與願為,楊連威並沒有找到爛仔祥。

銅鑼灣那邊,寶明大廈的「總架步」,駐場有黑仔與明仔,兩人可能受藥物影響,神志有點鬆懈,及後方知碧珊溜走了,大為緊張,便立即前往白萍家中,如實稟告。
「大家姐,碧珊偷走了…」黑仔戰戰兢兢的説。
白萍站起身子來,瞪大眼睛咆哮着:「什麼?幾個大男人,連一個臭妮子也管不了?!廢物!」語音未落,黑仔就被打了一耳光。
她轉向明仔,臭駡他:「你都是飯桶!」又是一個掌摑,兩人喊苦連連。
白萍聲嘶力竭:「現在怎麼辦?你們説!」
明仔:「那⋯ 那我們現在去揪他們回來!」
「難道我要你們教?還不滾去幹活?!廢物、飯桶!」白萍怒不可遏。
當二人正想出門行動之際,白萍又煞停了:「慢着!讓飛王跟你們一起去!」
飛王是白萍名下的金牌「打手」,行徑瘋狂,格鬥起來,有以一敵眾的本領。
他冷冷道:「有我飛王出馬,大家姐你放心好了,絕無差池!」
白萍稍覺安心:「總之,不管你們用什麼方法,我要的是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於是,黑仔、明仔和飛王三人受命,去追殺楊連威和爛仔祥等人。

5月24日晚上九時,楊連威在旺角荷李活戲院被黑仔抖出,埋伏在戲院外尚有兩人,分別是明仔及嗜打成性的飛王。
楊連威遭三人挾持上車,駕往長沙灣的架步。
黑仔:「阿威,你膽敢在大家姐頭上動土!真是不懂死活!」
楊連威被施以圍毆,拳打腳踢至遍體鱗傷。
在旁的飛王一直看着,不動聲色,卻突然拿起一根鐵枝,大叫説:「王八蛋,我要把你的頭髗打爆!」欲向楊連威迎頭扑去。
可幸,黑仔一手截着:「飛王,你瘋了!若弄出人命來,誰來負責?!你們聽着,不可用利刀或鐵枝之類,房間裏有好幾對皮鞋,你們穿好後在他身上任踢任踩,我都不管!」
各人便依照指示,把楊連威好好「修理」一翻。
楊連威慘叫連連:「哎呀…不要揍…不要再踢啊!」

之後,楊連威被帶到羅素街的麗園大廈十二樓某座。
黑仔叫人倒了一杯開水給楊連威解渴,喝了再揍,再命令楊連威打電話給爛仔祥。
黑仔:「你現在打電話給他,説有錢拿,叫他立即來!」
一直失聯的爛仔祥,此刻卻被楊連威的這個來電找到,知道有錢拿,他不虞有詐,抵達後始知自投羅網。
爛仔祥本身是「雙花紅棍」,遇襲時會奮力頑抗,但白萍手下人數眾多,形勢落後,自然吃虧,被重重圍毆後,他再帶到銅鑼灣白沙道另一處架步,又是另一番的拳打腳踢,最後傷重,倒地不起…
各人以各種藥油給他救治,卻沒有起色…
在場的白萍上前觀察,把手放在爛仔祥的鼻上一探,證實他已經沒有呼吸。
「斷氣了,神仙難救… 」白萍説的時候很冷靜,反而身邊的人卻非常驚慌。
「這樣吧,你們取一條床單把屍體包裹好,運去深水灣附近棄掉。」
「阿森,由你負責駕車運屍吧。」
各人便依照白萍的吩咐行事。

説到尾,就是一宗黑吃黑,最終弄出人命的兇殺案。

白萍受刑  勢力瓦解
1973年5月3日,兇案發生後將近一年,「床單裹屍」才審結宣判,案中有五名男女被告控,分別是:
(一) 周卓然,20歲
(二) 黎輝,29歲
(三) 何文偉,17歲
(四) 白萍,又名溫妹妺,33歲
(五) 廖少森,22歲

他們的被控罪名是:
(一) 謀殺男子陳國祥
(二) 嚴重傷害男子楊連威身體
(三) 非法禁錮上述兩死傷者

案件由高等法院委任審判專員卑巴審訊。
結果,陪審團一致裁定五名被告謀殺罪成,一律判處死刑。
而何文偉犯罪時年僅十七,未足法定年齡,還押監房,等候英女皇御旨發落。
大家姐白萍是香港有記錄上,第二位被判極刑的女死囚。(第一位是在1940年殺死三人的關麗珍)

四名死囚不服上訴,被合議庭駁回。
之後再上訴至倫敦樞密院亦告失敗。
那時候,社會人士對恢復死刑都討論得如火如荼,他們都以為死定了。

意料不及的是,1974年四月下旬,港督麥理浩爵士突然宣布赦免四人的死刑。
白萍改處囚刑25年;周卓然、黎輝及廖少森三人則改處囚刑22年,逃過鬼門。
而白萍的丈夫李星環一直是她的好助手,雖然沒有參與殺人行動,但到底是白萍集團中的重要角色,警方以「指使賣淫」為罪名將他拘控,於1972年12月24日被判入獄一年另六個月。

至於白萍以前最得力的幹部:黑仔、明仔、飛王等人,已潛逃他方,是漏網之魚。

本案當年十分轟動,而白萍的故事,之後被拍成了電影與電視劇。
1975年麗的電視《十大奇案》就拍了「床單裹屍」,演員黃莎莉演活了心狠手辣的黑幫女魔頭大家姐,由於口碑極佳,觀眾不斷要求重播。
電視台見觀眾受落,之後便拍了上文提及的《大家姐》和《大家姐與大狂魔》,講述大家姐金盆洗手,走向正道,與一眾馬仔一同挑戰惡勢力。

其後邵氏電影公司也拍了《香港奇案系列:大家姐》,飾演大家姐的邵氏女星鄭露絲演技到家,非常辛辣。影片可以看到當年邵氏電影非常時興的黃色鏡頭。

那麼,白萍其實是一個怎麼樣的女人?
她已是一位四子之母,外表與一般家庭主婦無異,也有着成熟女人的撩人風韻。
單看外表,實在不能想像她就是黑白兩道人所皆知的「大家姐」,同時是個龐大賣淫集團的最高決策人。

自吃了官司後,幾名孩子由她的母親代為照顧,白萍名下的幾層物業也賣掉了,就是要應付龐大的律師費及其他開支。

白萍在獄中生活定時規律,從前氣燄沖天的「大家姐」已經完全改變。
囚友與監獄職員以「萍姐」稱呼她,都讚她脾氣好,樂於助人,臉上總是掛着笑容。
白萍是個有智慧的女性,她懂得如何面對人生,同時會給自己好好反省。
文:元方
海報設計:豹魁
圖01:1972年5月26日,華僑日報
圖02:1973年5月4日,華僑日報
圖03:「大家姐」白萍 (32歲) ,又名溫妹妹
圖04:「床單裹屍」案四名男被告
圖05:1973年10月3日,華僑日報
圖06:1974年4月24日,工商日報
圖07:70年代麗的電視兩套劇集《大家姐》和《大家姐與大狂魔》,
演員黃莎莉飾演。
圖08:《香港奇案系列:大家姐》,邵氏電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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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此案件,可參閱另一版本:
【重案組黃Sir】系列